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规章制度
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是学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基层团组织,它是学校团委体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对广大团员青年在思想教育、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科研、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工作,是学院共青团与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规范团委的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团的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的基本任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 心工作,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工作目标,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共青团工作新模式,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委作用。
第三条 组织开展对广大青年和团员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大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意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理念,引导团员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 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形势政策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结合时代特征、专业特色和青年特点开展创新活动
第五条 按照校团委的标准抓组织建设,做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组织机构要健全,分工明确,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第六条 团委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工作及各团支部的创建、评比和管理。第二章 细则
第八条 团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团委组织机构
第九条 团委下设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干事、编辑部长、文艺部长、广播站长、社团联合会长、国旗护卫队队长
二、团委职责 书记职责
1.传达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精神,经常向党支部、团委申辅导员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方面取得联系。2.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及所属团支部团干部的会议。限据团委的指示,从团总支的实际出发,研究和筹划团总支工作督促和检查总支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3.在团总支大会上总结汇报总支工作,组织委员进行讨论。
4,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团委工作,作好学期工作计划,活动落实,工作总结。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副书记职责
1.根据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及时向书记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及学生团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2.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3.主持团委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的成员关系。 4.抓好分管工作,指导院里的各社团组织。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编辑部职责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每年校报的出版计划和各个时期团委的工作重点,制定宣传工作计划。
2.配合团委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院编辑队伍的建设,培训宣传骨干,办好团的刊物和海报, 4.提高学生文明素质,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编辑、宣传和报道,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5.认真完成院党总支、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6.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报道团学信息,展示团学风采,讨论校园热点,反映青年心声。 7.负责审稿、改稿、定稿和有关情况的核实工作,以及重要稿件的送审工作。8.负责校报的编排、发稿和校对工作。
9、负责活动的报道和前期的宣传资料。
10、负责活动后期总结报告的制作工作。 11.负责建立和管理好校报档案。部长
1、执行编辑部章程,编辑部决议,领导各项工作。
2、代表编辑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工作
3、积极与组织联系,定期汇报编辑部工作 副部长
1、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如监督和指导部员如何展板)组织实施编辑部工作计划,积极协助部长工作。
2、带领编辑部的所有成员学习文化知识,提高个人修养指导监督练习书法和绘画
3、协调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各成员和谐相处,搞好期刊的常务工作。 广播站工作职责
一、在节目内容上严格把关,确保广播站节目的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1、及时播出校内外新闻,让同学们能及时了解国家与学校的最新资讯。负责组织对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的综合新闻的采访,组稿和编辑工作;
2、负责广播稿件的审定;
3、活跃栏目内容,提高广播质量。
4、使节目形式多样化,不拘泥于固定的模式。每天以不同栏目呈现。
5、规范点歌栏目,尽量争取让同学满意。
二、负责广播站播音员的招聘和选拔、培养工作以达到训练学生口才、锻炼学生工作能力的目的。规范广播站管理,制定广播员工作细则,实行量化评定。
三、规范播音时间。丰富广播节目的内容,让老师与同学在繁忙的工作和学习之余享受休闲时光同时也让同学们扩大知识面、了解校内外各种信息。
四、负责广播设备的保管工作,负责组织对广播线路的检查工作;安排值周对广播站的安全和卫生进行检查。站长职责:
1、执行本站章程,执行本站决议,领导各项工作。
2、代表广播站协调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3、积极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广播站工作情况。 副站长职责:
1、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如:监督和指导各节目的编辑和播出、稿件归档、播音情况汇总等等)。
2、组织实施广播站工作计划,积极协助配合站长工作。
3、带领广播站全体成员努力钻研业务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各项业务水平。 播音员职责:
1、服从安排,作好本职工作。
2、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掌握播音技巧,提高播音质量以积极健康的语音面貌吸引听众,传达节目宗旨。
3、突出个性,增强传播效果,达到与听众良好的交流。体现节目理念,代表广播站立场作好广播站形象宣传任务。
4、爱护器材,合理使用,服从临时安排。
5、认真工作,不得有任何播音事故发生。凡停顿超过5″作为事故,要严肃处理。一学期累计发生两次者,予以辞退。(有打舌现象的,视为播音事故,一学期累计发生三次者,予以辞退)
6、播音员要认真学习普通话、播音知识、播音技巧,不断总结提高播音水平
7、按时到岗,认真做好播音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调试话筒,熟悉稿件,整理播音台等。
8、播音结束后,要及时签字,整理好稿件,器材放置有序。(不得在播音室吃任何东西,除水以外)
9、认真做好点歌播放工作。无正式点单、无经办人签字不得播出。播完后,应签字。
10、若播音有调班,必须通知站长或副站长,经同意后方可上机,否则视为播音事故,一学期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国旗队
一、承担我校校内的日常升旗和重要节日、纪念日的集体升旗工作确保顺利、圆满。
二、负责国旗部的磁带专管专用和临时安排
三、经常维护旗台、旗绳、国旗及其它国旗部用品,确保无 误
四、在做好基本任务的同时,举办一系列如参观革命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及各种队内外交流活动。
五、通过开展系列升旗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推动校园文化氛围添砖加瓦。
六、定期进行升降旗技术和动作训练,加强国旗部部门建设,确保优质、规范。
七、完成学校各种文体活动的安排,落实任务;负责文体活动的安全、纪律
一、国旗队队长职责:
1、带领全队完成好各项升旗任务;
2、带领全队完成好训练任务,提高全队人员的军事动作业务素质;提高全队队员政治思想水平
3、带领全队队员爱护国旗,严格遵守《宪法》、《国旗法》、《国徽法》对国旗、国徽、国歌使用的规定,熟练掌握整个升旗仪式程序;
二、国旗队副队长职责:
1、协助队长、秘书长完成全队各项工作的管理;全面负责全队日常事务;负责平时及年终理论知识考核。
2、负责对全体队员军事动作的训练及日常升旗流程训练等工作;提高全队队员军事动作水平,负责平时及年终军事动作考核。
3、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临时离开岗位,执行队长一切职责;任何队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有不同意见在队长未做出改变前执行队长决定!
