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员工作总结
民政事务办工作总结
民政事务办紧紧围绕“为上分忧,为下解困”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把解决民生、维护民权放在工作首位。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高质量圆满地完成了2014年各项工作目标,创新工作上取得了一些工作经验在省市推广,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一、2014年目标完成情况
(一)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市县民政目标要求,在各村(社区)均配备了1名低保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有效的推动了低保救助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服务化发展。在低保申请程序上,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的城乡低保申办程序,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不定期巡访,通过网络平台信息比对、召开低保评议会、长期公示、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家庭实际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已脱贫人员及时清理取消低保待遇。截止2014年11月,我镇现有城镇低保13户19人;农村低保320户618人,均做到资金依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民政统一购买城乡新合医疗保险任务。
(二)救灾救济工作。通过“走基层”,结合群教活动,进一步收集困难救助信息,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临时困难,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一是困难临时救济。通过自然灾害、春荒、冬令救助、村(社区)紧急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救济(助)临时困难家庭、民政对象300余人次,解决低保学生助学、困难家庭就医、受灾群众自建等救济物资20余万元;二是民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通过申报解决城乡低保、五保、优抚、低收入家庭就医困难200余人次,救助资金10余万元;重大疾病补充救助26人次,救助资金2.5万元;三是做好送温暖捐助活动。利用“重阳、国庆”期间,在双新、红旗村开展捐赠活动,向两村困难老人、儿童、优抚对象捐赠御寒衣物。按规定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2220元。
(三)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不定期入户走访,了解五保需求,建立五保“一户一档”,针对散居五保明确所在村(社区)领导责任,同监护人签订照料承诺书,确保他们有生活健康有保障,完善长效照料机制。截止11月,全镇共有五保户147人,其中:散居五保67人、集中80人。(四)优抚工作。一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发放工作。做到不错不漏,截止11月,已对我镇95名(退伍军人21人、带病回乡军人24人、复员军人:38人,伤残军人12人)重点优抚对象做好了发放。二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通过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按政策比例给予救助,今年共救助3人次,救助资金5230元;三是狠抓退役军人维稳工作。将“8023”等部队退役军人的维稳作为优抚重要工作,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按照维稳工作原则,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2014年全镇无退役军人群体性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四是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站。创新在红旗、双新村建立了优抚对象服务试点“军人之家”,成效显著。
(五)殡改工作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文明绿色殡葬,严格殡改制度,完成全年火化率达100%的目标;市级新增目标,中孚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建设,由民政匹配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40余万元,预计12月底主体完工。
(六)残联工作。一是完成残疾人“量服工作”目标。2014年镇残联为856名残疾人制定了个性化服务方案,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有实用性和可行性的个性化实践服务;做到个性化服务全镇全覆盖,网上核查信息达100%覆盖;二是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全年组织156名残疾人开展种养殖培训;为25名残疾人提供企业岗位;为20名残疾人发放了种养业扶持金;发展了10户残疾人种养植大户;三是做好残疾人帮扶救助工作。为需要轮椅、盲杖、拐杖、助听器、代步车等助残物资的残疾人积极对上争取,及时发放到残疾人手中;按时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居家托养补贴、建房家庭设施补贴等各类残疾人专项补贴,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四是完善残疾人信访维权。成立了官仓镇残疾人维权工作站,今年,为两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挽回损失十万余元,并解决了一名残疾老人的瞻养问题。
二、2014年亮点工作情况
(一)建立全市首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月,整合红旗村、双新村办公资源,率先建成了XX市首个村级居家养老中心——XX县馨园公益服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以政府为主导,以家庭为核心、以村委会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相结合,为红旗村、双新村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自试营运以来,老年群众反应热烈,每天到中心活动的老年人络绎不绝,成为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受到了市县领导好评,已做为样版在全市推广,县民政局已向市民政局申请工作一等奖。
(二)运用政策鼓励建立全县首个私营养老产业。
运用社会化资金,在双新、红旗村境内建立了一家微型养老机构——官仓镇玉皇山养生园,园区建设面积5000余亩,园区总体设计有田园养生和森林养生两个养生主题,有效推进我镇老龄事业发展,为全市推广养老产业社会化推广经验。
(三)代表全县接受省级“双拥模XX县”创建迎检。
5月,在县“双拥”办的指导下,我镇建立了优抚对象服务站,并成立了XX市三圈城首个村级优抚对象服务点(试点)—“红旗村、双新村军人之家”,服务点的成立切实解决了基层优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了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困难情况,及时落实了各类优抚政策,化解了优抚对象思想矛盾,减少了信访,促进了我镇社会和谐稳定。11月,我镇作为全县创省级“双拥模XX县”迎检点,“军人之家”作为XX县“创建双拥模XX县”示范点,接受了省、市部门的检查,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四)依托依法治村工作完善村规民约取得成效。 协同镇司法所在双新村开展“以法治村”创建活动,督促双新村采取“三进一审一定”制度,将公共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志愿服务、公共设施维护、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生产秩序、集体资产处置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写进了村规民约,成为规范全村村民的行为和道德标尺。村规民约在充分征求民意和尊重民意,充分得到群众认可。双新村的村规民约制定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于11月上旬,双新村的“村规民约”制定,作为全县示范点召开现场会;11月下旬,接受市级相关部门督查。同时也作为与XX县交流汇报的内容之一。2014年以来,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方针,重点抓七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
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法律进寺庙活动主题,我局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是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同“六五”普法相结合。以学习月活动为切入点,在宗教活动场所拉开普法教育的学习、宣传高潮,做到学习月活动同“法律进寺庙”共同推进,互相促进。二是制定方案,有组织实施。结合新津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促进“法律进寺庙”实施意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三是宣传引导,营造普法氛围。印制了《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推进法律进寺庙》的宣传海报。四是编印资料,普法内容丰富。编印发放了《宗教法规文件汇编》50本、宗教民族政策知识宣传资料近千份,《宗教慈善法规汇编》、《成都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宣传册》等资料50余本。五是分层次开展,增强普法针对性。除了集中组织学习,参加市上组织的培训外,各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各自情况开展开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学习活动,组织、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常住居士等信众学习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
