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技术改造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最直接、最有效、最持续的有力抓手,具有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效益高的特点,对土地资源、能源消耗、排放容量等依赖度低,是实现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临沂工业增长后劲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方向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建设目标,按照“三个坚决”要求,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以重大项目实施、重点企业培育、重点产业链条改造、特色园区集群提升为重点,统筹资源、集聚要素、持续加力、久久为功,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培育行业领航型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瞪羚企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促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设备升级,实施企业装备“高端化”改造。
  一是积极布局高端制造,重点推进工程机械、木业机械、园林机械等机械制造产业高端化,开展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二是支持企业引入高端技术和先进水平生产线,致力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装备高端化水平。三是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业链、技术水平由中高端向高端迈进。
  (二)强化两化融合,推进重点产业“智能化”改造。
  一是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实施“传统产业数字赋能行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拓宽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向精密度、可靠性更高的应用场景拓展,全力打造示范应用工厂。二是应用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产品升级改造、技术迭代更新、工艺优化提升。三是利用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使用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建设数字车间、无人工厂、未来工厂,促进装备数控化、产线网络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智能化。
  (三)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
  一是依据国家颁布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广应用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绿色化改造。二是提升发展绿色产业,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包装和可降解材料等绿色新技术、新产品。三是加快实施环保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快源头减量减毒减排及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建设一批绿色车间、绿色工厂。
  (四)强化两业融合,推进工业企业“服务化”改造。
  一是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共生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支撑能力。在工业研发设计领域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工业设计向智慧化综合设计服务转型。二是组织推广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信息增值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三是采取“政府+企业+资本+科研”的模式,支持一批服务产业链提升的服务平台、技术平台,充分发挥服务引领作用。
  二、政策支持体系
  综合采取“拨改投”、财政奖补方式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实行“专项资金+清单管理”模式,通过“资金奖补”和“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支持。其中,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级20个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等;“股权投资”主要用于支持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同时,各县区(开发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一)技术改造项目
  1.重点支持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加快培育产值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领航型”企业、在链式经济发展中具备“链主”地位的头部企业、在制造业新型研发创新和两化融合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赋能”项目,推动企业生产换线、装备换芯、机器换人,全面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制造能力,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每年从年度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放宽)的技改项目中,评选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对项目实施企业进行奖励(评价标准见附件1),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该奖项与市级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不重复享受。
  2.继续实施技术改造三年行动,对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贷款贴息。根据《关于开展临沂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0-20XX年)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047号),设立全市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专项扶持资金,主要支持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集群化技术改造(评价标准见附件2)。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无银行贷款的视同贷款),购置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购置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项目,凭购置发票,按5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贴息补助200万元。
  3.加强过程激励推动,对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实行月通报、季奖励。为实现各县区(开发区)间主动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按照《关于建立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罚约谈机制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年技改累计增速排名情况设立“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励资金”,按季度分组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技术改造。
  (二)产业赋能项目
  1.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奖励。支持企业基于互联网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评价标准见附件3)。根据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应用项目(如:国家、省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试点,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试点,数字化工厂与数字化车间等),认定一批标杆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绿色制造体系奖励。依据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荐绿色工厂的相关要求,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绿色化技术改造投资,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按批次)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工业设计奖励。为进一步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引领,依据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业设计中心评审标准等相关要求,评选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对获得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三)股权投资
  重点用于支持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具体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017号)和《关于实施市级财政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的意见》(临政办字〔202073号)执行。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技术改造项目