文娱部职责
一、配合党团组织的思想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团员的课余活动
二、全力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各项演出比赛及接待任务。
三、监督和管理学校团组织、学生文艺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各项文化、艺术活动,营造优良校团文化氛围。
四、指导各系团总支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并具体协调和安排各系团总支文娱部主办的文娱活动。
五、发现和培养文化艺术骨干,及骨干的岗位培训及考核。
六、组织举办全校性的文艺演出、音乐会、歌咏比赛、诗歌朗诵比赛、舞会等。
七、具体负责文娱骨干的岗位培训工作。
八、采取“请近来,走出去”的形式,组织文娱骨干与兄弟院校或有关单位举办联欢活动,促进文娱交流。 部长:
1、主要以根据团委下达的任务来统筹部门工作,2、合理安排每个时期的工作,3、并对部门的发展作出总体规划,4、对部门内的重大事务做出最终决策。 副部长:
1、主要以协助部长工作为主,监督各项任务的工作进度,2、部长因事不能行使部长职责时,由副部长暂时带行。
3、积极响应部长下达的任务,并按时保质完成。
4、积极参与活动的策划,能主动针对活动提出建议。
5、在每次活动中主动参与项目或后勤工作,并在活动后主动留下帮助清理场地。
6、在每次活动中,认真总结,提高自身素养,开拓进取。 社团联合会
一、负责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的制订、督促、检查、指导与协调工作,二、经常向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各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三、抓好社联各部门的建设和各社团日常活动的指导,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由社联主席团及团委讨论确定;
四、对学生干部明确分工,督促社联各部门和各社团做好各项工作;
五、负责召开社联内部例会和各社团社长例会。
六、进行学生社团登记和注册工作,审批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计划的落实,指导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有益的活动。
七、协调沟通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为学生社团提供各种信息和活动机会,组织统一的联合活动,加强对社会的了解。
八、审核批准新社团的成立及社团负责人的确定
九、检查考核各社团的活动情况,并进行一年一度的优秀社团评选工作 部长
1、主持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社联全局工作的决策;
2、带领社联全体学生干部,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听取各社团工作汇报并统筹、调查、指导各社团工作;
4、向各社团部署工作,听取各社团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社团开展工作和活动;
5、做好社联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帮助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增强社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负责向组织请示及汇报工作。
副部长
1、协助部长做好社联全局工作的决策及社联的日常工作;
2、协助部长,分管社联有关职能部门及附属机构;
3、协助部长加强社联与社团工作的沟通与交流,并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指导;
4、部长不在或受部长委托时,代表部长行使各项部长职责。 第三章 团的干部
团的干部是从团员中选出来的优秀代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团的干部要作团员的表率,模范的执行团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政治上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工作要勤奋,努力完成团里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的在青年中开展活动; 作风要扎实,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服务;
品格要高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自我批评和奉献精神。
团的干部要认真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向领导主动汇报团的工作精神,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团结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委交给地任务。第四章 团委各项制度 团委干部聘任制度
一、团委书记、副书记实行自荐制与任命制相结合的办法
1、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侯人选名单;
2、由上届团委书记、副书记负责组织,确定名单草案;
3、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对名单草案进行审核,最终由团委决定。
二、团委干事的产生实行自愿报名、面试、任命制的办法
1、团委干事实行自愿报名,并上交竟聘书。
2、由各部门部长对相关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3、由团委综合协调任命团委干事。
三、团委部长的产生实行提名、面试、任命制相结合的办法
1、由上届团委提名名单与团委教师提名名单综合确定副部长人选名单;
2、由团委主席负责面试,确认部长人选;
3、团委书记、副书记及部长综合协调,确定部长名单草案;
4、由团委干部竞选评审小组对部长名单草案进行审核并予以确定。
四、团委成员的产生实行公开竞选制的办法
1、凡申请竞选的同学必须写一份竞聘书;
2、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由团委工作组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选人名单;
3、通过现场公开演讲、答辩等形式,由学生干部竞选评审小组根据竞选人现场竞选情况及以往学习、工作成绩,综合评分,最后确定。
五、对外公布产生的团委名单,一周之内如有疑议可上报到考评小组。
六、团委全体干部均实行工作考核聘任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第二学期对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团委工作制度
一、在遵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依照团章,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团员青年依照团章行使团员的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
三、动员团员青年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义务,充分发挥党的作用。
四、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素质。
团委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团委全体会议。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团委部长级会议。
三、各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内部例会。
四、例会目的:
1、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通报近期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
2、各部门向团委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及例会纪要。
3、各部门之间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加强内部合作。
4、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通过团委内部决议。
六、参加例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实行签到手续。
七、若遇特殊情况需更改会议时间,应经团委领导同意,统一调动例会时间。
八、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经团委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九、团委全体会议缺席三次不到,按自动辞退程序进行处理。 团委工作证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工作证,代表团委成员的身份;
二、工作证由团委办公室统一制作及管理;
三、工作证仅在工作时间佩带,而且在工作时间必须佩带;
四、团干部及成员领取工作证时必须在团委登记,以便于管理;
五、团干部及成员只拥有工作证的使用权,不得转借他人;
六、工作证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在工作证上随意涂写、修改;
七、工作证如有遗失须及时报知团委,并及时补办;
八、丢失工作证者应补交工作证制作工本费;
九、凡退出团委的团干部及成员须及时将工作证上交至团委;
十、团干部及成员上交工作证时,要确保工作证的完整无损; 十
一、特殊情况下硬纸手写工作证需团委盖章后方可使用;
团委张贴物管理制度
一、团委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启示、广告等宣传品,事先由各部拟后交团委负责人审批,并递交团委编辑部统一张贴。
二、经团委批准张贴的张贴物,方可张贴在学院宣传栏上,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随意张贴。
三、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
四、不得将张贴物贴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
五、团委张贴各种布告、通知、启示、广告等宣传品需借用橱窗的,须提前到院团委申请。
六、张贴物必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须署上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名称及公章。
七、严禁使用不文明、反动文字和不文明、反动图画或标志。
八、团委各部门、团体张贴布告、通知、启示、广告等张贴物时不得随意压盖、撕毁其他单位张贴物。 团委考核制度
一、学生干部考核应全面考核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学生干部考核应当有助于培养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团结意识。
三、团委成员考核应召开干部考核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
四、团委各部每年应进行三次定期考核和四次以上日常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为两次学期末考核和一次年终考核,学期末考核以定期考核为基础考核。 学生干部的年终考核,分为民主测评和基础测评。
五、民主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
1、先由各部门对各部部长工作进行评价,再由团委对各部部长工作进行评价;
2、部长对书记、副书记进行评价,部长之间进行相互评价;
3、民主测评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为40%。
六、基础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
1、基础测评以日常考查为基础进行测算;
2、基础测评在年终考核中所占权重为60%;
七、日常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测算日常成绩并进行评价。
八、考核结果,将根据得分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九、连续两次定期考核或不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作辞退处理;学生干部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相关规定进行申诉。
十、考核完毕后,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十一、所有团委干部均有权监督考核活动的进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十
二、基础测评应按下列内容实施:
(一)思想政治素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遵守并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德、社会正义;
6.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民主的政治生活作风; 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8.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礼貌。
(二)工作能力:
1、熟悉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作性质有准确认识,能够开创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广泛采纳广大同学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针对同学们的实际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有协作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三)工作作风: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坚决地执行学校、团委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
3、定期召开例会,并认真整理记录会议内容;
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团委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学们的动态。
5、重视组织布置的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组织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四)生活作风:
1、行为、举止、用语文明;
2、衣着整洁、朴素大方、讲究个人卫生;
3、生活方式积极健康,不参与赌博、传播不健康文化。不在公共场合吸烟、酗酒;
4、心理健康,能正确对待学习、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5、低调做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杜绝等级意识和官僚作风。
(一)不得弄虚作假,欺骗考核人员;不得打击报复。
(二)不得伪造考核材料,骗取考核分数;
(三)不得违反考核程序,隐瞒严重错误等;
团委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一、每一新学年制定学年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三、每学期结束前要总结本学期工作。
四、每年年末要进行学年工作总结,并向团委汇报。
备注: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纸制文档,一份电子文档。
团委规章制度
1.校团委规章制度 2.团委的规章制度 3.院团委规章制度
4.医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5.团委规章制度
1、校团委规章制度
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团委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团委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团委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政治立场鲜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第二条: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第三条:热爱团委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及工作作风。团结一致,工作相互支持、帮助,坚持工作原则,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第四条:实行岗位责任制。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把握团委的发展发向。各部门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所有成员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并有义务协助和支持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团委会成员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人利益,不得泄漏内部会议未形成决议的事项,否则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条:团委会成员常规管理办法(即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依照具体操作认真执行,任何个人不得干预,但有对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第七条:团委成员实行公开招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表现与综合测评采取淘汰浮动制,保持团委机体活力。
