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5篇)

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5篇)

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5篇)
目录
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5篇)
目录
1.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2
2.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12
3.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22
4.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39
5.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55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XX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为XX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兜牢民生底线
(一)深化社会救助工作
及时调整各类社会救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牵头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加强急难社会救助。深化政策找人机制,开展困难群体大排查行动,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全量归集和分类解读救助政策,开展“救助政策精准直达快享”行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信息维护和数据更新,加强与医保、残联、人社、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强化信息预警。加强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救助顾问骨干培训,优化社区救助顾问工作指引,开展“金牌顾问”选树,鼓励组建“社区救助顾问工作室”。深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核对质量和核对效率,推进与南通市核对合作。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审核程序、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继续实施好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和救助家庭百户调查,强化现场工作指导、督查和信息技术比对督查。加强社会救助共同体建设,归集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的帮困资源和服务项目,不断充实救助资源库和项目库,继续开展“桥计划”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组织救助政策、操作规范和工作纪律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乡镇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审计共性问题“回头看”行动。完善优化XX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二)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落实特殊儿童各项保障政策,确保特殊儿童基本生活费每月足额发放到位。落实《XX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做好城镇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障。加强困境儿童特殊情形下的临时监护,继续开展“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探索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做好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规范开展收养评估和收养登记。深化开展XX、南通两地儿童福利领域合作交流。聚焦未成年人校外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居家安全、娱乐安全、旅行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网络安全防范、用电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营造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的环境。
(三)促进残疾人福利
精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优化补贴流程。扎实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会化、综合型、开放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政策宣传,规范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发放和使用管理。
(四)加强救助管理
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得救助。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规程,压实救助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广泛开展救助管理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深化“帮你找到家”甄别寻亲,建立完善本区户籍失智易走失人员数据库,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关爱。
二、提升养老服务
(一)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新增256张养老床位,改造2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新增2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新建2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增3家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长者食堂),建设4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新建18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实施1800户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5000户高龄独居老年人“一键通”应急呼叫项目。
(二)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提升养老机构专业照护能力。推进老旧养老机构升级改造,试点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设立家庭医生执业点,持续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推进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老养残”照护单元等特色照护单元建设,试点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探索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分类管理,建设片区护理员培训基地,按照市级指标要求,全面完成350名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考证任务,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队伍专业水平,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激励措施,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大比武,选树“金牌护理员”。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运行管理。制定《XX区“颐美乡村”养老服务提升计划(2024-2026年)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制定实施《XX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办法》,推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加强老年助餐服务软硬件升级,优化助餐供给模式,加大对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助餐服务过程管理。规范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审批流程,构建“1+N”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打造集展示、咨询、体验、租赁、配送、维修等于一体的实体租赁服务点,创新扫码租赁、线上租赁等租赁模式。持续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实施“太保蓝”公益基金会项目,推进5个乡镇认知障碍支持中心脑健康公益服务站建设,切实推动认知障碍老年人在社区内早发现早干预。组织“三五”助老服务活动,开展“乐享银龄”送服务项目,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建好家门口养老服务站,整合资源,丰富服务,推动高质量运行。补齐示范睦邻点空白点位,试点推进星级示范睦邻点创建。加大对东滩地区养老社区建设的指导,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双向赋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级。深化独居老人关爱工程,推进“老伙伴”计划和每月探访日活动,及时发现、防范、化解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独居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施“老吾老计划”,提升失能失智老人家庭照护能力。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守护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安全。为5000户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人安装“一键通”,指导乡镇实施老年人智能守护项目。
(三)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和评价体系,督促落实90项具体指标,规范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安全工作。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监测和信用评价,强化示范引领,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深化养老服务“云监管”,不断丰富监管内容,完善监管流程。组织实施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通过开展季度联合监管、双月专项监管和日常全面监管等方式,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治安安全、服务安全、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拉网式飞行专项检查,合力消除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安全防范能力提档升级。加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安全员专题培训,组织消防实战演练。
三、促进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
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和支持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深化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进一步优化登记审批流程,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成立、变更等登记事项的全链条服务,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稳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专项工作。综合运用约谈、评估、审计等日常监管措施,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加强社会组织在意识形态、资金使用、公益活动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强化以评促建,扩大结果运用。扎实开展年检年报工作。
(二)发挥社会组织优势作用
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支援、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任务,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吸纳就业、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共治,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服务,丰富公共产品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加大社会组织宣传,选树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品牌项目,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三)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组织“中华慈善日”“XX慈善周”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大力发展“慈善+”,积极衔接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儿童福利、乡村振兴等工作,更好发挥慈善作用。加强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款物募集、志愿服务、困难群众救助等作用,将慈善超市打造成慈善文化宣传阵地和社区公益实践平台。有序拓展福利彩票专营店和店中店,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
四、优化社会服务
(一)进一步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推进将具备条件的历史婚姻数据制作成电子证照。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弘扬生态、和谐、文明新婚俗。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婚姻文化建设,倡导和营造积极的婚姻家庭观。
