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汇编(含表格)



目录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3

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7

乡意识形态工作“五项责任清单” 18

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24

局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30

气象局党组意识形态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8

生态环境局20XX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 41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局党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和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xx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和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9、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0、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各科室(单位)责任清单。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参照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各科室(单位)还要履行好下列相关职能责任:

1、统筹负责本科室(单位)及与退役军人业务有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2、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做好突发舆情的舆论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

3、把落实中央、上级党组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本科室(单位)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成员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岗位选聘和年度表彰考核范畴。

5、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本局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应尽职责,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高度的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分管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按照市院《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工作实际,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一、党组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


  () 党组职责


  院党组对本院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在此基础上,明确和落实以下职责:


  1、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为和最高检党组、省院党组、市院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


  3、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发展各方面,实施精神文明创建工程,积极选树重大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宣传导向,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大力开展检察文化惠民活动。


  4、加强对检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本领。


  5、坚持把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明确内容、方法、程序。配合地方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内容,结合巡视巡察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6、定期分析研判检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完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健全热点敏感舆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每半年向区委、市院党组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重要事项及办理结果及时向区委、市院党组请示报告。党组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


  7、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黄涉非出版传播活动,坚决依法打击境外政治性有害信息和出版物向境内的渗透活动。加强检察系统对外文化交流、学术研讨合作的管理。


  8、维护检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检察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院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区委、市院党组报告相关重要情况和建设性意见。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坚决管控涉政治类有害信息,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9、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政治培训内容、设置政治培训课程、体现政治培训效果、落实政治培训要求,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穿培训教学全过程,确保政治培训课程不少于全部课程的20%


  10、领导、组织对检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声。


  1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宣传工作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12、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3、依照有关规定对落实检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追究责任。


  14、完成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最高检党组、省院党组、市院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党组书记职责


  市院党组书记是市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在此基础上,明确和落实以下职责:


  1、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


  3、定期分析研判检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4、组织审定院党组年度检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报告,组织提出向区委、市院党组的重大情况报告和建设性意见。将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5、抓好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督促指导。


  6、落实检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检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7、抓好对各部室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听取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情况汇报。


  8、将检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最高检党组、省院党组、市院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把检察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


  9、抓好意识形态职能部门建设,建强检察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支持、重用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干部。


  10、培养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干部队伍。


  11、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带头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12、完成区委、市院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在此基础上,明确和落实以下职责:


  1、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


  3、协助做好定期分析研判检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建立完善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健全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


  4、组织起草党组年度检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5、协助党组书记统筹做好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6、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检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


  7、按照院党组部署,组织开展检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统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向院党组报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日常考核。


  8、加强检察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宣传思想战线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


  9、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带头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10、完成区委、市院党组、院党组和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在此基础上,明确和落实以下职责:


  1、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


  3、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检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分管领域检察意识形态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积极参与研判处置工作。


  4、将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5、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在履行职责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6、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带头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7、完成市委、省院党组、院党组和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二、党组及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面清单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不认真、不全面、不扎实。


  2、对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最高检党组、省院党组、市院党组、院党组安排部署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敷衍塞责、组织不力。


  3、在领导、组织、处置检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上立场不坚定、措施不得力。


  4、管理的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出现错误导向、错误言论、错误观点。


  5、面对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不反对、不斗争。


  6、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和政策的言论。


  7、管辖范围内出现检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1. 对管辖范围内检察意识形态工作出现的严重问题隐瞒不报。


9.其他导致产生意识形态领域严重后果的情形。




乡意识形态工作“五项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

2.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目标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3.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体制,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

4. 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意识形态职责和任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认真抓好县委巡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以及专项督导中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

5.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每年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大事件、重要动向等开展专题分析不少于两次。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引导,每年以文件或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少于两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6. 着力壮大主流意识形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强化主流舆论引导,精心组织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加强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引导,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7.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所属阵地摸底排查,健全完善动态监管数据库。严格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坛论坛和演出活动的报备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引导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加强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8.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9. 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1. 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 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带头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

3. 根据上级党委及其宣传部门关于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本系统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5. 全面掌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

三、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清单

1. 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2. 按照党委部署要求,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协调、组织、参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1. 协助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部门(单位)的实际,及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3. 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4. 参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五、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清单