第八条:团委会换届后,前一届团委会成员自动离职,并与新成员做好工作交接。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
20XX年4月
2、团委的规章制度
总则
共青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员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院团委坚决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适应社会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学术、文体活动。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2、坚持以党建带团建;
3、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坚持民主集中制;
5、坚持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项标准团结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
(二)工作方针:思想深入化、目标明确化、管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工作系统化、活动精品化。
(三)工作目标:
1、围绕学院的工作重心,全面服务于我院党政的中心工作;
2、严密团组织结构,完善团的制度,切实改进团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面服务于我院学生的成长成材;
3、实现团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的有机结合,搭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平台,发挥共青团组织应有的战斗力;
4、大力开展以素质拓展和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勤学奋进、严谨务实、开拓进取、自强不息的校园氛围,掀起学风建设的热潮;
5、团结我院学生会、律委会、各系团总支以及各社团组织,全面推进我院的学生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向更高层次发展。
办公室
1、全面负责团委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团委和学生会联席会等;
3、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上通下达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
4、负责文件收发登记、借阅、立卷、归档工作;
5、协助团委书记管理财务,负责团费管理和使用;
6、制定、修订和完善团委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7、负责院团委学生干部的量化考核,鉴定工作;
8、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权利
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所有在读学生均有权报名参加院团委成员的竞选,除自己主动放弃此权利,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此权利。
2、院团委中各成员均享有对院团委各项工作的知情权。
4、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自行调配各项工作,但必须对书记负责、对同学负责。
二、义务
1、院团委所有成员都是同学们的公仆,所作一切活动均以集体为念,不得以权谋私。
2、院团委所有成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3、院团委所有成员应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大家的榜样,慎言慎行。
4、院团委所有成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真诚待人。
5、院团委的一切事务均要公平、公正、公开,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和建议。
岗位应选条件
一、部长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素质高,品行优良;
2、集体荣誉感强,能以大局为重,富于奉献精神;
3、组织、协调能力强,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5、成绩良好以上(包括良好),在上一学期无两科以上(包括两科)补考科目。
二、干事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素质高,品行优良;
2、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3、对工作充满激情,且工作踏实,具备强烈的进取心;
4、成绩良好以上(包括良好),在上一学期无两科以上(包括两科)补考科目。
值勤制度
院团委实行分部门值勤制。应本着团结协作、高质高效的原则,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
各部门值勤要求:
1、值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6:30—17:00
2、值勤人员要耐心、详细地解答来访领导或学生的咨询。
3、值勤人员负责接收与团委相关的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并作好记录。
4、执勤人员需准时签到并填写当天日志。
例会制度
一、每单周的周二中午12:45在团委办公室召开团委例会
开团委部长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以便总结上周工作,布置安排本周任务。
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无法出席需提前向负责人或部长请假;
例会一个月迟到2次者,作口头警告并负责团委活动室保洁工作一天以作处分;
若一个月无故缺席例会两次者,在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处理,若无故缺席次数达五次者,需在例会上作检讨,否则,剥夺其团委成员资格并向学院通报批评;
如有突发事故,需紧急召开会议,缺席、迟到的处罚可酌情处理;
考勤工作由团委宣传部负责统一记录。
二、个月第一个星期的周四中午12:45召开各系团总支部例会,各系团总支需按时出席,以便传达上级团委下达的工作,反映各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情况。
(1)若有事无法出席可指派他人代为出席会议;
(2)有事请假或对安排有疑问的,可随时联络团委办公室;
(3)团总支若无故缺席且无人代为出席,后果由团总支本人负责。若长期无故缺席,团委将向其所在系的团支部书记提出更换团总支的要求。
另:
1.每次例会由办公室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并编号,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2.开会时不得处理其他不相关事务,除对本周要作进行安排以外,由各部门或各系团总支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并进行下周工作研讨。
3.对团委例会及各系团总支例会实行签到制,缺席的记录纳入年度考核,与优员、优干及先进团支部的评比挂钩。
3、院团委规章制度
团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力量,在党的领导下,为了体现群体的先进性以及与党的密切联系特点而开设的,其具体有负责团籍管理、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团员发展,对团员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负责全校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全校性学生主题教育和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同时,还协助学生处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团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学习部、办公室职能部门。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相关制度。
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团委书记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团委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工作计划,认真拟订学校团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2、主持团委会,听取团干部的工作汇报;
3、加强团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干部的工作素质;
4、抓好团员组织的发展和团员的表彰、处分工作;
5、组织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有益于思想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
6、在抓好团组织工作的同时,协助学校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组织部工作职责
1、了解各班团组织的建设情况,对团课、主题团日活动提出计划和建议,并负责检查落实;
2、负责召开各班团支书会议,以保障组织工作上传下达,渠道通畅;
3、负责转接团组织关系和新团员的发展工作;
4、做好全校团员的管理和团员统计工作及团员证年度注册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工作,年终汇报团费收支情;
6、做好团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的宣传教育,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精神;
2、负责团的宣传阵地建设,并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宣传媒体,拓宽宣传渠道,及时有效的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树立团委的良好形象;
3、负责广播室、通讯社和校园黑板报的工作,及时发布校内各级团组织的活动信息,为团员青年及时学习和了解时事政治创造良好的条件;
4、负责组织及指导团支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文艺部工作职责
1、组织好各项活动,丰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与其他各部一道推动我院精神文明的发展。
2、策划并组织好学校的各项文艺活动,如,大型晚会、合唱比赛等活动。
社团部工作职责
1、组织好各项团日活动。
2、各社团必须具有学期工作计划、会员名单、会员登记表、(活动和会议)记录卡、帐目和工作总结等
六、大项目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交社团部审核。
3、帐目必须清清楚楚,有发票凭证。
4、要有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以确保期末做好会员评议工作,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制度范围参考社团部制度。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上级团组织文件的接受和管理及归档;
2、负责团委会议的通知和记录;
3、协调团委各部门的工作。
4、医学院团委规章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现有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2、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浪费,不得挪为私用,所借用品用完后应即时交还办公室。
3、非团委成员不得翻阅桌上、抽屉里的文件资料。更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出团委办公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办公室。
4、团委干部不得随意带人进入办公室。
5、在办公室开会、办公、办刊时必须保持室内卫生,事后必须把办公室清理干净,各物品必须归原位,离开时务必锁大门。
6、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大扫除。
二、办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视情况而定
2、值班干部负责办公室环境卫生,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离开时,确保关闭一切电源,锁好门窗。
3、爱护办公室设施,发现漏失或损坏,应向团委书记或办公室主任汇报。
4、值日干部记录值日期间的事件,对来访的师生,应热情接待,并记下详情。若有人借用办公室东西的,做好记录。
5、值班干部应准时值班,迟到3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勤,不得擅自离开。若有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
6、值班干部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嬉戏,大声喧哗。
7、违反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一切财务要妥善保管,严禁携带、毁坏、遗失,对物资(文件、物品)的添置、购买、使用、维修、损坏、借予他人等都由办公室负责人在物资管理本上做好记录。借条需经双方签字有效,事后妥善保管。
2、办公室钥匙指定专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或给予仿造。一经发现,受严厉处分。
3、公共财务厉行节俭,禁止浪费。
4、对办公室的财产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办公室财产完好无损。
四、文档管理制度
1、对团委会成员的个人档案负责备案,其内容包括:团委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对团委会的建议,遵守办公室制度的情况,各项活动表现及负责人对其鉴定等。
2、团委会各项活动必须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室”负责管理、汇总各项小结、文件、资料。工作计划在活动前一周上交,活动结束后做总结,留下本次活动的成功与失败。总结分三步曲:参与人员总结、参与部门总结、本次活动大总结(“办公室”整理)。各参与人员也可发表自己对本次活动和各项团委会工作的感想和意见、建议。对突出表现的将载入团委会工作档案。
3、档案应归类保持,他人不得随意拿取、修改、丢弃。如有需要,需出示有关证明。资料可适时输入电脑,以保留备份。
4、由“办公室”对团委会成员的工作手册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例会制度
1、团委例会将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举行。团委各部门定期例会安排如下:
星期一中午:组织部
星期二中午:办公室
星期三中午:文艺部
星期四中午:宣传部
星期五中午:社管部
不定期会议届时由团委另行通知。
2、团总会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由团委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
3、所有委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其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4、与会者务必携带会议记录簿,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5、例会期间应将一切通讯工具调为静音或关机,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随意接打电话,应保持会场次序。
六、处分条例
1、凡例会期间迟到1分钟------3分钟者,在会议上做口头检查;迟到3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论处。
2、无故缺席一次者,做书面检讨,并在例会上做检查。
3、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以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4、无故缺席三次者,经团委会讨论,团委指导老师同意,予以撤消相应职务。
5、团委书记及各部门负责人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场,否则按缺席论处。
七、奖惩制度
一、奖
1、各部干部在搞好本部门日常工作的同时能为其他部门出谋划策者,在大型活动时积极参与者,值班过程中认真执行办公室制度,待人接物良好者加1分
