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第1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三、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评比等工作。

四、负责中心内部管理、协调、服务工作,保证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五、负责中心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六、负责拟定中心各类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中心信息报送、宣传报导工作及对外联系。

八、负责中心文件、财务、档案、印章、安全、后勤等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和任务。

十、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

第2篇: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服务中心岗位职责3篇

本文目录

1.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2.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服务中心夜班服务员岗位职责

在后勤集团领导下,主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沟通联络工作,确保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方面各项工作的落实。

2.制订、完善和落实标准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后勤集团有关规定,做好本中心各岗位职工的招聘、考核、管理工作。

4.在宿舍区开辟适合学生特点的多种服务,为学生排忧解难。

5.根据现有学生宿舍状况,做好宿舍楼修缮、室内家具配备的计划,并联系落实。

6.对中心的整体经济运转情况负责。

7.服从后勤集团的统一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服务中心岗位职责(2)| 返回目录

1.负责水库、山平塘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2.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处理有关纠纷和受理案件。

3.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山川。

4.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制定防汛预案,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做好应急和物资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5.负责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中心夜班服务员岗位职责

服务中心岗位职责(3)| 返回目录

1.迅速整理已结账的房间。

2.麵服务员工作报告裁楼层酒水控制表。

3.通知送餐饮部收回客房的餐具,收集挂在客房门上的洗衣袋及客房挂出的早餐牌。

4.向工程部报告所管辖区内的维修事项,并检査维修结果。

5.夜间巡视楼层时,清扫防火通道墙壁、扶手及消防栓,清扫所有楼层的工作电梯。

6.配合保安人员巡察所有楼层、走廊,做好客房保安工作,协助值班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7.完成交班的各项工作,并编写大事记录和工作日记。

第3篇: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服务中心岗位职责3篇

本文目录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夜班服务员岗位职责

在后勤集团领导下,主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沟通联络工作,确保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方面各项工作的落实。

2.制订、完善和落实标准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后勤集团有关规定,做好本中心各岗位职工的招聘、考核、管理工作。

4.在宿舍区开辟适合学生特点的多种服务,为学生排忧解难。

5.根据现有学生宿舍状况,做好宿舍楼修缮、室内家具配备的计划,并联系落实。

6.对中心的整体经济运转情况负责。

7.服从后勤集团的统一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岗位职责(2)| 返回目录

1.负责水库、山平塘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

2.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协调处理有关纠纷和受理案件。

3.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山川。

4.做好汛期防汛工作,制定防汛预案,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做好应急和物资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5.负责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中心夜班服务员岗位职责服务中心岗位职责(3)| 返回目录

1.迅速整理已结账的房间。

2.麵服务员工作报告裁楼层酒水控制表。

3.通知送餐饮部收回客房的餐具,收集挂在客房门上的洗衣袋及客房挂出的早餐牌。

4.向工程部报告所管辖区内的维修事项,并检査维修结果。

5.夜间巡视楼层时,清扫防火通道墙壁、扶手及消防栓,清扫所有楼层的工作电梯。

6.配合保安人员巡察所有楼层、走廊,做好客房保安工作,协助值班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7.完成交班的各项工作,并编写大事记录和工作日记。 相关内容

局后勤服务中心电工班工作职责 供水管网设施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旅游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服务中心岗位职责3篇

第4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劳动就业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对象台帐、用工单位台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台帐、用工信息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职业介绍台帐、小额担保贷款台帐)。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流动人口管理统计和基本信息工作。

二、社会保障工作

1、认真负责地做好城市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资金。对低保户进行季度审核,半年一大审,记台帐,分类建档、建卡。

3、负责本辖区内低保人员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

三、残联工作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宣传。

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权利。

3、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的事业。

4、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

5、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开展社会性的娱乐活动及社区康复工作。

6、协助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双拥工作

1、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按时拨付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金。

2、搞好军民共建,军民联谊活动。

五、老龄工作

1、负责宣传有关方针、政策

2、开展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的活动。

3、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活动。

4、开展娱乐文体活动。

5、给辖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6、给辖区内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六、社会福利工作

