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保障工作汇报(共10篇)

第1篇:麟游县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麟游县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主要成效

去年以来,麟游县社会保障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加快四化进程,办好六件大事”的总体目标,突出“聚人才、促就业、扩社保、建平台”的工作宗旨,外输内转促就业,立足民生扩社保,紧扣稳定抓执法,创新服务建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社事业全新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主要成绩呈显出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狠抓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以开展“百日万人大培训”活动为抓手,先后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28期,完成劳务技能培训1941人,免费就业培训600人,免费创业培训230人,有效提升了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城镇新增就业135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3人,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956人,创劳务收入2.2亿元;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60万元,扶持创业90人,带动就业604人。

二是社会保障实现了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553人,为819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1507.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45170人,征缴基金702万元,综合参保率和待遇享受率均达到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226人,征缴基金1010万元,参保率达到99.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9884人,征缴基金25.1万元,参保率达到99.7 %。失业保

1险参保3666人,征缴基金94万元;工伤保险参保3450人,征缴基金72万元,生育保险参保4523人,征缴基金63万元。全面实施了社会保障“一卡通”,共发放社会保障卡41800张。

三是劳动维权工作扎实开展。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共累计预存农民工资保证金72.6万元。开展劳动执法专项检查6次,下发责令整改决定书26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57份,兑付拖欠工资135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9万元。共受理办结农民工投诉案件50起,为786名民工追讨工资307.5万元。

四是农民进城落户工作有新突破。把进城务工农民、个体户、城镇有住房农民以及农村户籍高校毕业生等人群纳入进城落户范围,并推行整村推进,完成农村居民进城落户6008人,占任务4000人的150.2%。

五是三级便民服务机制得到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创新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管理机制,建成了以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主导、以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阵地、以村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便民服务一体化格局。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厅式”服务。在县镇村97个中心556个对外服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了“三四五八十工作规范”:即“三热情”、“四不让”、“五个一”、“八零服务”、“十不准”。建立了领导带班制、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承诺代办制、禁办回复制、绩效考核制六项制度,有效推进了社保服务优质化、高效化、规范化。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与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相比差距较大。另外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仍未推公。二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现象严重。由于我县企业大多停产和倒闭,致使企业职工的续保补费工作十分困难。三是县镇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仍有尾欠。目前,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尚欠资金350万元,7个镇社保中心和2个社区95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站,按照市县“以奖代补”的规定,目前只拨付了63万元,尚欠247万元。

三、意见建议

1、建议市上积极协调,缩小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同时建议市上积极协调解决县居保中心推公问题。

2、建议市上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一补一”政策上给予倾斜照顾。

3、恳请市上尽可能倾斜解决县镇村三级服务中心建设尾欠资金缺口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环卫工人等不同群体参保政策,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每人600元制度,提升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水平。加快

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健全大病统筹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养老、医疗两项制度上的平等共享。

二要强力扩面,均衡覆盖。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探索推进“五险合一”统一征缴试点工作,强化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切实做到:抓“进口”保覆盖,抓“出口”保民生,抓监管保安全,确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类七项”社会保险覆盖率和待遇享受率均达到100%。

三要加快三化建设,提升经办水平。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夯实县镇村三级社保平台基础,为78个村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加快“社保一卡通”发行应用,确保城乡参保对象持卡率达到100%,实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

四要严格监管,保障基金安全。严格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牢固“高压线”意识,坚持基金定期公布和要情报告,坚持基金年度审计制度,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核、征缴、入库、发放等日常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014年4月18日

第2篇:某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收入户”存款月末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发生支出时,由医保中心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拨款到“支出户”使用,并建立了医保中心、开户银行、财政三方对帐机制,按月对帐,做到帐帐相符。结余的医保基金无购买国债情况。

3.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情况。截止~年底,全县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205户6374人,实际参保178户5740人,参保率达90%。按照逐步扩大,阶段实施,分批参保的方法,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

4.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

(1)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在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征收医保费情况时,我县医保中心在2002年、~年两个年度征收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无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不存在增提、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在检查缴费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过程中,对报表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2002-~年,发现14户参保单位涉及80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760239.10元,导致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105614.35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35204.78元。(2)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和支付情况。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屏政发〔2001〕3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无违反政策、乱开口子、擅自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拖欠、少报医疗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支付的医疗保险完全合规合法。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2000年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

2.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XX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2002年参保39户976人,交失业保险金219274.35元;~年参保39户965人,交失业保险金218574.30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

3.稽查小组采劝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2002年参保户39户976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3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744698.44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14893.97元;职工个人少缴7446.98元,合计22340.95元。~年参保户39户992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44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1626669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32533.38元;职工个人少缴16266.69元,合计48800.07元。

(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8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

(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

1.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1998年8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XX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XX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孝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

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

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2002-~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154.76%和100.39%,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6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

