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防暴工作汇报、预案方案汇编

目录


县司法局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9

区司法局反恐维稳工作汇报 10

公安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15

公安局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16

市公用集团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18

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汇报 20

县应急管理局反恐怖工作汇报 21

县司法局反恐维稳工作汇报 23

市财政局反恐维稳工作 25

县水务局反恐维稳工作 26

反恐防暴工作汇报 28

县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30

县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实施方案 60

镇反恐应急工作预案 67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反恐应急预案 73

镇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 83








司法局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为加强我县平安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恐防恐安全意识,弘扬正气,扩大反恐防恐专项行动战果,根据上级精神的指示,XX县司法局三举措并举,助推反恐防恐工作落实见效,进一步筑牢辖区安全稳定堡垒。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XX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为确保反恐防恐工作的有序开展,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反恐防恐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同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全局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求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共镶防恐大计。

二是化解纠纷,控制源头。认真排查各类可能破坏国家政策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化解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等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问题,建立健全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和回访。充分发挥XX县司法局大调解中心以及司法所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积极宣传,提高认识。将《反恐怖主义法》纳入送法下乡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反恐防恐知识的宣传,强调干部职工在大走访过程中加强对反恐防恐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反恐、防恐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德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和“XX司法行政”官方微博扩大对反恐防恐工作的宣传,维护网络环境清明,筑牢网络安全稳定“防火墙”。



司法局反恐维稳工作汇报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XX区司法局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面提高应对恐怖袭击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反恐防范的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有关反恐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反恐安全防范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建立反恐工作机制,明确反恐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XX区司法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设立了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局机关办公楼、社区矫正中心列入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加强了节假日、特防期领导带班值班,成立了治安巡逻、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聘请专职门卫2人,严格实行出入管理登记制度。在机关院内架设监控探头36处,社区矫正中心架设监控探头16处,实现了院内无死角监控,视频储存时间达到了30天以上,大门口加装了人脸识别系统并接入了“雪亮工程”公共视频共享平台。购置了治安巡逻装备,大门设置了出入控制设备、报警电话,门卫室、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安全门及金属护窗,在各重点部位配备了消防设备。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抓落实、全局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开展好单位内部反恐工作,同时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等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全区反恐工作。

二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注重源头控制。认真排查各类可能破坏国家政策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化解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等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问题,建立健全了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挂牌督办和回访。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反恐安全防范工作向基层延伸。同时成立了民间金融纠纷、商事纠纷、环境污染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住建事务纠纷、自然资源权属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湘南大市场支部商会事件纠纷、华泰城市场商会“高壁综合大市场”事件纠纷等13个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矛盾纠纷调处范围无“死角”,矛盾纠纷业务无“盲区”。截至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调处民间纠纷3211件,其中重大、复杂疑难纠纷10件,确保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防止漏管失控。各司法所针对特殊人群开展反恐专项排查行动,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训诫结合、重点防范与联动防范结合、道德教育与公益劳动结合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特殊人群可能参与的不稳定因素。针对特殊人群中特困人员,多方协调解决其生活困难,稳定其思想、情绪。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矫正对象376名,其中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5人(抢劫罪3人、强奸罪1人、故意伤害罪7人、涉枪涉爆犯罪4人),经济困难社区矫正对象33人、家庭矛盾1人、暂未发现有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就业无门路、性格较怪异、高危行业就职、暴力倾向明显等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对15名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专门责任人进行严格管控,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对家庭特别困难的,了解其现实情况和表现,落实帮扶。我区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166人,其中刑满释放752人,解除社区矫正350人。经过排查4类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有涉黑涉恶类5人,涉邪教类3人,涉重大敏感案件0人,涉恐0人。截至目前暂时未存在有涉嫌恐怖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推进法治惠民工程。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工作点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劳动、妇联、社保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同时注意在接访、办案过程中及时收集掌握信息,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心坎上,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扩大和激化。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力度。强化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开展“湘融湘爱”服务农民工活动、“法律援助进社区”等法律援助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材料2400余份。加强协调,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注重加强对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犯罪嫌疑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在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区人民检察院安排了值班律师坐班,今年来共为10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同时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今年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16, 其中刑事案件163件,民事案件52件,行政案件1件;接受法律咨询340余件,接待法律服务1200余人次。

五是强化反恐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在做好本局干部职工反恐知识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将《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刑法》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法治宣传重点,采取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全民反恐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同时组织各司法所以深入宣传推进反恐防恐为主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反恐怖主义法》相关内容,向他们讲解何为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如何远离恐怖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抵制邪教等恐怖主义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张贴宣传挂图、展板、条幅及LED屏等300余条,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单行本10000余份,宣传单20000余份。通过系列反恐怖防范宣传周活动,不仅使“特殊人群”受到了教育,也为辖区百姓增强了反恐、防恐的意识和技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映,全面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为确保我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公安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按照各级反恐怖主义斗争指示精神,结合年终岁末反恐怖主义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XX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反恐防暴工作。

  精心谋划部署,保障反恐防暴工作有序推进。20XX3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51日,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全力保障大局持续平稳,特巡警大队精心谋划,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年终岁末反恐防暴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全民反恐防范意识。12月以来,大队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进校园、“六进六边”、驻村辅警走村入户等工作,强化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悬挂横幅7条,在人员密集场所摆放展板5次,现场答疑群众反恐知识13次,普及全民“知恐、识恐、防恐、反恐”常识和国家安全知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反恐防范意识。

  全面督导检查,确保重点目标涉恐隐患清理。12月以来,大队全覆盖对XX县辖区内104家重点目标开展涉恐隐患排查工作。再次实地查看和检验了目标单位的预案措施、装备配置、演练工作落实、监控建设储存、安保力量配备、值守等情况,并现场对重点目标单位专职、兼职内保人员先期处置突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现场教学14次,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目标单位责令现场整改5家,限期整改3家,确保重点目标涉恐隐患清零。

持续开展反恐技能训练,锤炼反恐防暴尖兵。结合“大练兵”及“冬训”工作要求,12月以来,大队贯彻“练为战”理念,锤炼反恐防暴尖兵,持续开展“135”最小作战单元、应急机动队处突训练,全体队员参训率达百分之百。



公安局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为认真落实上级公安反恐工作要求,XX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居安思危,全面营造知恐、识恐、反恐、防恐的氛围,锻造砥砺奋进的作风,锤炼逢敌亮剑本领,着力构建“全警反恐、全民防恐”工作格局,采取三项有力的保障措施,坚决守住暴恐案事件“零发生”的底线,为平安XX建设贡献反恐力量。

一、聚焦“两个高点”,在思想认识上务求新高度。一是高站位谋划,强化思想发动。坚持把反恐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要求全警上下,充分认识反恐怖斗争形式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夯实工作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有效防范暴力恐怖风险。二是高标准要求,强化督导驱动。常态性、全方位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形成反恐闭环责任体系,确保反恐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紧盯“三个重点”,在责任落实上务求大力度。一是紧盯重点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行动,深入重点场所、重点目标、重点行业,从实名制管理、安全防范措施、视频监控存储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将涉恐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二是紧盯重点物品管控。深入推进各类专项行动,强化物流寄递、烟花爆竹、加油站点、二手车市场等重点行业管理,全面加强重点物品监管,从源头上防止涉恐涉爆案事件发生。三是紧盯重点部位守护。强化对党政机关、校园、医院、商场等重点单位以及水电油气、公交客运站的安全防范,督促落实内部安保措施,提升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同时,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及中心广场的警力投放,屯警街面,开展武装巡逻和反恐处突工作。

