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XXXX日至XX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XX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梳理问题、明确责任、组织整改落实。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措施不实,推动新时期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上级部署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回头看,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二是持续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开展大培训自查,组织进行了补训。四是开展调查研究自查,组织调研质量不高的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全员调研。五是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持续发力,督促按时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2)针对“对上级决策部署重布置轻落实”问题。
  一是加强与治砂成员单位的联合机制,联合开展了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查。坚持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每周对所管河道进行排查,宣传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二是督导各县(市、区)对水库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加大了监管力度。在今年23.7特大洪水后,督导所有水库运行单位进行问题排查,并根据情况建立了台账,积极向上级争取水毁资金,对所有水毁情况进行全面修复,确保全市水库运行安全。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3)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了党组会议程,对无关“三重一大”的议题减少上会频次。二是优化会议流程,对传达学习内容采取重点传阅、突出点评的方式,将学习时间控制在会议总时长的13以内。
  (4)针对“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水资源利用效率低,违规取水问题仍然存在,基层河湖长履职不充分”问题。
  一是通过完善水利设施、水价改革、水源置换等措施,为提高农田地下水灌溉利用率提供有力水利基础。进一步完善灌区水利基础设施,保障灌区内农作物灌溉用水需求。实施了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用水节水。实施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有效衔接田间灌溉工程,提高灌区地表水灌溉效益。二是针对违规取水存量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施策整改、安排专人盯办、定期通报排名、适时约谈调度、现场抽查核检。三是依托X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将县(市、区)河长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县乡村级河长全部使用河掌云手机APP开展巡河,做到所管辖河段应巡尽巡、有迹可查。同时市河长办及各县(市、区)河长办通过X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创建督查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基层河长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将发现问题列入河湖“四乱”台账,对涉及点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督导其限期整改,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5)针对“水利专项资金审批把关不严格,事后监管不到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个别产业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问题。
  督导相关县(市、区)水库移民部门联合乡村两级进行了整改,组织各县(市、区)水库移民部门对近年产业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资金使用准确、安全、高效,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有效管理和效益发挥。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年度工作内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出现错误表述;保密教育和管理存在疏漏”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出现的错误立行立改,开展了党务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素质。三是常态化开展保密检查,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局属单位开展了保密工作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组织召开3次全局保密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保密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做到监督无死角。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形势任务,分析研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持续向好。
  (8)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缺位。有的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关注少,个别班子成员全年未与分管处室和下属单位开展廉政谈话;查阅下属单位会议记录,大部分未传达学习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安排部署,压紧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内容,明确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关注力度,深入分管处室和单位,加强对分管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谈话率100%。
  (9)针对“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震慑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谈话,进行重大节日廉政提醒,对近期受处分人员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切实起到警醒震慑作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
  5.关于“对下属单位缺乏监管。下属单位尤其是四大水库问题较多”问题。
  (10)针对“人员日常管理松懈”问题。
  一是指导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遵规守纪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自律意识和警醒意识,确保思想不偏向、行为不越轨。二是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人员出勤、值班等制度,把人员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开展人员管理情况全面检查,对违规触纪人员予以查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1)针对“四大水库对重要事项决策随意性较大”问题。
  一是四大水库事务中心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党组和局领导请示报告。
  (1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四大水库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四大水库事务中心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专项经费的申请、审批、支付程序,专项经费的申请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局相关处室把关审核,对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13)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督触角不深,对基层工作了解停留在听汇报、查资料,缺少主动到基层一线调研了解、监督检查”问题。
  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先后11次到X水库事务中心等下属单位监督检查防汛、垃圾清运、节前“纠四风”等工作,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
  (14)针对“对市水利局廉政风险点梳理不到位,没有针对监督重点领域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举措不多”问题。
  结合市水利局各部门报送的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驻局纪检组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对单位处室具体工作事项梳理了廉政风险点等,明确了责任人,共梳理186个风险点,为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精准监督提供了保障。
  (15)针对“主动查办案件能力不足。案件来源主要依靠上级交办和接受举报”问题。
  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主题教育,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方便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纪检组长针对加强基层工作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约谈。
  7.关于“水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问题。
  (16)针对“行政执法力度不强”问题。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涉水案件查处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罚。建立案件复核机制,从根源上杜绝选择性执法。
  (17)针对“水政执法监督不深入。对发现的问题以向属地水利部门移交为主,后续跟踪问效不够;河道采砂‘蚂蚁搬家’式零星盗采依然存在,水政执法与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常态化监督合力尚未真正形成”问题。
  目前对河道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已经下发到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执法权限下放后,督导各县(市、区)加强行业监管,对移交的违法线索设立台账,逐件盯办,对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加强与治砂成员单位的联合机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长效实施意见》制定本县域《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三)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方面
  8.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8)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个别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完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召开党建推进会,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整改。三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规范,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19)针对“发展党员有瑕疵。个别入党材料书写错误,发展党员个别环节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发展的通知》,严格履行党员发展5个阶段25个环节工作程序。二是对入党材料书写错误等问题逐一核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入党材料严格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对党员发展进行了规范。
  (四)对上次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够彻底方面
  9.关于“20192020年,对市水利局进行过1次常规巡察和1次专项巡察,大部分问题整改完成,但还存在个别整改不到位的现象”问题。
  (20)针对“2020年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X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巡察指出”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作用发挥不够,国家和省级督查发现的问题依然较多“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仍然存在”问题。
  县乡村级河长全部使用河掌云手机APP开展巡河,做到所管辖河段应巡尽巡、有迹可查。市河长办及各县(市、区)河长办通过河掌云平台创建督查行动,增加检查频次。同时市河长办将加大督察力度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指导县级河长办发挥县级督查主力军作用,监督好乡、村级河长巡河;督促指导县级河长办按照职责权限监督管理好的第三方保洁公司和巡河员第三方公司。
  (21)针对“2020年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X上游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项巡察指出个别下属单位建设资金长期挂账,未转入固定资产管理’,本次巡察发现,仍存在长期挂账问题”问题。
  相关单位工程项目完成竣工后,所有的建设资金均已转入固定资产。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强化整改督查和成果运用,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