2.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

(七)开户银行及代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

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

(八)对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

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XX邮政代理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我县于2002年9月26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财政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药监办、人行、经贸、卫生、地税、总工会、烟草公司、一中、人民医院、自来水厂、电力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确保了检查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检查组不论走到哪里,在工厂、在企业,都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领导,对于一些不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企业领导,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并赠阅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了社会保障意识,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养老保险费,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做到应收尽收,共同制定清欠计划,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配合银行、邮政、财政部门管理好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几个部门齐抓共管,及时交换信息,相互沟通,为检查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自税务局承当养老保险征收以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管理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地税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

划拨养老金支出费,其他保险费的支出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避免基金的流失,确保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

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

(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

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整改措施

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劝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XX大理石厂、县茶厂、双龙茶厂)。

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对全县53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2002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2190330.50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1622456.50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185234元,其中:养老保险114244元,失业保险22340.95元,医疗保险42525.05元,工伤保险3853元,生育保险2271元。查出~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6172599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4097333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578458.15元,其中:养老保险409856元,失业保险48800.07元,医疗保险98294.08元,工伤保险13207元,生育保险8301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15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344028.91元。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清欠工作力度,狠抓扩面和续接养老保险工作;强化基金管理,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促进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加强稽查工作,严格准确核定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做到应收尽收;四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规范地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搞好;五是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特别是外地医院的管理工作,让保职工得到方便、快捷、便宜的医疗服务;六是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启用IC卡,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方便,减轻医院和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和工作负担;七是加强对失业职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大力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第3篇:某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周副局长及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天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在此,我谨代表XX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XX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县开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检查调研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找准问题,把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更完善,我县及时抽调人事劳动、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地税、人行、邮政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调研检查组,于 2004年3月24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日程作了布置安排。调研检查组在参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

(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调研情况。我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社字〔1998〕6号文件。每年初,社保机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工资,核定各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的工资总额并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数据在征收时核定各企业的缴费申报表,然后开出凭证征收,在当年内企业若有人员增减变动,社保机构及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地税部门,每月末社保机构凭地税部门收入收据做帐。由于州县两级地税部门、社保机构在收缴上的考核标准不统一,地税部门只要完成当年核定的征收任务,就把收入账门封存,企业缴纳养老基金全部要求用现金缴纳存入地税部门的过渡户,到次年启封账门后再把过渡户的基金转入收入户,致使当年已收到位的基金有一大部分反映不出来,当年收缴的数据不真实。

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和各类收缴台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追收基金。

3.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每月末,经办机构及时将地税部门收在基金转入户的基金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由社保机构填制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表,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拨款,财政从基金专户拨款到社保机构的支出户,到年末将社保机构收户和支出户上的所有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截止2004年3月,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44万元,定期存款300万元,其余全部在活期存款上,目前定期存款的300万元(是社保机构认为结余较大,长期放在活期上会影响基金的增值,向财政部门提出后由财政部门转存定期的)。

4.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截止2003年,全县企业职工都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现有参保户数49户,在职职工1119人,离退休人员——人,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

5.已破产企业户数、职工总数、提前退休人数。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破产企业。

6.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在编制“社会保险缴费清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或自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导致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各缴费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均核定各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欠费情况和补交欠费情况报地税部门,由各企业填报申报表进行征收。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检查,2002年中发现4户参保单位涉及335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346195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114244元,工伤保险费3835元,生育保险费227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27696元。2003年中发现5户参保单位涉及38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241988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310497元,工伤保险费13207元,生育保险费830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99359元。目前,已向需要补缴的企业发出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整改。(2)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确定、支付的检查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严格按照各类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政策增发或拖欠、减发社会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代发放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合规合法。

1.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2000年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

2.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XX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2002年参保39户976人,交失业保险金219274.35元;2003年参保39户965人,交失业保险金218574.30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

3.稽查小组采取“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2002年参保户39户976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3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744698.44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14893.97元;职工个人少缴7446.98元,合计22340.95元。2003年参保户39户992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44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1626669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32533.38元;职工个人少缴16266.69元,合计48800.07元。

(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 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8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

(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

1.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1998年8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XX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XX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小、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

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2002-2003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154.76%和100.39%,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6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

2.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

(七)开户银行及代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

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

(八)对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

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XX邮政代理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

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

(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

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整改措施

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取“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XX大理石厂、县茶厂、双龙茶厂)。

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对全县53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2002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2190330.50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1622456.50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185234元,其中:养老保险114244元,失业保险22340.95元,医疗保险42525.05元,工伤保险3853元,生育保险2271元。查出2003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6172599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4097333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578458.15元,其中:养老保险409856元,失业保险48800.07元,医疗保险98294.08元,工伤保险13207元,生育保险8301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15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344028.91元。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社会保险舆论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清欠工作力度,狠抓扩面和续接养老保险工作;强化基金管理,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促进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加强稽查工作,严格准确核定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做到应收尽收;四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规范地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搞好;五是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特别是外地医院的管理工作,让保职工得到方便、快捷、便宜的医疗服务;六是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启用IC卡,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方便,减轻医院和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和工作负担;七是加强对失业职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大力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第4篇:某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XX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周副局长及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天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在此,我谨代表XX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XX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县开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检查调研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找准问题,把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更完善,我县及时抽调人事劳动、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地税、人行、邮政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调研检查组,于XX年3月24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日程作了布置安排。调研检查组在参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