(一)监察室

1. 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

2. 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在督查中常态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3.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办

1.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部门和岗位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会同县委宣传部做好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和后备力量跟踪培养工作等;

3.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传办

1. 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 加强对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的管理,对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等实行备案审核;

3. 严格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坛论坛报备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监管;

4. 严格相关审批程序,强化重大题材、革命题材等文艺作品内容审核把关;

5. 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强化主流论引导,加强新闻出版管理,牢牢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

6.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

7.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校

1.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做好意识形态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

2. 加强主体班次、讲座、报告会等阵地管理,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

3.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五)派出所

1. 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渗透颠覆活动,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监督管理,加强对乡内政治重点人管控,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2. 坚决防范、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开展隐蔽战线的对敌斗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政治稳定;

3. 加强网上意识形态监管研判,持续开展净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

4.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六)民政办

1. 加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年检审核,防止社会团体交流过程中出现意识形态渗透和恶意干扰;

2.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七)团委

1. 抓好青年群体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密切关注青年群体思想动态,有效防止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和恶意干扰;

2.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八)妇联

1. 抓好妇女群体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密切关注妇女群体思想动态,有效防止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和恶意干扰;

2. 承担党委交办的意识形态领域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贯彻<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县委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开鲁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开鲁县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对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统筹协调本单位 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班子成员各 负其责,宣传委员专职负责意识形态具体工作的领导体制。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纳入领导班子、领导 干部目标管理,与办公室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建设、一同考核。


5、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 导,定期上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风险点分析研判报告。


6、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 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


7、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突发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完善民生热 线办理程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9、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下属党支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党总支每年对下属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


10、党组负责对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严格追责问责。


1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评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一)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 学习一是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2、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 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积极推进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意 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党组分管领导责任清单


1、协助党组书记统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2、抓好办公室思想理论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3、落实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


4、组织抓好办公室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


5、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落实党委(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


(三)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1、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班子成员把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落实党委(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

三、意识形态相关职能工作责任清单


1、监督检查工作: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按照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机关党支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局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靠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若干措施》《金昌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市《若干措施》),制定本清单。

一、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根据《实施办法》和省、市《若干措施》,主要承担以下具体责任:

1.坚持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作出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工作相关纪律要求。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工作体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层级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每季度研讨交流不少于1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统筹协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差异化责任清单,并向局党组报备。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4.结合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加强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

5.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在出台重大决策前进行充分论证和舆情风险评估,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健全完善舆情监测、研判、报告、通报、转办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对发生的舆情做到及时报告、靠前指挥,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出现大的舆论漩涡,坚决防止经济社会舆情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扩散。

6.定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常态化组织开展防范化解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7.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五款明确的九类意识形态阵地中涉及本单位的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按规定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批准备案;加强对局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好局系统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的建档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局系统编印内部资料的管理,按规定办理准印审批手续;加强对局系统文化活动场所、图书馆室、陈列室、展览室等阵地的管理;规范局系统张贴悬挂刊播的政治性宣传标语,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

8.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统筹对内和对外宣传、网上和网下宣传、新闻和社会宣传,积极配合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9.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好互联网平台,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壮大网上正面舆论声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坚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管辖范围内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处置等工作。

11.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结合职责实际,加强对局系统相关工作对象中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12.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加强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党组需要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规定

1.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2次意识形态工作,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结合局系统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在党组年度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2.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组每年于1210日前向市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抄送市委宣传部。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以会议或文件形式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至少1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4.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纳入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采取灵活方式对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考核。

5.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至少学习1次。

6.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局党组、局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1—2年至少开展1次本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

7.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对存在《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9种问责情形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予以问责;对违反《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党组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积极应对。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履行“扫黄打非”第一责任人职责。

2.党组分管领导的责任。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牵头抓好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等工作。协调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3.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分解到内设机构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办公室: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事项谈话提醒和约谈整改制度。就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应当被问责追责的情况,向党组提出建议。落实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机关党委(党支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抓落实等工作。

3.其他科室:结合科室职责和业务工作,落实好党组对各科室安排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气象局党组意识形态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考核指标

