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规章制度
---佩戴工作标牌,迅速准确受理监督员、社会公众信息和电话。
第四条、严守纪律,谨慎工作。不准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听私人电话。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服务大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值班长或领导陪同。
第五条、爱护公物,整洁有序。服务大厅应保持整洁安静。
第六条、提高认识,优质服务。严禁推诿、刁难、拒绝受理公众电话,在群众来电尚未挂机前不准抢先挂机。
第七条、热心服务,爱岗敬业。严禁工作中与来电群众发生争执,讲粗话。一经发现并确认为受理员有主要责任者,按照本单位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上下班和请假制度
第八条、上班期间因事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各自负责人报告,整个科室外出的,须通知分管农场领导。
四、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制度
第九条、接电话使用普通话,语气亲切和蔼,不得使用粗话、脏话及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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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单位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资料、说明书均由使用者自行保存,以便查用。
第十四条、计算机发生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技术保障负责人反映,由专人负责排除,严禁擅自拆装。
第十五条、使用人员要爱护计算机设备,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由于人为的非正常操作造成计算机设备硬件损坏的,其经济损失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来路不明、可能有损系统的软件。
七、“城管通”管理
第十七条、因人为原因损坏、遗失“城管通”主机的,当年按原价全额赔偿,赔偿款从每月工资中扣除,至扣完为止。因人为原因损坏、遗失配件的,按原价赔偿。赔偿款从当月工资当中扣除。
八、工作流程
4---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为城管执法队伍树立良好新形象。
3、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接受贿赂。
4、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与所办理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饮酒,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罚款500元,第三次或者违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5、执勤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无故不得与人发生争执,如执行公务遭受谩骂、侮辱和殴打时,须有组织地逐级汇报,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6、严格队容风纪,工作日一律着装整齐,标志佩戴齐全,保持仪表端正和服装整洁。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罚款20元。
6---旷工一天,罚款50元。
2、点名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每人次将给予点名人员50元的罚款。
3、除每天两次点名外,其余为不定时到执勤点查岗,凡擅离职守和请假未批准不上班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每天罚款50元。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4、严格执行轮休制度,每人每周轮休一天,轮休时间不许累计。如紧急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未轮休者,由中队长签字后按加班报大队领导批准。
5、每月考勤情况将由点名人员监督办公室进行统计并在月底公布,处罚情况在本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三、请销假制度
1、请假需由本人按规定填写请假条,经大队长批准签字后,连同有关证明交办公室备案登记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因重病或急事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
8---组织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油。凡加油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
3、本队车辆由大队指定专人驾驶,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下班时车钥匙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上班时领取(特殊情况,必须经大队长同意方可用车)。其余时间不准私自开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未经批准私自开车者,停职检查。出现交通事故者,责任自负。
4、本队车辆维修、更换零部件时,必须经办公室同意,报大队长批准,方可到指定修理厂修理,否则不予报销。
5、严禁驾驶员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开车,执勤车辆执勤时,严禁开飞车、快车,如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6、驾驶员应对车辆经常清洗,保持车辆清洁。
五、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以大队安排学习时间为准,党员干部起带头作用,全体队员积极参加,无故不得
10---
1、执勤时要着装整齐,佩戴胸牌,做到文明执勤,热情服务。
2、纠正违章时,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并使用文明用语。
3、要依法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不越权执法。
4、要遵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借工作之便接受行政相对人礼物馈赠和宴请。
5、处理违章时,坚持宣传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对老、弱、病、残、特困等弱势群体要热情帮助,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解决实际困难;处理初犯时,一般不给予处罚。
6、实施处罚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时,详细填写处罚票据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
7、坚持执法为民。以管好城市为宗旨,做到服务市民高于一切,市民满意重于一切;有报必接,接报必出,全天受理,不拖不压,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12---人。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待岗学习,对其直接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3、严禁包庇、袒护、纵容违法行为。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待岗学习,对其直接领导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对其直接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4、严禁贪污、私分罚没款物。情节较轻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待岗学习,对其直接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直接领导给予纪律处分。
5、严禁索取、收受管理相对人财物五个方面的内容。情节较轻的给予纪律处分并待岗学习,对其直接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直接领导给予纪律处分。wendang/zh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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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
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城管所值班制度
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水、用电。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员进行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费人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批不支、超计划预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 城管所公物管理制度
一、城管所内部公用财物,由城管所统一登记,内部建立管理制度,个人办理领取手续并妥善保管,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公物者,视其情节,按价赔偿。
二、因工作辞退等,应将公物向城管所交清后方可结付本月工资,否则扣除本月工资并追回公物。