三、做到“两个结合”,在氛围营造上务求恒温度。一是与重点阵地宣传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坚持“网上+网下、传统+融媒”,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全方位、深层次普及反恐防暴知识,不断拓展反恐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全民反恐防恐工作新格局。二是与系列法治宣传相结合,突出持续性。强化重点时间节点反恐宣传,以各节日和宣传日为契机,结合“六进六创”工作,多种形式开展反恐宣传,提升全民防恐意识和自防能力,汇聚全民反恐防恐的强大动能。

20XX年百日行动以来,XX县公安局巡特警联合武警开展武装巡逻80余次,出动500余名警力,出动警车310余次,对全县24个重点单位及县主城区所有加油站开展了160余次防恐、反恐安全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反复查,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单位下达了3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反恐工作万无一失,在宣传中发放反恐防范宣传单3600余份,累计宣传教育8000余人,有效地打击了犯罪,震慑了反恐势力,提升了全县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即将举行的二十大贡献了公安力量。



市公用集团反恐防恐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提高市公用集团员工反恐防恐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恐怖氛围,5月以来,市公用集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平安亚运 反恐有我”相关活动,共筑反恐防范安全防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护航党的二十大和亚运会顺利召开。

反恐责任作明确。市公用集团及时调整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董事长为集团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并与各部室、各下属单位签订平安综治责任书、反恐责任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防范各项举措,加强反恐怖工作防范管理。

反恐演习抓实战。为强化安保人员危机意识,提升对应对突发状况的处置能力,集团各反恐重点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防暴演习。燃气公司特邀市国泰保安服务公司教官张召晨在西向门站开展反恐防暴技能培训,以“言传身教”方式深入讲解反恐防器材使用技巧及反恐知识。排水公司与新产业公司重点针对如何处置防恐极端人员冲击的犯罪行为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实战模拟歹徒持刀、持械欲入侵公司,公司防暴队员与保安人员迅速出动,沉着处置、紧密配合,顺利将其制服。

反恐课堂学安全。市公用集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由党团员带头学习,普及突发状况自救互救常识。开展现场学习、座谈会8次,共200余人次参加。后续将每半年定期开展反恐防恐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形成常态化学习模式。


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汇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两手抓、双促进,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在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XX镇压实“三种责任”,多渠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钢铁长城。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到“人头”。通过党委会、职工会、镇村会等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国家安全的决策部署4次,成立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盯对到人,确保宣传活动有落实、有成效。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势头”。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头,4月以来,XX镇各村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村村响等资源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及反恐怖、防诈骗等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群、liaoda199群向村民推送国家安全方面的信息100余条,形成线上线下、村内村外全方位的宣传态势。

三是联动互动宣传,讲到“心头”。XX镇联合县检察院、九襄派出所走进辖区内学校、农贸市场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普及国家安全、反恐防暴相关知识和技能。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咨询人数100余人,工作人员就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及恐怖活动、诈骗的目的、手段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等作了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学习国家安全法重要性的认识,树牢了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责任感,让国家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县应急管理局反恐怖工作汇报

为积极推动反恐怖工作取得新成效,持续巩固反恐怖斗争良好态势,XX县应急管理局积极适应反恐怖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反恐怖工作置于突出地位,推进“三举措”切实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是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制定《XX县应急管理局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细化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严格抓好措施和责任落实。

二是排查整治,强化监管。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危化品生产和带储存经营企业3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08处,停产停业整顿4家、立案查处4家、处罚金额24万元,有效落实了企业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单位落实“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值守制度。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措施,指导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目前我县红宇烟花已完成烟花应急管理系统登记注册。

三是重点防范,保障安全。930日,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立即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同时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公共安全子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监管。国庆期间,XX县应急管理局分两个专项检查组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共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3家,发现问题隐患5处,检查使用危化品工贸企业14家,检查问题隐患20处,下发限期整改指令3份,均已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企业进行加强防恐怖工作要求的宣贯,要求相关企业提高恐袭警惕性,时刻绷紧反恐工作这根弦,全面落实好反恐防范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反恐教育工作,从细化反恐应急预案入手,定期开展反恐演练,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突能力。加大对本企业重点部位及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涉恐隐患,保障各类安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现异常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下一步,XX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以《XX县应急管理局涉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抓手,全面排查我县工矿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存在的涉恐安全隐患、以及管控防范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消除涉恐隐患,切实抓好保稳定、护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确保我县工矿领域不发生涉恐事件作出应有努力。



县司法局反恐维稳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对反恐维稳工作的最新要求,X县司法局切实把反恐维稳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采用四项措施狠抓反恐维稳工作。

  一是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优势,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维稳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逐步改善社会各级和群众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固有认知,让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增强摸排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作用,在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摸排力度,深入细致排查基层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纠纷动态,以“抓早、抓小、抓苗头”为宗旨,提前介入,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切实增强反恐意识。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公共安全和反恐防范意识,普及应急安全常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自我防护的能力以及清楚的认识到恐怖活动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的法律意识,杜绝参加一切与恐怖活动有关的活动。

四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专业优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化解,严禁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滋事。



市财政局反恐维稳工作

市财政局立足反恐工作新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强化财政要素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多措并举切实做好财政部门反恐工作,为维护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出力尽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单位和谐稳定。明确反恐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责任传导。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灵敏高效的反恐应急机制,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巡逻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离岗现象的发生。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传递。

二是认清当前形势,增强反恐工作责任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各科室、下属单位深入学习反恐防暴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在局机关LED宣传屏滚动播放反恐宣传视频和海报,进一步提高对反恐工作的重要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支持反恐维稳工作。在财力困难、收支矛盾加大的情况下,切实担负部门职责,有效增收节支,多渠道争取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政法部门经费,进一步提升财政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反恐维稳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县水务局反恐维稳工作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恐怖分子对我县水利设施、水库、水坝、供水管网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根据省、市、区会议及相关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针对水利系统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上下齐心,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本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发展和提高。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抓好反恐维稳工作

在今年全县反恐维稳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长徐元忠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局领导高度重视反恐维稳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并确定各股室负责人为反恐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反恐维稳工作负主要责任。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做到了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转变作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反恐维稳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抓好反恐维稳工作的合力。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XX年期间。为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我局进一步提高节日期间反恐维稳工作重要性、强化了“四个意识”,即强化了反恐维稳工作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强化了反恐维稳工作要经常化的意识;强化了发展是硬道理、反恐维稳是硬任务的意识;强化了反恐维稳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宣传反恐标语,提高反恐安全意识、局领导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各种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做到及时有效处理,保障了节假日期间无恐怖事件发生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三、加强教育,大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打印《反恐怖主义法》和反恐防范知识50份发放全局干部职工列入日常学习范围内。通过微信工作群实时发送相关新闻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反恐安全意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反恐怖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好反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维稳反恐工作有关内容,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维稳反恐工作的认识,教育和引导干部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求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邪教组织和黄赌毒的侵蚀,职工队伍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四、周密部署,深入排查,确保反恐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按照州反恐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组织了由办公室、水保办、防办、水资源股等股室人员组成的反恐维稳检查组,一是对全县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企业水投水务公司、荷海公司、各个水厂等多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及学习,了解到公司都实施了具体的反恐应对措施,积极安排部署和落实反恐怖防范措施,例如:增加水厂围墙防刺网、防护栏、防护门;增加水厂反恐防暴设备设施和安保人员,对进出厂车辆、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等反恐应急预案并计划开展反恐防范演练等应对方案;二是深入到水利在建工程工地,对从业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严防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三是到水库、大坝等水利设施重地进行治安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经排查未发现设施重地治安隐患问题。




