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县民政局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残联等相关责任部门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强力推进兜底扶贫,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掉队,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专题分析研究扶贫专项工作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通过调研、到镇(街道)与主要领导交流等方式,分析和研究我县兜底保障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应采取的举措,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召开专项工作分析研究会5次、协调推进会3次,及时研究解决业务领域内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指导督导情况。针对低保“漏保”,残疾补贴“漏补”,动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分类研究,3月成立4个工作小组4位领导分片区包干,按月对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规范管理等事项进行督促指导,全年开展指导督导198人次。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完成情况。计划投入资金3899.24万元,到位资金4610.65万元,拨付4610.65万元,完成率118.66%,其中:中央资金2787.5万元、省级资金632.03万元、市县资金1191.12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实施项目6个,覆盖168个村28个社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扶贫,已完成项目6个,完成率100%。
(三)开展培训情况。一是4月和10月对社事办和社会救助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障扶贫业务培训,指导镇乡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四职”干部进行社会保障扶贫业务培训,培训达1418人次。二是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4次,培训164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成效明显。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截止2020年11月,全县有农村低保7031户10928人,其中低保贫困户4963户7782人,占低保总人数71.21%,占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26.46%。1-11月累计保障112220人次,发放资金2850.74万元,其中低保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保障80955人次,累计发放资金2066.64万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0年认定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共15375人,目前政府已代缴15375人(其中跨地区协办代缴31人,无户籍贫困人员代缴38人),共代缴461.25万元,代缴完成率100%。
3.贫困残疾人扶贫。全年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4214人次,资金314.39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458人次,资金375.64万元;
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15249人次,资金76.79万元。为1484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337.02万。
(二)特色亮点。一是持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800元/年(持续超过扶贫标准),增幅11.11%;
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520元/月,增幅4%,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9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月。二是密切关注特殊群体,一户一策精准施救。协调镇(街道)督促村干部实施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摸底排查;
利用贫困户监测、信息报送、困难帮扶等硬核措施,密切关注边缘户、监测户、重病户、重残户基本生活状况,建立工作台帐,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目前,边缘户75人、监测户143人、重病户146户、重残户2015人享受低保;
边缘户2人、重病户2人、重残户212人享受特困供养;
边缘户22人、监测户7人、重病户21人、重残户143人享受临时救助。三是部门协作数据跑路,精准认定兜底对象。加强统筹协调,部门配合协作,1-11月交换数据12.13万条;
每月与县扶贫开发局开展数据比对,及时掌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切实做到人户、表册、系统数据相一致,更新问题数据5865条;
充分发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构的作用,对2734户兜底对象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确保兜底对象准确无误。四是强化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简化救助程序、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提高救助额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启动“个案会商”机制、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措施,有效保障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11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828人次,资金42.4万元;
启动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向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12.08万人次,资金699.09万元。五是全力实施低保倾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健全“单人户”施保、贫困家庭支出扣减、低保对象渐退、搬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接续等政策。全县“单人户”施保共4280人,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的低保对象达746人。六是综合施策,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1805人享受农村低保、148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68人享受护理补贴、1813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020年临时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搬迁群众342户760人次,资金35.47万元。七是扎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建立了贫困重度残疾人信息台账,动态掌握本地区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信息和基础数据,做到“一人一档”,按季度及时进行更新。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4554人,经县卫生健康局评估,失能老年人454人,其中10名特殊贫困户。针对10名特殊贫困户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逐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照料护理责任。
(三)创新工作。
1.聚焦三类户建立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机制。一是聚焦未脱贫户。我们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直接纳入低保,对其家庭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再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二是聚焦脱贫监测户。对脱贫监测户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同样简化工作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纳入低保待遇。脱贫攻坚期内,脱贫监测低保户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9个月的“渐退期”,有效防止其返贫。现有脱贫监测户293人,其中享受低保待遇143人。三是聚焦贫困边缘户。脱贫攻坚期内,贫困边缘户130人中享受低保待遇75人,享受特困供养2人。当其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有效防止其致贫。
2.建立困难群众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与医保、卫计、教育、残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共享困难群众救助信息,通过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把因病、因学、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底。
3.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防止漏保漏救漏扶。依托村级组织开展经常性走访活动,了解、收集困难群众信息,及时发现、报告居民急难事项;
依托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报告急难情况渠道,急难信息主动发现和救助申请受理;
依托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对重大急难个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制定综合救助方案,有效化解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对扶贫部门提供的易致贫返贫监测人员,逐户逐人摸底排查,对照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全部纳入兜底救助范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进一步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采取互助式服务的模式,以村为单位设立邻里互助服务点,以残疾人的生活照护需求为导向,提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代购用品、送医送药等服务。依托现有或新建村级公共服务场所,积极培育和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以居家照料、上门服务、日间短托为主,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居家服务和日间照料。
(三)建立完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关爱服务机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和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监护责任履行到位的监护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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