2、活动筹备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者,在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体现团委会良好形象者加2分
3、例会或平时受表扬者,签到考勤仅两次请假者(一学期)加3分
4、签到考勤仅一次请假者(一学期)加4分
5、全勤者(一学期)加5分
二、惩
1、不爱护团委会物资财产者,值班后不打扫卫生及打扫卫生偷懒者,值班过程中待人接物生硬不礼貌者。扣1分
2、工作延误者,外联工作中给他人造成不好印象者,对团委活动表现出无所谓、不关心甚至抵制参与者,对团委会分配给的本职工作及非本职工作推委者,将团委会用品私自占用者。扣2分
3、办公室帐务管理混乱,物资管理不清或考勤人员私自舞弊者,文档管理不当造成遗失或不清、私自修改办公文件、文档信息者,对团委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消极抵制、不参与者,在团委会外以团委会名义欺压同学损坏团委会形象者。扣3分
三、考勤扣分:
1、无故不签到(即缺席)一次扣一分,两次扣二分,依次类推。一学期3次不签到者开除。
2、请假需在前一天向其部长请假,并说明理由,否则以一次缺到记录。一学期内请假3次以上扣2分,5次以上扣4分,撒谎请假被查出扣5分。
3、值班人员无故不值班1次扣2分,不值班但签到扣1分。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或早退扣0.5分。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无故私自外出半小时以上者扣1分(有事外出需请假)。替换班一学期6次以上者扣1分。值班人员请假按请假记录,例会无故不到按不签到记录。代人签到被发现两人均扣2分。
四、开除
1、与人打架斗殴、不遵守校纪校规、惹事闹事者。
2、给团委会形象造成重大损害者,如以团委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注意事项:
1、奖惩分数由该活动负责人统一申报打分,部内活动由部长提名打分,办公室制度有关活动由办公室主任打分。奖惩制度分数由办公室统一执行管理。
2、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团委会者必须上缴辞职报告并经团委同意后方可退出。在职期间,若表现不好或成绩不合格者,经领导和团委决定,也会被劝退团委会。
5、团委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团委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团委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团委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二、细则
1.团委会各部门及其职能(详见团委会各部门细则)。
2.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政治立场鲜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遵守本工作说明书及相应规章。
第二条:热爱团委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及工作作风。团结一致,工作相互支持、帮助,坚持工作原则,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第三条:实行岗位责任制。书记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把握团委会的发展发向。团委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所有成员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并有义务协助和支持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团委会成员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人利益,不得泄漏内部会议未形成决议的事项,否则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条:团委会成员常规管理办法(即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收支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工作依照具体操作认真执行,任何个人部门不得干预,但有对结果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第六条:团委会成员实行公开招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工作表现与综合测评采取淘汰浮动制,保持团委学生会机体活力。
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团委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组织工作制度
二、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组织生活制度
三、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团员学习教育制度
四、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
五、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流动团员管理制度
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组织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组织工作制度》,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结合我局共青团工作实际,对团的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基本工作方法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的一整套规定。团委、(团总支、团支部)都应严格按制度的要求开展团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若与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相违,按上级团组织规定修订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共青团华蓥市国家税务局总委员会。
第二章 团支部建设
第四条 团支部的建制与支委会的产生
1、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部门可建立支部。团支部的建立由分团委(团总支)确认,报团委备案。
2、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3、团支部的改选,在每年的第一个月内完成,由上届团支委主持进行。
4、团支委的选举,必须在分团委(团总支)领导下进行。选举前报告分团委(团总支)(报告内容包括:选举申请团支委设置、团支部工作总结和候选人名单及简介),选举后将支委成员报分团委(团总支)批准,报团委备案。
5、团支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形式。候选人名单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报分团委(团总支)后,分团委(团总支)应在广泛听取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确定。
6、团支部书记由支部团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第五条 团支委的设置
1、团支委一般设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2、团支部书记可兼任支部委员一个职务。
第六条 团支委的工作职责
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决议、指示;起草支部工作计划;主持、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每半年至少主持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2、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每半年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不定期向支委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团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工作。
3、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党政和上级团组织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并结合团员青年思想实际,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支委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每个委员作用。
5、负责支部推优入党工作。
6、主持支委的换届选举。
7、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组织委员:
1、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团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经常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的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提出团员奖惩的建议。
3、向支部提出团员的发展计划,负责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提出发展新团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手续。
4、搞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按时收缴团费,为团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
5、负责填写《中国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手册》。
宣传委员: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提出支部学习计划。
2、负责马列、党章、邓小平理论、时事政策学习小组的组织和学习活动。
3、负责团的基础知识和团员教育评议中的教育工作。
4、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5、负责支部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办墙报、黑板报和向团的各级宣传媒体的投稿工作。
6、负责各类宣传、学习资料的发放、管理工作。
7、完成书记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 团小组的设置
1、团员的数量较多或团员所在部门范围较广的支部,要下设若干团小组。
2、团小组要有三人以上的团员组成,组长由小组成员推荐或支委指定。
第八条 团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团组织生活时间,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安排和支部实际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团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支部重大工作;坚持开展对团员的思想教育,每月应上一次团课。
2、团费收缴工作制度。支部组织委员应按照团组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本支部团费收缴工作,并作好记载。
3、簿册制度。组织委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填写好《中国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手册》。
4、汇报与交流制度。支部每半月应向分团委(团总支)汇报一次工作;重大问题及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分团委(团总支)、团委汇报;对支部工作中突出的成绩,有效的经验要通过宣传途径进行交流。
5、民主生活和支委述职制度。团支部每半年至少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支部工作;支委每半年至少向团员大会进行一次述职,接受团员监督和评议。
6、“推优入党”制度。团支部掌握团员申请入党情况,在党支部领导下,加强对申请入党团员的思想教育,分配一些实际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考察工作,并向党支部推荐介绍优秀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起到党的助手作用。第三章 分团委(团总支)建设
第九条 分团委(团总支)的建制和分团委(团总支)委员的产生。
1、我局各野外队、地勘院、岩土公司建立分团委(团总支)。
2、分团委(团总支)委员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3、团员人数在15人以下的总支,由团员大会选举总支委员会;团员人数在15人以上的,可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团员总数的40%。
4、分团委(团总支)委员的选举要在局团委和各单位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选举前需要报告团委(报告内容包括:选举申请;分团委(团总支)的设置;分团委(团总支)工作报告;分团(团总支)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书记、副书记人选初步名单及简历,以及其他提交会议通过的重大决议。)由团委与党总支、支部会商量并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批准后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后将委员会名单、分工及会议通过的文件、决议报告党总支、支部、团委;委员会组成及书记人选由团委报党委通过后批准。
5、选举必须充分体现广大团员的意志。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上届分团委(团总支)推荐,经筹备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形成;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差额不小于20%。
6、分团委(团总支)委员的选举大会,由上届分团委(团总支)主持进行,或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选举应在每年初二个月内完成。
第十条 分团委(团总支)委员的设置
1、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第十一条 分团委(团总支)的基本工作制度
1、抓典型和检查评比制度。分团委(团总支)每年都应培养、树立一批各方面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典型,及时推广交流经验。
2、调查研究制度。应经常深入到职工中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掌握工作主动性,每半年分团委(团总支)应集中抓好一次专题调查。
3、汇报制度。分团委(团总支)每月向团委汇报一次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4、干部培训制度。分团委(团总支)每年要轮训一次团干部,讲解团的基础知识、工作内容和方法。
5、试点制度。抓住一两个支部,将面上的工作先行一步,深入实施,取得经验,指导全面。第四章 团委的建设
第十二条 团员代表大会和团委会的产生
1、团委会由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2、团代会的任务:
(1)审查、讨论和批准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下届团委会的工作任务。(3)选举新的同级委员会。
3、团代会代表名额分配由团委视团员数决定,代表必须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并适当考虑男女比例。代表由团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4、团代会在党委和上级团委会领导下进行,会议主要内容、团委会主要候选人要报党委和上级团委会批准确定。
5、团代会前,由上届团委会根据各级团组织推荐,在考核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酝酿名单,提交大会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率不少于20%。
6、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常委、书记和副书记并进行分工,报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
第十三条 团委会的设置
1、团委会设书记一人,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常委三人。
2、团委一般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
第十四条 团委主要工作制度。
1、基础教育制度。主要有:
(1)抓典型和检查评比制度。团委每年都应培养、树立一批各方面的集体和个人典型,及时推广交流经验。对所布置的思想教育活动应及时检查,并定期进行评比。
