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规章制度
人事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招聘及任用 第二章
培训制度 第三章
服
务 第四章
待
遇 第五章 离 职 第六章
辞
职 第七章 处罚制度 第八章
激励制度 第九章 考核制度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一章
招聘及任用
第一条 招聘程序
由部门经理提交职位需求(填写“部门用人申请表”)到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审核,递经总经理同意后发布招聘广告。求职人员应聘由人事行政部初试、部门经理复试考核确定,重要岗位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条 招聘条件
岗位人员的筛选,均按岗位说明书进行。
所有应聘者需填写公司的“应聘申请表”。自带简历可附在应聘申请表后面。
第三条 聘用程序
1、确定用工后,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依《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
续。
2、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表现合格进入正式用工,不合格办清手续离职。试
用期内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进入正式用工期。如果提前转正需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表”到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同意,人事行政部同意,总经理同意。
第四条 公司为任职满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须考核通过)办理社会保险。在公司保险购买之前的个人利益相关的事情公司不予管理,不予补办,也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购买社会保险当月签到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岗前培训
员工经岗前培训后方能正式上岗。岗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与。主要以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部门职责,岗位技能、岗位说明书为主。
第二条
岗位培训
部门不定期举办岗位培训,月不得少于一次。培训结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考
核。
第三条
公司发展培训
(一)内部培训
人事行政部根据近期员工需求制定内部培训方案。培训人员可涉及公司内部各岗位负责人和部门人员。每月至少一次。
(二)外出培训
根据工作需求,公司会安排员工外出学习岗位专业知识。外出学习员工归司后应将学习情况报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备案。
(三)书柜
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购买书籍(索要发票,走财务程序报销),购买的书籍要对个人、对公司发展、对团队建设有帮助,或是学习内容可针对个人或公司有所提高均可购买。书籍购买之后,购买人必需先阅读学习完,进行学习心得分享。分享时间可定在每周六下午的夕会。
第四条
培训分享规则
(一)部门培训学习之后,要在部门内部进行学习分享;
(二)员工外出学习归来后,学习多长时间,就要将学习内容在公司或部门内
部分享多长时间,分享结果以所享人员满意为准。
(三)公司学习、部门学习如果分享不出,第一次个人打扫办公区卫生一个周。
第二次所在团队给予集体的处罚(根据当时情况定);外出人员如所享人员不满意,外出人员要自费再去学习相关内容,学成后回公司再分享。
(四)购买的书籍如果只买不学费用个人承担。
第三章
服
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岗位说明书外,如果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严禁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制度参考行政管理制度之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条 公司员工对公司领导要尊敬,尊重。不得私下讨论,议论。
第四章
待
遇
第一条 新入司员工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根据试用结果定薪。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见公司各部门规定(附表一)。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30(31)日。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三)日工资=工资总额/出勤天数。
(四)小时工资=日工资/8。
(五)生产厂日工资=基本工资/出勤天数。
(六)生产厂小时工资=日工资/8。
说明:
1、工资相关数据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厂区数据每月3月之前上交办公室)每月6日之前上交财务核算。业务部门根工资有关的数据,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核算批准。每月3日之前上交办公室。2、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在实际出勤天数内。
第四条 初任人员薪资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低于7天转入下月计算和发放。
第五条 根据薪资制度及加薪机制,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资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
计算。
第五章 离 职
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试用期间不适用者。
(二)正式用工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第二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提前一月预先通告。
第五条 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提前一月告知。第六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短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六章
辞
职
第一条 辞职程序
(一)正式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试用期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三天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在此期间,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二)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辞职申请获准后,应即办妥移交,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并按情节轻重扣发薪资。
(三)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方可离职。
(四)根据员工在职时的表现,公司可为其出具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二条 离职谈话
(一)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二)员工辞职时,人事行政主管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三)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三条
辞职手续
(一)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优盘;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二)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三)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
第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六条
工资福利结算
(一)
(二)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以上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七章 处罚制度
第一条 处罚办法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和罚款
3.辞退;
第二条 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1.工作时间嬉戏聊天、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歌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业务电话无人接听;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且过失较轻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出现第一次;
7.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第一次;
8.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员工证外借或不守厂规者及未按要求佩戴厂牌者;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三条 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和罚款: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12.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 13.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以上事情发生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第四条 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生产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者;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生产厂规定带进出物品;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7.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8.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生产厂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9.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0.偷窃同事或生产厂财物;
11.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3.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16.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1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2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2.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者; 24.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27.泄露公司秘密,把生产厂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和生产厂声誉;
29.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章
激励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办法: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四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生产厂利益,为生产厂争得荣誉 ;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五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向生产厂提出合理化建设,为生产厂所采纳,而成效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有以上表现,生产厂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5)记功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总经理批审;
第一条 试用期提前转正机制
为方便公司和个人就工作职位的双项选择,公司实行新入司员工三个月试用期制度。对于上岗试用期内经考核完全符合岗位要求并表现优秀的员工实行提前转正机制,以激励其更加努力地工作。提前转正由本人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后进入正式用工期。
第二条 加薪机制
三、单项奖
1、奖项含义:为激励员工士气,特以单项奖奖励在某一领域工作突出的个人。
2、单项奖设特别贡献奖、团队精神奖、老黄牛奖、其它。
(1)、特别贡献奖:以金点子、创新的工作内容或方式、引荐优秀员工为公司做出贡献,或其他部门推荐、公司认定的特别贡献
(2)、团队精神奖:奖励在部门工作及公司整体工作中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使部门、公司的整体运作更加高效的员工。
(3)、老黄牛奖:奖励虽没特别贡献,但以优秀的心态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并能有效协助他人工作的员工。
(4)、公司认定的应奖励的项目。
3、金额标准:特别贡献奖金额300元;团队精神奖、老黄牛奖或其它单项奖金?