序号

考评指标

考核标准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压实主体责任

1

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组专题学习传达不少于3次。

张涛

党建办

2

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安排,做到“三个纳入”和“四同”。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张涛

办公室

党建办

3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张涛

办公室

4

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处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

张涛

办公室

5

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

协助党组书记统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夏海潮

办公室

6

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重要内容。

刘李成

夏海潮

党建办

7

及时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事件。

及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事件,避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及时上报市局党组、县委、委宣传部。

夏海潮

办公室

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8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

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交流研讨不少于6次。

张涛

党建办

9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学习宣讲,持续抓好新思想“六进”工作。

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不断提升活跃度;组织“五大突破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党组成员

党建办

10

开展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宣传宣讲,组织主题演讲比赛。

精心组织好演讲比赛。

刘李成

党建办

11

深化“新思想通俗理论作品创传中心”建设。

围绕工作实际,每年推出1作品进行广泛传播。

刘李成

党建办

健全责任体系

12

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

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

夏海潮

办公室

13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

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不定期组织专题研判。

张涛

办公室

14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党组每半年向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张涛

办公室

15

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党组每半年以文件或会议形式通报本地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月25日前做好本月意识形态平台上报工作

夏海潮

办公室

16

加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形态工作,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培训。

夏海潮

办公室

 

 

 

 

深化阵地管理

 

 

 

 

 

 

17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年会、讲座、论坛管理。

制定管理规定;举办报告会等活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发生严重意识形态问题,不被上级部门通报、追责或点名批评。

夏海潮

办公室

18

加强对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所属思想文化传播阵地管理。

制定相关阵地管理规定;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追责或点名批评

夏海潮

刘李成

办公室

19

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从严整治地下教会和非法传教活动,防范地域境外宗教渗透,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出现非法传教活动;发生重大非法出版活动

刘李成

夏海潮

办公室

20

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意识形态问题;做好知识分子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引领和政治吸纳。

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私自携带、寄递、存储、传播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党员干部公开发表错误言论;党员信教或参与邪教组织

刘李成

党建办

21

加强敏感舆情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

针对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制定舆情管控工作预案,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夏海潮

办公室

严格督促检查

22

在巡察中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

对照检查通报开展排查整改;按照要求配合巡察工作并抓好问题整改。

刘李成

党建办

23

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按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报告。

夏海潮

办公室

24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合运用。

纪检部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建立有效机制;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有效的考核制度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刘李成

党建办

25

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行动。

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分析报告,第一时间报送重大突发情况分析报告,不出现迟报或漏报。

夏海潮

办公室

述职评议

26

汇总统计年度督查中群众测评满意度。

开展群众测评和代表评议。

张涛

办公室



生态环境局20XX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



工作

要求

重点

任务

工作举措

责任单位

压紧

压实

全面

领导

责任

1.完善工作制度

1)完善学习研究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推动局各党(总)支部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推动建立健全全局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制定“三张清单”,明确相应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项检查,检查报告向局党组报告。

党建办

办公室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要点,作为向局党组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1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办公室

党建办

3)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度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干部晋升考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制度机制,在考察干部时,注重了解考察对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日常管理,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述职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XX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重要内容。

党建办

综合科

办公室

4)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有问题及时向局党组通报。将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测试。

党建办

5)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维护政治安全和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综合科

压紧

压实

全面

领导

责任

1.完善工作制度

6)深化快速舆情处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及时将热点敏感舆情和涉意识形态事件通报各单位(科室),推动迅速妥善处置。定期向有关单位(科室)通报风险研判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及时整改。

宣教法制科

7)探索建立重大决策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在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信息公开、重大政策发布、重大案件公布前进行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评估。

宣教法制科办公室

8)强化“一岗双责”,推动各单位(科室)对本行业本领域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同向发力。

办公室

2.加强 监督

检查

9)加强对环境等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办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明确红线底线。

党建办

办公室

10)结合巡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办公室

11)组织开展网络传播秩序整治专项督察,推动整改整治走深走实。

宣教法制科

12)通过调研、党建工作会、党建联络员提醒等工作,督促各党(总)支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

