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三强化”推动“强村”与“富民”有机融合

经验做法:“三强化”推动“强村”与“富民”有机融合

经验做法:“三强化”推动“强村”与“富民”有机融合
  近年来,县紧扣全市“强村富民”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把“强村富民”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强化组织保障、要素整合、市场主体,纵深推进“强村”与“富民”有机融合。
  一、强化组织保障,有序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一是领导小组高位推进。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农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把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制定印发《县“强村富民”三年行动(2023—2025年)责任分解方案》,细化“两强两富”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强村富民”各项工作。一年来,县委先后召开专题会议5次,开展各类暗访督查5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个。二是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围绕重点任务和指标要求,从相关职能部门选派10名优秀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推进清单、工作督办清单”的“三单”工作模式,对全县“强村富民”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调度督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工作专班先后实地调研4次、综合研判18次、协调解决问题52个。三是部门乡镇衔接联动。深化部门挂牌创办、乡镇(街道)班子成员领衔推进的工作模式,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研究制定“一镇一案”“一村一策”工作方案,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产业发展质效。截至目前,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一线调研督促指导3次,纾难解困问题134个,142个示范村均已制定“一村一策”工作方案。
  二、强化要素整合,不断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动力。一是盘活闲置资产。按照“谁受益、谁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集体资产监管体系,逐村逐项制定闲置资源盘活方案,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工作台账,对村集体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通过管理自营、租赁运营、改造提升等方式,扎实推进闲置资产有效盘活。二是做好项目保障。结合全县“2+N”产业发展布局和“强村富民”目标任务,采取“部门协调、镇级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的联动机制,用好用活各类项目政策红利,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各类项目资金,用于发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今年来,财政涉农资金向村级集体经济重点安排产业发展项目151500万元,较2023年增加500万元。三是发挥人才效能。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行动,动态建立县、乡两级乡土人才信息库,充分发挥35名市级乡土人才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支持110余名土专家、田秀才、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参与农村产业发展,精准选派18名省市两级科技特派员组成产业指导小组,引导青年人才到基层一线协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帮助群众提高产业经营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先后组建茶叶、食用菌、畜牧等产业指导小组6个,帮助解决技术发展难题121个。
  三、强化市场主体,着力确保两强两富出新出彩。一是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持续深化“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流通龙头企业+电商驿站(农户)+生产企业(基地)”产业发展路径,鼓励支持群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集体增资。截至目前,培育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8家、市级龙头企业34家,发展茶叶26.5万亩。二是发挥公司工坊平台联动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强村富民”公司和“强村富民工坊”建设,鼓励支持“强村富民”公司承接辖区内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并通过原料加工、订单生产、劳务服务等6种方式,进一步拓宽“强村富民工坊”经营范围,切实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截至目前,成立“强村富民”公司18家,培育认定“强村富民工坊”64个,带动集体增资348.63万元,带动5631人就业。三是发挥金融服务保障拉动作用。充分发挥“金融村官”牵线搭桥作用,延伸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推进“金融村官”服务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支持,用好用活农业信贷、“乡村振兴”产业贷和农业保险等金融政策,有效解决农村产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截至目前,48名“金融村官”协调解决融资难问题294个,帮助联系村获得融资贷款资金1999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