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粮食油料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乡镇粮食油料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乡镇粮食油料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1.总体要求。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2.目标任务。各乡(镇、场)要对照全县2024年粮食油料生产计划指导表,按照“保面积、稳产量、重服务”的工作目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粮食播种面积不少于20.12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1.43亿斤以上,其中大豆任务0.4万亩,油料面积8.25万亩。按照“调结构、创品牌、增效益”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绿色稻米、生态稻米、有机稻米等优质稻米,要深入挖掘旱地潜力,积极发展薯类、玉米和大豆等旱粮作物。各乡(镇、场)要对照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人到田,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1.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水稻生产功能区要全部用于保障水稻种植,优先种植“双季稻”;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生产面积;一般耕地要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明确时间表,签订承诺书,切实做到耕地实至名归,农田必须是良田。要压实压紧抛荒地治理属地责任,推进有条件的抛荒地全面恢复耕种,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抛荒地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对开发利用撂荒地用于粮油生产的,市级将按照120/亩标准补贴实际复耕主体。
  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2024年度1万亩在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确保春播前保质保量完成田间工程建设,支持整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推进2024年度1.4万亩项目建设任务,其中新建面积0.7万亩,改造提升0.7万亩,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提升建设质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引导解决抛荒地不能种、不易种的问题,稳步提升规模化种植水平。认真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持续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综合技术模式,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3.推进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xx省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要求,大力发展绿色稻米、生态稻米、有机稻米等优质稻米,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以品牌为引领,以品种为纽带,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以技术服务为依托的优质稻米产业发展新机制,开展品牌创建,宣传推广,培育电商渠道,培养本地网红,建设田间直播基地。
  4.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全程机械化,加快水稻机播、机抛、机插、机防、机烘等农业化集成技术运用,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卡脖子”环节。加快培育和推广一批优质高产、品质好、抗性强、耐贮藏、产销对路、适宜机械作业的粮食优良品种,提高良种化水平。大力推广优质籼粳杂交稻、再生稻,深入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模式以及早稻早育、增施穗粒肥、冬闲田翻耕等技术,着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优化集成推广稻油轮作、稻薯轮作及其他“水稻+”技术模式。启动我县农事服务中心集中育秧设施建设,确保今年9月前开工建设。市级明确在省级水稻育秧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对早稻实际移栽面积200-500亩(含)的育秧中心,每个奖补0.5万元;每增加500亩,叠加奖补0.5万元,3万元封顶。
  5.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通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通道,支持各类主体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市政府在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基础上,对开展水稻机插(抛)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的农事服务主体,每个奖补1万元;对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的农事服务主体,每个奖补1万元;对开展秸秆打捆面积500亩以上的农事服务主体,每个奖补1万元。为补齐水稻全程机械化综合率环节短板,对新购置乘坐式高速插秧机、抛秧机,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按每台平均1万元以内的标准进行叠加补贴,叠加补贴增长幅度不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的20%。积极统筹县域资源,力争通过龙头企业、公司,推进县域联合集采集配,构建统一市场,强化稳供保价、利益联动机制,提高种粮综合收益。
  6.科学推进农业防灾减灾。各地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理念,牢牢把握农业防灾减灾的主动权,针对今年气象可能带来的影响,加强监测预警预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备足种子等应急救灾物资,提前落实减灾技术措施,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切实降低灾害损失。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阻截防控,坚决遏制重大植物疫情扩散蔓延。加强农情调度,及时核实灾情,落实农业救灾资金,全力抗灾夺丰收。
  7.保障物资供给和技术指导。各乡(镇、场)要积极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市场价格和供求数量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农资市场行情,做好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扩大储运规模。指导农资供销商、生产主体提前做好农资储备,促进农资保供稳价,确保春耕生产需要。要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资监管执法活动,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尽早开展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技术服务;广泛宣讲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和农业法规,开展技术咨询与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层层压实责任。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发出了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伟大号召,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及时制定工作举措,传达稳粮抓粮强烈信号,抓紧抓牢抓实粮食生产、收购、储运、供应等全环节管理。发挥好责任包干、兜底种植、驻点帮扶、督促指导等有效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党政主责、大户主体、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粮食面积落实落地。
  2.加大政策扶持。为鼓励扩大早稻生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统筹整合资金,对于设施育秧、薄膜育秧采取机抛、机插、人工栽插,连片种植早稻或再生稻5亩以上,每亩补助标准150/亩,对集中育秧早稻栽插面积达200亩以上种植大户,增加补奖25/亩;410日前直播早稻或再生稻5亩以上,奖补50/亩,市级财政也对早稻实际种植者补贴20/亩。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补贴资金,让粮农吃上“定心丸”。切实提高粮农种植积极性,稳定双季稻种植。各乡(镇、场)要严把申报关,认真核实补贴面积,确保资金有效发放。金融部门要创设金融支粮政策,创新适合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的金融信贷产品,拓宽粮食生产的贷款渠道。水稻保险承保机构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快速响应机制,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承保,精准理赔,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县水利局加强水库、水资源管理,提升防灾抗灾水平。要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早谋划仓容和资金筹备,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
  3.强化督促考核,做好统计调查。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高粮食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强化对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数,推动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实,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粮食数据的科学评估与数据采集,及时开展产量调查,确保粮食作物面积、产量全面统计到位,建立粮食生产统计数据及时上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