二、抓好涉藏涉疆稳定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切实扎实抓好涉藏涉疆维稳工作。在昆明“3.1”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传达省市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抓好“3.1”事件安全稳定工作,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稳定排查。二是联合县委统战部向全县各镇乡和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民宗工作组织领导,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三是召开全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市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就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同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并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稳定隐患排查。五是加强同公安国保、流管办等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形成民宗工作合力。
三、做好春节、庙会安全工作,确保节日安全。重点是抓好春节期间和老君山、观音寺、先主寺“三大庙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制定《县民宗局春节庙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多次检查,指导相关场所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做到安全工作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检查,确保除夕之夜和庙会期间数十万信教群众和游人安全,无一安全人身事故发生。
四、强加民宗四级网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把民宗网络建设作为深化民族宗教工作的支点,打造四级民宗网络建设。将现有的县、镇、村三级民宗网络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组建起县、镇、村、组四级民宗网络体系,做到民族宗教工作村有负责人、组有信息员,真正实现民宗网络服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四级民宗网络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五、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综合形象。进一步加大了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加强了老君山道观、观音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检查和指导。在办公旨费很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经费请人对老君山庙会后卫生进行大清扫,并专题就老君山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向县领导提出将老君山纳入城市公园统一管理的建议,进一步提升老君山及周边区域整体形象,服务新津旅游建设。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纳入县委统战部的党校培训计划,全县四个宗教团体和11个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参加了2014年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学习。先后5次召集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意识。组织进行专题培训,对全县近30名主要教职人员开展反邪教的专题教育培训,提高对邪教的识别能力,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县佛教协会、县基督教爱国会等团体组织教职人员50余人参加市相关协会组织的培训。
七、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结合民族工作新形势的需要,3月初,向全县各镇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民族工作领导,健全民族工作机制。完善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立全县民族信息员制度。加强基础信息工作,对全县少数民族、流动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学生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控情况。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先后接待、办理少数民族身份更改等事宜7人次。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保二争
一、科学跨越”的要求,深入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维护了社会稳定,体现了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有新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规范救助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加稳固。
一是规范社会救助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的意见》,牵头拟定成员单位职责,梳理了配套政策,组织起草、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和《XX市机关单位“一帮一”帮扶活动方案》,在我市初步形成了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市本级XX县市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全市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4250人,新增87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890人,新增1197人;取消五保对象796人,新增125人,做到了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目前,全市共有城镇低保对象4.77万户,8.53万人,人均补差为165元/月,累计发放资金1.67亿元,其中市区城镇低保保障线标准从今年元月起由270元提高到300元,人均补差为190元/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9万户,10.5万人,月人均补差64.8元,比上年提高了19.8元,累计发放资金13966万元。对暂不符合低保标准,因刚性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共发放救助资金230余万元。在保证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建立了“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共投入救助资金2015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41925人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救助水平均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营造社会互助氛围。通过加大慈善、福彩宣传力度,开展大型慈善捐赠活动,我市社会互助氛围不断增强。截止12月12日,全市共计发行彩票1.526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33.3%。目前,已超额完成1.43亿元的目标任务,预计年底可突破1.6亿元。“迎新春送温暖”慰问困难群众200人,发放慰问金40万元;“金秋助学活动”市本级筹集资金190万元;“金叶慈善卡”筹集资金75万元;为青海玉树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募集了善款1500万元。
(二)救灾应急管理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救灾应急工作科学高效。今年,我局组织修订完善了《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了28个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形成了调度科学、反应快速、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救灾应急机制。今年我市遭受了4次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全市共有57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受灾,倒塌房屋4538间,损坏房屋7659间,受灾人口达到187.5万人,经济损失达到11.82亿元。我市及时启动了救灾预案,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了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主任秦大河率国家减灾委专家组赴株洲调研后,对我市救灾减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为了保障我市受灾困难群体的住房,今年省民政厅下达我市恢复重建任务1530栋、农村危房改造1000栋。省市两级政府先后下拨救灾资金185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也作了相应配套,专项用于灾区的民房恢复重建。目前,我市民房恢复重建数量1854栋,超额完成任务21.2%,已竣工1122栋,竣工率72.7%。农村危房改造已完成1000户,完成年任务的100%。同时,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下达农村安居房1000栋任务,目前,已建成农村安居房1115栋,超额完成11.5%。10月11日-14日省民政厅督察组对我市进行了全面督查,对我市民房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居房建设工作竣工率高、入住率高、补助资金到户快,给予了表扬。
三是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加强。5月12日在全市启动了减灾防灾宣传周活动,通过资料发放、广告宣传和防灾演习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XX县借助开展千名干部下乡驻村活动,要求下乡驻村干部人人做宣传员,向广大基层群众广泛宣讲防灾减灾应急知识;XX县组织了万人防灾减灾签名活动;XX区组织泰山学校3000多名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近20个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进行面对面的防灾减灾宣传,泰山路街道泰西社区和嵩山街道湘银社区被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新举措。
