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报告-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反映的重点人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巡察报告: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反映的重点人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巡察报告: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反映的重点人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
具体方面
重点关注
第一个聚焦: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思想建党情况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看是否真学、真懂、真用;是否存在学习走形式、贯彻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2.
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情况。主要看是否及时、扎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贯彻落实举措,是否存在空泛表态、应付了事等问题。
3.
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情况。看是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等环节贯穿始终,对检视问题真改实改、逐一整改,是否存在学做“两张皮”等问题。
常见病:打捆学习、突击学习、传达不过夜,过夜就完事、应付式学习几十个文件、走过场学习、表面化无落实对策、两张皮学归学干归干、还有长期不学习等等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1.
政治立场情况。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大是大非问题的认识、观点、立场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派”“两面人”;是否公开发表不正当言论、传播政治谣言;是否存在信仰缺失、信仰宗教等问题。
2.
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是否存在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等问题;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是否督促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
3.
配合巡察监督情况。看是否存在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况;是否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对抗巡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问题。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
1.
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对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认真谋划、全程把关;是否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
2.
把控全局和处理重大事项情况。是否存在对发生的重大社情舆情、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力,或者推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重大部署落实情况
1.
是否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
2.
是否主动承担本系统本部门的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3.
是否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个聚焦,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
被巡察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分析和判断情况。有没有盲目乐观、松口气、歇歇脚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书记是否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没有“好人主义”倾向或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简单推给纪检监察机关等问题。
3.
传导责任压力情况。是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领导、支持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四是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防控廉洁风险,深化标本兼治。
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1.
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情况。是否加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是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有没有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
2.
执纪问责情况。是否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政策策略。
3.
自身建设情况。是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按照制度履责,公正文明执纪执法。
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1.
廉政风险在哪里。是否存在利用人事权、资金分配权、司法权、审批权、协调权、监督权、执行权、建议权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充当权力掮客、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尤其要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或领域的廉政风险。
2.
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的情况。有没有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靠山吃山、损公肥私等问题;有没有“裙带腐败”“衙内败”,以及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不当利益等问题。
3.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是否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
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1.
有没有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
2.
政绩观是否存在偏差,是否存在好大喜功、脱离实际,为应付考核统计造假,搞形象工程;是否在制定政策或推进工作中简单搞“一刀切”;是否存在层层开会发文,用“白头文件”替代“红头文件”搞变通。
3.
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问题。看是否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是否存在讲排场、摆阔气,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以及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利用本地特殊资源搞内供特殊礼品等问题。
4.
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第三个聚焦: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存在团结、组织、动员干群能力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掌控全局能力不强,党政“一把手”各自为政,班子成员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
2.
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存在党组织议事规则不明,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是否存在重民主、轻集中,导致议而不决,或者重集中、轻民主,搞“一言堂”等问题;是否存在“三重一大”事项不上党组织会议研究的问题。
3.
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等情况;是否存在“三超两乱”、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吃空饷”和“裸官”等情况;是否存在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和退休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选人用人情况
1.
选人用人导向情况(是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该用的用起来了)。是否落实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否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2.
选人用人政策执行情况(是否程序规范,谈话、推荐、考察、公示等决不能少、颠倒)。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等规定程序。选拔干部有无搞“暗箱操作”、“内定”公选等情况。招录、调动干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
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情况。看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是否存在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问题。
基层党建情况
1.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层层传导压力是否到位等;机关党建工作是否存在“灯下黑”等问题。
2.
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党组织建设是否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是否存在党的机构“空壳化”,党建人财物、活动阵地保障不力等问题;党组织政治功能是否充分发挥等问题。
3.
党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是否坚持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是否存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等问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是否“跑偏走样”,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有“辣味。
4.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党务工作开展是否规范;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培养党员、服务引导群众等方面作用发挥是否有力;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到位,党员发展管理是否规范。
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1.
责任意识情况。是否存在对工作不用心、不上心,得过且过、应付交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视而不见等问题;推进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明哲保身”等问题。
2.
担当作为情况。看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应对各种复杂严峻任务挑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当“老好人”,当“圆滑官”,当“太平官”问题。三是激励干事创业情况。是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四个聚焦: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认真检查、主动认账,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党组织是否把上一轮巡视巡察以及审计反馈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主题教育检视出来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是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
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是否认真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存在压案不查、行动迟缓等问题。组织部门对巡察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是否及时跟进,动态解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1.
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指出的问题以及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是否条条均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是否到位,是否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面上问题、普遍性问题是否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是否完善相关制度是否存在“过关”心态,避重就轻、边改边犯、虚假整改等问题。
2.
严肃追责问责情况。是否用好问责武器,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巡察整改震慑效果。
3.
建章立制情况。是否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开展源头性整改,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是否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方针,通过整改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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