(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调研情况。我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社字〔1998〕6号文件。每年初,社保机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工资,核定各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的工资总额并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数据在征收时核定各企业的缴费申报表,然后开出凭证征收,在当年内企业若有人员增减变动,社保机构及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地税部门,每月末社保机构凭地税部门收入收据做帐。由于州县两级地税部门、社保机构在收缴上的考核标准不统一,地税部门只要完成当年核定的征收任务,就把收入账门封存,企业缴纳养老基金全部要求用现金缴纳存入地税部门的过渡户,到次年启封账门后再把过渡户的基金转入收入户,致使当年已收到位的基金有一大部分反映不出来,当年收缴的数据不真实。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和各类收缴台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追收基金。3.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每月末,经办机构及时将地税部门收在基金转入户的基金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由社保机构填制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表,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拨款,财政从基金专户拨款到社保机构的支出户,到年末将社保机构收户和支出户上的所有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截止XX年3月,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44万元,定期存款300万元,其余全部在活期存款上,目前定期存款的300万元(是社保机构认为结余较大,长期放在活期上会影响基金的增值,向财政部门提出后由财政部门转存定期的)。4.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截止XX年,全县企业职工都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现有参保户数49户,在职职工1119人,离退休人员——人,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5.已破产企业户数、职工总数、提前退休人数。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破产企业。6.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在编制“社会保险缴费清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或自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导致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各缴费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均核定各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欠费情况和补交欠费情况报地税部门,由各企业填报申报表进行征收。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检查,XX年中发现4户参保单位涉及335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346195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114244元,工伤保险费3835元,生育保险费227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27696元。XX年中发现5户参保单位涉及38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241988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310497元,工伤保险费13207元,生育保险费830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99359元。目前,已向需要补缴的企业发出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整改。(2)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确定、支付的检查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严格按照各类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政策增发或拖欠、减发社会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代发放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合规合法。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医改启动之初就从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入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规范了就医流程和医保中心工作流程,方便了患者就医和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业务;其次,建立健全医保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心内设5室即办公室、业务室、审核室、结算室、财务室,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基金的运行安全。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中心在我县国有商业银行(农行)开设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核算。“收入户”存款月末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发生支出时,由医保中心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拨款到“支出户”使用,并建立了医保中心、开户银行、财政三方对帐机制,按月对帐,做到帐帐相符。结余的医保基金无购买国债情况。3.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情况。截止XX年底,全县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205户6374人,实际参保178户5740人,参保率达90%。按照逐步扩大,阶段实施,分批参保的方法,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4.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在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征收医保费情况时,我县医保中心在XX年、XX年两个年度征收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无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不存在增提、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在检查缴费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过程中,对报表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XX-XX年,发现14户参保单位涉及80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元。(2)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和支付情况。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屏政发〔XX〕3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无违反政策、乱开口子、擅自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拖欠、少报医疗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支付的医疗保险完全合规合法。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XX年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2.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XX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XX年参保39户976人,交失业保险金元;XX年参保39户965人,交失业保险金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3.稽查小组采取“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XX年参保户39户976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3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元;职工个人少缴元,合计元。XX年参保户39户992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44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1626669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元;职工个人少缴元,合计元。

(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 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XX〕8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 1.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1998年8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XX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XX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小、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XX-XX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和%,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6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2.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七)开户银行及代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 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八)对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XX邮政代理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代理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我县于XX年9月26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财政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药监办、人行、经贸、卫生、地税、总工会、烟草公司、一中、人民医院、自来水厂、电力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确保了检查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检查组不论走到哪里,在工厂、在企业,都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领导,对于一些不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企业领导,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并赠阅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了社会保障意识,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养老保险费,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做到应收尽收,共同制定清欠计划,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配合银行、邮政、财政部门管理好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几个部门齐抓共管,及时交换信息,相互沟通,为检查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自税务局承当养老保险征收以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管理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地税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划拨养老金支出费,其他保险费的支出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避免基金的流失,确保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

(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整改措施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取“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XX大理石厂、县茶厂、双龙茶厂)。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全县53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XX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185234元,其中:养老保险114244元,失业保险元,医疗保险元,工伤保险3853元,生育保险2271元。查出XX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6172599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4097333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元,其中:养老保险409856元,失业保险元,医疗保险元,工伤保险13207元,生育保险8301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15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元。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社会保险舆论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清欠工作力度,狠抓扩面和续接养老保险工作;强化基金管理,大力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促进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加强稽查工作,严格准确核定参保职工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做到应收尽收;四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规范地把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搞好;五是引入竞争机制,切实加强对定点医院特别是外地医院的管理工作,让保职工得到方便、快捷、便宜的医疗服务;六是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启用IC卡,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提供方便,减轻医院和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和工作负担;七是加强对失业职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大力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

