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但存在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这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相矛盾,倒逼资产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现结合我市资产管理现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如下。 一、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做法 (一)聚焦政策导向,推动闲置国有资产利用。吃透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号),从政策制度层面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具体方案,推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明确职责。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存量资产情况,汇总筛选出具备盘活条件的项目。同时,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业务指导。定期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国 有企业等开展多种类型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各类培训达20 余次,帮助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掌握政策法规、管理要求,熟悉操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全市资产盘活的业务水平。 (二)聚焦市情县情,细化闲置资产盘活举措。挖掘闲置资产价值。为有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多措并举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将闲置的房屋、土地、通用设备、大型仪器等资产均纳入闲置资产清查范围。截至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清查出低效闲置房屋 9.73 万平方米、土地6.91 万平方米、设备1483 台(件),资产原值 1.77 亿元。注重预算管理联动。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资产;强调调剂方式优先,不得出现同类资产闲置与租入并存的情形,对超标准配置资产、存量资产闲置的,不再新增同类资产;强化预算约束,运用预算管理手段控制资产配置。构建共享平台系统。结合我市闲置资产现状,灵活用好出租、出售、置换、政府收储、公物仓调剂、无偿划转、自用等方式分类盘活闲置资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公物仓平台“一张网”,通过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截至目前,全市资产入仓 9303 笔、合计金额 2476.93 万元,出仓1711 笔、合计金额 212.42 万元,公物仓入仓数、出仓数均位列全省第二。 (三)聚焦配合协调,激发各方参与工作动力。坚持上下联动。结合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城市规划等需要,统筹闲置房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