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区林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全区林业系统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切实守护好全区林区、干部职工、林业行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国、全省、全区安全生产有关会议部署及《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防安函〔2024〕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印发的《林草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防安函〔2024〕3号),X省林业局《X省林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X〔2024〕X号),X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X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范围开展林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四方责任”,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安全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全区林业系统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林区生态安全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林业部门相关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林业系统实际,配合当地消防部门,深入排查林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内的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动火作业和生产经营
1.林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内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林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内输配电线路和用电设施改造作业未办理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清理周围可燃物体、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6.林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周边范围内护林房、居民住宅、农家乐和其他经营场所、养殖生产设施、农业灌溉用电设施等存在输配电接线连接不牢、裸露架空线、绝缘线损伤、配电设施防护不到位、私拉乱接电线、乱用超负荷电器,输配电线路下方违法种植超高树木等隐患。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内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3.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安全警示标识不明显。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
全区各林业相关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林业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行动时间
2024年1月至3月底。
(三)行动步骤
1.动员部署(2024年2月下旬)。各林业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省、市实施方案,结合各自辖区内林业安全生产特点,细化本单位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岗位职责、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2.除患攻坚(2024年2月至3月底)。各林业相关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按照行动部署,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合发动森林公安、应急、护林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3.总结提高(2024年3月底)。各林业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行动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对各自辖区内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五、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林业相关部门要按照“立体式、全覆盖、无盲区“要求,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专项排查,突出做好对群众身边的风险隐患、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风险隐患的排查。尤其是要按照省市林业局的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重点排查林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内输配电线路和用电设施隐患、生产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物等重点问题,建立实名制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联动森林公安加大野外火源巡查管控力度,全力维护林区安全和良好生态环境。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林业相关部门要紧扣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林业相关部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春节前,辖区内至少开展一次大曝光行动;春节后至3月底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大曝光行动,每次曝光单位不少于2家。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林业相关部门要聚焦重点场所、重点林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在办公区域、重点林区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各类人员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林业相关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认真研判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区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防火办、资源股、种苗造林股、野保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防火办,负责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下沉基层一线,集中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督导检查,如实反馈督导情况,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真正起到督导效果。区局将派出明查暗访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赴各林业相关部门抽查。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各林业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镇村组和各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一线,认真排查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坚持统筹协调、精准施策。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突出先期科学安排,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要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根据森林草原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行业事故发生实际情况,可采取“一山一策”“一场一计”“一地一法”等针对性措施,推动专项行动精准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责任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