一是双拥创建成效明显。会同军分区政治部完成了《XX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实施方案》及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坚持把双拥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开展领导干部军事日、双拥国防月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双拥氛围;“三送”(送蛋奶、送技术、送服务)活动受到部队官兵和省双拥办的充分肯定。2010年XX市庆祝“八一”建军节双拥文艺晚会以“军歌嘹亮”为主题,充分展现了我市“军爱民、民拥军”的光荣传统。年底,我市顺利通过省里的考核,被评为“省双拥模范城”,为2011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按程序、政策和标准及时协调财政下拨了城市五区老党员生活补助、抚恤补助资金、“两万三千”关爱优抚对象活动补助资金1890.27万元;妥善处理了79参战烈士亲属要求赴广西、云南扫墓上访事件及部分二炮退役人员、伤残军人、转业士官上访问题。对重点优抚对象,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支持他们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再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和住房救助。
三是安置改革稳步实施。退役士兵的安置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与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并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训力度。2010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663人,需安置623人,已安置511人,安置率达到82%,其中,自谋职业374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686.38万元,自谋职业率为60%。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有新突破。
一是社区建设以创新求突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社区自治机制、共建机制、组织机制和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明确市财政拨付城市四区和云龙示范区社区的工作经费,由每年每个社区4万余元增加到7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拨付社区工作经费的比例由1:1调整为1:1.5。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XX区和XX区试点推行“政居分设+选聘结合+公共服务”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居委会的自治作用和政务中心的服务作用。
二是城乡统筹以试点求突破。根据《XX市城区城乡统筹实施方案》,我局组织制定了《XX市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工作社会管理社区化、城中村整治撤村建居实施方案》,加快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社会管理社区化进程。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试点先行、探索推进、由点到面、全面深化”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云田、松西子、仙庾和星光等4个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片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选择3-5个村开展试点。
三是村务公开以难点求突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村务公开内容、方法步骤、主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搞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工作,每个季度向省民政厅报送整治情况。7月,组织对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
(五)社会公共服务有新拓展。
一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千亿产业园区的要求,争取省厅支持,指导云龙示范区、XX区、XX区、XX区、XX县调整了相关乡镇及村级区划。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了85%的乡镇地名设标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完成了省界湘赣线的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市80%的婚姻登记机关被认定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28531对,全部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成立了殡葬管理办公室和执法大队,实现执法管理与经营分离,殡葬秩序、殡仪服务及殡葬收费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乡镇年度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乡在县民政局和乡镇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社会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乡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1、救灾、大病救助和五保供养
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XX县局文件规定执行,并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救助过程中认真掌握救灾款物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做到灾民个人申请、村委会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持村委会介绍信上报镇级评议审核、填写四联单票据由主管领导签字核发。做到有灾就救、救助及时。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款约14.7万元、享受救灾救济户198户,约300人。大病医疗救助约300人,救助资金约12万元。五保供养户53人,共补助资金83980元。使我乡的弱势群体真正体会到了党的温暖和关怀。今年,我乡有一户因灾倒房的困难家庭得到了救助。
2、敬老院工作
乡敬老院现有集中供养人员28人,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管理办法,下设会计、炊事员、服务员,我所不定期对敬老院的坏境、安全、饮食等进行检查,年末由乡政府组成考核组对他们量化考核。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了管理民主、财务公开、日常生活采购手续完备。
二、农村低保工作
我乡2015年1月开始,在全乡实施了特困户救助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全年总共确定救助对象约290户,约580人。今年,我乡共新增农村低保户27户,65人;调整农村低保户19户,调整后减少了10人,调增了11人,调整了城市低保户0户0人;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农村低保8户,10人。今年我乡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5万多元。
三、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的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劳保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资金到位。全乡现有残疾军人3人,带病退伍人员8人,三属2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2月份。我乡现有农村义务兵7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8306元的标准,于今年10月份全部兑到位。同时,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我乡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经常走访,实行了生活救助。我乡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2015年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充分以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民政所现有职员都是共产党员,所里充分利用这次教育活动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增强党性认识和提高服务人民群众水平,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站属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二是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种两培训,尤其是参加民政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使我们基层民政工作者在理论上和具体业务上都受益非浅,从而能够更好地开展民政工作,更有效地服务民政对象。三是深入开展同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和向周国知同志先进事迹教育活动,增强职工争做“为民模范”的意识,激发起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全力塑造了民政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公道的良好形象。
五、基层政权建设