(二)深化殡葬服务和改革
推进节地生态葬式建设,加强公益性埋葬地、骨灰堂管理,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做好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继续推行预约祭扫和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服务,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施行无烟祭扫,引导殡仪服务场所丧事简办,培养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文明新风尚。加强殡葬服务综合监管,保障殡葬服务单位安全、有序运行。
(三)社区政务服务
持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对照考核指标,聚焦薄弱环节,重点提升短板,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持续推动社区事项“免申即享”“好办快办”“不见面办理”,加大代办帮办服务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强化日常业务培训,依托平台教学与专项培训,实现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四)行政区划管理
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科学设置和调整乡镇、村居行政区划。
五、加强自身建设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坚强有力的党建引领保障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加强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摸,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局属各党支部换届为契机,以创建“模范机关”和党支部“火炬行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促进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
(二)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重点对象和节点,抓好重点机构和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广民政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严格依法履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殡葬、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决策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和政务服务
以数据整合、场景应用为重点,推进民政事业数字化转型,配合实施养老、救助、婚姻、殡葬等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持续开展数据的归集、共享、开放和应用,支撑民政业务。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升民政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持续优化“公民身故一件事”“公民婚育一件事”等民政服务事项业务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强化干部教育及日常监督管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继续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有效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年轻干部锻炼和教育引导,加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成才成长。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打造“高效、廉洁、规范、便民”的民政部门整体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统筹民政事业发展与安全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民政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突出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等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切实消除存在隐患,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民政资金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客观研判、妥善应对把握意识形态工作。
(六)提升民政基础能力
加强民政科研、档案工作,深化政策理论研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联合群团组织共同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特殊儿童、留守妇女、高龄独居老人等民政服务对象。优化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弘扬传承民政红色文化。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XX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职责使命,增进民生福祉,传递民生温度,为XX加快推进“北转型”、建设“一地两区”贡献民政力量。
一、着力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扎实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急难社会救助。严格落实2024年度各项救助标准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本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牵头组织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继续开展“桥计划”综合服务项目,加大对困难群体的综合帮扶力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心理慰藉与人文关怀。
二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深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配合做好部省、跨省信息核对,持续提升核对质量和核对效率。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社会救助审核程序、资金发放、档案管理,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做好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三是深化“政策找人”机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更新管理,加强与残联、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为精准判断救助对象和急难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实施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抓好社区救助顾问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培训,选树“金牌顾问”,探索组建“顾问工作室”。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利用“社区云”平台“社区救助顾问”模块,及时监测、发现、记录、服务困难群众,数字赋能“政策找人”。
四是抓好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加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和关爱保护。落实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准确发放特殊儿童基本生活费。加强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继续开展“为11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大力推进残疾人服务,新增150张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扎实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扩大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年内达到65%街镇覆盖率。依法依规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强化街镇属地管理和源头治理责任,夯实与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的联勤联动机制,提升救助管理工作实效。持续深化甄别寻亲,做好极端天气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关注来沪务工不着的临时遇困人员增多的新情况,加强与区就业促进中心等政府部门对接及社会资源链接,提供针对性、有效性救助服务,实现人文救助、温暖救助。
二、着力统筹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折不扣完成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60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6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一键通”紧急救援服务新增覆盖3000户老年人家庭,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200户。新增900张养老床位、改建25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新增2个社区长者食堂、5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智能水表安全监测服务。
二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养老床位资源配置。通过采取存量保基本养老机构升级改造、深化医养结合、开展统筹轮候、组织开放体验、加强宣传推广等方式,力争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有明显提高。增强社区养老设施便捷可及度。落实《XX区为老服务便捷可及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5年)》,均衡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千人指标”保持在60平方米以上。鼓励街镇打造优质养老服务品牌,形成“一街镇一特色”。扩大家庭照护床位覆盖面,让专业的养老服务抬手可及。探索“物业+养老”社区为老服务新模式,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熟悉社情等优势,回应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应急援助等方面的急难愁盼诉求。加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持续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抓好设施空间设计与支持网络构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强化全过程监管,分类举办专题培训,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监测。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完善区级养老服务数据平台,实时更新养老机构住养老人、护理员等数据信息,打造智慧养老应用场景,建设6家“智慧养老院”。常态化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食品、燃气等安全运营检查,筑牢养老机构安全屏障。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到年底推选标杆示范单位比例不低于养老机构总量的20%,力争实现保基本养老机构全覆盖。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培训班,全年受训人数不少于400人次。引导养老护理员主动参加在岗培训,到年底全区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证率达到85%以上,中级及以上持证率提升至15%。依托长三角养老一体化合作机制,加快吸引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数量和质量。强化资金和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推动银发经济发展。聚焦社区居家老年人助医、助浴、助洁等基本服务需求,加强扶持力度,增加有效供给。依托邮轮经济、XX特色非遗文化IP,设计精品适老游学项目,打造老有所乐幸福晚年生活。探索“老年认知障碍险”等养老金融服务产品落地,满足更多个性化、品质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期间老龄工作衔接,持续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有效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动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组织开展“敬老月”“老年节”走访慰问等活动,持续营造敬老孝亲社会氛围。
三、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等环节的党建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化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拓展“远程导办”场景应用,提供帮办、精准推送等服务,发布社会组织登记中高频事项“网办小视频”,加强成立、变更等登记事项的全链条服务指导。把牢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关键环节,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审查,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稳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专项工作。
