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名医护走基层”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万名医护走基层”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万名医护走基层”志愿服务活动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全面夯实四川现代化建设健康基础。


总体部署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偏远山区为重点,每年动员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0000名医护人员,深入到县、乡、村开展志愿服务,引导支持广大医务人员志愿深入基层、服务百姓。


队伍架构是总队-支队-团队-小分队“四级”队伍,确保志愿服务覆盖到全省所有县、乡、村三级,队员以医师为主体,原则上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为主,兼顾“医、护、技、管、后”人员,覆盖内外妇儿等学科。其中,省志愿服务总队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由4家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和18家省级直属医疗机构抽组1000名队员组成;市(州)志愿服务支队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除3州外,18个市共组建18支志愿服务支队(成都市2500人,自贡市300人,攀枝花市150人,泸州市500人,德阳市400人,绵阳市580人,广元市260人,遂宁市320人,内江市360人,乐山市370人,南充市640人,眉山市350人,宜宾市540人,广安市380人,达州市630人,雅安市160人,巴中市300人,资阳市260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分别对口支援帮扶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由牵头单位负责组建;个别优秀的医护志愿者(以“南丁格尔奖章”“中国好医护”“健康四川—大美医者”等获得者为主)可以成立志愿服务小分队。


活动原则是“三包、两并重、一结合”。三包,由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和委(局)直属医疗单位包片区、市级医疗机构包市域、县级医疗机构包县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两并重,坚持“志愿服务在医院”与“志愿服务在基层”并重,既支援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又直接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服务;一结合,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广大医护人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意愿,又强调医护人员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扩大活动覆盖面,增强活动影响力。


为保障“万名医护走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建立实施“五大制度”:一是任务规划制度。各级制定志愿服务队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和活动实施细则。省级示范引领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全年派出医护志愿者不少于1000名。市(州)定期组团走基层,每月不于1次,每年派出医护志愿者不少于9000名;同时鼓励对口支援三州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及红十字南丁格尔志愿服务队主动对接受援地开展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二是监督考核制度。省卫生健康委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志愿服务基层情况纳入工作考评,组织、推动并跟进抽查医护志愿服务走基层开展情况。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志愿服务团队和受援单位对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市(州)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收集上报各单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情况,对项目实施的社会成效进行评估,形成每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引导激励制度。推广运用“志愿四川”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志愿服务团队动态管理,记录医护志愿者服务时长。志愿服务团队建立本单位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志愿服务考核细则,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情况作为个人、集体评先创优和医德医风考核、推优入党的参考依据。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时间作为其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推荐“南丁格尔奖章候选人”“中国好医生 中国好护士”“健康四川——大美医者”“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会员之星’”等。四是专项保障制度。志愿服务团队所在单位保证医护志愿者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志愿服务开展地为医护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协助做好相应安排。医护志愿者走基层所需费用原则上参照相关报销标准由派出单位承担,活动结束后凭发票据实报销。五是宣传引导制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团委、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团队和受援单位联合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宣传,运用多种媒体宣传形式,充分挖掘、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