三、用于清扫的人力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20元。
四、凡属城管所公用财物,不经所长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挪用,更不得自行处理。篇二:城管规章制度汇编(2)城管规章制度汇编
龙游县城管大队
一、龙游工业园区监察中队出勤巡逻制度
为规范队员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出勤巡逻制度: l、出勤制度
①城管中队规定早上上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下午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日做好正常班与空档班的情况对接,不擅自离岗。
②巡逻组长应按时到岗,加强巡查,认真负责,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大队汇报并妥善处理。
③大队有统一工作或统一行动的,必须服从大队统一工作安排,有领导布臵特殊工作的,必须服从领导布臵的工作。
2、巡逻制度
巡逻前,巡逻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清点人数,对没及时到岗人员进行记录;
②检查整理服装,没对按规定着装着进行记录;
③巡逻组长
④加班补贴原则上一个工作日按50元计,协管员减半。
⑤加班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登记,并遵守出勤纪律。
二、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队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大队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大队队员无故不得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下请假的报中队长审核,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半天以上的请假由大队长审批,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无请假条的,必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3、假期结束后,必须执行销假制度,请假队员必须报中队长或大队领导销假。
4、3天以上请假的,必须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5、遇身体健康因素请病假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休假。其它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无故不出勤的,扣除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和奖金,并按旷工有关规定执行纪律处分。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扣除相应的奖金。
8、综合办公室做好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
三、队风队纪及形象宣传奖罚制度
为加强队伍建设,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积极发挥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特作如下规定:
1、各路段工作做得较好,有创新、有特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按规定予以
奖励;指出非长期遗留疑难问题的,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
2、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队员,受上级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奖励200元;受上级领导公开批评的一次扣200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或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每一次奖100元。
3、建立路段疑难档案,凡有队员或中队将其处理的,解决一处奖200元。
4、在思想工作上有看法的应向中队长或大队长汇报解决,中队长有问题和想法的可向大队长及局分管领导汇报。不得在大队内部搬弄是非,破坏内部团结。
5、不得对外散布谣言,玷污大队形象;将大队内部工作透露给工作对象或局外人。
6、为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对外宣传大队正面形象,凡有队员在对外宣传中有良好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车辆管理制度
为严肃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执勤工作的正常需要,确保人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车辆使用由大队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车辆使用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使用须报中队长同意,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无证人员一律严禁驾驶车辆,如有违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
2、摩托车不得私自驶出城区以外,严禁以执行公务名义私用或转借他人用车。
3、私事用车外出须报请大队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外出单由办公室安排。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5、车辆维修点由大队指定,如车辆需要维修应先向大队填写修理单,写明修理内容、更换零件,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凭修理单报请大队审批后方可报销。
6、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季度将本季度行驶公里数报办公室备案。
7、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擦拭和一般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队,妥善管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为加强大队各项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促进收费工作及时、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1、每年上半年,各中队对各片区或行业收费对象(经营户企业)进行一次交叉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收费对象档案,掌握底数;并制定本片区或行业的年度统计收费预算,由大队审核,确定年度收费基数。对于完成收费基数的片区或中队全年考核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
2、建立中队、科室创收任务目标考核制,大队将全年创收任务按中队情况进行分解,明确各中队及科室创收任务。
3、严格按照大队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临时占道面积弹性大的经营户,经大队领导审核后方可收取。
4、对于收费或罚没款项目数额大的行业或对象,报大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收取。
5、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不得转借、代开和拆本等行为,严防遗失、被盗情况。
6、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送交财务,不得私自转存,不利用任何理由挪用。
7、不得有收款不开发票或开白条的行为,不得乱收费。
六、队风队纪管理制度
队伍的工作纪律及风貌是大队战斗力强弱的一种表现,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切实维护大队的形象。
1、队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衷城管监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办案不拖拉,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如遇到关系人应主动回避,不为之说情开脱,透露秘密,如发现违反一起扣全年考核发分1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大队、中队布臵的各项工作,不得在公开场合与领导顶嘴,与同事争吵,工作中有不同意可单独向同事或中队领导解释,或向大队领导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4、遵纪守法,风纪风貌严谨,路段上班时着装整齐清洁,按规定佩载标志、证件,严禁在岗衣装不整、无站相、吃零售、抽香烟、逛商店、打牌等。
5、在办公期间认真处理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或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办公时间办私事或聚众喧哗。严禁办公室内挂脚、光膀等有损大队形象行为。
6、注重本单位卫生,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内摆放整齐,要坚持每天清洗打扫,并保持清洁,会议室、走廊、厕所及门卫建立值班制度,并要经常打扫、清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如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