乡反恐防暴工作汇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XX乡辖区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全乡各族人民生命安全,戌街乡落实四大举措,抓实综治维稳、反恐防暴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重落实。召开XX乡反恐防暴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反恐防暴工作。参会人员扩大到“三职”干部,共计106人,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提高对反恐防暴工作的认识,层层分解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做到每一项工作能具体落实到人。

二是强化管理抓重点。在强化常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消灭管理盲区。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消除戌街辖区管理、综合治理的盲点和盲区,坚决消除戌街辖区反恐防暴管理真空。

三是宣传教育强意识。利用“小广场·大喇叭”每天进行4次播报、张贴宣传海报300余份、宣传布标10条,省、州、县、乡挂包干部及村委会“三职”干部进村入户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户掌握必要的防恐防暴技能知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实战演练提能力。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深入开展防恐防暴实战演练,筑起铜墙铁壁,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让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技能在实战中得到训练和强化。




县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发生在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对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准备与实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制订此应急预案。a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恐怖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制订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或预谋实施的恐怖袭击,以及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3.1 利用暴力手段袭击党政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和民生设施等重要部位、重点目标的;

1.3.2 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核材料实施恐怖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化制品和核材料设施、工具的;

1.3.3 攻击本县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1.3.4 劫持、绑架、暗杀重要知名人士,大规模劫持人质,造成重大影响或危害的;

1.3.5 劫持或以其他方式袭击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威胁或危害后果的;

1.3.6 以爆炸、决水等暴力手段实施恐怖袭击,对公共设施和公众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1.3.7 实施纵火、砍杀、驾车冲撞、投毒,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社会秩序混乱的;

1.3.8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以外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根据上级反恐办或反恐总指挥部命令,需要我县协助处置的;

1.3.9 以其他手段对我县实施恐怖性袭击的。

已制订某一类恐怖袭击事件专项处置预案的,依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并按相应专项预案进行处置。发生专项处置预案以外恐怖袭击情形的,参照相近类别专项预案进行处置。

1.4 处置原则

1.4.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1.4.2 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实施处置行动时,各级指挥部和处置专业力量应迅速到位、果断决策、协同配合、高效处置,迅速制止或有效控制暴力恐怖袭击活动。

1.4.3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及时跟进抢险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1.4.4 依法处置、严厉打击。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和有效手段,迅速缉捕或歼灭正在实施以及企图实施恐怖袭击的犯罪分子,并采取措施全力摧毁其幕后暴力恐怖组织,做到除恶务尽,彻底消除暴恐隐患。

2.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体系构成

成立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公安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分局、县水务局、县旅文广电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教体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人行丰宁支行、邮政公司、供电公司、中石化丰宁石油分公司、移动丰宁分公司、联通丰宁分公司、电信丰宁分公司。

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指挥体系由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构成。

2.1.1 总指挥部

总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通常下设指挥中心、情报信息、行动处置、通信保障、舆情控制、抢险救援、外事支援、政策法规、专家咨询等专门工作组。总指挥部通常设在县公安局反恐指挥中心。

指挥长由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他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根据职责任务参加相应工作组。

2.1.2 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设现场指挥员,根据处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各级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力量指挥员、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人根据职责任务参加相应工作组。现场指挥部通常开设在事发地周边,便于警卫、便于开设无线通信与传输系统、便于机动和出入的地点。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现场指挥员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根据需要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接受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2.2 指挥体系职责

2.2.1 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分析研判事件发展变化情况;确定处置方法和程序;依法决定采取封控、管制、戒严、武装突击等强制措施;审定社会舆论引导和新闻报道方案;协调县内和县际合作;视情向市总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依照有关规定协调动用处置力量;随时向上级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研究决定善后处理各项措施;研究决定其它有关处置重大事项。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各类专业处置力量组成及负责人,并督导其开展现场处置行动;收集掌握现场情况,分析研判事件危害及影响;及时上报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实时组织获取并上传现场音频视频信息;组织协调处置行动各项保障。

2.3 指挥体系运行

当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恐怖袭击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员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现实情况,指挥长可直接向现场指挥部下达相关处置指令。

当指挥长亲赴现场时,由其临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级总指挥部的工作。

3. 处置程序

3.1 预案启动前

主要包括:反恐指挥中心接报、核实、研判事件情况;及时调动指挥各相关专门力量和专业处置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向上级报告。

3.2 预案启动

3.2.1 处置准备

主要包括:成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了解掌握情况,确定恐怖袭击性质,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明确专门力量和专业力量的组成和运用,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启动社会面管控机制;处置力量完成临战准备。

3.2.2 处置实施

主要包括:处置力量现场机动、集结;搜集研判事件现场综合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展开处置行动;实施处置行动保障;视情向上级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3.2.3 处置终止

综合评估处置效果,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根据指令,终止处置行动,处置力量撤离归建;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展善后工作;总结上报处置情况。

4. 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级指挥部通常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

4.1 管控戒严

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实施封控,防止恐怖分子潜逃;对局部地区进行交通管制,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必要时,按照相关法律及程序,对局部地区实施戒严。

4.2 疏散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人员进行疏散;搜救幸存者,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后送。

4.3 工程抢险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建筑物坍塌和水、电、气、油和毒化物品泄露;清除障碍,开辟救援通道;抢救重要物资,扑灭火情,转移危险物品等。必要时,切断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水、电、气、油的供应联系,最大限度减少次生灾害。

4.4 侦查破案

现场指挥部组织县公安局等有关力量对事发现场采取调查、访问、技术侦察等手段,查明事件情况,掌握恐怖分子的数量、动机、手段、目的、位置等基本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搜集固定证据,及时侦破案件,缉捕嫌犯,打击犯罪。

4.5 分类处置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处置力量,根据恐怖性袭击事件的性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4.5.1 恐怖性爆炸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搜爆排爆力量对事发现场进行搜查,确定爆炸物的类型;对可疑区域和疑似爆炸装置进行信号屏蔽,及时发现、排除未爆装置;对附近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转移、防护等措施;对爆炸引起的次生灾害

实施有效控制。恐怖性爆炸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按照县反恐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迅速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性爆炸事件发生后,各专门工作组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现场封控组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情报信息组及时收集、掌握境内外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反应,并及时反馈。现场处置各小组要始终保持对现场情况的监控,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各行动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对应相关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对现场实施封锁,控制周边区域;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排查嫌可疑人员。设立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恐怖分子混入现场窃取情报,杜绝一切非公安、新闻单位人员拍照、采访。对全过程实施拍摄监控并派专人收集拍摄资料,做好绝密级处理。调集排爆、勘查人员查明未尽爆炸物,为抢险救护工作提供依据。组织机动力量搞好主要街区、要害部位巡逻守护。加大对车站、机场主要交通要道的封锁检查,缉捕恐怖分子,防止外逃;消防、工程抢险、供电、供水、供气、石油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处置工作。

(三)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张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四)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性爆炸袭击,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巡逻防控组根据恐怖性爆炸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和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立即对恐怖性爆炸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严厉惩处制造恐怖性爆炸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情报工作,为获取犯罪证据,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护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爆炸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指挥部指令各参战单位安全撤离,事发地反恐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性爆炸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2 恐怖性劫持人质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

采取谈判攻心、精确狙击、武装突击等方法解救人质,捕歼罪犯。

(一)快速反应。事发地公安机关及时汇集相关信息,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现场混乱、失控。总指挥部迅速分析研判形势,组织开设现场指挥部,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启动处置预案,调动部署处置力量,组织展开处置行动。

