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六篇

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六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讨论,并分析成果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阅历。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以下是我整理的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

二、因私出国()证件管理自查结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准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证件的准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准时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根据提出的问题准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

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违规办理因私出国()证件的;()违规持有因私出国()证件的;()瞒报持有因私出国()证件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行程、日期等的;()瞒报因私出国()情况的;()审批因私出国()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准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行为的发生。

四、20217月以来因私出国()核查情况

通过核对因私出国()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全都,没发现特殊情况。篇2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近期,县委组织部通过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组织督查等形式,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持有因私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全面加强了公职人员因私出国()证照管理。

此次排查分为单位自查、公安核实和检查整改三个环节排查期间,根据全员备案、分级管理,全员承诺、不留盲区原则,要求全部公职人员照实报告和准时上交因私出国()证照,并填写个人承诺书,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对比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8月中旬,县委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公安等部门,对各单位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单位和公职人员存在违反因私出国()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理;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从重处理对在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排查,在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严格落实证照使用后归还承诺制度和提醒制度等基础上,还将推行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全程交管、新提拔人员考察期上交证照和联席成员单位常常性检查制度,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因私出国()证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安排下达以后,我区准时讨论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迅速开展实施,要求各单位填写报送各级在职、退休干部因私出国()情况及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统计表,并要求没有私自持有因私出国()证件的单位执行“零报告制度。通过自我申报与全面摸底相结合,对全区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

贯彻落实长效管理

2021年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下达以来,我区建立健全了出国()个人信息备案制度、出国()证照统一保管制度和出国()证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领导千部出国()审查审批权限、程序和规定,同时配备专人专项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情况登记、信息审查、信息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要求。

严格把关登记备案

我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千部及需登记备案重要岗位人员因私出国()情况和出入()证照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新增符合登记备案规定的人员准时予以登记备案从所在单位、现任职务、身份证号码、登记备案情况、因私持有证照情况、证照集中保管情况和因私出入境情况等多个方面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对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人员准时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同时按规定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我区因私出国()情况,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保障我区因私出国()相关信息登记备案更细致、更全面。

牢固机制强化监管我区建立领导包抓、专人负责的工作体系,严格规范证件收录、证件保管、信息录入更新等工作,形成事前审批事中跟踪、事后追缴的工作格局,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相关信息资料库,形成了工作台账,并准时对征求意见表、备案表、审批表等各类表格进行了归纳整理,开展了违规持有因私出国()证件专项排查工作,对违规持有证件的人员执行批判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方式。通过多方面严格管理,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4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工作进行了专心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加强学习

收到通知后,院纪委准时组织中层()以上千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千部因私出国()管理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方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详细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自查自纠情况

为专心做好领导干部出国()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自查小组。根据《规定》要求,对我院中

()以上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325日,共有22个部门47人上交出国()证件49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3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14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近年来,阿拉善右旗深入贯篇5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彻“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六化”管理,不断提升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水平,为千部因私出国()管好证,把好门,有效杜绝了干部违规违纪出国()情形的发生。

坚持制度严谨化,做到“建章立制”无盲区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因私出国()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制定了审批流程图,让干部对“哪里审、怎么审、报什么、怎么报”一目了然。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严的制度保障,坚决杜绝违规审核审批的现象。

坚持审批规范化,做到“一出一批”无遗漏

将全部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审批范围,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核和备案程序。严格执行因私出国()“一出一批一领”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提出书面申请,征求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意见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委或旗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形成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旗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和保密机构多方把关,层层监督,共同审核审查的机制。

坚持核查协同化,做到“集中保管”无死角

完善因私出国()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亲密协作,对因私持证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核查,根据部门自查、清理上缴、核查催缴三个步骤,收缴干部因私出国()证件632本,做到了证照个人“零持有”。在此基础上,建立出国()证件集中管理制度,88名科级干部的110本因私出国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集中保管362名一般干部职工的526本证件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统一保管。同时严格执行证照限期归还制度,全部备案人员因私出国()期满回国后7日内,必须将所持证照按管理权限统一管理。