7、统一行动或统一执法时,必须着装带帽。
七、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执行、落实,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
1、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布臵及上级精神的传达,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落实、督检、反馈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登记。
2、及时收集各中队、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主动向领导提供有关材料;做好大队的小结、总结工作。
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材料文书和案件及时装订归档;保证档案存放安全,不得擅自对外借阅。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时分解相关中队(科室)调查处理,按时将调查处理报结和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材料整理、归档。
5、负责统一购臵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
6、负责大队会务安排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检查监督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室周围的卫生。
7、负责检查指导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9、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当日备用金限于1000元以内。
10、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结算、及时缴存银行,不得私自转存,不得挪用。
11、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城管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城管监察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星期
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先须向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3、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4、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每位干部职工要有学习笔记,要有季度学习体会和年度学习总结。
5、倡导适时培训,有计划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6、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参加局举办的各种政治、业务知识培训。
7、不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举办业务讲座,印发业务学习提纲,安排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各项业务竞赛,并组织业务考试。
8、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学懂学通,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9、鼓励干部参加电大、函大和自学等形式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10、适时开展封闭式军训及相关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素养,增强集体荣誉感。
九、督查制度
为改变大队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制定本制度。
1、督查范围。大队全体人员均应接受督查。
2、督查原则。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公开”的原则,以日常管理、执法业务及规范管理为核心,与现实工作相结合,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以促进各项城市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为目的,全方位地开展绩效考核督查工作。
3、督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督查。
4、督查内容。包括队风队纪、行政效能、市容市貌和规范执法等。
5、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成立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小组:组 长:陈志胜,副组长:邓金雁、姜四美、范晓宏,成 员:方明日、吴浩军、李春芳、武金龙。督查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参与,原则上至少有一名班子成员。篇三:城管内部管理制度
城管大队内部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每个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大队特制定以下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管理考核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管理办法
坚持“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大队管理考核小组每月小结一次,将扣罚情况及时公布,并将结果存档,作为年终评先选优依据。
三、管理制度
巡查制度
1、早晚班巡查制。大队所有干部职工参加平时市容市貌早、晚班巡查,大队统一排班,早班从7点(冬天早上从7点半)开始,到8点半结束,晚上从7点半开始,到9点结束。轮到值班的人员,必须准时上岗巡查,整治县城区市容市貌,并把巡查情况报大队考核小组。如果轮到值勤时,大队考核小组查到没上岗一人次扣50元,推迟上岗,提早离岗,一人次扣20元,巡查不到位每次扣该班每人20元。
2、市容正副候班制。市容
一、二中队,采取正副候班
制,每天上下午各一个正班,一个副班,轮流上岗,正班必须时刻在城区主街道巡查,发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遇到特殊情况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请求增援。副班在单位候班,及时支援正班。如遇特殊情况要离开,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并要做到在接到电话通知五分钟内赶到单位接受任务分配。如没及时上岗巡查,一人次扣50元,推迟上岗一人次扣20元,没及时发现上报并查处违法行为每次扣该班每人20元。
3、市政、规划分片包干责任制。规划和市政工作按照集中整治,分片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人员、定片区、定责任”的“三定”管理模式,将任务分解到中队,中队再包干到个人。队员每天要去自管片区巡逻,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突发事件,大队考核组每周不定期上街抽查。包片队员查到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或制止,如24小时内未上报或采取措施制止,每起扣该片区责任人50元。
4、办公室值班制。办公室要完善电话、来访接待、值班制度,将值班人员表公开,将责任落实个人头上。如值班人员当天有事需离开,需和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另安排人员顶班。如出现办公室无人值班,一次扣当班责任人50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对来人、来电热情接待,态度谦和,把好“窗口服务”。考勤制度
1、签到(退)时,必须按指纹机设定的时间准时签到(退)。签到(退)时大家必须确认通过验证,未通过验证要查清原因,并通知办公室主任刘智平,否则视为无效。
2、未签到者,每月采取处罚累积制,即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以此类推。无故不出勤,一次扣50元。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可说明原因,经大队核实,未签到(退)者不处罚。
3、大队人员请病假的,应提供急诊医院或公费医疗定点医院诊断病历、药费清单和假条;请事假的,应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审批表》,提前向所在部门请假。病假、事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大队长签批。
内务管理制度
1、每个办公室每天要安排人员值勤打扫卫生,保证地面干净,办公桌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离人时办公室电器及时关闭。大队考核组每星期抽查一次,如出现内务不整情况,一次扣该办公室当天当班人员10元。
2、队员不得在办公室吃早餐、织毛衣、上网玩游戏、看电影,发现一起,扣除当事人10元。
着装管理制度
1、城管队员着装时,要做到着装整齐,队容严整,仪
表端庄,守纪律、讲文明、有礼貌。
2、城管队员上岗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并持行政执法证件。
3、城管队员着装外出要整齐,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严禁制服与其他衣帽混合穿戴。
4、城管队员在节假日、休息期间或外出时可不着装。
5、严禁身着制服进入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
6、不得穿制服饮酒,不得饮酒后身穿制服。
7、不得擅自将标志给非队员佩戴,队员因公调出应交回各种标志。
