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展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反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全区开展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反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全区开展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反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作风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进一步提高全区群众对医疗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群众满意度调查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以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系统和卫生健康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重点围绕医疗水平不高、医疗服务态度不好、医疗费用贵等群众反映就医不满意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工作,有效提高群众的就医体验及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自xx101日到xx1231日,利用3个月时间,结合实际,优化就诊服务流程、合理确定并量化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过度医疗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遏制。
  三、工作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专项活动
  (一)开展业务大比武活动。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专业实用的业务学习及讲座,进一步提升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好务。区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省市级医疗机构的合作,邀请专家前来坐诊、开展手术,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对口帮扶活动,促进县级优势医疗资源进一步下沉,促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快速提升。
  (二)合理检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按照国家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大型医用设备人员、技术准入和备案管理。明确各种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针对性,提高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准确率。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规范合理使用各项辅助检查,科学管理,避免不必要重复检查,避免过度检查。
  (三)合理收费,遏制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项目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未经区物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按自行设立的检查治疗基本组合项目(打包)对患者进行检查、治疗并收费。重点加强年度人均医药费用增长、住院病人次均费用、门诊病人次均费用监管,坚决遏制医疗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
  (四)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捷就医提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就诊流程、服务设施设备,在门诊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导医台,配备导医人员,积极为患者提供咨询、导诊、挂号等服务,在功能检查科室楼道,设置爱心座椅、饮水服务设施,提供一次性纸杯等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门诊各楼层设置导诊台,配备导医志愿者,为前来就医、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主动、标准统一的咨询服务。对危重病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和高龄患者优先就诊,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就诊。
  五、活动步骤
  (一)部署动员。(xx101日-1015日)
  各医疗机构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调动积极性、增强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xx1015日-1031日)
  各医疗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种过度医疗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充分分析问题原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充分认识自查自纠的必要性,提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明确需要自查自纠的内容和措施,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三)全面整改。(xx111日-1130日)
  围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内容,既要按照现有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又要着力探索完善量化管理指标,用合理区间的量化管理指标,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全面整改阶段,对那些我行我素,严重违规违纪的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必须严肃查处,以正视听。
  (四)督导检查(xx121日-1220日)
  各单位自查自纠和认真整改的基础上,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通过巡查寻访、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询问沟通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提升群众基本医疗满意度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二)搞好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通过电子屏、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设置政策宣传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医疗卫生健康政策,不断提高知晓率;宣传卫生健康系统中讲医德、重责任、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向社会展示卫生健康系统的良好形象;及时做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释工作,疏解群众不满情绪,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的对提升活动进行跟踪督导,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进行改进和整治。各单位要畅通投诉渠道,设置投诉箱、公开举报电话、院长网络信箱,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收和处理群众的投诉。对态度生硬、过度医疗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漠视群众利益,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