巩固第九届村委会换届工作成果,我乡辖15个行政村,第九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后,我们多次对村委干部进行培训,以干部素质,理清发展思路。目前,我乡15个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工作。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乡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定期对村里的政务公开。并多次组织民政所、乡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
六、其他方面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今年,我所共登记结婚对数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0次。婚姻登记按标准装订档案、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财务管理:按省厅要求,乡财政所设置了《民政事业费专帐》,各项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每季度报帐核销款项和财政所、信用社都账账相符。三联单、四联单填写规范,签批手续完备,资金发放及时无沉淀滞用现象。
一年来,我乡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元。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局年度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15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14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15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15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15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低保对象的个人收入状况核查方面,核查比对手段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名命名滞后,有的居民区、建筑物已经完工,规范名称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解决。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xx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xx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xx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xx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xx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低保对象的个人收入状况核查方面,核查比对手段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名命名滞后,有的居民区、建筑物已经完工,规范名称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解决。
乡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民政工作总结
20XX年,XX乡社会事务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社会事务工作全面进步,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XX年我乡社会救助工作大力推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手抓成果的巩固、一手抓薄弱环节的突破,加快推进和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1、按照“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原则,扎实做好了城乡低保工作。通过城乡低保扩面,全乡51户60人纳入城镇低保,每月补差11005元,全年共132060元。享受农村低保267户530人,10月以来每月补差29150元,全年共3XX0元。
2、认真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全力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供养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二是切实做好五保户清理核查工作。通过核查现五保户105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30人,每人每月210元,全年75600元;分散供养五保67人,每人每月150元,全年168840元。三是今年新增农村五保户8人。
3、全面完成了百姓 “安居工程”和优抚建房任务。全乡共实施“安居工程”建房5户,每户补助现金9200元,总面积达600平方米。优抚对象建房1户,补助现金9200元。加强了建房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建房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工程质量,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使安居工程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部于春节前入住新居。
4、完善制度,切实做好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36人进行了医疗救助,共计55800元。二是农村医疗网上救助152人次。三是发放医疗救助卡40人8000元。四是对民政对象中的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农村低保、精神病人、百岁老人、参战人员等653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救助20元,共13060元;对农村五保参加合作医疗每人救助30元,共3300元;精神病治疗费600元。
5、关注民生,搞好救灾救济。一是搞好防灾救灾工作,制定了防洪救灾应急预案,落实了汛期值班,查灾报灾,抢险救灾制度。二是认真落实了春荒和冬令救助措施,发放春 荒粮4500斤,棉被30床和衣服若干。三是救助特殊困难群众210人,发放临时救济48000元。四是其它救济40000元。五是对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40800元。
二、进一步深化“双拥”创建活动,切实做好了优抚工作。
1、扎实推进“双拥”工作。积极开展了元旦,春节和建军XX周年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庆祝大会,加强双拥宣传。
2、坚持做好优抚日常工作。一是完成了享受定补对象的上卡直发,全乡共有复员军人17人,退伍军人36人,伤残军人7人,参战退役17人,全年共计302640元。二是对3名符合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上报了定期补助。
3、抓好了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落实了经费25000元,解决了30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医疗和生活实际困难。
4、实施优抚自立工程32户,每户2头猪,2包饲料。
5、按时全额发放优待金。每半年兑现一次,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每年XX元,城镇义务兵家属每年600元,伤残军人每年优待金300元,全乡共18700元。
三、切实加强了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公众的能力。
1、强化了殡葬管理,推进了殡葬政策。继续贯彻执行 殡葬政策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把提高火化率和完成火化任务作为殡改工作的中心内容;全乡死亡103人,火化33具,是任务110%,处罚58例。
2、继续加强了民政非企业的登记和管理。全乡有6所幼儿园进行了注册登记并通过了年检,实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扎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和横标等形式广泛宣传《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晓换届选举程序,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激发了广大选民的参与热情,增强了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二是严格程序,依法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45人,其中:村委会主任9人,副主任9人,委员27人。三是明确了村委会成员分工,建立了“两个”小组,设立了“四个”委员会,配备了“四个”村非实职干部。四是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239人,独立居民小组长1人,村民小组长102人。五是完善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制定了任期目标和治村方案,健全和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六是未出现一起因村委换届而引起的信访。