8、城管队员要根据季节适时换装。大队考核小组每日对队员的着装情况进行督察,发现有标志不齐、着装不整或不按规定着装的,一次处10元罚款;穿制服在娱乐场所消费或穿制服饮酒的,一次处50元罚款。
会议制度
1、每周一召开中队长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下周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会议,传达和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各股室汇报当月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总结当月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
3、召开的各种会议,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旷会,如无法到会应提前请
假。
4、开会期间要保持会场安静,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无故不准频繁出入会场。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要早退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车辆管理制度
1、加油按财政局规定须办理油卡,油卡办理为2张,一张由办公室负责人持有,一张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大队长持有(作为机动)。
2、油卡充值需经大队长同意后,由分管副大队长和办公室负责人到石油公司办理充值。
3、大队、各中队机动车加油须请示大队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陪同到加油站加油,加完油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回单位填写记录。
4、大队及各中队司机出车前应做好行车前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行驶。
5、车辆发生故障后及时向大队长汇报,再由办公室负责人陪同到财政局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后应在维修站认真填写车辆送检人、车管人员的名字。篇四:数字城管规章制度
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六化”目标,增强中心职员的职责意识、岗位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工作效率;依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场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规范制度。
二、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 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领导指挥调度,不擅离职守。
第二条 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团结同事,甘于奉献,提高认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
第三条 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受理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牌,迅速准确受理监督员、社会公众信息和电话。
第四条 严守纪律,谨慎工作。不准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听私人电话。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服务大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值班长或领导陪同。
第五条 爱护公物,整洁有序。服务大厅应保持整洁安静。
第六条 提高认识,优质服务。严禁推诿、刁难、拒绝受理公众电话,在群众来电尚未挂机前不准抢先挂机。
第七条 热心服务,爱岗敬业。严禁工作中与来电群众发生争执,讲粗话。一经发现并确认为受理员有主要责任者,按照本单位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上下班和请假制度
第八条 上班期间因事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各自负责人报告,整个科室外出的,须通知分管农场领导。
四、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制度
第九条 接电话使用普通话,语气亲切和蔼,不得使用粗话、脏话及不文明、不规范的口语。
五、办事、服务制度
第十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按照“首问责任、对口接待”的原则,不论当事人询问的内容是否与首问责任人职责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回避、拒绝群众的询问。
第十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十二条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员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业务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高度负责、又好又快的原则,做到明确职责,精通业务,办事严谨,雷厉风行,确保制度落实。
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单位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资料、说明书均由使用者自行保存,以便查用。
第十四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技术保障负责人反映,由专人负责排除,严禁擅自拆装。第十五条 使用人员要爱护计算机设备,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由于人为的非正常操作造成计算机设备硬件损坏的,其经济损失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 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来路不明、可能有损系统的软件。
七、“城管通”管理 第十七条 因人为原因损坏、遗失“城管通”主机的,当年按原价全额赔偿,赔偿款从每月工资中扣除,至扣完为止。因人为原因损坏、遗失配件的,按原价赔偿。赔偿款从当月工资当中扣除。
八、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 监督员按要求全网格巡查。做到每人每日巡查工作网格不少于一遍。第十九条 监督长及时督查处理完毕案件,监督员做好结案的现场核实工作,及时到现场验收核实确认并反馈信息。
第二十条 指挥长在管理工作流程中要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认真执行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监督考评制度。篇五: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制度
四中队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制度
一、管理内容:
1、内务管理规定: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内容,文件材料、法律文书归类整理。
2、票据及收入管理规定:收费和罚款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并及时结算。
3、案卷管理规定:统一使用城管局制定的文书;案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到县城管局审批、备案;建立案件登记台帐。
4、县容县貌管理规定:辖区内有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临街门店占道装修、擅自占道堆物、作业或进行其他影响镇容镇貌的;镇区街道设置落地招牌、横幅、墙面广告等影响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伫停放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街道旁建筑物、电杆等物体上有乱写、乱画、乱涂、乱贴、乱刻广告的;垃圾乱堆放的。
5、执法形象规定:执法必须2人以上,不得单独进行执法;执法时必须着制服、携带执法证、配戴胸牌;带齐综合执法文书和票据,举止文明,不得有简单粗暴行为;执法人员必须遵守宁乡县城管局队容风纪等规定。
二、工作纪律
1、1、办公室成员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管段人员上班时间:上午:7:00-13:00,下午:13:00-19:00。内勤每天负责搞好办公室卫生,下班时锁好门窗。
2、办公室各成员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办公室成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须向领导请假。
4、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违章时,先出示证件,按照法规,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5、执法队员应妥善保管暂扣物品,不得私自处理、发还或占为己有。
6、执法队员按政策规定收费,罚款时必须出具财政规定的正式票据,切实履行收缴程序,规范填写各项执法文书。
7、所有开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在外擅自签单,否则一律拒付。
三、考核办法
对城管队员实行计分制考核,每个城管队员负责一个路段,并以所在路段维持镇容状况的好来量化队员的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个路段进行打分,月底对城管队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城管规章制度汇编