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修订完善区级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结合XX“一地两区”建设,引导和支持科技类、低碳环保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推进区级社会组织综合性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各街镇建设契合属地需求的示范性培育基地。推动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社工站等协同融合发展,发挥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作用,构建社会组织服务培育多元共建模式。推进区级社会组织综合性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各街镇建设契合属地需求的培育基地。开展“增益计划”,培育本土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骨干。组织开展赋能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专业能力。
三是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健全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充分运用约谈、评估、审计等日常监管措施,加强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扎实开展年检工作,提高参检率。强化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常态化开展收费行为监管。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优化社会组织领域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等级评估,探索简化评估,强化以评促建,力争4A5A级社会组织总量有所提升。
四是发挥社会组织阵地优势作用。召开区级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协同联动,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综合协调。持续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扶持项目,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吸纳就业,搭建共商共议的民主协商平台。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力度,选树品牌社会组织,用好“沪上社会组织”“XX民政”“XX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发布社会组织动态,讲好公益故事,持续传播社会组织“好声音”。
五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有序发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慈善法》,推动相关配套措施落实落地,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开展“上海慈善周”系列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更加浓厚的慈善氛围。深化慈善超市建设,积极探索新运作模式,将建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体系建设相结合,拓宽渠道,提升服务能力,激发慈善超市活力。
四、着力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级
一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配合市民政局深化“跨省通办”改革,推进涉外婚姻登记下放试点改革。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标准化体系,推动行业公众满意度继续走在全市前列。推进婚姻登记场所新场景的升级改造,结合XX邮轮经济、科创经济等产业,推动发展“甜蜜消费”新业态。加强婚姻登记员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全市婚姻登记颁证技能大赛。持续扩大“幸福加油站”服务品牌影响力,搭建青年沟通交流、相识相恋平台,形成XX特色婚姻登记服务新亮点。组织举办集体颁证活动,挖掘XX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与婚姻文化的重合点,打造XX特色爱情地图。
二是深化殡葬管理服务改革。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推动“互联网+殡葬服务”,深化应用“公民身故一件事”,方便群众办事。加大惠民殡葬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放基本殡葬服务补贴。严密组织清明、冬至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殡葬服务综合监管,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持续规范整治殡葬代理服务行业秩序。加大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五、着力提高行政区划管理水平
落实建立党委研究决策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工作机制和行政区划调整监督评估机制,推进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巩固“沪苏线”第五轮联检成果,持续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六、着力加强民政自身综合能力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民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坚强有力的党建引领保障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扎实做好主题教育建章立制和成果拓展转化,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和排摸,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局机关党委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党建,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打造更多“党建+民政”服务品牌。
二是切实加强民政法治保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效能。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时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持续提高决策和文件质量。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切实加强民政数字赋能。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数字化转型,筑牢民政服务数字基底。丰富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加强服务实用性和便捷度。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支撑。持续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继续组织开展“科长论坛”“赋能计划”等各类活动,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更多有思想、有能力、有干劲的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加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成才成长。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干部队伍管理,加大教育培养力度,锻造有格局、有情怀、有温度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
五是切实加强民政发展安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突出民政服务机构重点,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消除存在隐患,保障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六是切实加强民政基础能力。平稳有序推进机构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审和绩效评价,提高民政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福利彩票销售渠道多元化布局,筹集更多福彩公益金,助推民政事业发展。加强民政宣传阵地建设,以“XX民政”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及时传递民政声音,传承民
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做好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基”职能,按照“13197”总体工作思路,聚焦民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坚持“一个统领”、抓实“三个一工程”、实施“一大改革”、推进“九项行动”、办好“七件实事”,矢志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推动全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局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制度,加强“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
2.
全面提高党的领导力组织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完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铸魂体系。深化党的领导力组织力建设,全面提升“7个能力”。以“八张问题清单”为重要抓手,构建整体智治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努力交出“八张高分报表”。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抓好“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创建、“红岩先锋·四强支部”建设和“红岩先锋·六好党员”培育。
3.
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和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半年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加强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民政对外宣传,深化民政政务宣传,弘扬民政正能量,传播民政好声音。
4.
优化干部队伍选育管用工作。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规范完善干部选任和交流政策制度。落实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干部培训。加强民政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相关骨干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XX赛区选拔赛曁“巴渝工匠杯”XX市第四届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依托各类“民政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壮大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
5.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十五届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锲而不舍深化纠治“四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四说”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
二、抓实“三个一工程”,凝心聚力服务大局
6.
抓实川渝民政合作“一号工程”。落实《社会组织联动发展协议》,探索开展异地商会登记工作。常态化开展川渝社会救助信息核查共享。联合踏勘调研渝川线部分界段飞地,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等方面经验交流。完善跨省通办业务,协同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婚姻登记等业务川渝通办工作。推动两地养老企业异地举办养老机构,探索养老服务两地互通,加强川渝合作城市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密切救助管理业务合作,签订流浪救助人员互送协议等。加强殡葬管理、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经验交流。
7.
抓实民政数字化改革“一把手工程”。围绕数字XX“1361”整体构架,突出整体谋划,全面深入梳理民政核心业务,实现民政领域核心业务梳理全覆盖。突出多跨协同,推广“渝悦·救助”“渝悦·养老”应用,全面提升民政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突出便民惠民,抓实“一网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打造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环境。抓好养老、社会组织等“一件事”应用场景谋划和开发,推动形成多维度分析、多部门联动、高效率响应的多跨协同应用场景。
8.
抓实平安民政建设“一把手工程”。以“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信访零反弹、舆情零扩散”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规范平安民政建设“日周月季年”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养老领域推广消防标准化建设成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医养结合机构重点检查。严格依据《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养老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完成集中整治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消防领域大起底突出问题销号清零工作。推进突出信访问题三年攻坚行动,贯彻《民政信访工作办法》,落实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办理“民呼我为”民生诉求,提高办理满意度。
三、实施“协同增效改革”,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效能
9.