第5篇: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汇报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把它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回良玉书记、季允石省长多次亲自召集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使我省两个确保工作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今年全省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省政府第41次省长办公会议明确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新的拖欠,这项工作关键在于资金的落实。为此,在继续巩固全省保发放成果的同时,我们突出抓好22个困难市县的保发放工作,重点做好三个方面:

一是预先调查,明确重点。年初我们即对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情况进行了调查测算。据预测,今年全省将有59个市县当期出现资金缺口,规模达17.6亿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经济状况进行分类指导,省政府确定对37个经济基础较好或基金积累较多的市县,主要立足地方自行解决;对22个基金没有积累且经济较为困难的市县,作为省保发放的重点,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地税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并落实措施。3月中旬,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联合组成4个调查组,对22个困难市县今年基金缺口情况进行了核查,摸清缺口为6.1亿元,并制定了“省补助资金加大提早、有条件的市给予支持、各县(市)兜底保发放,省补助资金和县(市)工作挂钩”的方案和措施。

二是改变补助拨付方式。过去,省对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补助,主要采取事后拨补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省给地方补助了,但由于时间滞后,地方资金缺口得不到及时弥补,拖欠问题仍然不可避免地发生。今年,省及时对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作了调整;变过去资金缺口事后拨补为事前核拨,并通过省财政补助和省级调剂金安排4.27亿元分季度进行补助,规模超过了困难市县基金缺口总数的2/3,接近70%,目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拖欠问题。

三是狠抓督查落实。为推动22个困难市县切实抓好保发放工作,省政府4月23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对地方政府下达了任务书。会后,省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保发放资金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5、6两个月,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再次组成督查组,分赴22个困难市县检查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围绕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切实抓好落实。

由于措施得力,全省基本做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1—9月足额发放率达99.8%,属历史最好水平。大多数困难市县养老金当期拖欠问题得到解决。到9月底,各地还补发往年拖欠7338万元。

(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成果不断巩固

为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各地积极按照“三三制”的筹资原则,加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截止9月末,全省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为15.92万人,均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代缴社会保险费。1—9月全省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7.96亿元。当期使用8.14亿元,其中发放生活费5.06亿元,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08亿元。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和再就业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各地积极调剂部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1—9月共调剂1.83亿元,占社会筹集资金的61.82%,有力地保障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我省采取切实措施,重点抓好个私企业、三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的参保工作,促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截止9月末,全省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为670.26万人,覆盖率达96%,在全国各地参保人数下滑的情况下,比去年底净增21.52万人,超额完成全年净增15万人的目标;1—9月,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为96.9亿元,占全国的8%比去年同期增收5.96亿元,基金征缴率为93%。另追缴历年企业欠费5.32亿元。9月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754.78万人,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广东省,完成年初省下达覆盖800万人目标的94.35%,仅次于上海市,高出全国平均覆盖率18个百分点;1—9月,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51亿元,完成全年征收14亿元目标的89.36%。

(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去年底,我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87%,虽然完成了劳动保障部下达我省80%的目标,但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一些困难地区拖了后腿。今年,国家和省提出了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的目标。虽然实现这一目标困难较大,但通过加大对困难地区资金的补助力度,切实改变过去省补助资金事后下拨的方式,并采取省与22个困难市县签订任务书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今年全省又有27个市县实现100%社会化发放,全省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8

bsp;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力以赴巩固两个确保,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确保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切实将两个确保作为头等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继续严格执行“三三制”筹资办法,进一步督促市、县政府加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对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做出足额预算安排,及时拨付到位。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提高征缴率,增强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在保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和促进再就业所需经费的前提下,继续调剂部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督促企业自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社会和企业筹集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保证。对于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继续采取由

省补助的办法,并坚持与地方两个确保工作实绩和财政投入情况挂钩。

坚定不移地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坚决杜绝新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继续对22个困难市县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省补助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真正发放到每一个离退休人员手中。督促地方认真落实省下达的任务指标,消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完成省下达基金征缴任务指标后仍有缺口的市县,在跟踪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情况,研究解决对策。对过去的拖欠,主要立足自身,逐步偿清欠帐。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比例的要求,应加快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争社会保障支出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达到15-20%,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两个确保。今后,财政预算超收的财力,除了保证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有缺口的要重点用于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凡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仍有拖欠的地区,一律不得再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在建项目要停建或缓建。特别是在传统的元旦、春节两大节日来临之前,对各地的两个确保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