龙游县城管大队
一、龙游工业园区监察中队出勤巡逻制度
为规范队员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出勤巡逻制度: l、出勤制度
①城管中队规定早上上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下午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日做好正常班与空档班的情况对接,不擅自离岗。
②巡逻组长应按时到岗,加强巡查,认真负责,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大队汇报并妥善处理。
③大队有统一工作或统一行动的,必须服从大队统一工作安排,有领导布臵特殊工作的,必须服从领导布臵的工作。
2、巡逻制度
巡逻前,巡逻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清点人数,对没及时到岗人员进行记录;
②检查整理服装,没对按规定着装着进行记录; ③巡逻组长
④加班补贴原则上一个工作日按50元计,协管员减半。⑤加班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登记,并遵守出勤纪律。
二、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队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大队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大队队员无故不得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下请假的报中队长审核,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半天以上的请假由大队长审批,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无请假条的,必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3、假期结束后,必须执行销假制度,请假队员必须报中队长或大队领导销假。
4、3天以上请假的,必须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5、遇身体健康因素请病假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休假。其它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无故不出勤的,扣除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和奖金,并按旷工有关规定执行纪律处分。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扣除相应的奖金。
8、综合办公室做好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
三、队风队纪及形象宣传奖罚制度
为加强队伍建设,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积极发挥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特作如下规定:
1、各路段工作做得较好,有创新、有特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按规定予以
1 奖励;指出非长期遗留疑难问题的,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
2、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队员,受上级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奖励200元;受上级领导公开批评的一次扣200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或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每一次奖100元。
3、建立路段疑难档案,凡有队员或中队将其处理的,解决一处奖200元。
4、在思想工作上有看法的应向中队长或大队长汇报解决,中队长有问题和想法的可向大队长及局分管领导汇报。不得在大队内部搬弄是非,破坏内部团结。
5、不得对外散布谣言,玷污大队形象;将大队内部工作透露给工作对象或局外人。
6、为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对外宣传大队正面形象,凡有队员在对外宣传中有良好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车辆管理制度
为严肃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执勤工作的正常需要,确保人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车辆使用由大队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车辆使用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使用须报中队长同意,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无证人员一律严禁驾驶车辆,如有违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
2、摩托车不得私自驶出城区以外,严禁以执行公务名义私用或转借他人用车。
3、私事用车外出须报请大队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外出单由办公室安排。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5、车辆维修点由大队指定,如车辆需要维修应先向大队填写修理单,写明修理内容、更换零件,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修理。凭修理单报请大队审批后方可报销。
6、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季度将本季度行驶公里数报办公室备案。
7、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擦拭和一般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队,妥善管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五、收费及票据领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队各项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促进收费工作及时、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
1、每年上半年,各中队对各片区或行业收费对象(经营户企业)进行一次交叉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收费对象档案,掌握底数;并制定本片区或行业的年度统计收费预算,由大队审核,确定年度收费基数。对于完成收费基数的片区或中队全年考核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
2、建立中队、科室创收任务目标考核制,大队将全年创收任务按中队情况进行分解,明确各中队及科室创收任务。
3、严格按照大队的收费标准收费。对临时占道面积弹性大的经营户,经大队领导审核后方可收取。
4、对于收费或罚没款项目数额大的行业或对象,报大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收取。
5、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不得转借、代开和拆本等行为,严防遗失、2 被盗情况。
6、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送交财务,不得私自转存,不利用任何理由挪用。
7、不得有收款不开发票或开白条的行为,不得乱收费。
六、队风队纪管理制度
队伍的工作纪律及风貌是大队战斗力强弱的一种表现,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切实维护大队的形象。
1、队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衷城管监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办案不拖拉,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如遇到关系人应主动回避,不为之说情开脱,透露秘密,如发现违反一起扣全年考核发分1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大队、中队布臵的各项工作,不得在公开场合与领导顶嘴,与同事争吵,工作中有不同意可单独向同事或中队领导解释,或向大队领导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4、遵纪守法,风纪风貌严谨,路段上班时着装整齐清洁,按规定佩载标志、证件,严禁在岗衣装不整、无站相、吃零售、抽香烟、逛商店、打牌等。
5、在办公期间认真处理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或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办公时间办私事或聚众喧哗。严禁办公室内挂脚、光膀等有损大队形象行为。
6、注重本单位卫生,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内摆放整齐,要坚持每天清洗打扫,并保持清洁,会议室、走廊、厕所及门卫建立值班制度,并要经常打扫、清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如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
7、统一行动或统一执法时,必须着装带帽。
七、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执行、落实,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