1、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五保户、三缺户的扶贫救助和慰问工作。

2、负责办理收养孤残儿童的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敬老院)。

4、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城市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

5、负责离退休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工资发放工作。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负责清理城中村改造村的养老保险发放、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发布社区就业信息,帮助他们转变择业观念。

三、负责在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统计,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服务。

四、根据社区发展规划,指导各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结合辖区内实际,开发就业服务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五、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六、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公示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证政策,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相关服务。

七、负责协助办理失业登记,并为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八、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九、接受上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承办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责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场所或服务窗口,向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2)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4)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5)负责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做好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活动;

(6)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7)负责审核、上报小额担保贷款资料,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9)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11)协助查处辖区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2)负责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基本职责

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上门入户服务,承担的基本职责如下:

(1)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

(2)分类建立城乡就业情况基础台帐,适时更新服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了解掌握、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6)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对象申请,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

(9)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负责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服务;

(11)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2)了解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中介服务机构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13)协助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14)负责本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5)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第5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窗口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窗口负责人负责。

二、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认真执行中心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五、负责接待好每一位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热情、细致、耐心讲解,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六、使用中心文明用语,在服务过程中杜绝服务忌语的出现。

七、要履行好窗口服务职责,高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八、负责本窗口接待受理的登记记录,以及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管护好本窗口的计算机,不得由于私人目的使用,影响中心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6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中心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发挥机构改革成效为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局党政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在稳妥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我区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动力。【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围绕业务核心,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伤保险工作平稳有序

截止今年9月底,工伤认定窗口业务接待量共计10484人次。工伤认定受理4475件(其中外省市劳动力2846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1.66%;结案4466件(其中外省市劳动力2808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3.14%,其中个人申请案件81件。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办结27件。截止9月底,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8件,经审理,全部维持;行政诉讼10件,8件维持,2件尚在审理中。

2、鉴定窗口接待6161人次。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774件,完成鉴定276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4.29%。其中,辅助器具确认62件,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23件,工伤复发确认3件,工伤康复31件,四项确认共119件。申请再次鉴定97件,改变结论32件,占总鉴定人数的1.15%。截止9月底,共完成集中鉴定18场,平均每场鉴定151人次;完成上门鉴定5场。

(二)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待遇

1、截止9月底,签订委托养老协议7份,协议接收征地养老人员1229人,实际新增1227人(2人于移交前死亡)。征地养老人员9月末人数32801人,平均年龄70岁。征地养老费用总支出4.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其中:养老生活费支出3.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9%,发放养老生活费290678人次;医疗费报销支出3832.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3%;报销发放医疗费人次61416;医疗费减负150.9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65%;月人均医疗费支出134.3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6%;各类补助费支出4379.09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老年生活补贴支出1369.54万元,发放老年补贴236520人次;医疗补贴费支出1896.34万元;节日补助费支出511万元。

2、截至9月底,新农保平均养老金水平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70元,增幅10%。领取养老金人员1.43万人,缴费人员854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9964.6万元,征缴保费1160.05万元。城居保养平均老金水平从每人每月4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增幅12.8%。领取养老金人员2440人,缴费人员1737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276.6万元,征缴保费259.85万元。

(三)确保区府指标落实完成1、截至9月底,本年度区集中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32278人,参保率98%。

2、截至9月底,城居保参保4153人,完成区政府下达指标92.3%,(区政府指标4500人)。该目标计划于12月初完成。

二、凸显服务核心,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抓创新举措,确保有效推进工伤保险工作

1、建立基层协办员队伍。在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支持下,完成了各街镇基层工伤保险协办员的筹建工作,并进行了培训。指导其配合进行基层的宣传、协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以及应急事件的处理等工作,队伍的建立有效地增强了办案力量,特别是复杂案件、突发事件等,能够加强联动,及时响应,保证工伤认定调查工作的开展。