(二)现场封控。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公安、武警力量对事发现场进行封锁控制,维持外围秩序,疏散现场人员,组织清场警戒,进行交通管制,引导处置和救援力量集结。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地区实施通讯监控或管制,切断劫持者与外界的联络。

(三)攻心谈判。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上级意图及时组织谈判小组与劫持者谈判,努力使人质获释,争取和平化解危机。同时做好武力营救的准备,利用谈判手段掌握劫持者情况及目的,拖延、迷惑劫持者,为武力攻击创造条件。

谈判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可吸收特殊身份人员参加。

(四)侦察调查。现场指挥部综合采取抵近侦察、化装侦察、调查询问、侦测监听等手段组织现场侦察。重点查明恐怖分子的背景、数量、位置、企图、携带武器和其他危险物品、胁迫人质手段、活动规律等情况;被劫人质的身份、数量、位置、状态等情况;劫持现场的地形、气象情况。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变化,为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武力突击。在谈判无效或情势危急时,总指挥部应立即定下武力营救的决心。现场指挥部要研究制订多套实施方案,主动创造攻击条件,活运用多种手段,确保一举成功。在固定场所不宜发动攻击或劫持者提出转场、离境等要求时,应寻机在运动状态下或异地实施攻击。

武力突击应采取授权式指挥,由担负攻击任务的处置力量指挥员相机下达攻击命令。

(六)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卫健委、消防、排爆等专业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做好抢救伤员、救助人质、扑灭火情、排除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等工作,对现场伤病人员迅速进行检伤分类和救治后及时转送至指定医院。

(七)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现场指挥部研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事宜,经总指挥部授权通过适当途径发布相关信息,未经总指挥部同意,任何部门不得发布涉及恐怖事件及相关处置情况等信息。

(八)善后处理。现场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要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搜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党委、政府要积极做好人质家属安抚、受害人抚恤和其他善后工作,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4.5.3 针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采取设障阻截、谈判攻心、精确狙击、武装突击等方法手段解救人质、捕歼罪犯。针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按照总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开展处置行动。

(一)快速反应。事发地公安机关及时汇集相关信息,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现场混乱、失控。总指挥部迅速分析研判形势,组织开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情况,研究制订处置方案,调动部署处置力量,组织展开处置行动。

(二)现场封控。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公安、武警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阻止被袭击的交通工具再次移动,以致扩大威胁范围,并对事发现场进行封控,维护外围秩序,疏散现场人员,防止闯入混出,组织清场警戒,进行交通管制,引导处置和救援力量集结。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地区实施通讯监控或管制,切断恐怖分子与外界的联络。

(三)攻心谈判。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上级意图及时组织谈判小组与恐怖分子谈判,努力使全部或部分人质获释,争取和平化解危机。同时做好武力营救的准备,利用谈判手段掌握劫持者情况及目的,拖延、迷惑劫持者,为武力攻击创造条件。

谈判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可吸收特殊身份人员参加。

(四)侦察调查。现场指挥部综合采取抵近侦察、化装侦察、调查询问、侦测监听等手段组织现场侦察。重点查明恐怖分子的背景、数量、位置、企图、携带武器和其他危险物品、胁迫人质手段、活动规律等情况;被劫人质的身份、数量、位置、状态等情况;劫持现场的地形、气象情况:被破坏交通工具的情况: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变化,为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武装突击。在谈判无效或情势危急时,总指挥部应立即定下武力营救的决心。现场指挥部要研究制订多套实施方案,主动创造攻击条件,灵活运用多种手段,确保一举成功。在固定场所不宜发动攻击或交通工具移动时,应寻机在运动状态下实施攻击。

武装突击应采取授权式指挥,由担负攻击任务的处置力量指挥员相机下达攻击命令。

(六)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卫健委、消防、排爆等专业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做好抢救伤员、救助人质、扑灭火情、排除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等工作,对现场伤病人员迅速进行检伤分类和救治后及时转送至指定医院。

(七)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现场指挥部及时研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事宜,经总指挥部授权通过适当途径发布相关信息。未经总指挥部同意,任何部门不得发布涉及恐怖事件及相关处置情况等信息。

(八)善后处理。现场先期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要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搜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党委、政府要积极做好人质家属安抚、受害人抚恤和其他善后工作,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4.5.4 恐怖性纵火袭击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

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采取设障阻截、精确狙击、武装突击等方法手段,迅速制服罪犯。

恐怖性纵火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迅速指令事发地公安机关值班备勤警力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快”字当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手段(直至击毙)制止暴恐犯罪行为,同时组织开展现场灭火救援工作,调集第二、三梯队反恐应急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性纵火袭击事件发生后,各专门工作组务必第一时间反应行动并及时反馈情况。现场封控组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情报信息组及时收集、掌握现场信息,网上网下、境内外各方面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反应。现场处置各小组要始终保持对现场情况的监控,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消防支队务必迅速将火情扑灭,卫生救护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各行动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锁,控制周边区域;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排查嫌可疑人员。设立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恐怖分子混入现场窃取情报,杜绝一切非公安、新闻单位人员拍照、采访。对全过程实施拍摄监控并派专人收集拍摄资料,做好密级处理。组织机动力量搞好主要街区、要害部位巡逻守护。加大对车站、机场主要交通要道的封锁检查,缉捕恐怖分子,防止外逃。工程抢险、供电、供水、供气、石油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三)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张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四)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性纵火袭击,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巡逻防控组根据恐怖性纵火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和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相关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立即对恐怖性纵火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的每一个细节及恐怖分子同伙和联系人,严厉惩处制造恐怖性纵火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国家安全、外事和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情报工作,为获取犯罪证据,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护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纵火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指挥部指令各参战单位安全撤离,事发地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5 恐怖性砍杀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采取设障阻截、精确狙击、武装突击等方法手段,迅速制服罪犯。 恐怖性砍杀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迅速指令事发地公安机关值班备勤警力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快”字当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手段(直至击毙)制止暴恐犯罪行为。

(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性砍杀事件发生后,各专门工作组务必第一时间反应行动并及时反馈情况。现场封控组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情报信息组及时收集、掌握现场信息,网上网下、境内外各方面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反应。现场处置各小组要始终保持对现场情况的监控,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各行动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锁,控制周边区域;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排查嫌可疑人员。设立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恐怖分子混入现场窃取情报,杜绝一切非公安、新闻单位人员拍照、采访。对全过程实施拍摄监控并派专人收集拍摄资料,做好密级处理。组织机动力量搞好主要街区、要害部位巡逻守护。加大对车站、机场主要交通要道的封锁检查,缉捕恐怖分子,防止外逃。卫健委、消防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三)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张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四)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性砍杀袭击,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巡逻防控组根据恐怖性砍杀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和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相关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立即对恐怖性砍杀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的每一个细节及恐怖分子同伙和联系人,严厉惩处制造恐怖性砍杀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国家安全、外事和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情报工作,为获取犯罪证据,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护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砍杀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指挥部指令各参战单位安全撤离,事发地反恐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6 恐怖性驾车冲撞袭击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采取设障阻截、精确狙击、武装突击等方法手段,迅速制服罪犯。 恐怖性驾车冲撞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迅速指令事发地公安机关值班备勤警力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快”字当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暴恐犯罪行为,抓捕或击毙恐怖分子。