1、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布臵及上级精神的传达,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落实、督检、反馈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登记。
2、及时收集各中队、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主动向领导提供有关材料;做好大队的小结、总结工作。
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材料文书和案件及时装订归档;保证档案存放安全,不得擅自对外借阅。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时分解相关中队(科室)调查处理,按时将调查处理报结和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材料整理、归档。
5、负责统一购臵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
6、负责大队会务安排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检查监督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室周围的卫生。
7、负责检查指导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9、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当日备用金限于1000元以内。
10、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结算、及时缴存银行,不得私自转存,不得挪用。
11、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城管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城管监察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星期
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先须向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3、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4、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每位干部职工要有学习笔记,要有季度学习体会和年度学习总结。
5、倡导适时培训,有计划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6、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参加局举办的各种政治、业务知识培训。
7、不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举办业务讲座,印发业务学习提纲,安排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各项业务竞赛,并组织业务考试。
8、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学懂学通,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9、鼓励干部参加电大、函大和自学等形式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10、适时开展封闭式军训及相关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素养,增强集体荣誉感。
九、督查制度
为改变大队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制定本制度。
1、督查范围。大队全体人员均应接受督查。
2、督查原则。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公开”的原则,以日常管理、执法业务及规范管理为核心,与现实工作相结合,以强化执行力为重点,以促进各项城市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为目的,全方位地开展绩效考核督查工作。
3、督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督查。
4、督查内容。包括队风队纪、行政效能、市容市貌和规范执法等。
5、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成立城市管理执法督查小组:组 长:陈志胜,副组长:邓金雁、姜四美、范晓宏,成 员:方明日、吴浩军、李春芳、武金龙。督查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参与,原则上至少有一名班子成员。
6、督查反馈。督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市容市貌等问题的,及时填写《督办单》反馈给相关中队,并明确办理时限;承办中队要及时、准确地向督查科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7、督查科要定期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归纳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建议,适时地向大队班子汇报,为大队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和参考意见。
8、督查科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主动督查,督查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先进事例要及时通报表扬,对不遵守效能建设制度、有损城管行业形象和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按考核办法分别给予奖惩。任何科室、中队和个人必须认真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督查人员进行言语攻击、打击报复,否则,从严查处。
社区城管规章制度
【篇1:古楼社区城管工作管理制度】
古楼社区城管工作管理制度
为巩固街道城市管理成果,进一步强化城管人员的职责,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 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清理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遮阳伞、蓬等,清理城镇各类“牛皮癣”、小广告,清理门市外的乱堆乱放等,维护城镇整洁,打造一个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场镇。
二 城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作息,管理巡查辖区路段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情况,不得擅自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社区管理人员请假或调班。
三 协管人员必须佩戴袖标,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四 如上面督察组发现各街道有遮阳伞、蓬,门市外摆摊、乱堆乱放、“牛皮癣”、小广告等,每次罚款50元。
五 城管人员在工作时要注意安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本人承担责任。
六 城管人员要有团队精神,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确保场镇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 通过督查等形式对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月评选先 进管理人员一名,给予奖励。
八 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对的清洁、门市外摆摊
设点、伞、蓬、“牛皮癣”、小广告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不服从社区管理,在经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处理。
九 本制度一式二份,进社区和场镇管理人员签字后生效。
古楼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章):
场镇管理人员(签章):
月 年 日
【篇2: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制度
为了将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势,切实做到加强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工作力度、丰富我区长效管理“二次创业”的内涵,确保“用心执法”品牌的全面落实,制定本制度。一、加强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由局领导分工负责,由9个中队和监察科分别对应10个街道办事处。各中队长和监察科长在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中,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工作。
二、会议制度。中队(科)长参加所对应街道办事处与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有关的会议,根据会议要求负责安排队员进社区完成工作任务。街道办事处城管科长参加所对应中队的有关会议,了解执法局有关工作任务情况,适时发动居民群众协助执法。