2、开展科室内部培训。为全面、系统地梳理工作中的要点和难点,提高办案质量,并对窗口的接待工作进一步地规范,工伤认定科协同劳动能力鉴定科以科室内全体职工为对象,邀请中心领导和业务骨干作为主讲人,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工作,内容涵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老工伤,以及工伤康复等相关业务知识。

3、探索企业交流新平台。为加强与辖区内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中心探索开通了工伤保险交流qq群,制定了qq群的运行管理办法,一方面解答企业对工伤保险工作的疑问;另一方面,接受企业的监督,获取企业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拉近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距离,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加入该qq群,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科安排业务骨干在qq群内值班,确保群的正常、有效运作。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今年新实施的《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印制发放了相应的宣传资料,开展多样化的政策宣传活动:(1)通过局网站发布新实施办法及更改的条款;(2)利用区广播台“乐业闵行”栏目,采用互动的形式向市民介绍工伤保险知识;(3)配合市局开展一年一度的“工伤保险宣传周”活动,于4月27日分别在XX区中心医院和莘庄地铁站进行设摊宣传,为市民们发放资料、讲解政策、解答疑问。同时借助街镇、区劳动学会平台,开展工伤保险培训会,解答企业对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事项的疑问。

(二)抓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工伤康复工作。一是对窗口接待人员进行康复业务培训,并在接待大厅开设独立的工伤康复窗口,积极引导符合工伤康复条件的受伤者及其单位进入工伤康复流程;二是做好工伤康复前期咨询,针对康复职工提出初步个性化方案,解答职工和单位对费用、时限等方面的疑问,消除心理顾虑;三是指定专员与市局专家及时沟通,确保反馈机制运作,保障工伤康复职工的权益。截止9月底,工伤康复量已达去年的2倍。

2、加强科室内部管理。一是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上加快创新,运用更有效的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协同工伤认定科开展内部培训,梳理工作要点及难点,加深对业务知识的解读;三是积极发挥工伤保险qq群的作用,及时响应,主动更新群内共享资料,宣传、解释鉴定政策的同时也提升鉴定流程中服务工作质量。

3、做好鉴定专家服务工作。一是做好鉴定专家的节日慰问。通过上门及座谈等形式,向专家们送上慰问和祝福,对专家们的工作成果给予肯定,并进一步听取专家对我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合作共识。二是组织鉴定专家培训会议,提供业务交流和信息互通的平台,进一步统一鉴定口径,提高鉴定质量。

(三)抓基础管理,落实征地养老人员保障

1、确保待遇落实有条不紊。严格执行征地养老政策,根据区财政对银行账户合并的要求,尝试改变以往通过4个银行发放养老费用的方式,与银行积极磋商,基本形成了生活费仍通过4个银行发放,其他费用通过农商银行统一代发的模式;同时,及时完成新进人员的基础资料准备、发放工作,切实落实好新进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确保征地养老费用发放按时足额正确。

2、发挥属地化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注重体现属地化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各镇日常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医疗费报销复审和情况汇总,并定期召开属地化管理单位业务经办人员的工作例会,重点围绕政策培训、工作交流、医疗费报销复审情况反馈等内容,及时加强了对属地化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增强了业务经办人员的整体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全区征地养老服务水平。

3、稳步推进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做到“三个到位”推进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一是宣传到位。注重政策宣传实效,以政策引导人,以待遇吸引人,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积极性;二是执行到位。注重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与医保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及时调整更新养老人员医保状态,配合处理好因转诊、未使用医保卡就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三是资金到位。配合做好征地养老人员居民医保资金的项目预算,按时为征地养老参保人员缴费,让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4、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征地养老业务有序开展。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并细化科室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加强协作,进一步提高科室工作效率;二是以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对本区征地养老信息系运维情况进行自查分析,提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正常运作打下基础;三是做好市级征地养老信息系统和区级征地养老信息系统的信息比对、查询和维护,及时采集、核准征地养老人员生存状态,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四是做好各类资料、凭证及业务档案的立卷、装订,利用有限的资源,做好了各类资料档案的保管,便于服务对象查询。

