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安排部署,不断拓宽和深化支部工作的新路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载体,不断丰富支部理论学习方式方法。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把握国庆节、“七一”等重大时间节点,有效防范处置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及时分析解决党员思想问题,严把政治方向关,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教育。
(三)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规,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制度落实,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各个环节,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
(四)加强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严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发生。聚焦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干部作风建设。
(五)持续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家风教育,用好正反面典型,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文化氛围。加强对重点股室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达到沟通思想、了解情况、提醒警示、勉励尽责的目的,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六)提升打磨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持续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以项目化抓党建,以品牌化推党建,持续打磨特色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引领效应、示范效应和融合效应,进一步推动党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频共振、相融共进,强化使命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强化主体责任,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
突出“三治”,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抓实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春夏季大气污染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预警预报体系,落实应急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影响,加强大气移动源环境管理,切实落实《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和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实施水环境质量改善行动。全面推进枯柯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XX县枯柯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开展澜沧江、枯柯河一二级支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并对20XX年排查的入河排污口按整治计划完成整治。加快推进乡镇级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制定落实XX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对标“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要求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扎实推进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梳理存在问题,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精准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排查;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继续督促产废企业完成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确保危险废物处置安全有效,加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加大废矿物油全过程监管清单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XX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实施方案》及矿区排查名录要求,开展XX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工作;继续定期对隔离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机构及12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做好服务、支撑和保障工作。
紧紧围绕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全面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XX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监测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XX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确保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完善监测数据和管理、提高质控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监测能力、完善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加强综合管理。全力保证完成例行监测任务,持续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强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制糖业、水泥、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大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完成农村环境质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监测;按要求开展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等,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环境监测工作,为助力XX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保障。另外,每个月进行常规监测信息网站公开,包括水质监测、空气站监测、污染源监测;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千吨万人监测数据、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监测结果统计数据按时上报市、县级;完成所有污染源企业“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监测站版)”,监测数据手工录入工作;完成“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系统”、“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和“XX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监督性监测结果填报。
四、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全力为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执法活动全部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同时将日常“双随机”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工作内容相融合,任务完成情况计入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数量,确保完成既定的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加强对重点行业达标排放和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的抽查,推动“一证式”执法,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执法检查依据,开展日常检查,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从严查处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每季度按照重点排污单位25%的比例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全年按照执法人员人均比例(1:10)进行抽查。二是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制糖行业开榨期间对全县糖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水泥、硅冶炼行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污水处理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执法;县城及乡镇卫生医疗机构每季度确保全覆盖检查1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加油站每季度全覆盖检查1次;饮用水源地,每季度对县级开展1次执法检查,每半年对乡镇级开展1次执法检查,根据需求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然保护地每半年开展1次执法检查,根据需求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抓好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家、省、市具体的安排部署及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排污许可、危废、畜禽养殖、移动源(机动车检测机构、非道路移动机械)、码头污染等相关领域及行业的执法检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推进右甸河、枯柯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工作,依法、及时解决“12345”热线、微信举报平台、来电来访等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在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重点、难点类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的排查梳理,将各类矛盾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进一步梳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推进中央、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20XX11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持续担负起督导督办责任,指导、督促部门按时限要求,坚持推进问题整改,扎实开展自验自查,并上报市级组织验收,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为导向,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到位,并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反映强烈、污染程度大的环境问题。
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各项流程
(一)开展环评事前预防工作机制。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在法定范围及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理环评手续。建立项目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提前介入加跟踪指导,形成一对一工作服务模式,同时做好重点行业政策分析研究,解决项目审批难问题,强化项目选址,特别是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敏感行业类项目,提出选址意见,做好跟踪指导服务,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及重大项目、规划审查调研等工作。二是按照《云南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XX年)》要求,做好排污许可指导及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环评登记备案管理,特别是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等备案项目核查。四是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现场踏勘及联合审查,进一步把好矿山等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关,落实好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定。
(二)开展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开展项目环境审批大排查,及时指导提醒企业完善环保手续。持续进行全面核查排查,针对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项目及时实行告知通知方式,督促尽快完成环保手续。
七、拓展发展思路,积极申报和储备生态环保项目
重点争取中央和省级电能烤房、多晶硅产业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项目,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项目金,力争到位环保项目不少于2个,申报入库项目不少于3个。一是全力完成年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多方收集项目信息,大力争取项目,力争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二是认真谋划项目储备申报。谋划申报XXXX县境内怒江及澜沧江一级、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项目、XX县茄果类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云南省典型多晶硅产业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项目等,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893万元。谋划申报XX县电能烤房建设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2600万元。继续谋划包装XX县怒江流域枯柯河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示范项目,争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12000万元。三是服务好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服务好XX贞元硅冶炼有限公司,指导其持续达标生产。沟通服务好鲟鱼养殖项目,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四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市级下达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XX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65%,新增治理行政村12个。五是做好项目管理。督促指导乡镇实施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加快组织验收历史遗留未验收项目。
八、抓实生态保护工作,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印发实施《XX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XX-2035)》,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六大领域、十大任务、35项建设指标全部达标,顺利通过国家复核。在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汇报对接,全面推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二)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持续开展“绿盾”回头看,进一步摸清家底,明确工作重点。
(三)扎实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下规范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大队的沟通联系,及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按程序完成生态损害赔偿各项工作。
(四)抓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县委深改委的要求,结合《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台账》,充分发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将改革任务分解到部门和股室,按月收集报送台账资料,全面掌握改革事项进展情况,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九、抓实环保宣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全面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充分展示XX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倡导社会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自觉,使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宝库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依托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学法懂法、事事依法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环境、知法懂法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