三、建立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档案。1、建立联系网络。将办事处办公地点、书记、主任、城管科长的联系电话、手机等有关内容制表登记,以便于联系。2、建立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会议记录簿。记录参加例会的情况(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内容等)。3、建立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巡查登记,并认真记录。4、建立协助执法工作任务登记并认真记录。
四、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纪律。进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对违反纪律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所在中队领导的责任。
五、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的考核。行政执法进社区工作纳入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方式按现行的考核方式结合办事处的评议,进行综合评价。
市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4年9月10日 协助执法工作任务记录 城管进社区工作巡查表 城管行政执法进社区安排
【篇3:社区城管委员工作职责】
社区城管委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墙报、宣传标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城市管理工作及“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整治活动。
二、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1、包卫生:地面无废弃物;无乱贴、乱画、乱挂、乱放、乱占、乱倒;招牌、橱窗、遮阳蓬、墙面整洁、美观、规范、完好;生活垃圾实行袋装,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实行密闭,无暴露垃圾。
2、包绿化:负责管护门前花草树木,保持区内绿化完好,无垃圾杂物、枯叶残枝、无擅自占用和人为损害。 3、包秩序:维护门前社会治安,门前无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占乱挖、乱停乱放,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
三、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督促检查和批评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街巷、文明院落、文明家庭等活动。对居民群众乱涂、乱画、乱贴、乱刻、乱挂、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教育。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配合办事处城管办取缔违章占道经营及延伸占道经营,并做好违章建筑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城管科。因地制宜地搞好社区绿化美化工作。社区要做到可绿地带能绿尽绿,见缝插绿,不断增加社区人均绿化面积。
五、搞好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及食品卫生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将“除四害”工作划片包干,落实到人、到位,认真按要求投放鼠药及堵鼠洞。
六、服务意识强,定期组织、动员群众做好沿街门面清洗工作,做到门前整洁亮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七、加强对社区清洁队的日管理工作,确保小街小巷及楼群院落的清扫保洁到位,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上报相关部门领导,确保本辖区内无新的卫生死角及责任过失。
八、搞好本辖区各社区责任路段内经营户、居民户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
九、本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快捷地向普陀办事处相关部门领导反映,并做好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十、按时完成省、市、区及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卫国路街道红楼社区
徐州城管局规章制度
【篇1: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13号
《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曹新平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徐州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火车站地区,是指淮海广场及其周边区域,其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 火车站地区的单位、个人和出入该地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徐州市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称综管办)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
市公安局东站广场分局(以下称东站广场分局)受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文化、新闻出版、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委托,在火车站地区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委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范围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处理。
铁路系统管辖的火车站站前广场纳入火车站地区管理范围;火车站候车室及两侧所属建筑物室内治安秩序和卫生检疫工作由铁路公安机关、铁路卫生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五条 市容与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园林绿化、食品药品监督、交通、物价、民政、文化、新闻出版、旅游、人防、铁路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火车站地区的管理,支持和配合综管办、东站广场分局做好火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火车站地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保持责任区内的环境整洁。
第七条 火车站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路灯、路标牌、供水、排水、供气、电力、电信、环卫、交通等公共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经常维护,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第八条 火车站地区设置户外广告等设施,应当符合规划和相关的技术规范以及综管办的统一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应当规范,并按照综管办的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设置。
第九条 禁止在淮海广场设置亭棚、摊点。火车站地区的其他区域需要设置亭棚、摊点的,应当符合火车站地区的统一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后按指定的地点设置,并保持设施完好和周围环境整洁。
第十条 火车站地区禁止下列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烟蒂、果皮、纸屑、包装品等废弃物;
(二)卖艺,兜售物品;
(三)随地躺卧、露宿;
(四)擅自拆除、迁移、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
(五)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
(六)道路两侧晾晒衣物、擅自堆放物料;
(七)沿道路及其两侧设置柜台、无证设摊经营、变相占道经营;
(八)车辆运输抛洒滴漏;
(九)其他有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第三章 市政设施和道路交通管理
第十一条 进入火车站地区的车辆和行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火车站地区的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火车站地区的交通秩序。
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道停车或者占道停车上下客;
(二)擅自在淮海广场停放车辆;
(三)机动车辆(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除外)停放人行道;
(四)出租汽车在营运站点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或者站外带客扰乱站点秩序;
(五)出租车拒载或者强行拉客;(六)残疾车、摩托车以及其他无客运资格的车辆载客;
(七)其他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和客运、货运管理等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 禁止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广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的,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