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积极争取将更多民政改革事项纳入区委重点推进改革清单。精心培育民政领域典型案例,认真总结推介民政改革经验,持续加强民政改革宣传。积极争取国家级、市级改革试点或示范项目放在我区实施,努力打造一批体现民政辨识度的示范点和改革样板。
10.
打造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落实《XX市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方案》,通过统筹救助政策措施,汇集多元救助力量,精准救助服务供给,推进我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重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边群体、刚性支出困难对象、孤困儿童以及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帮扶服务。积极推进困难群众需求摸排、救助服务资源整合、救助服务供需对接,畅通联合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11.
打造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打造集孵化培育、能力提升、学习交流、成果展示、信息发布、资源整合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为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工作实践平台。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骨干培养,提升社会组织工作能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12.
打造公益慈善服务联合体。按照“搭建平台、汇聚资源、整合功能、服务群众”的建设思路和“试点先行、探索经验、树立典型、有序推广”的工作步骤,完成回兴街道康晖路社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社区公益慈善服务联合体打造及运营。
13.
整合民政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能力。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培训,提高镇(街)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发现能力。组织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考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整合社会事务科、殡管所、养老中心等全局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入局行政执法队伍中来统筹安排使用。
14.
抓好政企分离核查清理工作。成立政企分离改革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总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脱钩处理。根据待处置企业资产、财务、债权债务、人员等综合因素,制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明确处置方式、时间节点,推动政企分离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四、推进“精准保障”行动,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5.
实施分层分类救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相关工作部署,待市民政局《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出台后及时结合我区实际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配合做好专项救助扩围工作,加强对符合条件的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完成区救助管理站新址搬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做好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夯实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局面。
16.
实施提质增效救助。加强乡村振兴防止返贫机制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有效衔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按规定将基本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及时按市民政局调标政策调整我区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完善临时救助措施,强化“小金额先行救助”和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取消户籍地限制,推行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继续优化审核审批流程,探索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提升救助时效性。继续做好核查认定工作,加大资料审核力度,及时处理核查预警信息,提升救助精准性。
17.
实施数字智慧救助。大力推广“渝悦·救助”应用,拓展困难群众救助主动发现申请渠道,搭建社会救助供需对接帮扶通道,强化救助服务跨部门协同处置,建立救助数据共享开放机制。
18.
实施物质+服务救助。开展“解需暖心”活动,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链接社会力量资源等方式,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照料服务、心理疏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帮扶服务,多维度拓展救助服务领域。
19.
实施慈善+保险+救助。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13号)精神,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衔接,鼓励慈善、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增强低收入人口抵御风险能力。
20.
实施党建+救助。强化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加大主动发现力度,线上通过动态监测平台及时监测预警,线下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纳入村(社区)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建立社会救助志愿队伍,广泛宣传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动社会救助与三级治理中心的协同衔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21.
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残疾人福利政策,严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息档案,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审批流程。及时更新和维护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国信息系统,实施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落实残疾人照护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残疾人日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关爱。做好原襄渝铁路建设民兵民工服务工作,持续有序推进“福康工程”实施。
五、推进“渝悦养老”行动,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2.
实施基本养老覆盖计划。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优化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
23.
实施服务体系优化计划。完善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机制。加快实施统景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会办养老机构激励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盘活存量资源举办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养老护理员持有执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启动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遗留问题。
24.
实施养老服务惠民计划。拓展老年人照顾服务,不断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多种服务。大力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积极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工作。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因地制宜建设社区老年食堂,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积极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模式,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机制。
25.
实施数字养老建设计划。承接推广“渝悦·养老”云平台,拓展助餐、助浴、助医、定期巡防、紧急救援、服务咨询等日常功能。发布养老地图,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信息化、数据实时化。积极申请承接数字XX养老服务跑道建设综合性试点工作,谋划独居老年人安居守护等“一件事”应用场景,促进场景跨部门、跨领域共建共享和融合发展。推进数字服务适老化改造,优化升级“便捷养老服务”应用场景。支持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基地、机构评选,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
六、推进“渝童守护”行动,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26.
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工作,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大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助学”帮扶力度。持续做好送养和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工作,确保全区儿童快乐成长。
27.
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启动实施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童心相伴”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民生实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筛查、干预、帮扶。做好常态化关爱与集中关爱相结合,开展走访探视、学习辅导、亲情陪伴、社会融入等服务。
28.
推动家庭监护能力建设。提升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质量,督促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委托照护制度,督促被委托照护人履行照护职责。着力做好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对监护困境儿童分级分类实施救助帮扶。落实《XX市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健全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29.
推动儿童福利能力建设。深化儿童主任赋能增效行动,开展优秀儿童主任典型选树、优秀关爱案例评选推介、优秀服务技能集中展示推荐评选工作。引导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七、推进“渝社有为”行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
30.
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31.
强化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举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业务座谈会。组织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学习法人内部治理、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指引等政策制度。
32.
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个一”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垃圾分类、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进一步履行好社会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3.
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落实“登管分离”,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审查质量。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落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全面掌握社会组织运营状况。持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的风险,推动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治理,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社会组织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做好社会组织档案整理、执法卷宗归档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
八、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提升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水平
34.