巩固两个确保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在于增加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加强基金征缴,是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必须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依法推进。重点推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争取实现全覆盖。妥善处理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人员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确保基金收缴率稳定在92%以上。加大对企业缴费基数的稽核力度,杜绝企业瞒报少报缴费工资行为。对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核定的缴费基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降低缴费基数,或变相“减、缓、免”。进一步落实追缴企业欠费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应尽义务。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不仅应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且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也是一个企业家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进一步采取法律强制、行政处罚,通过登报公布全省养老保险欠费大户,实行舆论监督等措施,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加大企业欠费治理力度。对有缴费能力而不按规定缴费的企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不得批准上市;对不依法缴费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除不能晋级、评选先进和获得年终奖金外,拖欠当年还要给予警告,次年仍拒不缴纳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全力抓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社会化发放是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保险费实行税务征收,社会化管理服务成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机构的重要工作。做好社会化发放工作也有利于两个确保的巩固。对目前尚未实现100%社会化发放的个别县,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督促其尽快达到100%。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形式,清理统筹项目,实行由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保证工作质量。

(四)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多渠道扩大就业,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的治本措施。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服务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广开就业门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一步研究制定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规划,推动建立一批社区服务组织,逐步实现下岗职工从依托企业保生活向依托社区再就业的转变。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逐步改变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局面。进一步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实现多种形式再就业。抓紧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进一步规范劳动者求职择业、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介绍机构中介服务和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劳动力市场的行为。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导向作用,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就业服务网络。坚持以市场就业为导向,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形成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培训适应市场、就业与培训紧密结合的新格局。

(五)按照分清政府与企业责任和区别对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下岗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政策措施

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是一种过渡性的办法,最终要靠失业保险和市场就业。为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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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推进下岗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我们正进一步研究相应政策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将保生活作为并轨工作的前提,筹措落实资金,继续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二是分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妥善解决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经济补偿金和债务问题。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所欠职工的债务,属于企业的责任,由企业立足自身解决。但对于部分特困企业,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出发,进一步研究考虑给予一些必要的、适当的补助。三是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为国家建设作出过贡献、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下岗分流职工适当保护。四是筹措落实并轨所需资金。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证各级财政原来安排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预算资金,渠道不变,规模不减,但要调整使用方向,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的费用、补充失业保险基金的不足等。五是控制其他不在岗职工、企业改制后的职工推向社会的流速、流量和流向。要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标准,包括裁员核准制度,不得擅自将经济性裁员任意扩大。这部分职工人数多,企业应立足开辟新岗位解决转岗,而不宜大批量推向社会,否则,不但失业保险基金无法承受,地方财政也难以兜底,并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六是全面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切实把再就业援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那些协议期满将出中心和已出中心但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力争做到每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门咨询和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生活保障援助和特困群体援助等,为他们编织一张安全网。

(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全力做好省级机关医改启动的准备工作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现在改革的基本原则、制度框架和主要政策已经明确,重点是加快组织实施步伐。首先抓启动和扩面。对没有启动实施的县(市)督促其尽快启动实施;已经启动实施的,加大扩面工作力度。不仅确保年底覆盖43O万人目标的实现,还要力争达到覆盖470万人。其次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督促各地抓紧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政策和办法,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保证公务员合理的医疗待遇。逐步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抓紧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从统一管理、建立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保障机制着手,切实解决医疗费拖欠问题。三是切实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尽快解决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医疗保险机构还不健全等问题,重点是县(市)经办机构的建设问题,真正实现职能、机构、人员、工作四到位。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强化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管理,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竞争准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方便就医,促进竞争。四是全力做好省级机关医疗保险制度的启动准备工作。加强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制定,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迈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社会保障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力做好这项工作,推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6篇:县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方案

***县社会保障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符合县情、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为重点,创新社保业务网上经办模式,优化征缴、简化程序,进一步扩大各社会保险覆盖面,在积极做好征地农转非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强化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完善政策、重心前移、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在巩固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着力构建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和经办工作体系,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服为主线,促进我县的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发展。

二、2012年工作目标

以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为重点,以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到2012年末,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基金征缴***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基金征缴***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基金征缴***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基金征缴***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1

基金征缴***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人;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征缴率。一是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针对用人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充分利用社保稽查执法监察的开展,纠正用人单位参保项目不齐,参保人数、申报缴费基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二是依法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强化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充分发挥社保稽查在扩面征缴中的重要作用,针对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逐一清理,建立清欠跟踪制度,落实清欠责任,明确清欠目标,完善清欠措施。同时,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五缓四降”社保特殊政策执行到期后的催收和后续管理工作。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征缴服务,进一步完善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方式,简化征缴程序,全面开展社保业务网上经办工作,深入推开社保业务网上经办的覆盖面,切实实现更多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社保各相关业务的办理,极大方便参保企业,大力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二)完善统筹城乡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促进超龄人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能够优先参保,及时享受到政府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补贴,着力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力争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农村95%、城镇80%以上。