第十三条 火车站地区禁止下列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损毁、挪用窨井盖、路牌、指示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二)向路面排放污水或者擅自进行污损路面的各种作业;
(三)城市道路施工后不按规定期限清理现场;
(四)其他违反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的行为。
第十四条 火车站地区禁止下列破坏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在草坪、花坛、绿地内擅自堆放杂物,挖掘、损毁花木;
(二)在树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电缆和照明设施;
(三)擅自砍伐苗木、采花摘果;
(四)其他破坏绿地、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 公共秩序管理
第十五条 火车站地区禁止下列扰乱公共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二)伪造、变造、倒卖车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
(三)卖淫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五)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在进、出站口周围和淮海广场等处揽客,强行为旅客介绍食宿;
(七)以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八)出售、出租各类非法出版物;
(九)拆分销售报纸、违规收取电话费;
(十)网吧、游戏厅、演艺厅违规经营;
(十一)携带犬只进入;
(十二)其他妨害公共秩序或者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淮海广场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十七条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对在火车站地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积极提供救助。东站广场分局在实施管理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将其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在进、出站口周围和淮海广场等处揽客的,由东站广场分局处以二百元罚款。第十九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由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园林、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文化、物价、新闻出版、公安交通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可以委托东站广场分局实施。
委托机关和东站广场分局应当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机关和受委托组织的名称、委托的依据、事项和权限、委托的期限、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条 东站广场分局应当在委托的事项、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
委托机关对东站广场分局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东站广场分局收缴的罚款应当交至市财政,用于火车站地区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或者不作为,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市其他广场或者窗口地区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篇2: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职权目录】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职权目录
说明:如本单位只行使行政许可初审权,请在备注栏注明许可权最终行使单位。15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职权目录 16 17 18 19
【篇3:徐州市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
徐州市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
行政权力事项编码由三个部分组成:组织机构编码+“-”+行政权力类型+“-”+事项序号。
一、组织机构编码 组织机构编码一共10位。根据《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要求,首2位固定用“js”表示江苏;次6位行政区划代码,用数字组成,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标准加上乡镇街道编码,市两位+区县两位+乡镇街道两位,省本级用“000000”,徐州市本级用两位“03”+“0000”,区县级用“03”+区县两位代码+“00”,乡镇街道用“03”+区县两位代码+乡镇街道两位代码;最后2位是是各部委办局的业务代码,用部委办局拼音缩写组成。乡镇街道代码由各县(市)、区自行编排。(一)区县代码(二)单位代码
二、行政权力类型 三、事项序号
每个单位每个类型下的事项,排列后形成四位数字序号(不足四位补零),作为事项的序号。
四、编码举例
行政许可:js030100ds-xk-0001,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行政许可。
其它:js030100jy-qt-0001,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教育局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
城管职员行风建设规章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乡镇城管政风行风职员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本单位的有效监督,保障“便民、高效、公正、规范”的服务宗旨落实到位,特制定职员行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文明上岗制度。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文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坚持经常使用文明用语,对来办事群众,要热情接待,搞好服务,即使不能办也要耐心解释,态度不得“生、冷、硬”,更不得有粗暴行为。
2、工作时间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串岗、聊天、办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更不准嘻戏玩耍(包括玩电脑游戏)。
3、办事讲效率,严格按规范处理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推诿、扯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4、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接受重要任务或处理非常规事务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5、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程序办事。
二、公开承诺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践行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承诺责任追究对象范围。
1、作出服务承诺但借故推、拖、顶着不办,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后果和严重影响的;
2、利用手中权力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者;
3、办事态度生硬、行为粗暴,造成不良后果的;
4、玩忽职守,造成较大影响的;
5、未能在承诺时间内解决群众投诉的;
6、因主观原因,不履行服务承诺,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负责制度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单位服务水平,制定负责制如下:
1、群众来我单位办事,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不可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并负有为其不可推卸的责任。
3、属首问责任人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
4、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办理。
四、社会监督制度为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社会公信度,特制定本制度:
1、醒目的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对于举报和来信来访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2、从社会各界中聘请一定数量的行风监督员,向他们发放征求意见函,定期召开座谈会或回访,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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