深化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地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配套制度。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开展“六个一批”乡村地名服务,建成一批乡村地名馆,规划一批地名方案,设置一批地名标志牌,采集一批乡村地名和兴趣点上图标注,打造一批“地名+产业”“地名+美食”,开展一批地名文化活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开展消失地名研究,建立第二批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和第一批乡村地名保护名录。实施地名信息化建设,深化地名审批系统在“渝快办”一网通办,推动“地名管理服务一件事”建设。开展标准地名备案、公告,及时更新维护地名数据,推动共建共享。完成XX区标准地名志和XX区标准地名录的编纂印制。
35.
加强界线管理。开展江北XX线界线联合检查,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护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勘界,完成至少18条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加强边界文化建设,及时稳妥处置边界争议,促进边界稳定和谐。
九、推进“治理强基”行动,促进城乡社区更好发展
36.
强化党建统领城乡社区治理。配合组织部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运行机制规则。依法把党的领导、建设有关要求写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配合组织部门推动党的组织有形、有效、有力地嵌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等基层治理各主体中。
37.
健全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理顺村(社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引导下设委员会在村(居)事务中发挥应有作用,实施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阳光工程”。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千百工程”,继续培育1个市级、7个区级创新实验示范村级组织。指导7个村(社区)创建XX市和谐村(社区)。
38.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实施城乡社区“头雁工程”,推动城乡社区工作者持有社工证人员比例不低于17%,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行动,推动完成15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建成1个市级、1个区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示范点。
39.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体系化、系统化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打造示范标杆,加快培育适用有效、便于推广的示范案例。推进“三事分流”迭代升级,探索推行资源整合、岗位综合、管服结合和智能化支撑“三合一化”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村级组织“减负增效”行动,落实“四清单一目录”,让村(社区)干部(工作者)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
40.
全面开展专业社会工作。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项目,积极发动社会工作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参加职业水平考试,扩大专业化队伍。做好社工项目的评估和典型宣传表彰。开展国际社工日活动,提高社工认知度和影响力。持续引导社会事务领域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41.
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服务队开发(上传)服务项目,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中的志愿者队服队伍,执行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制度。开展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活动,倡导爱心奉献,传播社会文明。
十、推进“善满山城”行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42.
全面推进“六个慈善”建设。推进法治慈善,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XX市慈善条例》宣传贯彻。推进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日常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推进社区慈善,持续推进社区慈善基金设立和慈善服务场景打造,推动社区广泛开展慈善服务活动和慈善文化宣传。推进数字慈善,指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参与互联网募捐活动,推动慈善信息供需对接。推进惠民慈善,实施公益慈善扶弱济困工程,动员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帮扶活动。推进融合慈善,推动慈善与福彩项目融合策划、场景融合打造、文化融合宣传。
43.
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利彩票规范管理,大力发展“福店”等新型销售渠道,推动即开型福利彩票常态销售。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和效果宣传。
十一、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强化精神障碍人员关爱服务
44.
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贯彻落实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完成5个镇街级渝康家园、38个社区级渝康家园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4年底,全区80%的街道、60%的城市社区和30%的镇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45%以上。
十二、推进“逝有所安”行动,巩固深化殡葬改革成果
45.
统筹推进火葬区调整和墓葬专项整治行动。将目前为土葬区的6个镇街12个村121个村民小组区域调整为火葬区,实现XX全域火葬。切实推进乱埋乱葬清理排查整治行动,全区531日前总体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46.
加强殡仪服务。落实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政策,推广公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殡葬服务。完善天合陵园功勋园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功勋园启用,进一步完善已建成墓区绿化、美化和日常管护工作,不断提升园区品质。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改善馆区环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47.
不断强化跨部门监管。强化城管、市场监管、镇街等多部门单位联动,推进文明治丧管理取得实效,防止违规搭棚治丧现象反弹。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政府定价制度,落实殡葬服务收费项目、依据、服务标准、监督电话公开制度。
十三、办好“七件实事”,提升惠民利民服务质效
48.
建设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完成《XXXX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启动兴隆镇、统景镇2个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49.
开展“童心相伴”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对全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全覆盖开展心理健康团辅,加强儿童及监护人(委托照护人)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组织亲情陪伴、家庭团聚活动,引导监护人(委托照护人)增强监护照料、亲职教育、心理关爱的意识和能力。实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实施小组、个案服务,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关爱。
50.
加强特殊老年人居家安全监测。持续实施独居老年人居家安全监测工作,通过数据智能分析、物联设备实时监测老年人居家安全,链接老年人家属、社区、物业快速处置风险,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51.
落实散居特困人员“解需暖心”措施。加强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动态摸排,细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等措施,逐一签订并落实照护服务协议,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进行集中供养。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加强对部分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关注,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照护服务落到实处。
52.
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制定实施《XXXX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方案》,完善老年人助餐政策,鼓励支持利用小区闲置物业、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等存量资源举办老年食堂,推动探索“养老机构+食堂”、“物业+食堂”、“社区+食堂”、“餐饮企业+食堂”、“村社食堂”、“赶集食堂”、“集体经济食堂”等模式,力争3-5家纳入市级示范老年食堂,形成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
53.
打造特色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积极宣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强化“新婚课堂”教育,打造具有XX特色的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和户外颁证基地。推进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进基层,积极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实行周末不打烊婚姻登记服务,推行婚育一件事等服务。
54.
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加快推进统景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0张以上,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万人次。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全市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省厅“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的总体部署,把握和落实“八大行动”要求,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
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检视整改,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2.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组织“回头看”。开展民政领域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统筹,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典型宣传、主题宣传力度,弘扬优秀民政文化。
3.