(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性驾车冲撞袭击事件发生后,各专门工作组迅速行动并及时反馈情况。现场封控组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情报信息组及时收集、掌握现场信息,网上网下、境内外各方面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反应。现场处置各小组要始终保持对现场情况的监控,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各行动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对应相关职责任务开展相关救援工作。对现场实施封锁,控制周边区域;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排查嫌可疑人员。设立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恐怖分子混入现场窃取情报,杜绝一切非公安、新闻单位人员拍照、采访。对全过程实施拍摄监控并派专人收集拍摄资料,做好密级处理。组织机动力量搞好主要街区、要害部位巡逻守护。加大对边境、车站、主要交通要道的封锁检查,缉捕恐怖分子,防止外逃。卫健局、消防、工程抢险、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三)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张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四)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性驾车冲撞袭击,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巡逻防控组根据恐怖性驾车冲撞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和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相关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立即对恐怖性驾车冲撞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严厉惩处制造恐怖性驾车冲撞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情报工作,为获取犯罪证据,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护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驾车冲撞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指挥部指令各参战单位安全撤离,事发地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7 恐怖性投毒事件。主要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气象局等部门配合。迅速缉捕罪犯;查明毒物种类、污染范围、边界、程度;消除有毒物质和救治染毒人员。

恐怖性投毒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积极配合卫健委、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专家对投毒事件进行界定,一旦定性为恐怖性投毒袭击事件,各处置分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迅速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一)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性投毒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要立即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县反恐办报告。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分析各种情况,依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提出相应处置建议,经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启动指挥机构。

(二)及时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命令,各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区域分步实施封锁,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发现嫌、可疑人员。环境监测组要随时监测现场气象动态;迅速查明现场有毒物的种类和性质,危害程度;转移未尽有毒物品;提出处置建议。毒化洗消组要迅速展开现场处置工作,对现场场地及相关设施进行洗消;协助医疗救护组转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交通管制组要对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维护事发地交通秩序,确保现场救援车辆的畅通。

医疗救护组要及时建立临时救治所,现场抢救、洗消、分类、救治、手术和伤员后送。人员疏散组及时教育、疏导封控区域外围观人员,转移场内洗消后人员、车辆到指定区域。卫健局、消防、工程抢险、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三)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立即对投毒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及时查清恐怖袭击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严厉惩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组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犯罪证据,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四)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公安机关要根据投毒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保卫干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的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认真做好现场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群众的生活保障。

(六)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投毒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各参战部门安全撤离,事发地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秩序。气象、环境监测分队做好后续监测和评估工作,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8 恐怖性决水事件。主要由县水务局负责,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和县气象局等部门配合。县公安局迅速缉捕罪犯;查明水利设施受损程度;组织开展工程抢险;对受灾人员实施救援;对重要设施实施保护、对物资进行转移等。恐怖性决水事件后,事发地水务主管部门应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对事件性质进行界定,一旦确定为恐怖性决水事件,立即报告,县反恐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指令各处置单位立即行动。

(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各专门工作组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现场封控组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迅速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情报信息组及时收集、掌握境内外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和反应,并及时反馈。现场处置各小组要始终保持对现场情况的监控,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

(二)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各行动组赶赴现场后,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锁,控制周边区域;对出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拍摄,排查嫌可疑人员。设立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恐怖分子混入现场窃取情报,杜绝一切非公安、新闻单位人员拍照、采访。对全过程实施拍摄监控并派专人收集拍摄资料,做好绝密级处理。调集排爆、勘查人员查明未尽爆炸物,为抢险救护工作提供依据。卫健局、消防、工程抢险、供电、供水、供气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三)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急状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由交通管制组负责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或局部进入紧张状态,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四)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性袭击,全力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的稳定。巡逻防控组根据恐怖性决水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加强对重点水利设施控制和安全保护;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地方组织和单位,全力维护事件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厉打击恐怖犯罪活动。侦查破案组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措施,立即对恐怖性决水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工作,及时查清恐怖事件的每一个细节,严厉惩处制造恐怖性决水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通过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热线,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搞好相关情报工作,为获取犯罪证据,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和救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要协调事发地党委、政府,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所需各种设备、物资及时到位,保障参战人员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保障被救护群众的基本生活。

(七)做好善后工作。恐怖性决水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处置响应。指挥部指令各参战单位安全撤离,事发地反恐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力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性决水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5.9 当上述事件交叉或连环发生时,应灵活指挥,采取综合措施,妥善处置。每次事件处置结束后,县反恐办要组织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4.6 舆情控制

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的原则,由舆情控制组负责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发布,统一报告口径,正确引导舆论,实施新闻管制,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

4.7 善后处理

先期处置终止后,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最大限度降低因恐怖袭击而产生的次生灾害。

5.处置保障

5.1 通信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音、视频网络建立,确保畅通;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现场的无线通信保障,配合实施现场无线通信管制和现场周围通信信号屏蔽等;广电部门负责配合现场的无线通信管制;各处置力量负责内部通信保障。

5.2 信息保障

县气象局根据需要,负责向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提供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气象监测信息,并做出气象预测;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等部门根据职能任务,负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区域监测信息,并做出预测;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工程抢险、物资保障等方面的信息;测绘部门、县公安局责提供现场及周边区域地形信息,并根据指挥部要求开展现场测绘;县住建局、事发现场业主单位负责提供事发现场建筑物图纸、管网布局图纸、建筑物内部情况等目标信息。

5.3 装备保障

各参战处置专业力量,应根据各级指挥部通报情况、要求和现场掌握的信息,携带能够满足现场处置需要的装备器材,并确保各类装备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参战处置力量所属部门,应及时调动后备装备器材,为可能的处置升级或处置新发恐怖袭击事件做好准备。

5.4 物资保障

县工信局、县卫健局负责处置所需救治药品、疫苗等医疗物资的保障;县民政局负责调集帐篷、被服、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县住建局负责调集工程抢险物资及装备;县商务局、承德供电公司、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保障处置所需水、电、油、气等物资;市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保障处置物资的转运,为物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5.5 医疗保障

县卫健局应在各级指挥部驻地,特别是现场指挥部周边区域建立临时救护所,备有足够的医疗人员及医疗药品、设备和车辆,负责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及后送。

5.6 后勤保障

由县总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导,原则上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处置力量的后勤保障;县公安局负责本级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公安处置力量的后勤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的紧急划拨。

为确保有效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反恐怖应急力量建设、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开展技术研发,强化专业培训,组织演习演练,切实做好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6.附则

6.1 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反恐办负责制订和修订。

重点目标等相关单位依照本预案制订和修订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处置预案,并报反恐办备案。

6.2 解释

本预案由县反恐怖办负责解释。

6.3 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县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提高反恐防暴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降低敏感事件发生几率和造成的危害,维护、确保学校稳定与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反恐防暴工作的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校园反恐防暴,及时掌握、彻底排查和有效化解教育系统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方针与工作原则

全县教育系统反恐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有力”的工作方针,将工作重心前移,发挥群防群治的效能。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科学应对”原则,指导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反恐防暴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军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韩明亮兼任。学校(幼儿园)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迅速落实反恐防暴各项工作任务。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在岗人员排班值班,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对出入人员应实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本单位、非公干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可疑人员应予以询问,对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和单位。

3.加强学校内部执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实行每日定时巡查登记,巡查人员签名。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查明来源和危害,采取措施,排除影响。非寄宿制学校原则上每天放学后应清场,不得让学生无故长时间滞留学校;寄宿制学校应严格执行寄宿生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反恐防暴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出现反恐防暴问题的,要倒查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基础设施

1.配足配齐安保人员和器械。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辽公通〔201512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795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建反恐防暴应急保障志愿者队伍;校园门卫室要配齐安保器材“八大件”;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要统一着保安制服,持警用器械,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严禁非教学和生活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进入校园,严格控制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并根据校园门口实际情况,加强反暴恐、硬质防撞设施的添置配备,严防肇祸滋事人员、暴恐分子等危害师生安全。

