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以案说纪 违反“六大纪律”之组织纪律篇

党纪学习教育以案说纪违反“六大纪律”之组织纪律篇组织纪律是什么?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其本质要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违规谋取人事利益;侵犯党员权利;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组织纪律有何新规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共 17 条,增写 2条,修改 7条。

新增第八十条,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程度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