(三)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再创新水平。一是深入开展社保业务网上经办,实现由传统报表申报经办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经办模式的转变,扩大网上经办覆盖面,增强参保单位申办的积极性,为更多的入网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效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经办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干部队伍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窗口意识、服务意识的教育,深化“党员文明示范岗”和“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经办能力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为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三是社保经办工作重心深入下沉。重心下移,服务前移,将发生频率高、符合内控要求的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下移至乡(镇)及村(社区),对参保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办理社保业务。

(四)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常态化。继续把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拨付放在首位,强化责任,确保社会化管理率和发放率均达100%。

(五)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着力内控制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基金现场监督,形成基金监督长效机制,强化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六)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特别是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加强培训业务人员,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通过现场咨询、散发资料、巡回宣传等有效途径,为全体参保对象积极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确保人员信息数据录入准确、台帐健全、管理安全,推行阳光社保、效能社保,为广大城乡居民创造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7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对省厅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就着重就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扎实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时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的新政策,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因地制宜推进就业工作,就业总量和稳定性都得到了有力保证。今年以来,我们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全面推进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失业农民、受灾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五类”群体就业。今年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数1370人,完成1436人,完成率达10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任务数440人,完成458人,完成率达104%;新增就业岗位任

务数5920个,完成5986个,完成率达101%;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1076人,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830万元,其中2010年小额担保贷款19万元。

2010年我县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全国就业转移工作示范县。共转移农业劳动力任务数18000人,完成18225人,完成率达101%。

(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顺利。

1、围绕上级下达任务做好各项社保扩面工作。全县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21714人,占市下达任务22800人的95.2%,其中参保职工人数14852人,占任务15900人的93.4%,参保退休人员6868人,占任务6900人的99.4%。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400万元,占任务6900万元的78.3%,占市批复预算6506万元的83 %。

2、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局实施一项民生工程,是解决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对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保障民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县2009—2010年度参保居民11.4442万人,筹集资金1440万元,1-10月份支付医疗保险费833万元,累计结余2296万元。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正开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积极稳妥的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1、做好工资正常晋升工作和重新确定工作。根据2009年年度考核的结果,已完成了2010年1万多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工

作。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428人,受处分降低工资12人,审批办理调动转移工资手续70多人。全面完成了各项国家政策规定的临时性调资任务。

2、做好退休和福利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乡镇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录入工作,在2010年内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批准退休、退职并核发退休(职)工资300多人;下文办理遗嘱生活困难补助122人;按照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办理退休、退职160人,为970多定岗人员完整采集基层信息并重新核定工资。并且圆满完成了我县公共卫生单位400多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核发任务。

(四)做好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和岗位制管理改革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以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按照阜人社秘„2010‟115号文件通知,认真组织精心操作,做好了我县2010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到省、市评审工作。共申报非教育、卫生系列16人中、高级资格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5人,教育系列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448人;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核算出全县中小学空岗数,并在空岗内聘任中、高级教师职称405人。

二、存在的不足

(一)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岗位不足,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不断增多,返乡农民工逐渐增多,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技能单一或无专长无技能素质不高,劳动者就业择业观念保守陈旧,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广。各项保险基金征缴难度加大,拖欠社保费现象仍然存在,基金缺口不断拉大,保发放形势依然严峻,保障水平比较低。社会保险缴费、待遇领取办理程序有待进一步简化。

(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大,行政执法相对软弱,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够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部门联动机制不够通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精神。以统筹城乡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2011年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严格保证我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1、建立和完善充满竞争和活力的人力资源招聘、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储备,形成多种形式人力资源的管理模式和人员流动机制,加强全县人力资源招聘的资源信息库建设,形成人力资源库储备和招聘的常规化、动态化管理机制。

2、继续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增加人才总量。制定并完善全县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健全急需人才引进办法,完善人才引进措施,研究制定符合市场化取向、适用不同层次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逐步引进工业、经济、医疗、卫生、教育和其它社会事业方面的急需人才。

(三)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社区,构建县乡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化、基础性的信息网络,建成数据统一集中管理、涵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和城乡各类服务对象的信息系统。建立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乡镇级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设施建设。

(四)认真指导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具体目标是:一是抓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争取完成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二是协调县社保征稽局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三是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工作有序开展、顺利进行;四是做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五是加强对我县社保基金的监管,严格社保基金的收缴、支付手续,按程序办事,保证我县社保基金安全。

四、“十二五”工作思路

(1)扩大和稳定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臵,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加强失业调控,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力争“十二五”期间,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方向发展,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突出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高,至“十二五”末,计划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各项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

(3)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农民工和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5%,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4)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规范合理。统筹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管理,增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快建设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发展均衡、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队伍。

第8篇: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

南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

县政府:

近年来,县人社局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事、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以人事人才、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人事工作方面:

一是以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先后逐步推行了公务员考核、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竞争上岗制度。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积极稳妥地启动实施了县政府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正常晋升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09到11年,从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为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申报了县政府部门公务员招录计划,安置招录公务员人,组织实施了报考我县农业、卫生、教育等职位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考生的招聘考试工作,为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通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再全面实施的办法,在全县事业单位中推行了以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全县个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岗位设