(2)调查研究制度。应经常深入到职工中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掌握工作主动性,每半年团委应集中抓好一次专题调查。
(3)定期分析制度。团委每年应集中搞好一至二次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做好引导工作。(4)汇报制度。团委每半月向同级党委汇报一次,每月向上级团委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5)簿册报表制度。为工作正规有效,建立健全各种簿册报表,主要有:团员名册、光荣簿、大事记簿,团委会议记录簿等。(6)干部培训制度。团委每年轮训一次团干部,讲解团的基础知识,工作内容和方法,培训的形式可多种多样,生动活泼。
(7)通报制度。为沟通各方面情况,团委每月初应汇总各部门情况,对思想教育,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团会情况,文体活动六个方面的情况印发通报至全局各支部。
2、活动教育制度。主要有:
(1)讲座活动。经常组织职工学习马列、邓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举办各种讲座。
(2)青年志愿者活动。以青年志愿者活动为主导,让职工充分认识自己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带领他们从自己做起,对工作爱岗敬业。
(3)文体竞赛活动。可层层举办歌咏比赛、集体舞比赛、书法、摄影、美术比赛以及各种单项体育比赛,培养职工集体主义情感。第五章 团员的发展与离团
第十五条 做好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
1、团员的发展工作要积极、慎重,应严格按照团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青年入团前,要系统学习团的知识,接受团课教育。
3、团支部每年制定团员发展工作计划,对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要指定团员切实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入团动机,克服缺点,同时可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一些活动。对尚未提出申请入团的青年,包括犯过错误的青年,要主动接近他们,启发鼓励他们上进,不要疏远敌视。对他们的进步要及时予以鼓励、表扬,当其具备团员条件时,发展入团。
第十六条 履行入团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应向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经历,优缺点;家族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个团员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请,也可以由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思想、表现,以及家庭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3、发展对象由团小组推荐,在广泛听取团内外青年、同事和单位领导意见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颁发填写入团志愿书。可在适当的会议上颁发,也可个别颁发。志愿书要由本人用钢笔(蓝、黑墨水)或毛笔认真负责地如实填写。
5、召开发展新团员的支部大会。会议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表决时,必须是到会团员(有表决权的)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阐述其入团的理由;团员讨论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宣布支部大会决议(举手表决);申请人表态;支部总结。会议可邀请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参加。
6、局团委批准。若所在分团委被授权批准团员,也可由分团委直接批准。批准后发给本人新团员批准通知书。
第十七条 超龄团员离团
1、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除个别团支部工作需要保留团籍外,一般都得办理离团手续,这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要认真做好。要使超龄团员愉快地离团。
2、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1)超龄团员以书面形式向团支部提出离团要求。
(2)团支部或团干部超龄团员个别谈话,肯定其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听取其对团的工作的意见。
(3)通过支部大会或其他活动形式举行离团仪式,由分团委(团总支)将已注明“超龄离团”的《团员证》交离团青年永久保存。(4)超龄团员离团后,团委或分团委(团总支)应在其入团志愿书上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签字并加盖印章,档案交单位档案室保存。第六章 团的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团的档案管理范围及分类
1、文书档案管理。分两类:
第一类为文字资料:(1)上级文件;(2)团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及工作制度;(3)团委工作报告和团代会或团员大会资料;(4)团委日常工作总结;(5)工作参考资料;(6)团的各项重大活动资料;(7)光荣册等;上述材料有永久性保存价值,应归永久类档案。第二类图片资料:团的活动照片等。有十年以下保存价值,应归定期类档案。
2、团务档案管理。 第一类属长期类(保存10-15年):(1)团费收缴账册;(2)团费使用情况表;(3)团员批准通知书;(4)团员登记簿;(5)团干部名册;(6)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等,归入长期类档案。第二类属定期类(保存10年以下);(1)团员审批记录;(2)团支部工作计划;(3)团支部民主生活记录;(4)团委会议记录;(5)团课、团组织生活出勤情况记录等,归入定期类档案。
3、团员档案管理。包括团员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思想小结、鉴定、奖励、处分记录等。除思想汇报、思想小结、鉴定外,这类材料都随本人档案转移,在团委档案归入定期类。团委要建立团员登记簿,记载团员基本情况、奖励、处分等,作永久保存。
第十九条 团的档案管理方法和要求
1、团委要有人专门分管档案。分团委(团总支)则由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兼管,专人负责。
2、分管档案的干部调动时,必须由专人接替,办好交接工作。
3、要做好收发文登记。各类档案要进行编号,分门别类地装订,或放入档案袋,按年限种类、专题分别存档,以备考查。
4、团支部材料,包括上级文件、资料、入团申请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好人好事簿等,均应由支委等专人保管按期交分团委(总支)处理,不得私自带走或处理。
5、团的档案管理,作为团组织建设的一项考核内容。
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组织生活制度
为加强我局团的组织建设,使团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觉悟,增强团组 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 团组织生活的内容
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以及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国家大事;就如何搞好单位的工作、学习提出有益的建议;讨论青年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增强团员的群众观点,密切团组织同广大青年的联系;解决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和生活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好人好事,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三条 团组织生活的形式
一、团组织生活的形式应根据组织生活的内容,结合青年的特点,力求生动活泼、丰富多彩。
二、各种形式的学习,即时事学习、政策学习、理论学习、文化学习等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
三、民主生活会,在团内进行思想交流,密切团员之间的关系;每位团员在总结自己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缺点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以基层团组织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局团委要进行检查指导。
四、团课,即由团的干部和党政领导等为教员,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讲座或报告。
五、开展活动,主要形式包括讨论会、报告会、演讲会、辩论会、社会调查、咨询服务、参观访问、节日纪念等。
第四条 组织生活的要求
一、团组织生活要坚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二、每位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三、团的组织生活应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时间,原则上由各单位团组织确定,局团委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统一安排。
四、团的组织生活,应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活动情况。
五、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将本单位团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局团委汇报。
六、每年1月份,各单位将《团组织生活安排表》报局团委,内容包括各单位团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等。
第五条 本制度由西北局团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团员学习教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强化团组织育人职能,深入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深化“读书、实践、成才”主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与时代进步潮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团员学习教育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对学习教育的领导,成立局团员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万玲霞
副组长:郭薪欣
成 员:黄姝 李伟 金晓波 陈凌雁 王琪
各二级单位团委或团总支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团员学习教育活动有组织,有领导。
第三条:建立团干部联系点制度。局团员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每年参加联系点的学习讨论会、组织生活会和团日活动不少于三次,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查找联系点团员学习教育中的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第三章 学习教育内容
第四条:团员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团组织文件、决议、指导;国内外时事及业务文化知识等。但要有针对性,形式要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第五条: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加强团的精神文明建设,继续以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为基本途径,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第六条:团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要坚持集中学习不少于四个小时,平时以自学为主。
第七条:继续深化新世纪青年读书计划,开展团员青年读书活动,通过专题讲座、领导荐书、读书交流等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多读书、读好书。局各二级团组织每年要至少开展2次专题讲座,领导荐书2本以上,读书交流2次以上。
第八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章、党史、党情”主题教育,引导团员学习党章、重温党史,增强“永远跟党走”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九条:各基层团组织要通过倡导团员个人确立学习计划,实行深度汇谈,形成“重学习、讲学习”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进一步加强兄弟团委之间的交流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尝试共同开展团的专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团干到先进局院开展学习交流,探索与地方及本系统兄弟团委之间建立互学互建的合作模式。
第十一条:把握科技发展的新趋势,运用网络、短信等现代技术手段和传播方式加大思想教育方式和手段的创新,进行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第四章 考 评
第十二条:建立督查制度,每年12月上旬统一组织交叉检查各二级团组织团员学习教育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各单位学习教育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评比建议。
第十三条:各二级团组织要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局团员教育领导小组上报本年度团员学习教育情况总结。
第十四条:局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先进单位”评比,评比奖励2—3个团员学习教育先进团组织。对各单位在学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西北局团委负责解释。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西北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推优”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党团建设,积极发挥团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的比重,着眼于培养适应党的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1、“推优”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团的各级组织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推优”工作,把“推优”工作作为团的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上级团组织要组织、督促下级团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推优”工作情况,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对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给予指导。要使团组织的推荐工作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
2、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团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检查、指导和考核各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各级团组织每年必须召开二次以上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优”工作。
三、教育培养
1、团员日常教育是做好“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党团组织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团员日常教育,在确保团员队伍先进性的基础上,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级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
