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长岗位职责

第1篇:民政所所长职责

民政所所长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本所年度工作计划,量化工作任务,并与各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督查落实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乡镇搞好基层政权建设、双拥、民族宗教等工作。

5、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准确掌握辖区内民政对象的现状,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7、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8、完成乡镇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民政协理员职责

1、熟悉并能准确把握各项有关民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所长做好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抓好主办的各项工作。

3、准确掌握辖区内民政对象的生活状况,做好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

4、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各类报表的填写上报。

5、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和财务纪律,所有开支要符合规定。

2、认真执行财务一支笔签批制度,理顺财务工作程序。一切财务支出,须由领导签字批准,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支出。

3、财务人员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类财务月、季、半年和年度财务报表,详细掌握分析财务支出情况并全面检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4、建立健全民政所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和检查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帐表,并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5、建立健全各类帐表和实物验收、保管、发放制度,做到物资进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保管有专职。要定期进行盘点,保证帐帐、帐物相符,如违反规定,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不准挪用公款或转借他人,情节严重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财务人员要妥善保管各种票据,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汇报,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9、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帐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半年公开一次。

廉政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经常进行廉政教育,弘扬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的精神。

2、严明纪律,防治腐败。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不准酗酒赌博,挥霍浪费。

3、增强热点、焦点问题的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做到勤政、廉洁、高效、务实。

乡镇民政所

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民政的各种文件、法规、条例,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必须保证一次集中学习,做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坚持写心得体会。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热、难点问题写出调研报告,所长每年至少写2份调研报告,民政协理员至少写1份调研报告。

4、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熟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开展互学互帮活动,经常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经验,不断提高学习效率。

6、把学习成绩纳入考核范围,每半年考核一次,凡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取消评选优秀资格。

7、严格学习纪律。学习和培训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并及时补习缺席内容。

考核奖惩制度

1、民政工作要纳入乡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序列之中,逐年加大占分比重,作为考核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年初民政所长与上级业务部门、乡镇政府及民政协理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明确,任务量化到人,实行半年、年终两次考核考评制。

3、推行民政对象评议制。考核考评时,组织民政对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列入个人考核范围。

4、考核评议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连续两次考核评议不称职的所长或民政协理员,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对考核评议为优秀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奖励。

民政工作所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有关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本辖区各类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款物发放。

5、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灾情的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负责辖区内军、烈属优待、抚恤金的管理、发放和革命烈士申报、褒扬及伤残等级申报工作;积极开发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贯彻实施。正确引导群众认识农保的必要性,加强对农保档案的管理,配合县农保办完成农保金到龄支付及其他工作。

8、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和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9、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做好辖区内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等村(居)民自治活动;组织对村(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配合县民政局参与本辖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辖区境内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道村名名称的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门牌户号的申报工作。

11、负责本辖区孤儿、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兴办敬老院、福利院;搞好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12、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13、依法保护老年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活动;参与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14、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15、完成乡(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访接待制度

1、来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的各种民政对象,都要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2、来访接待要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推诿。对来访者要耐心说服,讲清政策,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妥善解决。对一些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共同研究解决。

4、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每月汇总一次进行备案,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对于具有倾向性的上访或集体上访,要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

5、对上访事件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造成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生活制度

1、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热心为群众服务,关心群众生活,工作中礼貌待人,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3、团结协作,时刻保持自警、自省、自尊、自爱。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因病、因事须履行请假手续。

5、加强自律。严禁在上班时间下棋、打牌、看电视;不准在办公室喧哗吵闹,酗酒猜拳,聚众赌博,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6、下班后单位要留有值班人员,保证信息、通讯畅通。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严禁乱扔杂物,保持室内外清洁,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

8、办公室不得随意留宿客人,确保公共财产安全,不出意外。

六条便民措施

1、每季度对民政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勤排查、勤摸底,变上访为下查。

2、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2-3次送温暖活动,拓宽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对行动不便的民政对象实行定期上门服务。

3、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八路等重点优抚对象。

4、实行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与民政对象结对子帮扶制度。每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帮扶5名特困户,从生产、生活、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

5、发放意见征询书。征求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6、聘请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每村聘请一名监督员,颁发聘书,对民政工作站的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及时改进。

五项服务承诺

1、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高效。

2、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理制。

3、救助资金及实物实行一级发放制。

4、灾害救助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5、救助做到积极主动,服务基层。

第2篇:所长岗位职责

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所全面工作。对经济任务、市场管理、市场服务、市场卫生、设施维护、党风廉政、职工计生、信访、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贯彻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所经济任务的分解,将经济任务落实到组到人。

四、负责所的工作计划制订及工作总结的撰写。

五、负责所职工及商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六、负责所对市场行业的规划布局,有计划地对商铺、摊位及台位等设施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七、负责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

