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岗位职责

第1篇:财政所长岗位职责

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财政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增强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鲁财基〔2010〕7号)和《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鲁财基〔2011〕6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创建规范化财政所,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财政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题,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突出职能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乡镇财政所理财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创建目标:按照"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备"的要求,从现在起,到2013年,通过开展创建工作,使全市乡镇财政所组织机构更加稳定,职能定位更加准确,业务基础更加扎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公条件显著改善,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三年考评验收,每年有三分之一乡镇财政所达到创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标准,到2013年,全市乡镇财政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财政所目标。同时,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型财政所,莱城区、钢城区每年至少要有两个乡镇财政所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高新区所属财政所2012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雪野旅游区所属财政所2013年要达到省级示范型财政所标准。

二、创建内容

结合全市乡镇管理工作实际,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和基础设施规范化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按照机构独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并按照鲁财基【2010】7号文件要求,实行区财政局垂直管理或区财政局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体制。

2、根据工作职能和需要,合理配备人员。乡镇财政所要按照乡镇规模科学设置岗位,实行所长负责制,财政所长任用、财政所人员调动、财政所人员岗位变动报区财政审批备案。

(二)内部管理规范化

1、乡镇财政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树立基层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2、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绩效考评和工作人员目标考核等办法,细化基础业务流程管理、量化考核指标,促进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

(三)业务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和职责。目前乡镇财政承担的主要工作有: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专项资金监管、乡镇单位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管、乡镇国有资产管理、乡镇债权债务管理、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乡镇财政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家电下乡等。

2、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夯实财政业务管理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

1.乡镇财政所各工作岗位设置健全,分工明确。设置所长(副所长)、预算会计或结算员、惠民资金管理员、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员等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乡镇财政要完善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加强干部管理,加大交流力度。

3、积极组织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乡镇财政干部80%以上应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知识、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抓好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4、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强化落实"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不断提高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

(五)基础设施规范化

1、财政所办公用房要满足履行各项职能的基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财政惠民服务厅(窗口)等。办公设备配置水平要基本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橱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产管理专门档案。

2、办公场所要设置美观规范的便民服务橱窗和对外宣传公开栏,及时宣传财政政策、财务法规等内容,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示内容必须放在在醒目位置。在服务窗口张贴家电下乡、涉农补贴发放和行政执法等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

三、总体要求

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是财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细化目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1、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主要由区、乡两级财政部门负责,以乡镇财政所为主,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区要成立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各区财政部门要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落实,加强内部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创建规范化财政所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1、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管理现状,要以财政资金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依托制度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认真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各区要按照省规定的各项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考核分值,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办法报送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备案。

2、各区要对所辖乡镇财政所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分类分段实施。对基础好的,进一步加强管理,帮助其提高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基础较差、管理较弱的地方,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区要及时将上级的创建要求传达至各财政所,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财政所创建水平。

(三)加大投入,确保到位

各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全力提高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通过验收认定达到规范化标准的财政所,省财政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奖励资金,市区财政也按要求安排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主要用于改善乡镇财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等福利性支出。

(四)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1、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需要全市财政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各区财政局要结合实施方案,加强经验交流、典型引导和检查督促,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从2011起,根据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规范化财政所考评计分标准,每年由区评比推荐、市审核上报、省财政厅考评验收后,评比产生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2篇:乡镇财政岗位职责

一、财政所所长(分局长)岗位职责

主持财政所(分局)的全面工作,积极参与当地乡(镇)发展规划的制定,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管好、用好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严控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向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县财政局报告资金管理运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加强财政所(分局)的内部管理,制定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所(分局)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组织纪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知识的组织学习;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加强对财政所(分局)经费的管理,严禁铺张浪费;负责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的宣传、督查工作。

二、财政所副所长(副分局长)岗位职责

协助所长(分局长)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所长(分局长)做好制度建设,监督实施,管理财政所(分局)内部的日常工作。

三、财政所(分局)总预算会计(结算会计)岗位职责

加强对乡(镇)资金使用的监管,杜绝乱开支行为;负责乡(镇)财政预算收支的管理、预算资金的拨付和核算;按时编制旬、月报表,进行基本数字统计;负责办理财政往来资金结算,编制乡(镇)年初预算、年终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负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所(分局)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乡(镇)财政会计核算工作,包括部门决算,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负责乡(镇)会计档案

立卷、归档。

五、财政所(分局)出纳岗位职责

负责乡(镇)及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纳业务,并代理村级财务代理出纳工作,负责编制现金支出计划,按计划领取和支付现金,负责支票管理,及时与银行对账,按时与总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结账,盘点现金。

六、财政所(分局)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乡(镇)相关部门报送的财政涉农补助有关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农补助增减变化项目、标准等进行初审;负责汇总编制乡(镇)财政涉农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负责对乡(镇)的有关涉农补助对象、项目、金额等进行微机录入和审核;负责编制打印分户发放清册;负责涉农补助资金个人账户的审核,受理农民对涉农补贴补助的相关查询和信访工作,负责“一卡(折)通”账号的管理和挂失;负责办理乡(镇)涉农补助资金的对账工作;负责建立乡(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收支备查账,并实行分村建账。

七、财政所(分局)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监管员岗位职责 负责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建设资金监管,跟踪资金流向,监控资金运行;主动参与财政补助项目库的建立、项目的申报;负责登记已批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按月向县财政局相关科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采购、竣工验收、报账提款、工程考评的监督审核,参与建设项目决算验收,及时汇报,反馈信息。

八、财政所(分局)票据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管理各类财政票据,做好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销毁、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票据的清查、盘点及报表编报工作,贯彻执行票据管理的政策法规。

九、财政所(分局)村级财务代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村集体承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反映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情况,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提供财务信息,做好所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十、财政所(分局)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保护本乡(镇)各项财政会计档案,忠于职守,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和各种事故发生;依照《档案法》办事,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年按时按质、按量地收集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保持档案库房的整齐、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做好档案资料的调阅、使用、结交、转交工作,提高档案材料的利用价值。

第3篇:财政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镇财政结算中心岗位职责

一、会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协助单位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按时做好单位年终结算工作。

3、按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支出单据,并按制度拨付。

4、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好所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

5、做好季度、年度财务分析,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收支执行情况。

6、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做好票据以及分管章证的工作。

7、做好有关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2、负责所属单位资金的拨付工作,按照有关审批程序确保单位支出业务的顺利进行。

3、对单位各项支出业务必须确认及支付凭证的有效性,以及审批手续(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完善,方能支付,切实做好

审核关。

4、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做好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分管章证的保管工作。

5、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未经有关领导审批不得擅自支付任何款项。

6、做日清月结工作,确保账款相符,并及时对账、结账和报账。

7、按时与单位报账员进行有关账务的核对工作。

三、报账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2、严格执行《会计法》做好会计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3、在财政结算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所在单位经济收支业务的报账和监管。(负责经费支付的报销工作,监管各项收入的收取和解缴)

4、做好票据的领用、核销、保管和上交工作。

5、负责登记业务收入、支出、暂收、暂付、固定资产等有关辅助账簿。

6、协助领导编制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7、编制上级单位所需的经济业务报表。

8、按时与财政结算中心进行有关账务的核对工作。

9、切实配合做好本单位与财政结算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财政票据岗位职责

财政评审岗位职责

街道财政科岗位职责

财政人员岗位职责

街道财政所长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