2.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学校大门、主要道路、学生寝室、食堂、实验室、财务室、学校重点场所、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学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学校要尽快实现视频监控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学校监控机房应设置在安全部位,视频资料需保存90天以上。

3.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识。各单位要在公安等部门支持下,在校园周边设置“学校路段”的提醒标志,从严划定车辆禁停、临停、停放区域和让行、禁鸣标志,并根据校门及周边50米区域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突出防范重点

1.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各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出入园交接制度;各学校上下学前要安排专人在学校周边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疑情况;上下学时段,要安排学校领导、值班教师、校园保安共同值班,维护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校车反恐防暴安全预防机制,从预防恐怖分子对校车及校车内学生的突然袭击入手建立预防袭击机制。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在接送学生前必须检查校车安全状况;每辆校车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随车照管员,严格按照名册安排学生乘车,在学生上下车前及时关注周边状况,确认无可疑人员或情况。

3.加强各类危险物品管控。重点加强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监管监察和出入库、领用管理。通过技防、物防、人防等多种手段防止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健全丢失报告制度。加强对危险品从业、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与演练。

4.要加强对涉暴涉恐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全面排查和掌握校园及周边的重点人员,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防控,加强与公安、司法等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5.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防暴工作。根据各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段反恐怖工作的变化,提升重要节点、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反恐防暴工作等级,防止校内大型活动期间和人员聚集场所发生暴力破坏、群体性事件等影响重大或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

(四)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

1.加强反恐防暴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黑板报、校园网站及专题讲座等形式和载体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避险、防护、逃生、急救、报警等基本常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2.有针对性的开展反恐防暴专业知识培训。校长、主任、班主任、骨干教师等培训班增设反恐防暴形势教育课程,增强干部教师的反恐防暴意识,提高反恐防暴工作能力。

(五)强化应急工作

1.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结合所处的学段、学校地理位置、校园安保水平、校舍分布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明确本单位重点防范目标、重要环节和防范举措,明确部门人员职责任务和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运作程序,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备齐应急逃生绳、盾牌、灭火器等应急物资,疏通应急逃生通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学校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修正反恐防暴应急预案,进一步备齐应急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3.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事发单位应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对事发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实施现场控制、封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等,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当前学校反恐防暴工作面临的形式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研判,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把反恐防暴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夯实基础。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一把手是反恐防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信息预警,彻底消除隐患。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业务分管领域的反恐防暴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要做好反恐防暴的具体工作,负责反恐情报的收集、报送、协调等工作。

(三)强化监管,加强协调。县教育局将通过学校安全大检查、学校日常工作督查等多种渠道对各学校反恐防暴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建立档案,跟进督办,确保落实整改。反恐防暴工作涉及面较广,各学校要加强内外工作协调,统一行动,齐心齐力,形成反恐防暴工作强大合力。

  1. 查漏补缺,常抓不懈。各学校要树立反恐怖防范长期作战意识,防微杜渐,加强教育,建立和完善反恐怖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消除隐患问题,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平安和谐。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疏于防范、处置应对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坚决倒查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反恐应急工作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创建平安和谐石湾,根据市、县有关的反恐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恐防暴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有关反恐防暴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当前暴恐活动新变化、新特点,夯实反恐工作基础,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严格执行,压实责任,坚决消除各种暴恐隐患和现实威胁。

二、工作目标

确保在发生恐怖和暴力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提高处置反恐防暴应急响应能力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避险能力,做好防范措施和事后处理工作,降低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通过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以“重点管控、从严从紧、以面保点、以点促面”为原则,切实做好反恐防暴工作,严防发生恐怖暴力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湾镇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兼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综合办、综合治理办(司法所)、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法庭、博罗县第三人民医院、铁场卫生院、石湾中学、石湾中心小学、各村(居)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镇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

(三)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暴力事件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工作措施

(一)反恐预防机制

1.建立健全各项反恐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反恐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

2.建立和完善预警监测制度,开展反恐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派出所要加强对各村(居)出租屋的排查,各中小学要做好学校的安保工作。加强对全镇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重点场所的监控,定期进行排查和巡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3.制定和完善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和企业各项反恐怖预案,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时开展反恐怖救援演练。

4.加强反恐应急值班制,严格执行领导值班责任制,重要岗位落实双岗专人值班制度。

(二)反恐预警报告机制

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发现或得到恐怖袭击的信息和异常情况后,要立即向镇党委、政府及反恐办报告。报告要尽量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1.迅速:最先得知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的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通过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途径报警,并报告单位。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三)反恐预警处置机制

镇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得到恐怖暴力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的同时,要马上进入临战状态,迅速启动预案并视事态的性质和程度,做出力量调动和应急处置。

1.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主要包括:一是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二是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包括警戒、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队伍;三是消防部门灭火救援队伍;四是医疗救护队伍;五是电力、燃气管道和通信部门抢险队伍;六是救灾增援队伍。

2.现场应急处置。一是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石湾派出所、铁场派出所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二是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抢险方案,采取防控措施,组织抢险队伍、紧急保障队伍、相关技术人员和调动机械设备、物资开展处置工作;三是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积极抢救、运输伤员、抢修损毁设施等工作,并视情况调动本部门力量支援。

3.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恐怖事件发生后,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镇治安大局的稳定。

4.舆论报道工作。镇反恐工作领导小组要在上级安排部署下,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后期处置工作。恐怖暴力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在镇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一是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损毁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建工作,并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恢复生产,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产生新的事故灾害;二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稳定受害群众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三是对恐怖暴力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缉捕在逃的恐怖分子;四是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全镇应急信息管理。充分运用现代化高科技对恐怖活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提高反恐应急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领导决策能力。

(二)建立全镇反恐应急工作通报制。及时总结、研究反恐应急工作形势和任务,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全镇反恐应急后勤保障。加强反恐应急工作资金、人员和设备、物质保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反恐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对在反恐应急工作中擅离职守、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恐怖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损失、影响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反恐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进一步强化各项反恐怖防范措施和责任的落实,确保我局工作有效开展,营造稳定的政治和治安环境,特制定博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恐防范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工作方针,切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位、有效控制、高效处置”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提高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安全稳定。

  二、风险辨识

  反恐防爆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暴力袭击、自焚、爆炸、火灾事件等

  三、应急行动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行动总指挥:陈雪花   

应急行动副总指挥:林继伟  

  设应急行动小组如下:

  (一) 现场警戒组

  组  长:李伟东     

  副组长:骆建辉      

  组  员:公共服务与产业发展股(广播电视股)、文艺与文化遗产保护股、博物馆全体人员,体育、文化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安保人员

  职  责:划分警戒区、警戒线,利用安保器材进行分隔,封闭现场,防止破坏,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协助救援和疏散。

  (二) 疏散组

  组 长:谢文山   

  副组长:钟伟光    

  组  员:执法队、旅游管理股、图书馆全体人员,体育、文化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安保人员

  职  责:根据指令和现场需要,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保持疏散秩序,防止拥挤伤人和踩踏性恶性事件,清除障碍物,保证人员顺利通行,搜救未及时撤离的人员。

  (三)抢险救援组

  组  长:黄美安      

  副组长:夏秋林               

  彭望全                

  组  员:体育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文化馆、体育中心全体人员,体育、文化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安保人员

  职  责:携带反恐防暴器材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和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的专业防爆队工作,协助消防队扑救火灾,抢救伤亡人员,检查现场有无可疑物品和残火,排除险情。

