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X县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根据《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X〔20XX〕X号)、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任务
2024年,各乡镇(区)要逐步扩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范围,根据省市要求和前期摸底,今年X县选择6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审计期间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时点至20XX年底,对于审计期间未实施账务分设的,需延伸审计至村民委员会。鼓励将审计范围延伸至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
二、审计期间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时点至20XX年底。
三、审计重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审计。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组织运行、资产管理、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评价。重点审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会一章程”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集体成员身份动态调整情况,独立开展实体化运营情况,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情况等。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运营和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情况,年度清查和盘点情况,台账建立和完善情况,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规范交易和保值增值情况等。
(三)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等收入,用于经营活动、日常管理、村内公益事业和综合服务等支出,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情况,村级资金账户设置、专用票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现金、备用金及大额支付制度执行情况,会计科目处理、财务审核规范性情况,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审批、招投标、监理、审计验收、付款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农村集体资产、负债、权益的变动情况,财经法纪遵守情况,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经济责任评价情况,重大决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民主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审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对于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作用。各乡镇(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超前谋划,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区)参考借鉴往年审计经验,成立审计工作组,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开展内审的乡镇(区)可统筹调配相关专业人员组建工作组,在接受专业部门的指导下自行开展审计。需要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的,要按照规范程序完成审计机构招投标工作,确定审计机构。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及时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推动审计资源、信息、成果共享。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保障作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将作为考核、奖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积极争取将审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审计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明确任务,推动落实。根据《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X〔2024〕X号)文件和合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流程图》,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乡镇(区)可统筹调配相关专业人员组建工作组自行开展审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工作组要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审计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加强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确保6月20日前高质量完成现场审计工作。
(三)做好问题整改。乡镇(区)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于8月底前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于账务处理、合同签订等可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抓紧完成整改;对于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等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加强跟踪指导,协助完成整改;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线索,要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严防问题整而不改。
(四)把握节点,有序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对乡镇(区)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各乡镇(区)要确保6月2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形成正式审计报告(报送PDF版)。乡镇(区)要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于8月20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力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跟踪落实整改问题,严防问题整而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