五、加强了自身建设,树立了社事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是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对业务知识进行了反复学习和理解,提高了服务本领和执政能力。二是认 真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特别注重原208厂工人,援朝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参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完善了《乡镇民政基础簿册》并做到随时更新保持情况的准确性。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的民政工作在20XX年里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在处理具体工作不够灵活,争取财政下拨资金兑现救灾救济艰难,工作繁重有畏难情绪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方法和业务水平、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群众解愁”的宗旨意识,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时时刻刻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这样今后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XX乡社会事务办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乡镇年度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以强化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为职能,坚持把落实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作为我镇民政工作的重要目标和核心内容,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民政服务管理水平。现将2015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一)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严格低保规范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听证审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救助面,今年我镇实行了年内四次(一季度一次)的低保受理审批和镇政府集中听证评议制度,截至目前,共上报审批新XX市低保对象79户、137人,确保了困难群众救助的及时性和低保听证评议的公平、公正性。二是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切实规范了低保动态管理,今年累计退保60户、88人,提标7户、降标67户。三是对城市低保台卡进行了信息核对和及时运转,完善了低保电子信息台账。四是对全镇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信息系统的录入,完成了省、市、县安排的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任务。五是认真开展了城市低保有效期管理工作。对差额低保对象通过入户调查、听证评议、公开公示等程序,确认了拟退保及降标家庭,止目前拟上报退保对象共28户,降标2户。
(二)严格落实临时救助机制和办法。贯彻落实《XX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按照“政策公开、程序规范、制度健全、结果透明”的目标,规范临时救助制度,优化审批程序,认真开展临时救助活动,切实提高救助效率和效益,截至目前,我镇共审批临时救助111户,发放救助资金21.25万元。
(三)扎实推进医疗救助工作。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严格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今年以来,共救助12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8.88万元,有效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穷”的现状。
(四)全面落实租赁住房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我镇对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至目前,对符合条件的246户、352人发放了租赁住房补贴,共计200750元。
(五)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制度,提高救助能力。制定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响应程序,认真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24小时灾情快报制度,使灾情核查全面、及时准确,无一疏漏,有效杜绝了重大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了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救助能力。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救助和安置工作。严格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危,组织社区对各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摸底筛查,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能安全过冬。
(七)全面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对镇区“三无人员”、留守儿童、孤儿、空巢老人、孤寡智障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走访了解和安全排查,及时掌握特殊人群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深入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政策。今年,我镇对2015年年满60岁的农村籍退役军人摸底上报1人,全镇现有重点优抚对象共85人(其中参战的21人,原8023及其它涉核人员8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人,60岁农村退役军人20人,铀矿开采退役军人13人,因战伤残的3人,因公伤残的13人,因公牺牲的2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月发放抚恤补助金及门诊补助费48161元。同时,配合民政局对优抚对象信息进行了采集认证,及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每月的动态,切实规范了优抚对象的管理和抚恤补助金的发放。
三、完善老年优待保障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县优待老人的规定,将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我镇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老年人和老龄事业,在全社会树立了尊老、敬老、助老、爱老的良好风尚。一是对残疾、困难老人进行了逐一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共为100名60-79岁残疾老人和825名60-79岁的困难老人发放特殊补助资金14.47万元。二是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建了以老龄办、司法所及相关站所为成员的老年维权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加大了涉老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19人次,已全部处理答复,全镇未发生老年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助老帮困力度。进一步完善“三无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对4名“三无老人”实行了集中供养,对生活困难和高龄老年人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进一步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大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公众参与意识。
五、推进政策落实,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一是加大了殡葬改革的动员宣传力度,倡导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二是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今年,我镇共上报审批了特殊困难群众殡葬免费服务10户,救助金额7800元。三是加大对北大桥公墓的监督管理及绿化工作,严格杜绝了乱埋滥葬现象发生。
(二)认真做好街路牌设置与地名普查工作。一是开展了城区街路巷门牌及住宅楼楼牌设置工作。对城区街路巷门牌及住宅楼楼牌进行了全面安装,完善补充更换了不规范门牌及楼牌,规范制作城区街路巷门牌及住宅楼楼牌编码表分发镇区各部门单位,现已正式启用。二是收集资料,认真调查,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的地名普查目录、地名信息普查中的地名含义、历史来源、地名实体描述及gps定位登记及录入工作,切实提高了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六、加大民政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民政、社保、综治、计生等服务为民的综合服务大厅,为群众的来访办事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由县民政局统一配备了民政信息专网,初步实现了民政网络信息化,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管理。三是结合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办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准则,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民政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民政办工作流程》、《社会救助工作来信来访制度》,使民政工作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本着“求实、创新、民主、公开”的管理机制,我镇把城市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和弱势群体救助紧密结合起来,利用镇城市低保听证会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政策及审批程序的广泛宣传。一年来,制作宣传标语12条,宣传栏4块,电子屏宣传标语78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城市低保及相关救助的政策知晓率。
八、存在的问题
1.低保家庭财产和收入难以界定,特别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只能通过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民主评议、公示、社会监督等方法来核定,还存在无法消除瞒报、少报或者不报个人及家庭收入的情况,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公平合理性。