(四)抓考核工作,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1、加强城居保扩覆缴费考核工作。根据区政府考核指标,加强对街镇(工业区)城居保经办队伍的考核管理。召开扩覆缴费工作推进会,布置考核任务,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街镇(工业区),按月汇总,定期检查,及时掌握指标完成的动态情况,确保顺利完成。

2、完成新农保档案管理达标工作。针对市局对新农保档案达标的各项要求,成立了新农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从组织管理、设施建设、专业建设、利用服务四方面着手,并积极与市社保中心、区档案局专家交流探讨,全面开展新农保业务档案自查和整改工作,也为完善参保情况查询环节打下基础。

3、做好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检查工作。组织街镇(工业区)和区中心经办人员对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建账、记账、对账、实账管理、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完成4000余新农保个人账户、700余城居保个人账户基本信息的核实和补全,顺利完成本年度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检查。

今年,中心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发挥机构改革成效为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局党政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在稳妥推进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我区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动力。【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围绕业务核心,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伤保险工作平稳有序

截止今年9月底,工伤认定窗口业务接待量共计10484人次。工伤认定受理4475件(其中外省市劳动力2846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1.66%;结案4466件(其中外省市劳动力2808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3.14%,其中个人申请案件81件。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办结27件。截止9月底,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8件,经审理,全部维持;行政诉讼10件,8件维持,2件尚在审理中。

2、鉴定窗口接待6161人次。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774件,完成鉴定276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4.29%。其中,辅助器具确认62件,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23件,工伤复发确认3件,工伤康复31件,四项确认共119件。申请再次鉴定97件,改变结论32件,占总鉴定人数的1.15%。截止9月底,共完成集中鉴定18场,平均每场鉴定151人次;完成上门鉴定5场。

(二)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待遇

1、截止9月底,签订委托养老协议7份,协议接收征地养老人员1229人,实际新增1227人(2人于移交前死亡)。征地养老人员9月末人数32801人,平均年龄70岁。征地养老费用总支出4.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其中:养老生活费支出3.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9%,发放养老生活费290678人次;医疗费报销支出3832.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3%;报销发放医疗费人次61416;医疗费减负150.9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65%;月人均医疗费支出134.3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6%;各类补助费支出4379.09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老年生活补贴支出1369.54万元,发放老年补贴236520人次;医疗补贴费支出1896.34万元;节日补助费支出511万元。

2、截至9月底,新农保平均养老金水平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70元,增幅10%。领取养老金人员1.43万人,缴费人员854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9964.6万元,征缴保费1160.05万元。城居保养平均老金水平从每人每月4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增幅12.8%。领取养老金人员2440人,缴费人员1737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276.6万元,征缴保费259.85万元。

(三)确保区府指标落实完成1、截至9月底,本年度区集中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32278人,参保率98%。

2、截至9月底,城居保参保4153人,完成区政府下达指标92.3%,(区政府指标4500人)。该目标计划于12月初完成。

二、凸显服务核心,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抓创新举措,确保有效推进工伤保险工作

1、建立基层协办员队伍。在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支持下,完成了各街镇基层工伤保险协办员的筹建工作,并进行了培训。指导其配合进行基层的宣传、协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以及应急事件的处理等工作,队伍的建立有效地增强了办案力量,特别是复杂案件、突发事件等,能够加强联动,及时响应,保证工伤认定调查工作的开展。

2、开展科室内部培训。为全面、系统地梳理工作中的要点和难点,提高办案质量,并对窗口的接待工作进一步地规范,工伤认定科协同劳动能力鉴定科以科室内全体职工为对象,邀请中心领导和业务骨干作为主讲人,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工作,内容涵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老工伤,以及工伤康复等相关业务知识。