八、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对所长负责,协助所长处理各项事务。

二、经常向所长汇报分管工作。

三、积极提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招标招租方案拟订工作。

五、负责分管行业、地段或商铺的市场卫生、秩序、安全、收费及设施维护工作。

六、负责分管班(组)职工的思想教育、劳动纪律、党风廉政、工作安排、目标任务分解等工作。

七、负责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票证员敢为职责

一、保管经手的各种票据、收费资料。

二、负责租赁合同的登记、整理、保管及报送工作。

三、建立收费、保证金、办公费及资产台账、及时、准确地记录。

四、负责填开各类收费票据及其核销手续。

五、负责按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填报各类报表。

六、定期和不定期对市场收费进行稽核监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股、稽查股及市场管理股报告。

七、负责办理退市场设施保证金工作,组织验收市场设施并出具验收书面报告。

八、承办中心、管理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心的各项规定,向上级提出市场发展和建设方面的建议。

二、落实和抓好责任区域的管理工作,实行清洁卫生、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市场收费及设施维护分片负责制。

三、负责责任区域商户联系及经营信息收集工作。

四、负责责任区域经营商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经营户合法文明经商。

五、负责调研市场各行业经营情况,对市场摊位布局、招商及招标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负责所长及分管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人员岗位职责

一、稽查人员受中心与双重管理,对中心负责,可随时调阅了解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文书、经营情况、统计台账及报表、考勤记录、决策事项等相关情况。

二、稽查人员必须坚守稽查原则,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三、稽查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不准弄虚作假、歪曲事实、隐瞒不报,不准利用职权违法乱纪。

四、稽查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认真调查取证,并与被稽查单位或个人核对取证事项。

六、稽查人员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稽查情况,对需整改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需处罚问题下达处罚通知书,限期执行。

七、稽查的内容包括对所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市场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及收费,对所劳动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

八、做好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沙琅市场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中心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目标,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的管理

(一)我中心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统一由各物业所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管理工作,爱护市场及周围的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设施的建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结构,破坏商铺台位外貌,如需改变结构,由经营者向所提出申请,由市场管理股和规划股同意后才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动者(经营者)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物业所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服从管理,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的管理

(一)市场商铺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各物业所市场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调整变动由市场管理股审核,报中心班子审批。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核,中心班子审批。各物业所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业结构或增减行业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审批后,再送市场开发股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各物业所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管理所应当与经营者签定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四)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电线或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市场物业管理所监督管理

(一)物业所必须定期检查、督促、处理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新市场设施,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和防护措施。

(二)物业所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的收费和管理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三)物业所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物业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市场管理公约,并教育经营者严格遵守。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缴纳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按漏交额加倍收费。

2、不按市场规定乱卖的,按应缴摊位费加倍收费后,再安排到适当的位置上摆卖。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劝阻不改正、或拒不服从市场物业管理所管理的,取消其进场经营资格。

4、不遵守卫生、防火规定及进行危害市场人财物安全行为的,取消进场经营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物业所对下列事项实行公开:

1、市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市场管理制度;

3摊位及其他设施的安排、租赁费价格;

4、举报电话号码;

5、市场经营者违规行为处理结果。

四、市场设施的租赁必须签订《市场设施租赁合同》及《市场租赁管理手册》。

(一)市场设施租赁行为严格按《市场设施租赁合同》及《市场租赁管理手册》实施管理,合同期原则上为一年(商铺两年或三年),特殊情况由主任决定;

(二)严格按合同规定收取市场设施费、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水电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并及时缴存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凡中标在规定时限内未签合同的视为弃标,缴交的一切费用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收回设施;凡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交各项费用的,按实际超期天数计算,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缴费期限5天以上(含5天)的,中心有权终止其与中心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

(四)临时摆卖摊位,各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收费,收费情况必须报市场管理股,并采取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

(五)各经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减价;

(六)本中心干部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在市场设施租赁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调减租赁价格或向经营商户吃、拿、卡、要;

(七)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的不,必须报主任审批。

五、各管理所必须建立市场设施平面图,并详细记录设施租赁情况。

六、爱护市场设施,维护市场设施完好。

(一)加强市场设施管理,设立市场设施实物登记台账,把市场设施管理职责纳入《职工岗位责任制》,实行职工分片包干负责制;

(二)发现市场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属本中心管理人员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属经营商户责任的按合同规定处理;

(三)加强对市场设施的保护,防止市场设施被盗、被恶意损坏;

(四)已租赁的市场设施按租赁合同规定管理,承租方需对租赁设施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或增设负荷等,必须由承租方书面申请,所在物业管理所提出意见报市场管理股审核后呈分管领导、主任审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装修、改造、扩建或增设负荷的,除按租赁合同规定处理外,直接追究所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对可移动的市场设施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六)对自然损耗不可再用的市场设施要及时上报维修,对非自然损耗的市场设施上报维修时,应具体说明损耗原因及分片包干管理责任人;

(七)各所必须绘制市场设施使用分布图,并根据使用的变化随时变更。

(八)市场管理股每季度对市场设施使用情况及设施完好程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及主任汇报。