2.针对2015年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居民大病救助由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的程序进行,给居民申请大病救助增加了过多的环节,影响了救助工作的及时性。截至目前,部分急需救助的患者仍停留在大病保险报销环节,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低保系统网络运行缓慢,程序繁多,加大了民政工作人员工作量,影响了其他救助工作的进程。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低保家庭经济信息核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2.加大社会救助、双拥、老龄、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98%以上的群众都知晓相关政策。
3.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审批程序,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加大入户核查力度,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 4.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养老、敬老活动,营造关爱老人、共建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信息数据的采集摸底,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夯实基础。
5.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力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抚恤补助政策。
民政局年度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了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我区顺利蝉联第七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婚姻登记中心荣获“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在全市民政系统绩效考评中荣获二等奖。
一、顺利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实施阳光操作,全面清查城乡低保。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城乡低保工作中,着重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11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共计1968户3135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025.99万元,月人均补差达302.08元;享受城镇“三无”人员待遇142户142人,共发放金额76.84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共计3403户7491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238.87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44.39元;农村五保户675人,其中分散供养597人,集中供养78人,共发放五保金392.07万元。动态调整1-11月取消城镇低保对象165户317人,其中转入城镇“三无”对象142户142人,新增57户102人;取消农村低保184户547人,新增303户704人。取消五保对象71人,新增59人。下半年我区救助申请家庭核对平台建立后,我区充分发挥其功能,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享受廉租房的低收入对象进行核对。
2、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指导乡镇敬老院制定了岗位职责、财务制度、安全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深刻汲取河南省XX市XX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6月3日起,由我局牵头联合区消防大队、区药食监局、区卫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区辖区内的19个养老院、福利院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要求乡敬老院对照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3、实施新型的医疗救助制度。在以“五位一体”综合救助为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对城乡患重病人员住院、门诊和城乡特殊人群参保参合的方式实施医疗救助。一是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参合。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780人136.4万元。二是对城乡患有重病的人员住院救助2214人次342.54万元,门诊救助10317人次56.46万元,三是对我区重度残疾人员实施补助,前3季度发放城市重度残疾补助54.31万元,农村重度残疾补助120.15万元,惠及城乡重度残疾人3881人,其中城镇1207人、农村2674人。
4、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急、难”救助。对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其中的困难对象符合低保的给予积极纳入低保享受范畴,并进一步建议上报住房、教育等救助措施;1-11月累计救助困难家庭202户202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20万元。区慈善总会也发放救助金185.636万元。(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及时核查灾情,妥善安置灾民生活。一是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截止11月我区农房发生火灾、冰雹、暴雨等灾害30起,我局及时发放发放棉被等物资保障受灾户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协调南平人保公司做好农房灾害理赔工作,协调农房保险理赔金额计87.075万元。二是主动应对,全面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准备。是针对汛期易发的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我区认真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纳入群测群防或专业监测体系,采取措施及时治理。同时我区加大了对各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检查力度,对避灾场所通道、各类消防设施、水电管线等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
2、加快自然灾害避灾点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步伐。按照实用原则,上报大横镇葫芦坵、西芹镇长建、峡阳镇大埂、南山镇大坝、洋后镇洋后村等5个避灾点为示范避灾点。为做好5个示范避灾点建设工作,我局与乡镇、村分别签订避灾点建设项目承诺书,从建设时限、资金筹措、物资配备、管理办法等方面规范建设内容。现5个避灾点已完成指示牌、功能分区、制度建设、物资配备(部分)等工作。以此为契机,我局要求全区避灾点今后几年按照省上要求完成规范建设工作,做到交通顺畅、标志明白、制度完备、物资充足,确保灾害发生时候受灾群众可以入住避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区新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建成,正在进行简单装修后就可启用。(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一是做好我区双拥工作,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了驻区的7个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和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向烈军属发放年画7000张,慰问驻军金额12.3万元,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748人,发放慰问金22.4万元,慰问重点特困优抚对象18户,共发放慰问金1万元。“9.3”抗战纪念日前夕,为我区的6个抗战老兵送去纪念章和3万元慰问金。二是对在部队服现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军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共对86人发放奖励金84865元。三是我区顺利蝉联新一届“双拥模范城”的荣誉称号。抓住创模工作契机,落实好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做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的自查核查工作,全面排查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保护情况,深入做好参战退役人员信访和维稳工作,认真完成复退军人接收安置任务。四是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二个烈士公祭日活动。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共计205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99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达上年度农民纯收入100%,城镇义务兵家属优抚标准达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0%。今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217人,就业安置1人,领取地方性经济补助218人。
3、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面铺开,与医院实行了即时结算。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大病救助50人次,金额2.5万元,为303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每人180元的门诊补助费计54540元。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村居创建