  (四)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邹梅清      

  副组长:黄绮敏       

  组  员:局办公室、局财务及局人事全体人员

  职  责:保障应急行动所需物资,组织对伤员的护理与抢救工作。配合医疗部门进行伤员转移和救治工作。

  四、预警和预防

  (一) 事故预警

  针对我局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成立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发现苗头的第一人立即向局领导或办公室报告,若有特殊情况可越级直接向应急领导报告。

  (二) 事故预防

  1、安全措施

  ⑴落实责任、建立责任制,重点工作落实到各部门每一个岗位。确保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场馆办公场所治安秩序良好,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坚决防止暴力恐怖事件,确保现场安全、稳定。

  ⑵全面开展巡逻、防控工作。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各种防控方式的综合能力,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人防:体育中心要和体育中心、文化中心的物业公司保安部加强衔接,巡逻防控要保证24小时运转。发现安全隐患,或收集到重大信息要及时通报,确保万无一失。

  技防: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对要害部位进行日常巡逻检查、监控巡视。以点带面,形成立体防控。

  物防:对人员聚集部位、水、电、车辆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死看死守。发现可疑人员、可疑事件要及时汇报并报警;

  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其它部门的工作特点,增强干部职工及物业管理公司保安、保洁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物业管理公司的清洁人员应参加安全保卫工作,在打扫卫生时刻意检查各楼层隐蔽角落,各种安全隐患、可疑物品,最大限度防止爆炸恐怖事件发生。

  2、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恐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反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严谨的措施真正把安全反恐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控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局安全稳定。

  (2)、健全机制,确保实效。

  建立渠道顺畅、组织指挥有力、具有权威性的指挥机制,建立各股室、事业单位及时响应、工作环节衔接紧密、联动协调措施有力的快速反应机制,高效处置突发性恐怖事件提供全方位保障。

  (3)、注意协调,密切配合。

  各股室、事业单位在排查中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交流,互通情况,信息共享,确保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线索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做好防范工作。

  (4)、加强值班,及时反馈。

  进一步加强值班时间,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准备工作,保证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当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场馆内发生暴力袭击、自焚、爆炸、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在场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局办公室、体育中心或局领导报告,并立即向 “119”、“110”“120”部门电话报警。

  火灾报警

  发现火警后,最先发现人应迅速利用联络工具向局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局办公室和体育中心。

  体育中心管理人员要和物业管理公司安保人员追踪火情,组织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向消防队报告火灾情况。

  防爆报警

  (1) 接到各岗位有暴力恐怖袭击、爆炸或听到有关信息时,立即向局办公室和体育中心报告,留下报警电话和姓名。

  ⑵由局办公室、体育中心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留下双方电话和姓名。

  (二)应急疏散

  在大楼内部和外部广场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为避免更多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伤亡,以及火灾和爆炸时产生的有毒烟雾、高温、爆炸、建筑倒塌等有害因素威胁人身安全,必须首先疏散人群,确立“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1、在场的组长或各部门领导现场指挥,有权决定封闭和疏散的范围。

  2、现场指挥组织在场管理人员引导疏散、现场警戒。

  3、疏散途中,如有被困人员必须首先解救。

  4、局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行使总指挥职责。

  5、疏散后期,总指挥下达搜救命令。由体育中心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安保人员对现场进行搜索,救助伤员。

  6、火灾现场扑救人员没有接到撤离指令前不准离岗。

  (三)现场应急处理

  (1)如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场馆内部发生恐怖事件,物业管理公司安保当值人员立即穿戴防暴装备,携带现有反恐器材进入应急反恐处理状态,利用防暴盾牌、防暴钢叉对恐怖袭击人员进行隔离和控制,为现场人员开辟隔离带,安全疏散现场人员,同时与恐怖分子周旋等待公安机关人员救援,在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非常手段。

  (2)如发现可疑爆炸品,应立即做好警戒和局部疏散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积极配合公安专业机关搜索、查找有无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不漏死角、不漏一物,重点是各种可疑包裹提兜、各种物袋。

  发现可疑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可挪动、抓看,要立即报告,封闭现场进行监护,等待公安专业部门处理。

  如已爆炸着火,或者发现有伤亡人员,及时报“120” “119”,请求援助,并先进行自救灭火。

  (四)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协助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严厉打击恐怖袭击活动,控制事态,维护秩序。

  (五)人员防护

  指定安全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和有序的转移或疏散。安保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合理佩戴现有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六)通信保障

  做好应急处置的人员、准备工作,保证信息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六、预案的宣传教育与设施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办公室要加强干部职工防护宣传教育,保证宣传教育到位。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办公室要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演练

  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各股室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部门职责积极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恐怖爆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恐怖爆炸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股室、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恐怖袭击事件是特大恶性事件,对国家、人民群众造成严重不可估量的后果。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暴力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XX镇反恐防暴专项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性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需要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

1.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成立XX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沈旗峰,党委副书记、镇长谭志恒任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黄伟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顾军,党委委员邵妤,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春辉,副镇长杨胜军任副组长。党政办、规建办、社建办、平安办、城运办、武装部、新闻信息中心、司法所、城运中心、派出所、交警属地中队、社区卫生中心、各村(居)委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办,负责日常反恐防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主任由常务副组长兼任,副主任由平安办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的,由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针对各类影响本地区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

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2.2 指挥及处置机构

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一般在事发地附近选择有利地形设置,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

2.2.1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现场指挥部要按照镇反恐防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并根据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临机决断、有效处置。

2.2.2 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警戒组、疏散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专门工作组。

1)现场警戒组

组长:派出所所长

组员:民警、联防队员、民兵 

职责:划分警戒区、警戒线,利用防爆盾牌进行分隔,封闭现场,防止破坏,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协助救援和疏散。

2)疏散组

组长:事发地村居及相关单位负责人

组员:事发地村居两委人员、相关单位管理人员

职责:根据指令和现场需要,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保持疏散秩序,防止拥挤伤人和踩踏性恶性事件,清除障碍物,保证人员顺利通行,搜救未及时撤离的人员。

    3)抢险救援组

组长:城运办主任 

组员:城运办、城运中心、联勤联动站人员,民警、联防队员、民兵

职责:携带反恐防暴器材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和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的专业防爆队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抢救伤亡人员,检查现场有无可疑物品和残火,排除险情。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党政办主任

组员:党政办、社建办、社区卫生中心人员

职责:保障应急行动所需物资,组织对伤员的护理与抢救工作。配合医疗部门进行伤员转移和救治工作。

3. 预警预防

3.1 信息监测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及时上报平安办、派出所,便于相关部门及时作出研判,确定是否采取处置措施。

3.预防机制

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多项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和使用炸药、雷管、导火索、黑火药等各类爆炸物品及氰化物、砒霜、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的;非法制造、改制、买卖、运输、持有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钢珠枪、火药枪、仿真枪及其他自制枪支、弹药的;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长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弩、被改制成具有杀伤力的射钉器等管制器具的;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偷越国(边)境的,或者协助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金钱、食宿、交通工具等条件的。

派出所要督查销售汽油等易制爆的企业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旅馆业工作人员和房屋出租人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规定,发现住宿的旅客、房屋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违反实名登记规定或者知情不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平安办、武装部、派出所对天然气输配站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重要人群,选派民兵信息员、民警对目标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涉恐人员、涉稳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的管控。

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人民防线,加强内部检查和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1)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在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不得延误。派出所立即报告至区公安分局。

2)平安办、派出所、武装部等部门要加大与事件相关情报和信息的搜集力度。坚持专业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挥基层公安民警和民兵信息网的作用,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监控、跟踪、获取情报信息。将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和镇反恐防暴指挥部,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3)新闻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的发布宣传,迅速收集、上报国内外相关报道和反应,监测网络舆情并对负面舆情进行有效处置