3、探索企业交流新平台。为加强与辖区内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中心探索开通了工伤保险交流qq群,制定了qq群的运行管理办法,一方面解答企业对工伤保险工作的疑问;另一方面,接受企业的监督,获取企业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拉近了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距离,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加入该qq群,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科安排业务骨干在qq群内值班,确保群的正常、有效运作。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今年新实施的《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印制发放了相应的宣传资料,开展多样化的政策宣传活动:(1)通过局网站发布新实施办法及更改的条款;(2)利用区广播台“乐业闵行”栏目,采用互动的形式向市民介绍工伤保险知识;(3)配合市局开展一年一度的“工伤保险宣传周”活动,于4月27日分别在XX区中心医院和莘庄地铁站进行设摊宣传,为市民们发放资料、讲解政策、解答疑问。同时借助街镇、区劳动学会平台,开展工伤保险培训会,解答企业对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事项的疑问。

(二)抓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工伤康复工作。一是对窗口接待人员进行康复业务培训,并在接待大厅开设独立的工伤康复窗口,积极引导符合工伤康复条件的受伤者及其单位进入工伤康复流程;二是做好工伤康复前期咨询,针对康复职工提出初步个性化方案,解答职工和单位对费用、时限等方面的疑问,消除心理顾虑;三是指定专员与市局专家及时沟通,确保反馈机制运作,保障工伤康复职工的权益。截止9月底,工伤康复量已达去年的2倍。

2、加强科室内部管理。一是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上加快创新,运用更有效的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协同工伤认定科开展内部培训,梳理工作要点及难点,加深对业务知识的解读;三是积极发挥工伤保险qq群的作用,及时响应,主动更新群内共享资料,宣传、解释鉴定政策的同时也提升鉴定流程中服务工作质量。

3、做好鉴定专家服务工作。一是做好鉴定专家的节日慰问。通过上门及座谈等形式,向专家们送上慰问和祝福,对专家们的工作成果给予肯定,并进一步听取专家对我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达成合作共识。二是组织鉴定专家培训会议,提供业务交流和信息互通的平台,进一步统一鉴定口径,提高鉴定质量。

(三)抓基础管理,落实征地养老人员保障

1、确保待遇落实有条不紊。严格执行征地养老政策,根据区财政对银行账户合并的要求,尝试改变以往通过4个银行发放养老费用的方式,与银行积极磋商,基本形成了生活费仍通过4个银行发放,其他费用通过农商银行统一代发的模式;同时,及时完成新进人员的基础资料准备、发放工作,切实落实好新进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确保征地养老费用发放按时足额正确。

2、发挥属地化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注重体现属地化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各镇日常的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认真做好医疗费报销复审和情况汇总,并定期召开属地化管理单位业务经办人员的工作例会,重点围绕政策培训、工作交流、医疗费报销复审情况反馈等内容,及时加强了对属地化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增强了业务经办人员的整体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全区征地养老服务水平。

3、稳步推进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做到“三个到位”推进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一是宣传到位。注重政策宣传实效,以政策引导人,以待遇吸引人,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积极性;二是执行到位。注重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与医保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及时调整更新养老人员医保状态,配合处理好因转诊、未使用医保卡就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三是资金到位。配合做好征地养老人员居民医保资金的项目预算,按时为征地养老参保人员缴费,让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4、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征地养老业务有序开展。一是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并细化科室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加强协作,进一步提高科室工作效率;二是以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为契机,对本区征地养老信息系运维情况进行自查分析,提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正常运作打下基础;三是做好市级征地养老信息系统和区级征地养老信息系统的信息比对、查询和维护,及时采集、核准征地养老人员生存状态,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四是做好各类资料、凭证及业务档案的立卷、装订,利用有限的资源,做好了各类资料档案的保管,便于服务对象查询。

(四)抓考核工作,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1、加强城居保扩覆缴费考核工作。根据区政府考核指标,加强对街镇(工业区)城居保经办队伍的考核管理。召开扩覆缴费工作推进会,布置考核任务,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街镇(工业区),按月汇总,定期检查,及时掌握指标完成的动态情况,确保顺利完成。