  1.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奖励。为充分发挥重大技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优先评选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交《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申报书》,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申报。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确定拟奖励对象后进行公示,由市财政进行一次性奖励。
  2.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励。按照《关于建立工业运行和技改投资通报奖罚约谈机制的通知》精神,市工业运行指挥部每月向各县区(开发区)通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及排名情况,市财政对每个组别2项指标每季度累计增速单项排名首位的县区(开发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2021年从第三季度开始),对全年排名末位的县区(开发区)一次性罚金100万元。
  3.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为调动县区(开发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性,按照县区(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规模、增长幅度、技术装备水平、县区(开发区)项目管理水平等因素将资金按照比例切块到县区(开发区),分档补助,动态调整。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分档标准及分配方案,县区(开发区)负责推荐项目(不含20个标杆项目)并按市里制定的标准组织专家评选,将评选项目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公布,由市财政行文拨付县区(开发区),县区(开发区)15日内兑付企业,否则,市财政“负数”收回,通过“政企直通车”平台直接拨付企业,确保资金使用全部落实到技改项目上。通报奖励资金和技改切块资金统筹使用,按市里制定的标准奖补企业后有节余的,县区(开发区)可以自行制定政策,对其他技改项目进行奖补或用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二)产业赋能项目
  1.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奖励。市工信局制定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评价标准,县区(开发区)推荐、市级组织专家评审产生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市财政统一拨付资金。
  2.绿色制造体系奖励。依据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荐绿色工厂的相关要求,县区(开发区)推荐、市级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产业链,然后择优推荐,进行省级、国家级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资金。
  3.工业设计奖励。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据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标准评审产生;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据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标准评审产生,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资金。
  (三)股权投资
  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滚动使用,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财政产业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临财工〔20209)要求,根据市政府授权,市级产业发展资金股权投资由市财政局、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以及受托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范围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等项目,实施股权投资。重点投向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新型研发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实施股权投资的技改项目不享受奖补政策,可参与技改标杆项目的评选。
  四、组织方式
  (一)优化技改项目服务。一是组织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专家询访”活动。针对企业在智能化技术改造方面的需求,组织专家团队上门免费为有需求的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对接询访服务。按传统产业技改需求,年内择优组建8个技改服务队伍,帮助200家以上企业解决技术改造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展企业“高点对标”活动。分行业、分层次组织我市企业到江苏、浙江、广东等产业发达地区和格力、华为、方太等行业龙头企业参观考察并进行座谈交流,深入学习发达地区和大型企业先进理念、管理方式和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立足企业实际,正视差距,借鉴经验,开拓思路,尽快解决我市企业新旧动能转换下传统路径依赖问题。三是组织开展“格力智造沂蒙行”活动。邀请格力智能制造团队针对我市企业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需求进行一次全方位诊断。借鉴格力与费县合作成立“木业产业智能制造研究院”模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格力智造团队合作,开展本行业的智能制造研究应用。
  (二)建立技改动态项目库。一是实施“千企千项”工程。围绕技术改造与先进技术、主导产业、骨干企业、市场需求、财税贡献、绿色发展的“六个对接”,每年在1000个企业实施1000项技术改造项目,努力提高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技改投资“两个比重”。二是实施百项重点技改项目。筛选100个技改项目作为全市重点,加强对全市过亿元技改项目调度监测,通过项目拉动膨胀投资规模、优化投资方向、促进内涵发展。三是谋划十个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研究学习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中央及省资金重点支持领域,提前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工作,争取全市有数十个项目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的盘子,激发企业技改创新活力。
  (三)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开展传统产业技改项目标杆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每年选取10家企业作为先进典型进行宣传。二是全市每年至少召开4次技改现场会,交流经验,培树典型。三是联合临沂日报、临沂电视台做好“技改的力量”栏目,报道我市标杆企业以技术改造助推转型升级的经验做法,为制造业强市积蓄蓬勃动力。四是组织好“沂蒙大讲堂”“企业家日”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学习培训。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撑。一是深入推进银企合作。每季度将优质技术改造项目动态情况推荐给金融机构,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进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二是分产业、分区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围绕重点产业,市级每年开展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县区(开发区)不少于3次。三是充分利用资本交易平台。借助每年定期召开的“中国临沂资本交易大会”,为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服务。四是加强金融政策宣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授信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优先扶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五)建立市县一体化联动机制。一是强化市县两级联动,各县区(开发区)要制定扶持工业技改投资的政策,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形成省级借力、市级加力、县区(开发区)发力的政策支持体系。二是落实“每月通报、季中约谈、全年奖惩”机制,增强工业强县、强市意识,定期督导技改投资完成情况。三是加强项目调度分析,技改要落实到项目上,对整体数据、重点支撑项目、升规纳统入库都要一一分析,及时了解全国、省、市技改动态情况,分析临沂在全省及同组五市、鲁南经济圈中所处位置,补短板、强弱项,争当排头兵。
  附件:1.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申报标准
  2.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标准
  3.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申报标准
  附件1
  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申报标准
  为发挥重点项目引领示范作用,每年评选20个“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
  一、支持范围
  产值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领航型”企业、在链式经济发展中具备“链主”地位的头部企业、在制造业新型研发创新和两化融合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赋能”项目和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企业为临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取得备案或核准文件,并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库;
  4.项目设备投资占总投资比重60%以上,且当年完成投资超过1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度放宽),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两化融合、节能环保等领域或同行业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中关于“绿色门槛”制度的有关规定;
