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教师减负实施方案

XX县中小学教师减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管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创造舒心的教学环境,经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减轻全县中小学教师过重工作负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为核心,促进广大教师积极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我县教育教学良好的环境,实现我县教育事业减负增效的目标。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县中小学减负增效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覃金慧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道成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  毅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覃宗贤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  雪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刚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黄  芳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黄新论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李志燕   县教育体育局综合一股股长

梁杰恒   县教育体育局综合二股股长

蒙国爽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股股长

覃桂金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规划一股股长

周宇浩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规划二股股长

王庭庆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管理一股股长

覃国宝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管理二股股长

韦其明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管理三股股长

曾业锋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张华忠   县教育体育局体艺管理股股长

李启灵   县教研一室主任

郑建中   县教研二室主任

黄文庆   县教研三室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各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主任由黄新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减负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校要相应成立教师减负领导小组,开展好减负各项工作。

四、工作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各部门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过多,计划性不强、随意性大,缺少统筹管理的机制。

2.督查评比考核的方式方法落后,反复要求教师提报相同或类似数据材料。

减负措施:一是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专项清理行动”,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以及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或关系不紧密的事项进行清理和精减。二是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的方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加强常态化了解,加强教育数据统计平台的统筹使用,不得反复要求教师提报相同或类似数据材料,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只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得工作刚开展就进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案中未明确学校提供材料目录的,学校有权不提供。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1.乡镇、街道社区分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给中小学校或中小学教师承担。

减负措施:乡镇、街道社区要通过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助力区域内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相关活动。乡镇、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所提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2.各类教育宣传活动名目繁多,有的以“小手拉大手”名义,将本该由政府部门或社区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给学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

减负措施: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列入工作计划或安排适当宣传时间。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融进课程教学进行宣传,不得重复安排。除另有规定外,相关宣传资料的编写、印刷等事务性工作原则上由该宣传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3.各部门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如征地、拆迁等)给中小学校和教师承担。

减负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不得将庆典、招商、拆迁、征地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不得利用家校之便将各职能部门针对有关学生群体或学生家长群体事项的统计、发动、催缴、登记、材料收取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教师完成。

4.安排中小学教师参与城市创优评先等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减负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各学校应当按照城市创优评先要求抓好学校内部建设,但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三)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1.统计和调研工作频繁

减负措施:严格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避免不同部门重复调研。

2.会议数量多、时间长、效率低,各类公文数目繁多,增加学校和教师处理行政事务的时间成本。

减负措施:不得要求学校参加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会议。控制学校开会次数、时长,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提高会议效率,切忌以会议落实会议。逐年减少向中小学校发文数量,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文件不得向学校派发和对教师提出指令性要求。

(四)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1.未按规定程序抽调教师参与和教育扶贫无关的其他扶贫工作,影响中小学和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扶贫重点任务上,不利于更加有效推进教育扶贫。

减负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聚焦“控辍保学”、“教育扶贫资助”等教育扶贫重点任务。

2.随意借调教师参加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防疫等专项工作,缺乏统筹安排,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减负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涉及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防疫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长期要求中小学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参与非教育教学活动。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由教育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统一实施。

(五)科学合理设置教育教学活动

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教学教研活动流于形式,无效劳动现象突出,加重教师负担。

减负措施:规范对教师教学常规要求,科学规划和实施教育教研活动,提高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的教学教研活动,鼓励教师聚焦教学有效性,加强对优质课的解读和反思,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组织全县广大中小学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同时积极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心教师减负工作,凝聚全社会对教师减负工作的共识,营造浓厚的减负氛围。

(二)找源头抓规范。组织开展找源头抓规范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纠,列问题清单,压实责任,限时整改。同时,主管局积极协调各级各类部门,从源头上查摆加重教师负担的根源,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进入校园,以减增效,深入落实减负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导促规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深入开展减负督查工作,重点从减少社会事务进校园、清减重复的检查评比考核、随意抽调中小学教师和精简文件、会议、报表等方面突出的问题,规范中小学教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