4.2 先期处置

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处置行动。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记录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的概况,并迅速向镇反恐防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建议;在迅速启动镇专项预案后,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及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4.3 应急响应

4.3.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镇反恐防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所要立即报浦东新区公安局。

派出所综合分析各种情况,依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判定暴力恐怖事件的级别,提出相应处置建议,经镇反恐防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启动指挥机构。

指挥部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于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并组织协调派出所、消防、卫生、安监、建设、交通、环保、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进行应急处置。镇武装部、派出所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及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情况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根据情况及时请求武警、消防等予以协助。

4.3.2 视情况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经指挥部决定,由派出所、交警属地中队实行局部地区的交通管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相关单位可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发布通知、通告,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相关单位对实行交通管制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社会秩序。

4.3.3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力量,采取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袭击。

1)关闭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封锁重要电力工程、水源地、桥梁、自来水厂、天然气输配站等重要部位;必要时切断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

2)加强对党政军机关、标志性建筑等重要目标、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4)组织协调派出所、民兵预备役等力量,发动并依靠群众团体、企业、学校、村居委和其他社会组织,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4.3.3 扩大应急

当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指挥部应迅速报告区政府,请求支援。区政府接报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调动增援力量、后备力量给予支援。

4.3.4 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参与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5 紧急状态

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恐怖袭击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紧急状态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4.4 信息发布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新闻信息中心负责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组织协调,提出新闻报道意见,拟定对外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4.5 应急措施

4.5.1 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5.2 群众的疏散防护

镇指挥部组织开展群众的疏散。迅速组织力量划定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疏散事故现场的群众。根据火灾事故灾难的影响程度,确定群众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方式和程序,并落实具体部门负责实施。

4.5.3 社会动员

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并负责协调保障,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提供必要保障。

4.5.4 现场保护

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抢救人员和财产。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5.5 环境监测

根据灾难的性质,镇配合区环保部门负责跟踪监测事故对事发地空气、水源等环境的影响。

4.6 应急解除

4.6.1 暴力、恐怖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有处置职责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批准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6.2 现场处置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总结现场处置情况并上报。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发地区镇政府负责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处理、保险理赔、司法援助、心理辅导等事项。要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事故调查与总结

5.2.1 对暴力、恐怖事件,由区及以上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镇政府要积极配合。

5.2.2 暴力恐怖事故灾难善后处置结束后,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总结应急救援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

6. 保障措施

6.信息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为镇安全防范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处置手段创新提供支撑,降低人力、物力成本,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防暴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防暴相关技术,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6.队伍装备保障

本镇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提高救援人员的抢险救援和安全防护能力。派出所要加强反恐防暴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

6.3 交通运输保障

当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事发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如有必要,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6.4 医疗卫生保障

1)镇社建办、社区卫生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 物资保障

本镇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有关部门特别是武装部、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抢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 

6.6 经费保障

本镇反恐防暴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镇财政按照有关预案和规定程序予以安排。

6.7 基本生活保障

镇社建办会同有关部门、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受灾人群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6.8 治安维护

1)镇派出所、武装部负责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派出所根据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

6.9 人员防护

1)建立或指定相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加强宣传,明确负责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的安全和有序转移、疏散。

2)相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相关培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10 通讯保障

电信运营商等企业具体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协助现场应急救援的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对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加强管护,建立备份和采取应急保障措施。并且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

组织反恐防暴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各村(居)委结合实际,负责本村(居)反恐防暴的宣传教育,提高村(居)民的应急意识。企业与镇政府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反恐防暴应急知识。

7.2 培训

7.2.1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反恐防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

7.2.2 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3 演练

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为单个、多个专项或综合性科目。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7.4 监督检查与奖惩

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事故救援不力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5 预案管理

7.5.1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包括“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性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协调全镇各部门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将影响和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维护和保障全镇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反恐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高举法治旗帜、反恐怖和维护各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切实把反恐怖工作全面纳入维稳体系。紧紧围绕为重大安保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为主线,通过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以“重点管控、从严从紧以面保点、以点促面”为原则,切实做好我镇的反恐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会面上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恐怖活动事件、大规模信访、上访事件,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维稳反恐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我镇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特成立羊街镇反恐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克祥(镇党委书记)

            赛普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东春(镇党委副书记)

             朱 俊(羊街派出所教导员)

马怀伟(镇武装部长)

成 员:潘开波(镇党政办主任)

          李 刚(镇综治办主任)

         赵建喜(羊街司法所所长)

         李志伟(羊街派出所副所长)

         杨开明(镇人武部干事)

         马楷成(羊街派出所干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羊街派出所,由派出所教导员朱俊兼任主任,副主任为派出所李志伟副所长兼任,联络员为派出所干警马楷成兼任,负责日常维稳反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通信联络组

组   长:李 刚(镇综治办主任)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武装部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按要求通知各组集结(党政办负责通知镇部门相关人员,武装部负责集结民兵预备役人员,综治办负责组织整个群防力量)

2.传递领导小组下达的各种命令,做好上传下达项工作;

3.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信息;

4.调配车辆。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菊仙(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潘开波(党政办主任)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含财政所、食堂)

职   责:负责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处置行动组

组 长:马东春(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 俊(羊街派出所教导员)

李志伟(羊街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派出所干警、镇应急处置分队人员

职   责: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领导小组要求迅速集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战制高点和有利位置,为有效处置事件创造有利条件。

2.制止正在进行的“打、砸、抢、烧、炸”等违注犯罪行为,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善后工作组

组 长:张兆燕(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杨水明(副镇长)

张宇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加奎(副镇长)

马怀伟(镇武装部长)

             马永成(镇宣传委员)

             李春玲(镇组织委员)

成  员:羊街中心卫生院、民政办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宣传干部、文广中心、各村组干部。

职 责:1.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2.宣传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相关群众的思想工作。

3.救灾救济,负责做好受害人员的安抚工作。

4.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听候领导小组调遣。

四、集结地点、信号及要求

(一)集结地点:

1.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相关人员、派出所民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在镇机关大门前集结。

2.相关村组干部在村委会集结。

(二)集结信号:

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集结要求

1.启动应急预案后,通信联络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迅速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集结;

2.时间要求:从通知集结到集结完毕必须在15分钟内完成;

3.各组人员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五、处置情况预设

(一)当发生不法分子持械在我镇辖区进行“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或恐怖袭击事件时;

(二)当发生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所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结上访、请愿、围攻冲击重要单位的群体性事件时;

(三)因“山、林、水、地、宗族”等矛盾纠纷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时;

(四)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治安灾害事故时;

(五)其他需要处置的突发事件。

当发生预设情况一时,要迅速出击,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当发生预设情况二、三时,要按照“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少数组织者、策划者的煽动。对其中的组织者、策划者,要注意收集证据,适时依法打击、查处。当一般性群体性事件上升为紧急治安事件,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时,要果断迅速制止,选择和把握时机,依法打击少数违法犯罪分子。

当发生预设情况四时,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救护伤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横幅、墙报、宣传单、微信新媒体、会议等多种形式让全镇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维稳反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内紧外送,既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又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全镇干部职工反恐维稳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使全镇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检查巡查工作

各部门及各村委会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要求,全面加强治安巡逻和防火、防盗,严抓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检查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

各部门及各村委会要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对调查了解到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镇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而及时采取措施,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值班制度

全镇各部门、各村委会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坚守岗位。村组干部、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到位

(五)加强应急演练

镇反恐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全盘谋划、统筹协调,制定演练方案,坚持以公安干警为主体力量、镇应急队伍及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在重大活动、特殊敏感时期要定期开展反恐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职能要素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