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巩固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四类干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精神,深入治理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督查考核、反复填报报表等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坚决为基层减负赋能。弘扬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快捷高效的“严真细实快”作风,推动全市民政系统铆足劲头大抓落实。深化全市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之以恒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6.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落实省市纪委监委专项行动部署,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清廉用权。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快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民政系统查办案件分析研判,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为鉴,一体推进“三不腐”。用好永州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开展“清廉家风”活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推动民政行风作风建设。
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7.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建设50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完成225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8.
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00/月和540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90//月,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150/月和1600/月。
三、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9.
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认真落实国办发〔20XX39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拓展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统筹整合社会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人员信息,建立全市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识别。
10.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扩围增效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全力推进居住地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扎实做好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调查摸底,继续做好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两个100%,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全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推动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落实落地。
11.
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协同推进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户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信息数据推送,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抓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整改中央和省有效衔接评估反馈问题,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12.
健全落实社会救助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坚决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社会救助服务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13.
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聚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指导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推荐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参选全省优秀创新实践案例。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物质+服务”救助服务方式经验做法。
14.
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四、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5.
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推动落实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政策。开展收养政策培训,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落实收养评估制度,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16.
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困境儿童精准认定,做到“应保尽保”。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施策加强困境儿童心理疏导服务,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关爱服务。实施“萤火虫”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制定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及困境儿童服务指南,逐步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分级分类关爱服务。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为引领,联动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制定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活动。
17.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化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爱的陪伴”孤残儿童成长关爱三年行动,推动落实《湖南省儿童福利机构基本工作指引》,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养治教康社综合服务能力。
18.
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工作基础。推动各地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推动各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切实深化转型,依法履行民政部门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切实发挥好未保机构“综合平台”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走访核查、监护评估、政策宣传、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依托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预警防范和关爱保护机制工作试点。持续推进基层儿童之家建设,各县市区打造2-5个特色示范儿童之家。
五、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9.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按照“市县有示范、街道(乡镇)有中心、社区有嵌入、村级有互助”的要求,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着力补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对闲置国有场地开展实地勘查,盘活用于养老服务。推动国有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培育发展一批本地专业机构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
20.
夯实机构养老重要作用。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推动县市区分层分级做实老年人能力评估。全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县建县管”,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持续打造“三湘怡养”品牌,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五个统一”,营造全市养老机构创先争优氛围。
21.
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和机构消防操作员分级分类培训,通过市、县两级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护理服务、医疗康复、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带头人。组织开展全市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补贴政策。
22.
强化监管效能提升。落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回头看”,核实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结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完善市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功能,推动各县市区养老“安联网”建设全覆盖。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3.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结合成立登记、章程核准、换届等契机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章程。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加强市本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配合统战部门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加强作用发挥。
24.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贯彻落实《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指导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开展。抓紧抓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职责,严格开展登记审查,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布局,防范社会组织各类风险。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
25.
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启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标准化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强化年检结果运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用好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26.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实质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工作,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传播法治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资源优势,打造社会组织“党建+N”公益服务品牌。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27.
提升登记管理机关服务效能。分类制定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引导社会组织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诚信自律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鼓励社会组极参与等级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在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评比表彰等领域的运用。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8.
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加强慈善组织管理,格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打造阳光慈善,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做好慈善组织年检年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加大对大病救助类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组织与境外合作、慈善领域涉宗教事项的常态化监管力度。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能力,强化对慈善组织的日常检查、年报年检、抽查审计,加强结果运用。
29.
打造公益慈善品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作用。做大做强市县两级慈善总会,增强慈善组织的动员能力,积极争取外地永州商会、成功乡商和知名人士对慈善事业的支持,持续抓好“慈善一日捐”、“腾讯99公益”等募捐活动。持续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爱心圆梦”“牵手公益助学”“暖阳工程”“免费午餐”等慈善公益项目,着力打造慈善品牌。探索建设基层公益空间,支持社区设立专项慈善基金。落实省民政厅基层社工站建设2024-2026年行动方案,持续创建星级社工站点。
30.
浓厚公益慈善氛围。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参与第五届“湖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氛围。
八、推进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
31.
规范销售管理。坚持规范管理、市场销售两手抓,切实将规范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深耕“四新协同”,攻坚福潮渠道建设,挖掘游戏潜力,发力整体营销,培育销售新增长点,继续创建亿元区域市场,力争全市销售平均增幅达到15%
32.
持续推进“新人新店”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省中心“新人新店”工作,优化福彩队伍年龄结构,为永州福彩增添更多新面貌、新动力、新气象,全年建设70家新人店。
33.
大力推行小组制工作。紧跟省福彩中心步伐,成立以票种玩法为主的工作小组,扩大小组规模,增设对口帮扶小组、培训小组等,逐步扩大规模,并对现有销售网点组成的小组进行改革。
九、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34.
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制定出台《永州市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举办全市殡葬服务机构交流学习培训班。开展全市殡葬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永州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田、宁远、蓝山、金洞新建殡仪馆项目和冷水滩、祁阳、东安、宁远公益性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建设步伐,各地要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持续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抓好双牌县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评估验收工作。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持续开展“三湘新风拂面来”主题宣传活动。
35.
优化婚姻管理服务。稳步推进婚俗改革,做好江华县全省婚俗改革试点评估验收工作,举办永州市第一届集体婚礼暨婚恋交友活动。提升婚登信息化水平,完成1949年至1978年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协同推进市级“区块链+婚姻电子证照”平台建设,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确保便民利民和数据安全。举办全市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班。
36.