1.扎实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区高度重视新一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提前做好会议部署、任期审计、骨干培训、试点先行等准备工作。对前期摸排出的重点、难点村,要实施“一村一策”,抓好集中整顿工作,解决好相关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遗漏、必经环节不减少,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障选举工作全局稳定,9月28日完成244个村的换届选举任务,10月中旬全面完成70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任务。换届后及时组织培训,指导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加强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充实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目前已完成省级社区综合服务站项目8个,今年新上报社区综合服务站项目2个。全区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53个,覆盖面达到86.9%。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开展对城市社区整合、城市社区工作者编制核定、乡镇社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等问题的调研,制订出台《对到龄退休优秀社区主干实行延聘留用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实施办法》,多渠道解决社区工作者聘用问题。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区取得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资格人员18人。安排19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从事服务工作,社区工作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70个社区都建立开通了社区信息化网站,建立民情回应台,将社区各项工作纳入了社区信息化管理。(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依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把好审批登记关,上半年新增社团组织3家;变更登记3家;民办非企业1家,变更登记1家,换证21套。4月中旬以来对全区253个应检的社会组织实行年检,年检率分别达到80%和85%。根据我国《收养法》,积极配合公安部打拐办,依法认真做收养登记工作,严把关口,1-10月收养登记54例。二是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延平-闽清平安边界共建及管理维护协议的签定。对南平城区新规划和已建成道路桥梁名称18条、大桥4座、公园3座初审并上报市民政局审核。三是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乡(村、居)地名信息的收集,填写、外业地名信息的采集工作,走访区级等部门、单位采集地名信息58个;已完成6个街道和一个乡镇(村、居)地名信息和外业数据的采集工作,正在进行数据录入。四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豪华墓、大墓“活人墓”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塔、楼)建设,乡镇(街道)已上报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11个,骨灰楼堂189个,从源头上控制了乱埋乱葬现象,促进了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养,积极配合省上做好一次性开办费及运营补贴的发放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2014年13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已如期完成。今年又有9个幸福院建设正在进行。三是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已建成7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覆盖。引入“金太阳”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级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四是认真做好高龄老人新增上户核查工作。按照省上要求,对年满90岁以上高龄老人,按50元/月的标准,共发放3363人次,累计发放金额16.82万元。五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制作、发放工作,共发换新证993本。
3、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中心是对外服务窗口,在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我局推行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不断完善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实现了政务公开,各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布,群众办事明明白白、一目了然。共办理结婚登记1896对,离婚登记562对,补发婚姻证件404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019份,登记合格率100%。
4、社会慈善事业有序开展。一是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XX市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多年来秉承奉献爱心、回馈社会,2015年元旦期间又为我区低保、五保、残疾人、特困等300户家庭,每人发放1000元购物卡,共计资助金额30万元。二是支持社会公共福利事业。从“吴解放专项慈善基金”中列支5万元用于巨口乡田溪村修建“幸福院”项目;南平铝业有限公司捐助峡阳镇陈坍村门前桥村道维修资金3万元。三是开展对弱势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就2014年水南街道“4.26”爆燃事故伤者陈金凯医疗救治,捐助慈善救助资金共计32万元。四是发动企业献爱心。总会积极宣传慈善理念,引导爱心企业奉献爱心。3月27日福建省舒伟贸易有限公司无偿捐赠爱心产品,分别发放到我区六个街道的困难和低收入家庭,总计价值69260元。10月15日,创维集团联合恒达电器为我区的低保对象送上200个电饭煲和250万元的惠民代金券。五是福缘慈善助孤。连江旗福寺发扬慈善,资助孤儿每月学习、生活费用。1-
民政局年度主要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2015年,XX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截止2015年10月共发放各类保障资金13348.07万元。
一是城乡低保足额发放,规范管理。截止目前共审批城市低保对象3676户,6477人,农村低保对象4877户,10251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808.31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16%,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371元提高到41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1680元提高到2224元。建立
一、二级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发放标准100元/人.月,累计为133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132.8万元。
二是农村五保对象生活得到保障。全市共有五保对象404人,其中集中供养173人,分散供养231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16.53万元。三是医疗救助成效显著。累计救助1782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52.5万元。其中:住院救助2241人次,发放救助金822.12万元,资助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15588人,拨付救助金130.38万元。投入资金48万元,开发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开展重度精神病、白血病、0-14先心病儿童救助等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四是大学生救助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累计救助贫困大学生1398人,其中应届低保家庭大学生191人,在读低保家庭大学生454人,其他贫困家庭大学生753人,发放救助金359.69万元。应届低保家庭大学生一次性入学救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建立在读大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机制,每一学年发放生活补助金3000元。
五是防灾减灾工作有效推进。2015年XX市多次遭受洪涝、风暴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达3570人,倒塌房屋48户144间,严重损坏房屋309户929间,一般损坏房屋145户,430间,死亡牲畜391只,农作物受灾面积908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32万元。我局先后组织开展6次灾害救援工作,累计发放生活救助资金204.8万元、倒房重建资金214.2万元、救灾面粉108吨,调拨救灾帐篷77顶,被褥262床,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投入资金133万元,采购救灾棉帐篷240顶、床垫500张、床300张、雨衣200件、应急救援包50个以及铁锹、十字镐、移动照明灯等救援工具。组织市属24家单位在时代广场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印发防灾减灾科普资料5000余册。
六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为22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3.52万元。失地(拆迁)生活补助3405户,8104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2850.37万元。