七、加强市场空置设施的管理

(一)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空置设施计划招租信息,充分挖潜创收。

(二)市场空置设施严禁被无偿占用,严禁人情赠送或不合理低价租赁他人使用。

八、保持市场卫生清洁,秩序良好

(一)市场要经常冲洗保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摊台(铺)位洁净,墙体、天花无污渍,下水道畅通。

(二)市场经营按规定位置摆卖,摆放要整齐,不得占用通道经营,不得再市场内停放车辆,车辆不得随意在市场穿行,载重1吨以上车辆不得进入市场内。

(三)市场卫生、秩序按照《市场租赁管理手册》规定对经营商户实行三包责任制。

(四)市场卫生,秩序按照《市场管理”定员、定岗、定责“制度》规定对职工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

(五)市场沙井、下水道的呢过要及时清理、日常清洁由各所卫生清洁工人负责。

九、各所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各所必须严格按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管理,并按《职工岗位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食品的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十、各所必须建立健全《所职能职责》嗯哼《市场管理”定员、定岗、定责“制度》。

(一)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追究。

(二)细化分工,实行市场管理、设施维护及服务、收费、卫生、秩序、安全分片包干负责制。

(三)加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四)定期进行岗位责任考核,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与市场经营商户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推进服务工作。

(一)各所管理人员按分片干负责的区域做好与经营商户的联系与沟通工作,充分掌握市场经营信息。

(二)积极向市场经营商户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项市场管理规定,引导经营商户合法经营、文明经商。

十二、各所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心已配置专用服装的须穿制服上岗,文明管理,礼貌服务,爱岗敬业,严守商业秘密,服从中心管理。

十三、各所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本中心干部职工违反本制度的,将依《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违反岗位责任制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十五、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不相抵触的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纪律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职工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严肃劳动纪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重要精神,以管活动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结合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7:30

二、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凡加班的,采取补休方式,当月加班当月补休完毕。

三、各所自行制定上下班奖罚措施报中心审定后执行。

四、所实行考勤制度。所负责人为纪律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

五、因工作需要上班迟到或当班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所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再单位,向副所长报告,未经报告迟到早退的,按上述第三条各所制订的奖惩措施处理。

六、当班期间未经所同意擅自离岗位的,视作早退,按上述第三条各所制订的奖惩措施处理。

七、凡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龄假、产育假、婚假、探亲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上必须填写请假条审批,一般干部职工,1天以下(含1天)由所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2天以下(含2天)的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

八、凡所报批的请假单必须报中心人事股备案,假期结束后到中心人事股销假,超出批准假期部分,又未事前按程序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若已事前按程序报告的,按旷工处理,若已事前按程序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的,认定为批准假期。

九、住院治疗、门诊治疗需请病假的,还必须附上(特殊情况可事后补交)由下列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作旷工,根据所安排的工作需要时间的长短,按1天作3天旷工,所需工作时间不足1天按1天计算。对教育无效和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实行停岗停职停薪反省至除名。

十一、当班出勤不出力的(比如当班打牌等),不认真负责,不严格履行职责岗位责任损害单位利益的,服务不好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使单位名誉受损的,经常迟到早退,违反劳动纪律的,在单位制造矛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参与打架、赌博或其它违法乱纪的,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直至开除等处分。

十二、利用工作便利或工作权利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或者向服务对象强索好还未达到贪污受贿条件的,实行就地停岗(停职),停薪反省,直至除名。构成贪污受贿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年内空工累计2-15太难,在全中心通报批评,并扣除年终绩效奖的30%,15天以上的,按劳动法进行处理。

十四、全年请病假超过25天,每增加5天病假(不到5天按5天算)扣减年终绩效奖5%,以此类推。

十五、全年请事假天数按上级龙洞部门规定执行,每增加5天事假(不到5天按5天算)扣减年终绩效奖5%,以此类推。

十六、本制度尚未明定的其它考核,处罚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3篇:所长岗位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4篇:招待所所长岗位岗位职责

在中心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招待所的行政管理和接待工作。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领导全所职工努力做好接待工作,坚持服务工作八字标准;热诚、礼貌、主动、周到,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接待任务。

2.负责全所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常督促检查服务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设备使用等,征求客人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收支统算计划,并组织实施。

4.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搞好全所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

5.掌握全所财务收支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帐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降低费用,厉行节约、严格开支。

6.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认真组织全所人员的业务学习,改革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总结经验教训,树立正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征求意见、研究工作。

第5篇:司法所长岗位职责

司法所长岗位职责

(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对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负责全所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

(五)负责制定司法所各项工作计划,精心抓好落实。

(六)负责制定和完善司法所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使所内的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七)负责本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遵守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

(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乡镇民政所长岗位职责

民政所长述职报告

镇办民政所长岗位职责(共4篇)

乡镇民政所长述职报告

民政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