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全县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今天召开培训会是为了再次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本次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我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4点意见。

一、全面领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高度重视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防止规模性返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任务,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集中排查已经是我们多次开展过的工作,通过历次的结果来看,每一次排查都能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成效。一季度全县共计新增监测对象XXXX人,消除风险XXXX人,从数据来看,新增识别对象数量大致呈现逐月、逐季度下降的趋势,一方面说明我们在以往的集中排查和月监测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应纳尽纳。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在日常排存在不同程度的松懈和不重视。各乡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巩固振兴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上来,抓牢监测帮扶,全面排查重点人群,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时刻绷紧思想之弦,以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来确保本次集中排查工作到位。

(二)彻底摸排监测帮扶成效。截至目前全县三类监测对象仍然有XXXX人,其中大多数属于2020年、2021年识别纳入,这部分监测对象经过2年以上的持续帮扶,仍未能够消除风险,若稍有放松对其的监测帮扶,这部分群众有很大可能返贫致贫。本次排查工作要对以往的监测帮扶成效、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已风险消除户重新评估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未消除风险对象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评议,重新评估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根据农户意愿制定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避免“一保了之”“一兜了之”。对整户无劳动力且已风险消除的重新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二、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2023年各季度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全面准确核实第一季度收入信息。从第一季度收入信息上看,一是存在“少采漏采”情况,工资性收入上:省外务工人口XX人,人均月工资收入为XX元,其中有XX人日收入小于XX元/日;省内市外务工XX人,人均月工资收入为XX元,其中有XX人日收入小于XX元/日。生产经营性收入上:一季度有XX户在务工收入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同比下降XX%以上;有XX户一季度家庭成员中有劳动力未外出务工,但该户生产经营性收入和支出为空。以上人口的统计方法虽比较粗糙,但确实存在少采漏采的情况。二是数据录入质量较差。市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在20233月对我县开展了电话抽查,并对脱贫人口数据信息情况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一半以上被电话询问农户所描述的收入与系统录入的数据有偏差。各乡镇要结合本次入户集中排查机会,针对以上疑似问题,全面核实核准第一季度收入。

(二)高质高效完成第二季度收入采集。一季度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XX%,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XX%,人均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同比增长XX%,人均转移性收入同比下降XX%,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下降XX%。距离完成“全年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XX%以上,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XX%以上、人均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同比增长XX%以上”的任务有很大的差距。各乡镇要培训指导好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挂包帮扶干部,及时组织进村入户,按照脱贫户、监测户的实际情况,做到应算尽算不漏算。乡村振兴局、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对收入信息数据的逐级审核,县乡两级要加强对收入信息疑似错误反馈频度,乡村两级要及时录入采集好的收入信息,做到采集立即录入、录入立即清洗、发现问题立即核实、核实完成当即修改。确保收入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质量完成第二季度收入采集录入目标。

三、完善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常态帮扶机制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为了认真落实《XX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23年末实现全县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全面消除,各乡镇要切实扛好主体责任,完善针对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常态帮扶机制,加强与各村挂联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挂联单位帮扶责任,对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因人因户制定实际有效的帮扶措施,督促指导各挂联单位帮扶责任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要对各挂联单位及时开展入户培训,监督各挂联在5月底完成本季度入户帮扶任务,同时以后每季度开展入户帮扶不少于1次。

四、优化工作方法,统筹掌握集中排查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