党建办

办公室

13)加强对宣传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调研。

办公室

党建办

持续

加强

主流

意识

形态

建设

3.加强 思想

理论

建设

14)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权威读本,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知识,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制度,制定实施《20XX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举办中心组培训活动。开展基层党员冬训,通过互看互学观摩交流活动,实施基层党员冬训精品课程库“五个一”工程,推动“十个一 ”项目。

党建办

持续

加强

主流

意识

形态

建设

3.加强 思想

理论

建设

(15)优化提升理论宣讲“三优”工程,以“与理分享”品牌为引领,继续深入开展理论宣讲,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阵地,深入开展“理论沙龙精彩讲述”主题活动, 推动理论宣传普及。

党建办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

(16)推进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全面开展党史“七进”宣讲活动,深化"红色故事宣讲大赛"等品牌活动。做好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相关活动。

党建办

宣教法制科

(17)紧跟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

党建办

4.做大 做强

正面

宣传

(18)组织开展“贯彻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活动,举办“新时代新征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

宣教法制科

(19)加强对各单位(科室)新闻发布的统筹协调,推动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道权威信息。制定出台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敏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

(20)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

党建办

宣教法制科

(21)加强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议题设置,推进线上线下舆论引导协同,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建好网上“道德讲堂”。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

持续

加强

主流

意识

形态

建设

5.加强

传播

能力

建设

(22)组织“新闻宣传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到一线去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宣传报道活动 。

宣教法制科

6.加强 思想

政治

工作

(23)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积极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扎实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室

(2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大思政课和主题宣传活动。

宣教法制科

(25)在涉及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上积极主动发声,形成引导社会舆论的正能量。

宣教法制科

(26)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突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 者合法权益,引导职工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敌对势力利用职工维权等进行意识形态渗透。

办公室

工会

(27)抓好青年理论学习,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弘扬青春正能量。

党建办

(28)针对意识形态专项督导活动发现的风险隐患以及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督促机关党组织常态化收集分析机关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有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室

党建办

切实 加强 阵地 管理

7.加强 文化传 播阵地 管理

(29)深化“扫黄打非”斗争,开展系列专项整治。

宣教法制科

办公室

8.落实网络形态工作责任制

(30)强化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开展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专项督查。

宣教法制科

办公室

切实 加强 阵地 管理

9.维护 政治安 全和政 权安全

(31)加强对政治重点人和敏感人员动向的侦控,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落实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

(32)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私自携带、寄递、买卖、存储、 传播政治有害出版物和信息。

党建办

宣教法制科

积极 防范 化解 风险

10.加强 风险防 控

(33)做好风险常态化排查。坚持“月排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动态梳理排查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每月形成研判报告。

办公室

党建办

(3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推动有关重要问题解决。

办公室

党建办

11.加强 敏感舆  情应对  处置

(35)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上报有关敏感舆情,抓好领导批示督办。依托“舆情+网格”制度体系,强化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各行业建立专线,针对性收集条线舆论反响。

宣教法制科办公室

(36)针对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梳理风险点,制定意识形态管理和舆情管控工作预案,做好舆情管控工作。

宣教法制科办公室

12.特殊 群体稳  控工作

(37)针对有关利益受损群体、退役军人、生活困难人员等,有针对性做好思想引导、问题化解和风险管控工作,严防经济社会民生领域风险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

宣教法制科

办公室

工会

(38)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梳理反复进京赴省访、规模集体访、联名投诉、异常走访、精神偏执、扬言滋事和未化解信访积案等重点信访矛盾,及时交办下属单位(科室),督促落实矛盾化解、困难帮扶、人员稳定等措施,坚决防止问题累积、矛盾上行、风险外溢,引发泛意识形态化炒作。

办公室

信访办

执法局

全面 提升 工作 能力 水平

13.加强 教育培  训

(39)举办意识形态和舆情处置工作专题培训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统筹协调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应急处突能力。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

(40)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舆情应对处置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作为党员学习必学内容,扎实推动进专题、进课堂、进学员头脑。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党建办

(41)加强意识形态专项巡察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文件。

办公室

党建办

(42)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手册。

办公室

(43)建立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和敏感舆情案例库。

办公室

宣教法制科

14.改进 创新

(44)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创新案例征集,结合县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开展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办公室

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