2、完成新农保档案管理达标工作。针对市局对新农保档案达标的各项要求,成立了新农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从组织管理、设施建设、专业建设、利用服务四方面着手,并积极与市社保中心、区档案局专家交流探讨,全面开展新农保业务档案自查和整改工作,也为完善参保情况查询环节打下基础。

3、做好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检查工作。组织街镇(工业区)和区中心经办人员对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建账、记账、对账、实账管理、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完成4000余新农保个人账户、700余城居保个人账户基本信息的核实和补全,顺利完成本年度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检查。

(五)抓团队建设,提升中心管理工作水平

1、合理定位,规划办公服务场所。今年五月,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办公场所回迁工作,以“规范、和谐、温馨”为目标,合理规划中心办公服务场所,为办事群众创造了便捷、有序的窗口环境,为干部职工营造了整洁、舒适的工作氛围。

2、创新争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明确行政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依法决策、集体讨论、一事一议、行政负责,提高民主透明程度;二是制定考勤管理办法、更衣室管理制度及大厅值班制度。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中心精神风貌,提升中心整体形象。

3、科学发展,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加强中心队伍建设,储备后备力量,一是鼓励全体干部考执法证,并提供多岗位锻炼交流,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经办能力;二是加强党员群众政治学习和思想交流,发展、吸收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今年共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预备党员考察期成为正式党员,吸收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组织,同时确立了1名团员青年为入党积极分子。

4、多措并举,增强文化发展活力。一是做好组织观摩电影《雷锋在1959》,重温青葱岁月,体会助人为乐、热爱学习的精神;二是主动申报承办局工会文化活动项目,利用现有资源举办了两场养生知识讲座;三是发挥干部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的生力军作用,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今年有4人参与了交通协管志愿者,1名青年职工加入了义务献血队伍;四是坚持民主参与,主动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完成职工之家建设方案和中心环境文化建设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今年在局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基本实现“人员整合、业务磨合、思想融合”的目标,各项社会保障业务开展平稳有序,但中心在发挥机构改革效益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征地养老待遇发放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

根据区财政对账户合并的要求,于下半年尝试了通过一个银行代发所有费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定困难。因跨行发放需统一通过人民银行的平台中转,在核对账户信息时,对新老账号无法自动识别对应,一旦其他银行系统升级,原账号升级为新账号将直接导致账户信息不符而发放失败,这将影响养老费用发放的及时性。同时,由于市级系统与上海银行系统数据无法对接,对使用上海银行账户的征地养老人员不能通过市级系统直接发放,因此目前仍采用区级系统发放,下一步需加强与银行等方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养老费用发放方式。

二、业务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方面是征地养老档案保管问题。我区征地养老工作起步早、集中管理人数多,业务档案面广量大。其中尤以医疗费报销凭证最多,目前约有1万多册,且随着征地养老人员年龄的增长,医疗费报销量也将逐渐增多,预计报销凭证平均每年至少增加1400册。由于医疗费报销凭证数量巨大且归档难度较大,目前采取装箱的方式暂存于临时搭建的仓库内,日积月累已有100多箱,已达到存放饱和的状态,且2011年至今的凭证还未入库。下一步需加强与市中心及区档案局的沟通,寻求协助,进一步规范业务档案的管理。另一方面,目前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空缺,仅靠各科室落实档案负责人无法做到档案管理及时化,科学化,下一步需配置或培养专门的档案人员对中心业务档案及文书档案做系统、规范的管理。【下阶段工作思路】

针对发挥机构改革效应的情况,中心将继续围绕十八大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要求,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务实、创新地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的管理服务效能。

一、创新工作举措,有效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一)加强政策宣传

对新《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及新农保、城居保、征地养老等政策继续展开系统宣传,利用窗口、社区宣传栏、报纸、网站等多渠道大力推广;扩大社会影响面,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保积极性。

(二)落实重点工作

1、发挥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工作机制 (1)配合市局认定文书修改和系统升级工作