加大爱残助残力度。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建立定期数据比对和通报制度,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市本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指导中心作用,2024年实现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超过70%,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50%。推动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继续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精康融合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等“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
37.
规范流浪救助管理。规范流浪救助机构管理,深入贯彻中办发〔201853号文件,规范完善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巩固中央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强化救助信息系统的数据归集和创新运用,建立送返人员、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
十、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38.
提升行政区划优化设置水平。坚持党对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加强全市行政区划设置动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适时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完善部门联审机制。积极向省民政厅汇报我市优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的研究成果,争取纳入国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积极配合省厅研究修订完善街道设立标准。推进“五全机制”,指导地方构建全过程党的领导、全方位统筹谋划、全链条对标报批、全覆盖部门联审、全流程监测评估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机制。准确向社会提供行政区划信息查询服务。
39.
提升地名标准化监管服务水平。推进出台《永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督促地方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地名监管服务的制度建设,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推进地名方案、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继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广批量命名机制。落实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季度评估要求,健全分级分类管理维护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市县两级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数据质量。讲好永州优秀地名文化故事,配合开展“三湘地名行”地名文化宣传,完成国家和省级地名典、志年度编纂任务。
40.
提升平安边界建设质效水平。全面完成邵永线、衡永县2条市界和蓝宁线、零冷线、双道线、祁宁县4条县界年度联检。推进乡级界线勘定试点工作。引导边界地区创立党建联盟,推广界线联管、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边界联谊的“五联”治理经验。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平安边界工作考评。完善并落实界线、界桩和其他界线标志物管护机制。
十一、扎实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41.
推动基层减负松绑。协同开展好《永州市落实省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1+N”方案的工作措施》,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持续抓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社区)工作机制,巩固为基层减负整治工作成果。
42.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一约四会”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程序,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抓好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项目建设,全方位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十二、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43.
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深入实施《永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和《永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配合民政厅、市发改委做好“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永州市规划《纲要》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十五五”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 
44.
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出台全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全市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推动102项重大工程民政领域项目有序实施。重点督促指导福田茶场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改革项目建设。
45.
实施民政资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修订完善资金监管的政策制度,建立资金监管常态长效机制,优化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加强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常态化开展资金管理使用培训,持续开展违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资金监管效能,加强福彩公益金宣传。
46.
优化民政统计调查。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稳妥推进网络版系统运行,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数据时效性。积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47.
加强“五化”民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省厅统一部署加快“智慧民政”推广运用,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数据联动。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标准研制和宣贯。
48.
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政治安全工作。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市所有民政单位、服务机构、服务场所消防验收达标100%、应急预案建立100%、隐患排查整治100%、开展应急演练100%、问题督查曝光100%、严肃追责问责100%。积极做好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切实做好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坚决杜绝“黑天鹅”“灰犀牛”事故发生,筑牢安全发展屏障。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
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两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等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锚定“争创全省一流”的奋进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采取更多暖民心、惠民生的举措,回应好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新时代新征程职责使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民政部门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持续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首要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政治建设统领作用,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
二、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三)分层分类实施救助。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410号),制定出台我市具体落实举措。指导各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推动部门间平台、政策、标准、人员、资金等相互衔接,把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
(五)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督促各地按照新修订的社会救助政策规定,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确认时限等相关要求,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提质增效举措落实到位。
(六)促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村(社区)设立“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力争在覆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2024年筹集资金到位率达到100%,促进救助服务项目与困难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七)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落实《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2025年)》要求,指导各地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突出问题整治。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按照不低于5%的增幅,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期走访频次,确保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九)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优化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推动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范围。深化巩固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安全运行各项责任措施,筑牢安全底线。
(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国家15部委《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五大行动”,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
(十一)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贯彻落实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开展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督导各地构建“家庭+学校+机构+社区+慈善力量”相互衔接的关爱服务体系。
(十二)加强儿童救助保护。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时救助流浪等监护缺失儿童,依法履行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职责,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十三)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督导各地落实修订后的《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指导各地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强化依法履职意识,规范收养档案管理。
(十四)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加强新修订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明确每年6月为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宣传月,集中开展孤儿救助保障等各项政策宣传。
四、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十五)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落实21项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督促指导各地分级制定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各级政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职责。督促指导各地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持续推动《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落地落实。
(十六)加快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2024年建设社区嵌入式综合体7家,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有序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535户。
(十七)支持和规范养老机构发展。推动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以评促建,引导养老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十八)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支持县(市、区)政府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整合,通过政府投入、引进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资金改造提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在保障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开放。新增服务站(幸福院)80个,做实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的实现途径。
(十九)推进医养康养一体化。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落实医养结合重点任务清单,积极申报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以医疗服务、康复服务为养老服务赋能增效。积极配合医保、财政等部门推进实施长护险,从需求端有效提高老年人医养康服务支付能力。
(二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保障。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积极参与全省养老服务人才专场招聘会,搭建养老服务人才供需桥梁。参加全省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
(二十一)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协会商会作用,常态化开展“双招双引”,真正促成一批项目和合作。支持本土养老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培育打造长三角康养基地。
