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当前,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全方位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趋势,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规划》指出,加强数字文化内容资源和管理服务大数据资源建设,加快公共文化网络平台建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场景。这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谋划了总体蓝图和路径举措。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要明确几个重点方向。
  一是推动公共文化内容资源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内容是关键,要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的优质文化资源向数字资源的转化力度。《规划》强调要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综合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现数字化公共文化。同时,还要秉持客观、科学的态度,以创造性转化为主,对文化资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使之更符合现代审美,更适应现代基因,更利于渗透传播,以弥补当前巨大的需求缺口。
  二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体系。依托各级文化单位沉淀的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公共文化数据汇聚,促进数据共享,扩展数据的汇聚范围,实现公共文化数据的统一标准、统一汇聚、统一管理和统一应用。通过大数据手段助力行业监管部门对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管、预警、分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智能化、规范化,为公共文化服务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是创新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应用场景。结合“5G+VR/AR”新技术,充分运用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现代技术,依托公共文化机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实现5G超高清视频直播、“5G+VR”直播,让老百姓足不出户、身临其境看演出、听讲座、参加培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互动性和趣味性。
  四是推动文化场馆服务与体验智慧化。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应用,打造新一代“智慧型”文化场馆。通过空间形态、场馆业态和信息生态的高度融合,让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更高,植入新体验、新玩法,让未来的文化馆变得好玩、好看、好学、好吃。通过线上与线下互联互通打造优质文化IP,让场馆成为文化消费新地标、新文化休闲场所。
  五是开展公共文化品牌活动线上传播推广。广泛开展数字化文化活动,借助各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与社会运营平台、网络传播媒体、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发设计集艺术性和群众性相统一、适应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线上文化活动品牌,加大线上文化活动品牌的展示和推广,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同时,深入推进公共文化与科技融合,也需要把握好几个辩证关系。一是把握好地方项目与国家项目的关系。“十四五”时期,在部署推进全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的同时,各地方、各单位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适应地方情况和具体项目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总体规划,并形成落地实施项目,既完成国家规定动作,又兼顾本地自选动作。
  二是把握好公共文化数字平台与社会化平台的关系。《规划》要求,“探索依托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社会化平台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依托社会化平台用户多、影响大、活力强等特点,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传播面、受众面,提高服务效能,是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是把握好建设与运营服务的关系。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很多地方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极大制约了技术手段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提升。因此,各地在开展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时,应同步考虑建设与管理运营的问题,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技术手段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促进和提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