预估市局工伤认定文书格式修改以及市局系统升级工作会对工伤认定工作流程产生的影响,及时了解升级进度,积极应对系统升级给我们带来的新变化和困境。缩短与新系统的磨合期,保证工伤认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继续坚持开展培训工作

继续组织科室职工学习人社部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不断巩固业务知识,分析研究工伤认定案件调查取证思路的,增强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同时安排业务骨干授课,以案例的形式讲述如何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过程。

(3)拓展工伤保险交流qq群应用范围

不断探索工伤保险交流qq群的新功能,拓展应用范围,如:通过qq群通知企业领取工伤认定文书级劳动能力鉴定书、召开qq群企业座谈会、进行网上调查问卷等等。(4)确保鉴定工作持续阳光运作

一是根据我区现场鉴定医检与面检结合的特点,完善鉴定现场的流程;二是考虑工伤职工的特殊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上门鉴定;三是做好专家服务工作,以节日慰问,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提高鉴定质量保障工伤职工权益。

2、创新征地养老管理机制,落实征地养老人员保障 (1)加强征地养老信息核对

做好市级系统和区级系统的信息比对工作,及时采集、核准征地养老人员生存状态、银行账户等信息,认真做好征地养老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为正确核发养老费用建立扎实基础。(2)深入推进“居民医保”参保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好“居民医保”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切实减轻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负担,确保征地养老人员真正得到实惠。

(3)创新属地化管理服务模式 完善“区、镇(工业区)、村”三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利用即时通讯平台如微信群等,搭建信息化的沟通交流平台。方便政策的发布、及各类信息、问题的上传下达,提高问题的反馈速度和解决能力,实现区镇(工业区)间、各镇(工业区)之间横纵多向的无障碍沟通交流,促进属地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发展。

3、早思考、早谋划,确保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实施 (1)推进参保缴费工作

制定合并后的参保缴费年度目标位28000人(暂定),将指标分解至各街镇;锁定重点目标人群,特别是45岁以上的未参保人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鼓励缴费参保。(2)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在构建“区中心、街镇经办机构、村(居)委协办员”三级服务网络的基础上,整合新农保、城居保业务经办,促进经办人员对政策和经办要求的把握。

(三)完成目标任务

1、做好“老工伤纳保”后续工作,对于在老工伤纳保范围内的,落实好收尾;对于遗留下来的“疑难杂症”,做好政策解释。

2、组织一次工伤康复机构的参观活动,邀请工伤事故、重伤多发及主动性较高的企业对市内的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参观,并邀请康复专家现场讲解。

3、落实好新进养老人员基础资料审核制作和社会保障,保障征地养老待遇落实按时、足额、正确。

4、做好征地养老人员明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街镇做好参保登记等工作,确保参保率达95%。

5、稳步开展工伤认定档案装订工作,对历年几万份档案按照新标准逐步进行重新装订。

6、规范征地养老业务档案管理,针对目前档案现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

二、加强党工建设、提升中心干部队伍战斗力

(一)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心作风建设;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坚持中心党政领导指导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进一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进一步探索关爱职工新途径

以工会凝心聚力为中心,多交心、勤动脑、常履职,努力建设“团结奋进”的团队文化。一是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做到有过程、有结果、有评估,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二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女职工关爱工作,组织“三八”节纪念活动,组织“六一”儿童节活动;三是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意识。继续举办健康讲座,做好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帮困送温暖”活动,对身患重病和特殊困难的职工经常性慰问和关心。进一步增强职工中心认同感,强化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合力共推精神文明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后备干部选拔机制

积极尝试优秀青年干部培养计划,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尊重人、教育人、培养人,加强后备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确立人才培养目标,推动培训专业化、个性化;二是开拓培训深度,扩大轮岗锻炼范围,着重在岗位契合度、个人胜任性上探索实践;三是探索人才建库备案,及时提拔培养成熟的后备干部,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干部培养机制,增强中心干部队伍竞争力。

第7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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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淀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在区政府和镇党政领导下,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本中心以"柜台窗口式"对外服务,设置以下7个窗口,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劳动力资源管理