  6.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7.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要求、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以上、且亩均税收大于10万元/亩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或“零增地”技改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
  三、项目申请与受理
  1.项目的受理按属地原则分级受理。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交《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申报书》,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申报。
  2.市工信局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要素赋分,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确定拟奖励对象后进行公示,由市财政进行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市级重大技术改造标杆项目”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附件2
  企业重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标准
  为调动县区(开发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性,按照县区(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规模、增长幅度、技术装备水平、县区(开发区)项目管理水平等因素将资金按照比例切块到县区(开发区),分档补助,动态调整。
  一、确定切块资金数额
  1.根据县区(开发区)工业技改投资规模、增长幅度、技术装备水平、县区(开发区)项目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切块资金。占比权重分别为5:2:2:1,县区(开发区)设立专项资金作为加分项,各项累加后确定县区(开发区)得分。根据得分情况,确定切块资金。
  2.确定切块资金额度后,县区(开发区)统筹通报奖励资金及自有资金,负责推荐项目并组织专家评选,将评选项目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公布,切块资金由市财政行文拨付县区(开发区),县区(开发区)15日内兑付企业,否则由市财政通过“政企直通车”平台直接支付企业。不能足额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的县区(开发区),下一年度按10%的比压减切块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独立法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工业领域财政资金的项目及市级技改标杆项目,不予重复支持(获得省级技改的项目,按就高原则,市级补足差额);
  2.项目符合资金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
  3.项目在建或新开工的;
  4.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无银行贷款的视同贷款),购置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购置智能化设备及软件系统的项目,凭购置发票,按5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贴息补助200万元;
  5.项目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
  附件3
  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申报标准
  一、支持范围
  聚焦工业企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围绕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六大应用模式,认定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
  二、方式标准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对标杆企业投入的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等进行一次性奖补,每个项目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项目实施地在本市;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和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在市工信局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项目;
  4.申报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按有关规定须完成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的,须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报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6.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截止企业申报日期),项目实施期在最近2个自然年度内;
  2.申报项目信息化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信息化投入包括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等;
  3.主要生产装备已实现数字化且具有网络通信功能,工厂内建有较为完备的通信网络;
  4.已部署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等;
  5.实现生产过程、生产设备数据采集和数据可视化管理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数据分析利用。
  (三)优先条件
  符合申报基础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专项条件第2条约束。获得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试点、5G产业示范试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示范试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数字化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四、项目申请与受理
  1.项目受理按属地原则分级受理。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交《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申报。
  2.每个县区(开发区)推荐2家,业务开展好的县区(开发区)适当增加名额。
  3.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打分,按排名确定拟奖励对象后进行公示。
  附件: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申报书
  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申报书
  申报企业:(盖章)推荐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请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格式和填写要求,填写表中各项。
  1.编写人员应客观、真实地填报申报材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2.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尽可能详实,充分展现项目信息,作为专家评审打分的重要依据。
  3.填报格式说明:表格内容一律用宋体、小四号仿宋体填写。描述内容一级标题2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正文字体为小3号仿宋体,1.5倍行距。
  一、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单位性质
国有□民营□三资
所属行业
木业□冶金□食品□建材□机械□化工
纺织□医药□电子□软件□通信□电力
其他行业(请注明)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万元)
截至上年末的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资产负债率
公司地址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电子邮箱
电话及手机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万元)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及简介
.td_0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width:1px !important;
border-style:solid !important;
border-color:#000000 !important;
}
材料
真实
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年月日
推荐
单位意见
县区工信部门盖章:年月日
.td_1 {
vertical-align:top !important;
border-width:1px !important;
border-style:solid !important;
border-color:#000000 !important;
}
  二、项目开展情况
  1.企业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2.项目建设投入情况
  3.项目实施团队情况和任务分工
  4.企业在行业中发展地位(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工业互联网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工业互联网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5.项目建设内容
  三、项目主要成效和亮点
  1.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直接效果
  2.项目成果的市场分析和技术成果应用分析
  3.项目实施对行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四、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项目建设投入发票、审计报告复印件
  4.资质、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