置管理,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实行了聘用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全县基本形成了国家公务员队伍、党政干部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

四是认真落实工资福利政策。按照国家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通知精神,我县制定并实施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意见》,对津贴补贴项目进行了清理。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绩效工资实行办法,全县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实施运行平稳。

通过探索实践,不断修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劳动保障工作方面:

一是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多方采取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的稳定。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组建了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南郑县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每年都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系列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场大型招聘会,成功的向江苏,广东,天津和市、县内当地企业招聘了一批人才。促进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交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2011年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540个。今年第一季度开发公益性岗位770个,目前已安排困难就业人员650人;为了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去年先后为140

户提供小额担保贷款871万元;在用足用活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方面,启动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009年度兑现社保补贴 1906人,补贴金额817万元;对新申报的零就业家庭采取“申报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为了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充分整合县内各类培训资源,2009年全县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班24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200人。举办农民工培训159期,培训外出务工人员1.7万人次。8月份根据市上安排,开展了创业培训代金劵试点工作,举办创业培训12期,培训300人;在做好城镇就业工作的同时,强化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起步早,规模大。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14万人,其中:有组织转移就业8万人次,创劳务经济收入12.74亿元,二是启动了县、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县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在省市人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08年11月开工建设,2009年5月主体封顶,室内装饰、网络和空调安装已经结束。目前,正在进行大门建设和院内场地平整,预计今年4月底前投入使用。

在全力做好县本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同时,我县启动了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2009年4月,县政府印发了《南郑县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全县30个乡镇,依据人口、经济发展状况分为三类,Ⅰ类乡镇12个,大厅面积不少于90㎡。Ⅱ类乡镇6个,大厅面积不少于70㎡。

Ⅲ类乡镇12个,办公面积不少于50㎡。厅内办公布局和厅外标识全县统一,从去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目前已有12个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完成建设投入使用,有10个乡镇人力资源市场正在建设中,有8个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即将开工建设。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工作,我县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全面启动,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1个单位,累计参保 15039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5个单位,累计参保27862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080人;失业保险参保176个单位,累计参保12131人;工伤保险参保70个单位,累计参保12314人;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397个单位,累计参保15187人。

尽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由于企业拖欠养老保险金数额较大,制约了改制步伐,影响了退休人员的待遇;二是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中,由于县乡财政困难,省市补助资金不足,造成了资金缺口偏大。我们相信有省市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的更好。同时,也衷心希望省市领导多来我县走走看看,指导我们的工作。

第9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汇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汇报

一、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抓好项目帮办。xx祥泰纺织品项目是我局引进的服装加工项目,该项目投资1.2亿元,建成投产后可提供就业岗位350个,经过多次协商,经多部门协调配合,厂地清表工作正在清理,年底主厂房建设完毕,20xx年3月投产达效。二是成功举办招商推介会。11月5日,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志英率县人社局、商务局、国税局和管委会等一行,在青岛即墨举办招商推介会。青岛祥泰纺织、永元体育用品公司和千惠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参会交流。会上青岛久洋纺织实业公司当场与我县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三是以商招商。11月7日,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与县招商局、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赴北京进行为期3天的招商活动,北京客商近日到县进行实地考察参观。四是双争一引。目前我局引进各类资金6771万元(全年任务目标4500万元)。其中,养老调剂金500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1572万元,就业专项资金19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50%。五是建立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投建七个乡镇和一个街道办八家服务平台,每个服务所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各服务所已通过省就业局验收,每个服务所配备1至2名公益岗位人员,已全部投入使用,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工作机制。

二、抓好业务工作,服务全县民生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打造“XX县巧剪子缝纫工”、XX县“爱馨家政”等优秀劳务品牌,对城乡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及援助活动,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落实国家优惠,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各类群体充分就业。今年以来,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4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30%;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25%,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22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1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03%;劳务输出450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12.5%;培训各类人员7150人,技能培训和鉴定3500人,分别完成年任务的108%、115%,开展创业培训1520人;为21名新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30万元;在县内企事业单位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381个,目前已报名192人,现已陆续上岗;城镇登记失业率为0.17%(要求控制在2.0%以内)。