2、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是确保“推优”质量的关键。各级党团组织要切实抓好对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对自觉拥护党的纲领,执行党的决定,政治热情高、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和团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觉悟和认识,尽早成熟起来。
3、各级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要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要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
四、“推优”标准
对28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方能吸收入党。“推优”对象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1)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及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2)列入积极分子10个月以上,即发展前2个月。
对“推优”对象的考察,要着重看其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否有端正的入党动机;是否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是否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是否有突出的工作成绩;是否有牢固的纪律观念;是否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被评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者。
(2)在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方面表现突出者。
(3)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得到局或各单位表彰和奖励;或上级部门的奖励表彰。
五、“推优”程序
1、团员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及时将名单通知到团员所在团支部。
2、团支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后,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提出拟推荐对象,报团员所在团委或总支审核。团组织征求党支部意见后,反馈给团支部。
3、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推荐对象民主评议会必须在到会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90%以上方可召开。
六、工作规定
1、“推优”工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
2、要努力做到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要通过“推优”工作,推动在青年中发展党的工作,逐步提高青年中党员的比例。
3、要把团的干部、学习和工作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
4、对于松散瘫痪的基层团组织,要进行组织整顿,在团的组织健全和工作正常开展起来后,再进行“推优”工作。
5、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尚不是团员的,应先争取入团,再视其表现情况予以推荐。
6、“推优”工作情况是团内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团组织“推优”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各级团干组织落实“推
优”工作的情况,均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推优”工作完成不好的,不能参加当年“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的评选。
七、其它
1、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共青团流动团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团员的管理,使他们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关于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西北局共青团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对流动团员的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西北局对流动团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团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团组织有效管理、有利于团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立足服务,加强引导,逐步建立起动态、开放、协作式的流动团员管理机制,使团员所到之处都能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与监督,得到团组织的关心和帮助,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流动团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单位或地方务工经商及从事其他正当职业,但团关系没有办理转移手续或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团员。
第四条 在西北局系统内工作调动的团员,应在报到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单位办理转移团组织关系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视为流动团员。
第五条 团员外出6个月以上,所在地方或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暂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就近参加一个团组织的活动,从业单位建立团组织后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第六条 团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或从业单位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凭团员证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活动。
第七条 团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的,可不转移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团组织在他们中建立临时团支部。集体外出团员临时团支部受原所在团组织领导,同时接受外出所在团组织指导。
第八条 流动团员原所在单位建有人事档案的,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归入人事档案一并管理。流动团员原所在单位未建有人事档案的,其团员档案由原所在基层团委保存,不随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第九条 流动团员有参加外出所在团组织活动的权力。团员外出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已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在该单位团组织中享有团章规定的团员各项权利;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到6个月或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在该单位团组织中不享有团内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条 流动团员应做到:(1)外出前主动向原所在团组织报告外出的事由、去向、时间等。(2)外出后及时持团员证与外出所在团组织联系,申请参加团的活动,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后,及时转移组织关系。(3)自觉接受外出所在团组织的教育管理,按照团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按规定交纳团费,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4)外出返回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如实向团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团员外出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团费,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的,按团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流动团员原所在团组织应做到:(1)对外出团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2)通过适当方式与团员外出所在团组织及外出团员取得联系,了解团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向外出团员通报团组织的重要情况。(3)团员返回后,认真了解其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十二条 流动团员外出所在团组织应做到:(1)及时接收外来团员并将其编入团支部或团小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接收。(2)吸收外来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分配他们做适当工作,关心外来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努力提供学习、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服务。(3)努力与外来团员原所在团组织沟通情况,督促在本单位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团员转移组织关系。(4)外来团员返回原籍或去新的单位时,向有关团组织介绍团员的重要情况。
第十三条 流动团员的团费交纳标准按《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青发(1994)7号]执行,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收缴。流动团员的统计和超龄离团手续,均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负责。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华蓥市国家税务局团委负责解释。
团委规章制度汇编
【篇1:团委工作制度汇编】
共
青
团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目 录
一、团委工作条例
二、团支部工作条例
三、团委月工作例会制度
四、团委会制度
五、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六、支部委员会制度
七、组织生活制度
八、三会一课制度
九、团支部学习制度
十、团员发展工作制度
十一、推优工作制度
十二、团员证管理制度
十三、团籍管理制度
十四、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十五、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十六、团支部考核管理制度
十七、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
十八、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二十、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使我矿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团章规定的原则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矿团委必须自觉接受矿党委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我矿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等三大社会职能和作用。
第三条 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我矿的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围绕青年特点和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组织开展对全矿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
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我矿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
(四)召开团委全委会及团委月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因地制宜地安排团的工作。
(五)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对团员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七)配合党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推优”入党工作和推优工作。
(八)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九)广泛组织文化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走正确成才道路,通过有效载体加深对国情民情、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十)做好团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十一)配合我矿其他部门,完成团员青年教育管理的其它 任务。
(十二)与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丰富青年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十三)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 团支部是共青团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的头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教育、引导、服务为职能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思想、文化、技能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合格的祖国建设后备军。
第二条 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团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加强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注意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团结全体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条 团支部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针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篇2: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
侯庄社区服务中心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
共青团侯庄社区服务中心委员会
侯庄社区服务中心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目录
一、团委工作条例
二、团支部工作条例
三、团委月工作例会制度
四、团委会制度
五、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六、支部委员会制度
七、组织生活制度 八、三会一课制度
九、团支部学习制度
十、团员发展工作制度
十一、推优工作制度
十二、团员证管理制度
十三、团籍管理制度
十四、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十五、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十六、星级团支部考核管理制度
十七、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