坚持备案常常化,做到“登记备案”无误差将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执行组织部和公安局双重管理、定期复核,要求全旗各单位根据单位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准时对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理顺了证照办理审批权限,信息更新后在职科级干部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或旗委领导签字,一般干部职工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批。同时,把全旗各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备案范围,全旗共备案3210人。

坚持问题导向化,做到“严格纪律”无缝隙

对不请示报告擅自出国()、不按批准的出国()时间出入境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执行通报、诚勉谈话等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多次催交、拒不上交因私出国()证件的根据规定由公安局注销其证件,准时将检查结果通报给各单位党委(党组),从严从实做好因私出国()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格因私出国()相关纪律,维护党纪政纪权威,有效保障正常的出国()管理秩序。

坚持提醒精细化,做到“从严防控”无风险

将提醒工作运用到因私出国()管理工作中去,从严防控风险,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坚持每批准一位干部的因私出国()申请,均向该干部发出一份温馨提示,提醒该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的各项纪律,返回后要准时报告在外情况等,为防止领导千部违反因私出国()管理纪律打上一支有效的“预防针”篇6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业人员出国()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因私出国()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员工因私出国()管理方法》(兵装人(2021)206)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企业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因私出国()管理工作

公司备案人员信息如有变更由保密办交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完备相关手续。

()各单位要对申请人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其办理因私出国()证件或因私出国():

1、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限制规定的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认定不能离境的:

2、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保密部门正在调查的;

3、出国()后可能对国家平安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或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有移民、滞留不归等可疑迹象的;

5、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

()因私出国()的党员领导人员,在国()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每季度要把在国()外的情况向所在单位和1

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重要情况要准时报告。

党员因私短期出国()的,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如期回国后,应准时向原有单位组织汇报出国()期间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

党员出国()长期定居的,在他们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党员组织关系或档案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党员出国(),本人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的,原则上不得以因私出国()的渠道办理。

()在因私出国()证件或手续办理以及因私出国()期间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以编造、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取出国()证件。

2、不得不经组织批准,擅自把你出国()证件或出国()

3、不得违反保密承诺。

4、不得私自到未经批准的国家或地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国()外长期居留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5、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确需延长的按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违反上述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证件的党员领导人员,进行批判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出国()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领导人员出国()私自不归,或发生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将以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人出国()前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干部报告,同时登记正确出国()日期(以机、车、船票为准),返回后要准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组干部报告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及其他相关手续。党员千部要按规定准时办理恢复组织关系手续。

二、因私出国()人员的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公司领导人员由集团公司审批,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及相关人员由公司党委审批。

2、登记备案人员根据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3、党员申请因私出国()长期定居的,由市委组织部审批。

三、因私事出国()申请程序办理:

()本人申请因私出国()应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材料(如对方邀请函、证明对方身份或与申请人关系的材料等)

()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全面、正确地把握出国()人员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特殊是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经审查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填写《因私事申请出国()审批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核实,在《审批表》中签字和签署是否同意出国()的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再连同个人申请、邀请函或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党委组干部。经组干部审核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由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证件或因私出国()手续有

四、证件管理

()出国()人员返回后要在半个月内将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由公司组千部保管,涉密人员交由保密办管理,因私事再次申

请出国(),仍按本通知精神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在组千部或保密办领取。

()本通知下发前已持有因私出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要将因私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交公司组干部保管,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按本通知精神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到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

()新申领因私出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因故取消出国()计划,及申领因私出国()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12个月内未能实现出国()的,要将因私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交由组干部或保密办保管,因私事再次申请出国()或出国()日期重新确定后按本通知精神重新办理,经党委批准后在组干部或保密办领取。

五、附则

离休干部及退休中干以上人员因私出国相关手续在组千部办理,群工处管理的退休人员因私出国相关事宜由群工处办理。

因私出国管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