(二)社会保障工作。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县参保人数就达到13.6万人,征缴保费1100万元,参保率达到98.5%。待遇发放及时准确、基金管理安全有序,我县共发放养老金1275万元,发放人数2.58万人。为442名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金75万元,均实现按月及时发放,发放率100%。工作中,为方便老年参保居民领取养老金,积极协调县邮政储蓄银行,在人口密集的村安装pos机,全县累计安装pos机40余台,覆盖7个乡镇200多个村,为60岁以上参保居民就近领取养老金提供了方便;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支撑能力,强化基金监督,扎实做好各类保险的扩面、征缴、发放等工作。今年1至9月,企业养老覆盖13516人,实际征收2025万元,发放养老金5971万元,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覆盖1554人,征收365万元,发放养老金367万元,发放率100%;失业保险覆盖9522人,征缴141万元,发放大学生失业补助金58.75万元;工伤保险覆盖12134人,征缴42万元,发放工伤待遇126.31万元;生育保险覆盖6713人,征缴27万元,支付28万元;城镇医疗保险覆盖20260人,实际征收1251.04万元,支出1180.66万元。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突击月活动,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征缴工作。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4年度,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用工备案、执法监察、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活动。督促新签、续签劳动合同1500份,备案用工单位40家,签订企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33家,劳动仲裁立案3起,调解3起,大力开展建筑领域拖欠治理,骑过深入走访、调研查处,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起,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32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人事人才工作。20xx年,多渠道开发岗位,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东部振兴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实施“152”人才引进工程,完成了4658名XX县政府系统一般工作人员2013年度考核工作,向市人社局申报XX县二等功人员6人。努力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三龄两履一身份”认证审核检查工作。进行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进行申报审核,做好人事档案代理等人才服务工作,引进了14名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到乡镇或企业基层锻炼。为解决边远农村小学教师短缺,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公开聘用人事代理教师140名,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已全部上岗,有效缓解了全县教师紧缺的局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做好2014年度中高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五)锤炼队伍加强机关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楔机,查摆问题、列清单,立行立改,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服务质量。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个严禁和市六条禁令。在队伍建设上,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建立了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

总之,20xx年以来我局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效果显著,但与先进县委县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影响工作开展的客观因素,主要表现在就业技能培训内容较少、社保扩面征缴难度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形势严峻和劳动关系不太和谐等方面。

第10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

*厅长及各位领导一行不辞辛苦,亲临我县视察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使我们倍受关怀和鼓舞。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及××万××人民,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县位于××省西北部,全县总面积××*平方公里,是××省幅员最广的县,全县现有××个乡镇,总人口××万。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级贫困县。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经常督促检查,并亲自参加人才劳动力招聘会,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多次深入劳动部门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掌握动态,落实措施。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连年获得省、市表彰,去年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获得全省劳动争议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会保险综合先进单位、全省社会保险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单位、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职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为我县巩固“两个确保”、促进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我从社会保险、劳务输出、再就业等三个方面工作向各们领导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社会保险工作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已开展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类社会保险业务。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386人,实际缴费14380人,每月应收养老保险费131万元,每月应付养老保险费253万元,每月缺口122万元,年缺口1464万元。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9380人,全年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635万元,原创:http://www.xiexiebang.com/实际支出医疗金584万元,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政策全部落实到位。2005年6月全县正式启动工伤保险业务,参保2515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2万元,发生工伤3人,支付工伤保险费1万元。全县参加生育保险4057人,2005年征收生育保险基金25万元,支付生育保险费11万元,支付率100。

(二)主要工作成效

1、配合改制,维护社会稳定。近几年,我县完成国有集体企业改制93家,置换身份职工7446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1452人。清理陈欠养老保险费1887万元、医疗保险费93万元。在搞好我县自来水公司、汽运公司、××*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改制中,妥善安置了职工,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职工吃下了“定心丸”,企业得到了平稳过渡,特别是对××*的改制,开创了全省企事业综合性单位改制先河,维护了社会稳定。

2、多方筹资,巩固“两个确保”。为确保我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我们搅动思想,全身心投入,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004年、2005年分别安排我县养老补贴基金1080万元、万元,2006年县委、县政府由财政拨150万列入社会保险资金。同时,为了鼓励民办学校积极参保,县政府决定给予民办学校参保人员每户每月补贴60元,极大地支持了我县社会保障工作,也鼓舞了我们战胜困难的信心;二是推进扩面征缴。针对企业改制断保十分严重现象,由县人大牵头组织对全县企业的《劳动法》执法专项进行检查,并与县民营经济局、县委党校举办了一期企业经理(厂长)和劳资干部培训班,大力宣传《劳动法》等文件政策,培训人次100余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参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劳动系统干部全部参与到扩面征缴工作中,每位班子成员与两个企业挂钩,每位干部负责20名参保户,建立责任制,深入企业开展扩面征缴与清欠工作。象××局长到××*等单位开展扩面征缴工作。两年来,养老扩面2300余人。征缴失业金2004年、2005年分别为202万元、万元;三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局实行银行按时足额代发,今年1—5月共计发放养老金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历年来,我们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深受退休人员好评。全县2230名国有企业下岗进中心人员,每月133元的基本生活费,做到按季足额发放,三年共发生活费822万元。

3、锐意创新,扩大保险范围。扩大社会保险范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实践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县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做好工作:一是争取政策,将农垦企业纳入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关于农垦企业纳入社会保险的政策,我县已将××*垦殖场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垦殖场197名退休人员第一次正式领取养老金,生活有了保障,解决了我县一个“老大难”问题;二是积极探索,将新参加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机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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