十八、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二十、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一、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使我社区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团章规定的原则和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社区团委必须自觉接受社区党委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我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等三大社会职能和作用。
第三条 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我社区的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围绕青年特点和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组织开展对全社区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我社区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四)召开团委全委会及团委月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因地制宜地安排团的工作。
(五)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对团员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
(七)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青年教工的“推优”入党工作和推优工作。(八)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九)广泛组织文化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走正确成才道路,通过有效载体加深对国情民情、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十)做好团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十一)配合我社区其他部门,完成团员青年教育管理的其它任务。(十二)与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丰富青年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十三)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团委的分工
(一)团委书记的岗位职责
1、在社区党委主管书记的领导下,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有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负责组织提出团组织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制订有关制度,经团委会或党委批准后组织执行,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3、主持召开团委会,总结报告工作,讨论研究团的建设工作。
4、负责了解和检查团委工作进程,督促团委工作计划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负责抓好团委委员的思想建设和团委机关建设。
6、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做好共青团的工作。8、负责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使用、管理工作,关心他们的进步和成长,抓好基层团组织班子建设。
9、掌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趋势,不断探索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新途径,指导基层团组织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对青年教职工进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11、负责组织做好团的工作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2、加强同上级团组织的联系,密切同兄弟单位的交往,及时了解、掌握上级的新部署,借鉴兄弟单位的工作新经验,不断改进我社区共青团的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团委组织委员的岗位职责
1、在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2、组织起草团的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经团委批准后组织执行。
3、指导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及基层团组织换届改选等工作,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4、负责团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检查和掌握基层团组织对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有计划地做好接收新团员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5、负责团内奖励、处分、团费收缴及团籍管理等工作。 6、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7、负责团的组织工作统计及有关团的保密工作和档案工作。
8、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团的组织工作经验和典型;督查基层团组织贯彻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情况,检查团的组织工作进展情况。
9、负责安排团内的组织工作竞赛,负责竞赛的检查、指导、考核、评比。
10、定期向团委书记、团委会汇报团的组织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团委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在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党委宣传工作要求和团的工作实际,负责组织制订团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措施和方法,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3、负责抓好团的宣传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组织、指导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5、负责对团员、青年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培养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6、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搞好思想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7、负责团的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管理,办出特色。 8、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
9、负责青年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对青年教职工进行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教育。
10、负责检查宣传工作及宣传工作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向团委书记、团委会汇报宣传工作。
11、负责抓好宣传鼓动和通讯报道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团委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团的生活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反对任何压制民主的行为。团委内部每个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团委书记要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要互相尊重,同心同德,形成合力。
第六条 每三年召开一次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应采取差额的办法,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委员。团委对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团员大会要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
第七条 团的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做到:政治要坚定,学习要刻苦,工作要勤奋,作风要扎实,品德要高尚。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篇3:团委工作制度汇编】
共
青
团
工
作 制
度
汇
编
目 录
一、团委工作条例
二、团支部工作条例
三、团委月工作例会制度
四、团委会制度
五、支部团员大会制度
六、支部委员会制度
七、组织生活制度
八、三会一课制度
九、团支部学习制度
十、团员发展工作制度
十一、推优工作制度
十二、团员证管理制度
十三、团籍管理制度
十四、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十五、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十六、团支部考核管理制度
十七、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
十八、流动团员管理暂行办法
十九、“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二十、团支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使我矿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团章规定的原则和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矿团委必须自觉接受矿党委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我矿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作为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等三大社会职能和作用。第三条 团委的工作职责
(一)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我矿的中心工作,制定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围绕青年特点和党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组织开展对全矿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和组织制度,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探索和开创我矿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
(四)召开团委全委会及团委月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因地制宜地安排团的工作。
(五)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对团员进行《团章》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证注册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考核工作,注重典型的发掘和推广。(七)配合党委做好青年教工的“推优”入党工作和推优工作。
(八)深入团员青年中开展调研,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团员青年利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听取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解决问题。
(九)广泛组织文化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走正确成才道路,通过有效载体加深对国情民情、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十)做好团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
(十一)配合我矿其他部门,完成团员青年教育管理的其它 任务。
(十二)与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丰富青年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十三)完成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条 团支部是共青团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的头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教育、引导、服务为职能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思想、文化、技能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合格的祖国建设后备军。
第二条 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团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加强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注意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团结全体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条 团支部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针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团的工作,
团委规章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比暂行条例
为鼓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特制订本条例。
一 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团员、各团支部
二 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
(1)带领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发挥团组织的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
(2)团组织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并取得明显成绩;支部自身建设扎实巩固。
2、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3)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本职工作成绩显著;(4)学习勤奋,成绩突出。
3、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
三 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比一次;
2、先进团支部,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推荐,系党总支审核,院团委批准,名额控制在5%以内;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各团总支负责推荐,院团委审定,院党委批准。优秀团员的名额控制在系团员总数的3%以内;优秀团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5%评比;
4、团干部是指团支委以上的干部。
四 奖励办法
对“两优一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先进团支部,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校团委发给荣誉证书。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相关制度
一、活动前由学生会各部负责人拟定活动方案(包括资金预算),交于办公室会议审批。各部提出的大中型活动要获学生会干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
二、各项活动由提出部门主要负责,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请办公室帮忙协调,涉及部门都需要全力支持,认真配合。
