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市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市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助力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线,对标高标准政治建设、高水平法治、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素质队伍五条跑道,着力提升服务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大能力,以十大项目抓手推动落实,构建“15310”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提供法治支撑和服务,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展现司法行政担当。总的目标是:高位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浙江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保四争三拼第一”,法治化营商环境走在前列,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一、以更高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推进高标准政治建设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全系统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闭环落实机制。持续擦亮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品牌,多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充分运用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战略合作平台,努力将实践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理论成果,奋力开辟全面依法治市新境界。
  二、以更强决心推进示范创建,力促高水平法治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落实《关于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持续推进党委“督法”、人大“评法”、局长“说法”、领导“述法”、干部“考法”,“五法联动”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建立例会制度、健全工作细则、完善议事规则,优化法治XX建设考评体系,落实研判、通报、交办等五项机制。
  (二)全面巩固基层基础。清单化推进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乡镇(街道)法治指数,引导开展法治体检、预警、考核。健全依法治乡(镇、街)办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法治建设年度计划、例会制、临时调度等制度。深入开展司法所分类规范提升工作,强化场地、人员、制度等要素保障,“一类所”达到10%以上,力争新增省级“枫桥式”司法所3家以上。提升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工作质效,落实法审员管理办法,实现乡镇(街道)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审员全覆盖,其中赋权乡镇(街道)争取2名以上,并通过上派下挂、培训学习、岗位练兵等方式强化法审员能力建设。
  (三)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扎实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行政执法评议、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工作。树立增值化理念,创新建立行政许可全链条执法监督机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服务、引导、规范功能。全力推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质化运行,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后半篇文章”。
  (四)全面深化复议改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调整设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员执业规范和荣誉激励机制,探索繁简分流、巡回听证等审理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质效,力争保持行政复议后零败诉。打造行政复议法医生3.0,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质效。深入推进将信访事项依法导入行政复议工作试点,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制度,保持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全面推进法治合作。聚焦省司法厅“1+10+N”改革体系,推动厅地法治建设战略合作常态化开展。加快推进四省边际法治建设区域共同体建设,探索建立边际矛盾纠纷联调、边际联合执法、法律援助跨省通办、社区矫正毗邻共建等协同机制,试行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平安法治区域一体化建设。
  三、以更实举措服务中心,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法规规章制度供给。常态化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推动《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条例》《XX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等5部法规规章顺利出台,修改和废止一批与上位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领域法律服务指引,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支撑。靠前服务各驻外招商组,制定招商引资协议规范化文本,协助开展投资协议合法性审查,降低履约法律风险。
  (二)深化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提升市法治营商服务专区质效,设置首席法治服务专员强化协调联动,推动涉企法治服务与“企呼我应”融合集成联动。推动县级法治服务专区建设全覆盖,完善在园区、产业平台的法治驿站布局和实体运行。按照咨询类、指引类、求决类、诉求类等4大类别,细化形成法治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企业需求实施动态管理。围绕《涉企服务“一类事”事项省级指导目录》,重点在破产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七个方面固化流程、模板,给企业提供“导航式”“套餐式”法治增值服务场景。落实企业诉求首问负责制,构建企业法治诉求限时解决闭环。引入法治服务“好差评”“体验官”等机制,倒逼涉企法治服务质量提升。
  (三)强化涉外法治保障机制建设。探索与北京、深圳等地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增聘涉外仲裁员、法律顾问。探索成立浙闽赣皖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依托外贸预警通,与企业商会建立涉外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提升涉外法律纠纷的应对处置能力,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订单。
  四、以更优路径保障平安,助力高效能治理
  (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调研后陈村20周年为契机,深入推进乡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达30%以上。推动合法合规审查向村(社区)延伸扩面,将村规民约、村民代表决议、村级合同等社会事务性内容纳入事前法律指导和事后备案审查范围。推动调解规范化建设,落实调解工作“六统一”要求,确保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调委会达标率50%以上。加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村级要明确1名村两委委员负责调解工作,鼓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完善调解“八步走”全流程服务标准,健全检调、诉调、警调等多元调解工作格局。规范“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执行”机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推动“一师两人一户”提质扩面,配齐配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定“法律明白人”选聘标准和履职清单,择优选树一批“法治带头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重点普法人群应知应会清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入户入心。
  (二)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以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为抓手,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管理规范化标准,推动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在偏远的山区和人流量较大的商超合理布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大力推广12348法网、云仲裁、信公证等数字应用,方便群众网上办、掌上办。落实法律援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惠民暖心”等五大工程,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推进“公证+”多跨场景联办服务,健全公证参与群众“身后事”联办服务机制,探索开展单用途预付卡公证资金监管。推进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形成可视化地图点位。规范优化法律服务流程,以群众满意度评价为基础开展法律服务质效考评。
  (三)推进“重点人员监管帮教闭环”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双提升”行动和“黄丝带·同心帮教”行动,落实“信用矫正”和“心理矫治”工作机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回归社会。推广社区矫正片区化管理,打造智慧矫正应用系统,严密“人防+技防”监管网络。压实安置帮教属地责任,加强生活失意人员、性格偏执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跟踪帮扶,更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以更严标准强化管理,锻造高素质队伍
  (一)开展强基铸魂工程。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坚持内容与形式并重,规范基层党组织运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深化“三日三档”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负面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制度,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行业党组织建设,开展红色“律”动跃升行动,落实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持续朝着“又红又专”的方向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尖兵塑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综合素质能力,用好“思法大讲堂”学习交流平台和“周一夜学”制度,健全完善“四堂课”教学机制、“上派下挂”锻炼机制、“岗位练兵”比拼机制、“双向选择”轮岗机制,构建立体化干部培养模式。坚持内修品德、外提业务,深化“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开展“笔杆子”培育工程,深化导师帮带“青蓝工程”,探索开展青年骨干“特训营”,全力开辟青年干部成长成才“快车道”,培育勤学善思、能说会干的青年干部队伍。
  (三)开展活力激发工程。持续推进“六治六提”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四维考评”办法,探索“局长嘉奖令”制度,通过“干部写真”“赛马比拼”形成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推动工作争先进位。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努力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的干部关心关爱体系,探索建立“干部悄悄话”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为干部鼓劲加油、赋能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