(二十二)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落实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全覆盖,制定并落实年度抽查计划。落实《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工作。坚持标准制订和宣贯并重,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市安委会和民政厅统一部署,启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履行,加强与党建工作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协同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二十四)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并促进其作用发挥。发挥登记引领作用,适度放宽新兴产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起人及会员数量限制,重点支持新业态、新行业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登记,探索放宽异地商会登记限制。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十五)提升社会组织全周期服务水平。对标“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必要事项上门办等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改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式,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二十六)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制定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多种方式深层次推动政社协作,更好激发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和活力。为商协会内联外引搭建平台、提供支持。根据阜苏两地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筹划与苏州市商协会合作交流,助力“双招双引”,为我市产业链融合发展贡献商协会力量。
(二十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审核和使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评选评奖活动和涉企收费行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六、推深做实慈善公益事业
(二十八)广泛营造慈善氛围。结合“六一”“九九重阳”等传统节日和“中华慈善日”“安徽慈善宣传周”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慈善关爱活动,大力开展公益慈善宣传。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贯彻工作,弘扬慈善文化,努力提升慈善认知度和认可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推广发展社区慈善。推动社区(村)慈善基金和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救急难互助社有效衔接。努力打造“有阵地、有资源、有人才、有氛围”的社区公益慈善“四有”发展体系,动员引导广大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慈善。
(三十)培育壮大慈善力量。推动县级慈善协会全覆盖,指导其依法获得公开募集资格,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鼓励上市公司、企业家设立慈善信托和建立企业基金会、设立冠名基金、实施冠名项目等。
(三十一)打造慈善特色品牌。继续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形成“慈善一日捐”特色品牌。开展优秀公益慈善项目评选,打造品牌慈善组织和品牌项目。
(三十二)规范慈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引导慈善组织依法行善、依法发展。开展慈善领域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升慈善组织、慈善人员、慈善项目和慈善活动的公信力。
(三十三)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探索搭建社会工作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位一体”发展模式,配合做好202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持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专业化建设,提升人才认知度、认同度。
(三十四)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深化渠道建设、创新营销宣传、提升服务能力、保障安全运行,充分释放彩票事业健康发展新活力。坚持市场培育与市场管理两手抓,做好商圈新彩民向电脑票转化工作,建立市场管理员和销售网点档案,确保彩票发行销售安全、规范、精细。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三十五)稳慎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活人墓”、硬化大墓(大碑)、豪华墓和散埋乱葬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提升公墓建管水平。会同林业部门开展公益性公墓占用林地备案审批制度试点,指导各地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加大对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规范提升殡仪馆建设水平,强化对社会资本运营殡仪馆日常监管。完成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坚持移风易俗,倡树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做好清明、冬至等祭扫服务保障和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三十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改善提升硬件条件,指导各地建设公园式婚姻登记处。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拓展线上辅导,推进乡镇或村(社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站点建设。指导各地建设户外颁证基地,优化结婚颁证、集体婚礼等服务。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创建工作,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和“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三十七)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管理、强化政策宣传,推动政策找人,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加快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持续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健全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资源整合和协同转介机制,构建“机构+站点”的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体系。
(三十八)加大康复辅具产业培育力度。推动完善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培育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积极申报康复辅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指导各地加大康复辅具“双招双引”力度。
(三十九)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为牵引,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等工作。指导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做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指导1-2个县级救助站做好市级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救助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八、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四十)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坚决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区划统筹规划,稳妥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常态化开展人口较大县城设置街道改革试点工作,依法稳妥推进乡改镇、乡(镇)改街道。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
(四十一)深化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大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工作力度。全面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第一阶段试点,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指导各地建立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持续推进城区沿街门牌标志规范设置工作。
(四十二)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指导各地完成好市级淮南XX线和县级临泉界首线、颍州颍东线、临泉阜南线联检任务,探索设立边界文化园、文化墙等形式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九、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四十三)加强政策宣贯落实力度。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四十四)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四十五)积极开展示范评选活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选树和优秀社区工作法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十、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四十六)规范开展干部人事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扎实做好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做实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查核工作。
(四十七)加强民政从业人员队伍培养。落实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畅通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渠道,培植民政行业人才认同度和荣誉感。指导各地积极参与2024年国家及省级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四十八)推深做实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计划执行率。紧贴干部素质需求,创新拓展培训内容,探索建立适应时代步伐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培训模式。用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
十一、强化民政系统综合保障
(四十九)严格民政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标本兼治消除风险隐患。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能力,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五十)推动民政规划实施。持续推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启动“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科学制定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储备,推进设施建设。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监管。
(五十一)优化民政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遵照执行统计管理办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严格执行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推动专项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五十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全力推动民政领域长三角一体化。常态化对标学习沪苏浙。加大赴沪苏浙学习调研力度,加强苏州XX两市民政工作交流。
(五十三)提升法治化标准化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民政“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化法治教育培训。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殡葬、区划地名等民政领域地方标准。
(五十四)做好行政审批窗口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强化市民政局驻市民中心窗口管理,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五十五)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民政”建设,打造婚姻、殡葬、社会组织“一件事”联办的高频服务事项,加快养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规范核对流程,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推广核对业务个人电子授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五十六)加强民政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用好“两微一端”等载体,讲好民政故事。加强新闻传播能力建设,丰富舆情监测和分析手段,强化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五十七)提升民政信访工作质效。健全完善民政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事项办理。抓好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和调研分析、情况通报等重点工作。加强信访办理事项的跟踪调度、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
(五十八)做好民政基础工作。规范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坚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强民政工作督查调度,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加强保密教育,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
十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五十九)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效。持续加强局属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带群建,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认真抓好双拥共建和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定点帮扶等工作。
(六十)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认真落实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深入推进效能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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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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