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乡村振兴领域集中整治安排部署,集中整治集体“三资”监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要求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标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体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解决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整改不到位、举债程序不合规、工程项目违规建设等问题,开展百日集中整治,全面推进信息化平台使用,完善制度体系,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有力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特别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继续开展合同清理规范“回头看”,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四)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应用省级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摸清我市“三资”监管体系建设情况,持续优化“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条件,分批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平台各项功能。平台应用推广工作以财务管理模块使用为首批任务,压茬推动使用集体资产、集体合同和银农直联等功能,原则上8月底前全市90%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合同进入平台管理,1110日前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实现财务资金线上审批、线上支付。

(二)排查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漏洞。集中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集体“三资”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排查是否制定并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是否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集体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公开、预算决算等财务制度。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相关制度规范,健全一批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筑牢集体资产运营“防火墙”。

(三)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配套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后,各镇(街道)要制定宣传贯彻计划,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开展法律精神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引导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加快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稳妥推动法律精神落地落实。

四、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46月启动,对标任务要求,压茬推进,到910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日-**日)。各镇(街道)按照市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范围和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工,618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日—**日)。各镇(街道)要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基础上,做好工作衔接,对整改范围内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章制度,7月底前完成突出问题整改。

(三)推广应用阶段(**日—**日)。各镇(街道)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分批次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使用“*”平台开展会计核算、资产登记、合同录入、银农直联等功能,**日前各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台使用比例达到30%,**日平台使用比例达到90%。

(四)总结提升(**日—**日)。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2024**日前报至市级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财政、民政等部门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设在市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采取先易后难,压茬推进。各镇(街道)要结合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和工作节点,建立工作台账,镇村专人落实。市级工作专班实行周统计,月通报的工作制度,确保整治行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

(二)加强工作协同。市级工作专班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力量支持。各镇(街道)要加强与镇级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三)加强工作调度。市级工作专班将通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书面调度等方式,了解各镇(街道)工作进展。同时,市级工作专班要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工作建议,每月*日、*日汇总报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台账》到市级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将适时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镇(街道)视情况进行提醒、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