1.负责本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发放《就·失业证》;接转并保管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资料,建立失业人员基础情况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

2.依照《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实行就业管理。

3.设立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站,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机构的委托,对在本镇从事经商、家政等社区服务工作的外来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和管理。

二、职业介绍

做好求职登记和空岗登记,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个性化、跟踪式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劳务派遣服务。

三、职业培训

根据用工需求,在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社区就业

1.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并管理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负责社区就业劳动组织的审核、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并在其政策期满后,做好劳动组织向劳服企业转制的申报手续。

2.做好辖区内就业特困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动态管理工作,并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特困人员的安置。

3.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特困人员的再就业。

4.协助用工单位为安置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办理《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证》,并登记备查。

5.开业指导工作

(l)办理登记手续。

(2)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推荐手续及贷款后的管理工作。

(3)办理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的申报手续。

五、社会保险

1.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对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增减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2.对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职业指导, 对初次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公示。

3.受理、申报失业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4.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咨询服务,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衔接。

5.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设立个人缴费窗口工作。

六、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

1.建立健全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

2.依托居委会掌握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定期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检查,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

3.为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直接送发养老金。

4.会同相关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健全为退休人员的服务网络,为辖区内的退休人员提供各项社会化服务。

七、劳动监察与仲裁

(一)劳动保障监察

1.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2.受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在辖区内行使执法权。重点对辖区内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

1.负责接待来访、政策咨询,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

2.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协调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4.指导当事人正确使用仲裁文书,监督其按规定程序参加仲裁活动;

5.公正、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经调解不成的争议,提交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按时做好各种劳动保障统计报表工作

九、指导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十、完成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8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会计算机操作的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

2、窗口工作人员上岗后,由各部门和服务中心共同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任务、明确责任。

3、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具体人数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量确定。

4、窗口工作人员的在行为规范、纪律规范、项目办理规范接受服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二、议事例会制度

1、街道服务中心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任务。

2、会议由综治办主任或副主任召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每月组织综治干部学习、研究工作一次。

4、学习期间既学习业务素质,也可与总结、研究工作相结合。

5、通过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

6、如遇突发事件,可根据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

三、首问负责制度

坚持“一站式办公”,对到服务中心的群众统一接待,实行“一条龙”服务,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严禁冷硬推诿等现象发生,遇到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和群众来访时,综合服务中心接洽人员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

四、情况报告制度

各组成部门应向中心定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和掌握的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中心应广泛收集汇总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对街道落实“零报告”,遇到突发紧急事件随时报告。

1、发生群体性械斗的、发生群体性上访的、非正常死亡的、可能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纠纷应第一时间报送中心和街道主要领导。

2、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五、中心协作配合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联勤,落实中心负责人带班和工作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

2、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察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帐,规范工作流程,增进部门协作。

六、检查考核制度

1、中心根据上级要求,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各单位的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

2、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七、责任倒查制度。因服务不周、解决问题不实导致来到服务中心的群众越级上访、冲突加剧以及发生其他严重后果者追究承办单位、责任人及首问接待人员的责任。

八、大排查工作机制。

按照中心各组成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对突出治安问题、各类矛盾纠纷、特殊不稳定群体、信访各类苗头、影响公共安全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全部纳入排查范畴,分开排查,集中汇总,对排查上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九、大调处机制。

综治办负责对排查的结果进行集中汇总,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调处、依法处理、限期办结,综合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手段,灵活运用现场调解、庭式

调解、巡逻调解、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方式,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激化的目标。

十、社会治安联防机制

1、中心定期开展治安形势分析,落实治安防控措施。

2、组织社会面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巡逻活动。

3、加强专职保安巡逻队伍的管理,开展全覆盖式治安管理防范工作。

4、组织物防技防设施的建设,利用家庭警铃、摄像网络等较先进的设施,有效预防、打击犯罪活动。

5、指导督促辖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十一、平安建设联创机制

由中心研究制定辖区平安创建总体目标,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责公示(共4篇)

社会保障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