七是做好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在春节、国庆节、古尔邦节、肉孜节四个重大节日期间,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全覆盖慰问,慰问标准由500元提至600元。全年累计慰问城乡低保户29379户次,发放节日慰问金2047.38万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全面兑现。全市共有伤残、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65人,发放抚恤补助金456.96万元。其中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核参战补助268人,发放抚恤补助金136.62万元;伤残人员补助234人,发放抚恤金251.87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163人,发放生活补助金68.47万元。死亡抚恤8人,发放一次死亡性金64.98万元。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7人次,发放补助金16.47万元。临时救助10人次,发放救助金1.98万元。发放212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93.4万元。三是退役军人权益得到保障。2015年累计接收退役士兵102人,其中自主就业安置退役士兵96人,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350.35万元;岗位安置退役士兵6人,现已列入政府岗位安置计划内。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及职业推荐工作,其中33名退役士兵通过培训取得技术资格证书、35名退役军人就职市公安局专职治安巡逻员岗位,6名退役士兵在企业就职。四是深入推进拥军优属活动的纵深发展。累计投入资金825.64万元,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及奖励政策落实,其中优抚对象慰问金发放234.04万元,44支驻哈部队慰问金发放591.5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发放11人次,1.1万元。
五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完成XX区跃进村21座零散军人墓及烈士陵园罗少伟烈士墓迁葬工作。新建哈密烈士陵园先后于7月1日开展党政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宣誓仪式,9月18日市直机关、驻哈部队及各界群众代表、烈士遗属共计600余人参加了烈士骨灰集体安葬仪式,9月30日市四套班子领导、党政机关干部、群众代表近1000人参加烈士公祭日活动,均取得圆满成功。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落实社区办公经费。XX市现有城市社区57个,建制镇社区1个。2015年起城市社区办公经费由2014年的每年15万元提高至每年20万元,建制镇社区办公经费由每年8万元提高至每年10万元。累计拨付社区办公经费555万元。
二是加大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先后投入资金60万元,组织社区干部进行社会工作者培训,其中5月投入12万元,通过自治区民政厅,组织96名社区干部,举办社会工作者资格考前培训班,共有9人次取得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10月投入48万元,分三批次组织210名社区干部赴重庆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培训。
三是做好原居委会退职主任走访慰问工作。先后对67名原居委会退职主任、副主任,在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国庆节发放慰问金13.54万元。
(四)社会福利制度全面落实
一是老年、孤儿等保障制度扎实推进。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拓展至75周岁,75-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100元/月;同时,将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分别由2014年的100元、200元、400元提高至200元、300元、500元。全市现有75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3324人,发放高龄津贴2315.65万元,其中:75-79岁老人7367人,发放津贴875.03万元;80-89岁老人5564人,发放津贴1300.493万元;90-99岁老人390人,发放津贴133万元;100岁及以上老人3人,发放津贴1.97万元。散居孤儿45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养育金45.12万元;
二是加快推进养老福利配套制度。由民政牵头,部门配合,通过调研走访,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快XX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XX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实施意见》等文件,并提交政府审议。
三是落实福利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联合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全市1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其中XX市红十字老年康复中心和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按照2015年新消防安全标准,被确定为地市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其中红十字老年康复中心已整改到位,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预计11月底整改完毕。四是提升公办养老机构供养环境。市福利中心先后配置室外健身器材23组。更换床200张,床头柜200个,衣柜150组。完成了一期三楼楼顶防水改造及粉刷,二期一楼卫生间下水管道维修改造。
乡镇年度民政社会事务工作总结
为加快我乡民政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克服困难,勤奋工作。今年民政社会事务工作如下:
一、城乡低保
根据《XX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服务水平活动的通知》,11月至12月开展了城乡低保全面复查,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全部出保重新申请的低保大清理活动,目前已基本完成入户调查和村民主评议,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乡镇审核,并按民政局规定时间上报审批资料。
1、1-11月城镇(含农转并非三无人员)低保50户,纳入保障范围人数60人,月保障金额19040元,发放保障金额209440元。
2、农村低保522户,纳入保障人数856人,月保障金额81320元,1-11月发放保障金额988410元。
二、医疗救助
1、2015年7月上报医疗救助24人,预计救助金额57524元。
2、兑现2014年第二批医疗救助资金,8人11759元。
3、兑现2014年11月到2015年6月医疗救助费低保13人,合计33837元,低保对象12人,合计24400元。(县民政局直付)
4、兑现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人,金额483元。
三、敬老院管理服务
1、2015年敬老院入住五保集中供养40人,全部签订入住协议,入住率100%。
2、完善敬老院维修改造,使全院五保供养人员有一个温暖的生活环境。
3、院内管理:院内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行了白天和夜间值班制度,确保了院内五保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
四、殡葬管理
大力宣传学习殡葬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充分利用广播、乡务、村务公开栏、墙标以及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文明祭祀、生态殡葬、惠民殡葬政策,确保了我乡殡葬工作文明、有序推进。
1、2015年遗体火化任务完成11具,其中异地火化5具,本地火化6具。
2、遗体违规土葬2015年1月1日至12月22日止,已按规定处理70具,处罚金额7万元,均已将票据和罚没款上交县民政局社事中心。
五、双拥工作
2015年我乡把国防教育、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认真宣传《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军人抚恤有待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党领导全国军民共同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双拥工作在促进国家发展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努力营造军民同心同德投身改革实践的浓厚氛围。同时抓住元旦、春节、双拥活动月、八一建军节,九月国防教育日等时机,加大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力度。
1、2015年“解三难”慰问6人,发放慰问金4200元。
2、发放60周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78人,金额505440元。老复员军人优抚金9人,94236元,发放带病回乡66人,金额397995元。
六、临时救助工作
1、1月,兑现冬令救助112人,救助资金55000元,2、4月,兑现自然灾害救助107人,救助资金50000元,3、8月,兑现自然灾害救助45人,救助资金20000元,4、其他临时救济资金37人,救助资金23272元。
七、老龄工作
上报年满90岁高龄补助11人,上报百岁老人1人,上报减员11人。
八、惠民帮扶工作
1、爱德基金救助4名(邓军、刘凤、吴浩杰、胡红),每人一年救助1200元,两套衣服。
2、7名孤儿,每月每人兑现678元,年兑现金额55596元。(其中康慧10月已满18周岁,停发)
九、残疾人工作
1、发放189个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4个季度,合计146880元。
2、实施残疾人精准扶贫,为155户残疾人每户提供核桃苗30株,涉及资金46500元。
3、为916明残疾人实施智慧量服工作,将其每人的需求项目、落实项目录入智慧量服平台,并拍照传入平台。
综合事务员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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