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全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全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重要指示要求,全面、系统地对全镇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使命担当,全方位开展排查。坚决扛起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绿色使命,始终保持思想上的警觉和认识上的清醒,严格对照工作任务要求,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揭短亮丑”的硬举措,及早排查发现生态环境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整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主动作为、全面整改,做到根源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立足长远,构建环保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理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形成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同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妥善处理好点与面、个性与共性、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河湖整治方面
  1.排查整治所有河流、湖库及其沿岸向外100米范围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排查非法采矿挖砂、侵占河道()私搭乱建、堆弃尾矿垃圾、倾倒污泥尾菜等“四乱”问题及河湖长制落实情况,以及非法破坏自然岸线、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养殖和私设排污口或排污口超标排放等行为。
  2.排查整治违规超采地下水、瞒报地下水用量情况;超取水许可和取水计划取水情况;超取水许可证规定用途违规用水情况。
  3.排查国家及省、市明确的高效节水技术推广、资金保障、设施维护等是否到位,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治。
  (二)生态保护方面
  4.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卫星遥感所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5.排查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非法开采、矿业权退出不彻底,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查处自然保护地内
  非法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6.排查整治生态功能退化、草场退化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放牧,非法征用或破坏林地、草原、耕地,违法违规侵占湿地资源等问题。
  7.排查整治无证开采、超出批准矿区范围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和只开采、不修复等各类违法违规采石采矿问题。
  8.排查整治矿业权退出,矿山、砂场生态治理修复,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9.排查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及沟头沟边和沟坡地带综合整治等方面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0.排查整治集镇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垃圾污泥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危废、医废和建筑垃圾处置不及时等问题。
  11.排查整治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废气乱排、废水跑冒滴漏、固废乱堆乱放以及雨污混排等问题。
  (四)污染防治方面
  12.排查整治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13.排查集镇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对返黑返臭问题,要及时
  采取措施,确保治理效果。
  14.排查关闭搬迁遗留地块落实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风险防
  范、管控修复措施等情况。
  15.排查整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
  16.排查整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排污许可排放等问题,坚决打击利用暗管、渗井、渗坑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17.排查指使、授意他人故意干扰采样、修改参数或伪造监测数据等各类破坏环境监测系统的违法行为。
  18.排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环保验收、企业自测过程中违规采样、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19.排查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置和尾菜资源化利用落实情况。
  20.排查整治燃煤煤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21.排查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VOCs治理情况。
  22.排查整治农村道路渣土运输车辆、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3.排查整治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规范化处置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24.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规范处置情况。
  25.排查整治随意倾倒、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情况,建筑装修垃圾规范处置情况。
  26.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及环境应急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27.排查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内外废旧物品堆放、焚烧物料的情况;快递、包装等行业从源头上落实“减塑令”的情况。
  (五)高质量发展方面
  28.排查是否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盲目追求经济增长情况,坚决整治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和不落实“四水四定”硬约束的突出问题。
  29.排查涉危险废物、化工行业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情况;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制定情况。
  (六)问题整改方面
  30.排查两轮中央巡视、“绿盾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反馈问题,以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xx年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涉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对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进行安排部署、是否责任落实到位、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有虚报瞒报、是否有表面整改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18日至220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照方案全面认领工作任务,成立专班、理顺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进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21日至510日)。各村、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扎实组织开展问题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问题清单,于每月15日前向镇生态环境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填报附件2)。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合理设定整改时限,高标准严要求开展问题整治。
  (三)总结考核阶段(511日至518日)。镇政府认真梳理总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排查不深入、整治不到位的村委会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并按要求向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单位要把此次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紧迫现实任务,拿出动真碰硬的态度,持之以恒的韧劲,坚决扛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持续提升全镇生态文明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始终保持思想上的警觉和认识上的清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始终保持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和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反思,坚决将生态环保责任履行到位,不打折扣,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压紧靠实责任。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及时协调指挥、及时解决问题。要主动作为,搞好上下衔接,协调督促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问题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整治生态环境隐患,形成严密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责任体系。要严格对标对表,坚决杜绝“大概其、差不多、好像是”等现象,坚决杜绝“表面整治”“虚假整治”“敷衍整治”“假装整治”等问题的发生。
  (三)打击违法行为。各村、各单位要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违法排污、消极应对、阻碍问题排查整治的企业和责任人,绝不能姑息迁就,绝不能袒护包庇,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批、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微信群、钉钉群、电子屏等主要媒体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公开排查整治工作信息。通过弘扬正面、曝光典型的方式,持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