三、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做活动总结(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办公室负责对活动作效果评估,以作期末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同时,要将概况公布于工作报表上。对于大中型活动,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活动情况反馈。
四、对于各系开展的各项活动,学生会相关部门要作好登记,并统一于例会时交于办公室。
五、本制度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立团委、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素质,使用权学生干部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在全院学生中起好带头作用,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确保我院各项学生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中,笔记清晰,发言积极并有自己的心得体会加1分;
二、对照各部工作职责和月工作计划,出色完成工作并有创意的2分为底分酌情加分;
三、月计划和月总结未及时上交的扣0.5分,工作未完成一项扣2分;
四、开会有事请假,开会迟到5分钟扣0.5分,10分钟扣1分,依次类推,但不超过3分。早退扣1分。若无故缺席扣扣3分(除特殊情况);
五、值班迟到5分钟扣0.5分,10分钟1分,依次类推,但不超过3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值班扣3分。值班不做好清洁工作、报纸整理等扣1分,未做好大事要事登记,值班记录不详尽的扣1分;
六、在办公室内吸烟、打牌的扣9分,大声喧哗,乱打电话,扔纸屑,乱吐痰扣2分;
七、规定时间未佩带干部证扣2分,干部证丢失、转借或借于他人扣2分,不能做各类抵押;
八、副部长违反了院纪院规或学生会制度,所属部长扣1分;部长违反了院纪院规或学生会制度扣1.5分,分管副主席扣1.5分;副主席违反了院纪院规或学生会制度扣2分,主席扣2分;
九、未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扣1分;未做好各部门、各学生会的联系工作扣1分;
十、副主席、秘书长未完成主席布置的工作扣1分,部长未完成副主席布置的工作扣1分,副部长未完成部长布置的工作扣1分。
本考核制度作为年终评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在打分制基础上,结合红、黄、白罚单制度。若所扣分数达到3分者罚白单予以警告;达到6分者罚黄单予以严重警告;达到9分者罚红单,作除名处理。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在我院青年学生中掀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潮,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发扬光大,这是我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出发点。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一个跨分院的实践性团体,其工作受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团委的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宗旨是: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日常工作与活动,坚持从点滴出发,从身边小事做起的原则,力求通过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的活动,以小见大培养队员“做好事,献爱心”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人人争做现代“活雷锋”氛围。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实践活动为主,思想教育为辅,为队员提供服务社会的机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各分院学生为活动基础,在立足学院的同时,面向社会,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组织,开展活动。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己任,在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团委的领导下,以及各分院、各部门的协助下开展活动,力求不断充实和发展,力争成为宁波乃至浙江一流的高校大学生实践性团体。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一条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设总队、分队,总队设队长及顾问团,顾问团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机构。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由学院团委直接领导,各分队接受总队指导。总队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发展及日常活动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三条 总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总队下设外联组、宣传组、活动组。队长主持服务队的日常工作。队长由学院团委提名并递交双代会选举产生,队长有权提名各下属机构负责人的名单,报学院团委批准。
(一)副队长:二名,一名负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日常工作,并管理各小组:另一名,协助队长处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项事务,并管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项活动记录归档,保存。
(二)外联组主要负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对外活动的拓展、安排,代表服务队与院外各有关部门及院外有关组织联系,争取社会各界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支持。
(三)宣传组负责策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学院内外影响,积极配合外联组活动的宣传讨论。
(四)活动组与各分院分队长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与各分队的实践工作。
第三章 分队制度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下设四个分队,即工程分院分队、艺术分院分队、经贸分院分队、家纺分院分队。
第五条 分队接受总队指导,围绕总队的章程,开展日常工作与活动。
第六条 分队设队长一名,下设外联组、宣传组、活动组(各组工作内容参照总队制度)。
第七条 各分队有组织队员活动的自由,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活动,也可联合活动。
第八条 各分队活动应属实记录,提交总队归档。
第九条 根据分队活动记录以及全院师生抽样选评,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分队及活动积极分子。
第十条 各分队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须向总队队长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前,须上交工作总结,并以此作为考核和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总队每月召开各分队队长例会,进行工作交流。
第四章 队 员
第十二条 凡具有浙江纺织服装学院学籍的学生,承认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章程,愿意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的可以加入总队及各分院分队。
第十三条 队员享有权力:
(一)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举办的各项活动,如参观、社会考察等。
(二)有权监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常设机构及其日常工作,有权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事务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队员有退队的自由。
第十四条 队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自觉地服从人民利益的需要,坚持做对人民有益的事,反对和抵制损害人民利益的事。
(二)自觉遵守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
(三)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和利益。
(四)自觉维护学院和分院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 队员在一般情况应该自觉参加各项活动,有特殊情况的须向总队长或分队长办好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三次以上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六条 队员每学期到各属分队注册,填写队员登记情况表,并记录所参加主要活动。第五章 主要活动事项
第十七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分队:
(一)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自觉维护学院内的卫生环境。
(二)定期在居民小区或主要街道组织义务活动。
(三)每年组织一次学院全院师生的献血活动。
(四)定期组织队伍去看望孤寡老人。
(五)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其他符合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宗旨的一切活动。
第十八条 每次活动后,队员须予以书面总结,并上交所在队。
第十九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总队经费主要由学院团委从活动经费中提供,各分队活动总队审批后,经费由总队提供。同时,欢迎学院内外各企事业单位对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提供合法经费和资料资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值班制度和会议制度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本办公室成员由团委、学生会干部组成。非办公室成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属学生会的一切重要资料,各干部不得自行带回,须放在办公室内妥善保管。
三、在值班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无故离开办公室,有事须请假。
四、值班时要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工作,有重要事情及时反馈到各部。
五、各学生干部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
六、值班时要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整洁。 周日~周四 晚上: 18:00—20:30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团委学生会干部每半月举行一次例会,每周一次办公室会议,若除例会时间以外,中途有事,就由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开会,通知以黑板报为准.
二、例会任务:简要评述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各部长扼要汇报前段工作,概述下半月活动方向,讨论会议上出现的,有必要当场各部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力求当场解决问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三、办公室例会任务:反馈上周值周情况,讨论解决相关问题;对各部拟报活动进行审批;对各部工作报告进行评估;例会前办公室需为例会做好准备,对活动方向达成一致;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由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四、会议不准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凡迟到或旷会一律记入干部档案,迟到三次以旷会一次记,旷会两次或以上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无故旷会三次或以上者提请大会考虑撤换。例会由全体成员参加,办公会议由主席团和办公室成员参加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现有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2、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浪费,不得挪为私用,所借用品用完后应即时交还办公室。
3、非团委成员不得翻阅桌上、抽屉里的文件资料。更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带出团委办公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办公室。
4、团委干部不得随意带人进入办公室。
5、在办公室开会、办公、办刊时必须保持室内卫生,事后必须把办公室清理干净,各物品必须归原位,离开时务必锁大门。
6、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大扫除。
二、办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视情况而定
2、值班干部负责办公室环境卫生,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离开时,确保关闭一切电源,锁好门窗。
3、爱护办公室设施,发现漏失或损坏,应向团委书记或办公室主任汇报。
4、值日干部记录值日期间的事件,对来访的师生,应热情接待,并记下详情。若有人借用办公室东西的,做好记录。
5、值班干部应准时值班,迟到3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勤,不得擅自离开。若有特殊情况,应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
6、值班干部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嬉戏,大声喧哗。
7、违反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一切财务要妥善保管,严禁携带、毁坏、遗失,对物资(文件、物品)的添置、购买、使用、维修、损坏、借予他人等都由办公室负责人在物资管理本上做好记录。借条需经双方签字有效,事后妥善保管。
2、办公室钥匙指定专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或给予仿造。一经发现,受严厉处分。
3、公共财务厉行节俭,禁止浪费。
4、对办公室的财产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办公室财产完好无损。
四、文档管理制度
1、对团委会成员的个人档案负责备案,其内容包括:团委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对团委会的建议,遵守办公室制度的情况,各项活动表现及负责人对其鉴定等。
2、团委会各项活动必须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室”负责管理、汇总各项小结、文件、资料。工作计划在活动前一周上交,活动结束后做总结,留下本次活动的成功与失败。总结分三步曲:参与人员总结、参与部门总结、本次活动大总结(“办公室”整理)。各参与人员也可发表自己对本次活动和各项团委会工作的感想和意见、建议。对突出表现的将载入团委会工作档案。
3、档案应归类保持,他人不得随意拿取、修改、丢弃。如有需要,需出示有关证明。资料可适时输入电脑,以保留备份。
4、由“办公室”对团委会成员的工作手册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例会制度
1、团委例会将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举行。团委各部门定期例会安排如下:
星期一中午:组织部
星期二中午:办公室
星期三中午:文艺部
星期四中午:宣传部
星期五中午:社管部
不定期会议届时由团委另行通知。
2、团总会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由团委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和会议记录。
3、所有委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或不能参加者均应提前向其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予准假,否则以缺席论处。
规章制度文本
规章制度汇编
如何写规章制度
修订规章制度
it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