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近三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近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市文明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责任到位,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人大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抓推进、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近三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和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夯实创建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创建工作与机关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等会议上部署强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叶文波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廖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黄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明确,认识到位,各司其职;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了以党员干部为骨干成员的30余人的志愿者服务队。同时,建立了创城工作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在强化领导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还注重将宣传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一是积极做好创城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在单位挂点社区沙角社区、党建结对社区黄屋坪社区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牌、展示架、横幅等,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加大机关内部文明创建宣传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之中,带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在机关内部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在机关杂志、网站上常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类活动宣传,充分运用机关宣传展板、微博、微信、微视频等载体,积极传播社会主流价值。依托道德讲堂、诵读经典等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机关浓厚的宣传氛围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涌现出了赣州好人邹晓林、助人为乐好人王玉琴等身边好人。三是强化对挂点路段的督导。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为中心城区路段路长,“路长制”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前往挂点路段,开展“路长制”现场督导,检查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商量改进意见和措施。根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挂点路段为沙角社区宁都路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到挂点社区沙角社区宁都路段进行检查指导,与社区一起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督促所有重点部位认真整改。
    (三)扎实推进,抓好抓实社区文明创建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发挥机关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创建和路段创建工作,在挂点社区、挂点路段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创文”活动氛围。
   
一是切实抓好社区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了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全面负责挂点社区(沙角社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领导带头深入社区督导创建,与沙角社区一道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帮助社区解决环境卫生、公益广告宣传、基础设施维护等10余项实际问题,并协助社区解决3万元创建工作经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社区内餐饮店,有效治理了“白色污染”和清除了“牛皮癣”。为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力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还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社区一线,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宣传,志愿者分期分批进驻挂点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和发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创文”系列资料,普及创建知识,动员发动社区党员参与创建活动,确保了“创文”宣讲入户入店率达到100%
   
二是切实抓好路段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落实路段责任。认真落实创文路段责任岗,从机关抽调30余名志愿者,在挂点路段开展创文工作。每个时间段、每个路段都责任到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层层包保。创文工作期间,机关每天组织10名志愿者,在挂点路段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协助交警开展义务值勤,规范交通行为,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违规行为,义务宣传交通法规,帮助市民文明遵守交通规则,机关创文志愿服务得到了市民的交口称赞。
    (四)围绕职责,不断丰富创建内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机关的特点和优势,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人大工作有机结合,利用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利用市人大代表培训平台等的形式,全面传播民主、文明、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取得良好效果。
   
《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发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实际,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20164月至今,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3次,共200余人参加宣誓仪式,营造起全市尊重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大力推动了法治赣州的建设。为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人大代表培训中。2017年,在市第五届新任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上,利用瑞金苏区革命时期旧居旧址群这一独特优势,主动设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传统文化的课程,使市人大代表模范带头,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同时,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鼓励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几年,市人代会上,代表们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2017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视察活动,实地查看部分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农贸市场在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建言献策,积极推动创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近三年来的“创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较圆满地完成了“创文”迎检的各项任务。对照迎检的目标任务,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资料收集归档,活动记录还需提高标准;二是在测评体系指标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方面,法治意识教育有待加强,法治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活动方面,法治文化活动内容的多样性不足等。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对照创城测评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对照工作任务,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做到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杂志、微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做好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法治文化活动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城氛围。三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市创城指挥部有关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创城工作中不断发现的问题,确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发挥人大在创城中的作用。发挥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更多身边人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