额200元。
4、总经理嘉奖。
5、奖项评定:全体员工推荐,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认定。
第十章 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档案管理
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目
1、公司组织结构 2、新进人员任职细则 3、员工考勤制度 4、员工请假制度 5、员工离职制度
录
公司组织结构
新进人员任职细则
第1条 招聘申请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需根据业务发展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拟定招聘人员的职务名称、人数、任职资格要求等内容,呈交主管经理核准后交行政人事部依程序办理招聘。第2条 员工招聘
1.主管部门:行政人事部作为招聘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2.用人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的岗位说明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后经主管经理进行审核。
3.招聘录用
(1)经审核评定后,未被录取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以备不时之需。
(2)经评定被录取人员,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在商谈入职时间后发出录用通知。第3条 人员录用
1.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写人事资料卡,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签订相关文件。
2.被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建档管理。第4条 试用期管理
1.试用开始:新进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向其介绍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同事后,将其引至用人部门报到。
2.试用期限:≤ 6个月左右,表现优异可提前转证。
3.试用期待遇: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薪资依公司薪资标准核支。
4.试用期考核:用人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鉴定,合格者公司正式聘用,试用期表现不合要求者,部门主管认为没必要继续试用时,依据试用期合同规定可提前考核,停止试用。第5条 转正
1.待转正人员的直接领导对其进行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表》。2.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后,公司可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实际工作能力等因素对员工给予晋升并提薪,提薪额度视具体岗位、责任轻重等而定。第6条 附则
1、本细则拟定和修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实行。
公司考勤制度
第1章 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2章 考勤范围
适用于总经理以下的所以员工,以及总经理特批不须考勤人员。第3章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
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30,午休:11:30~13:00 第4章 考勤办法
1、公司采用指纹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打卡,每日共计2次。 2、员工不得迟到和早退,因请假调休等未打卡者,须附相应的单据。第5章 考勤处罚 1、上班时间无故迟到15分钟30分钟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5、早退处罚同迟到一样。6、因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给公司造成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6章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监督执行。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以下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别、时间、事由等,经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离开。
2、未经批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应由本人书面请假,对预知性事需请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如遇紧急情况请假人无法提前请假,需于当日电话通知部门经理,由本部门代办请假手续或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请假权限:
请假1天(含),由部门经理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下,由运营总监批准;
请假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前提:在确保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第四条 假期类别 1、事假
① 员工因私事无法上班,按事假处理,事假不计发工资。②
一年内事假累积超过30天,公司保留解雇权。③ 每月请假超过三次以上则公司保留解雇权。
④ 事假期间如遇公休日、节假日,按实际连续天数计算。2、病假
①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申请病假时,事后需出具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相应病例,如无证明,请假则按事假计算。
② 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如遇公休日、节假日,应按实际连续天数计算。病假期间发半薪。
3、旷工
① 未经请假、请假时主管未批或请假期满未续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② 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计,超过半天按一天计。
③ 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公司保留解雇权并不付资遣费。
④ 旷工期间薪资按2倍事假扣除。
4、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薪资照发5、产假及护理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8天假期(顺产)。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公司不再发薪资。产假期间公司有权不保留原来岗位。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
金
和
其他
福
利
待
遇
照
发
。)。
6、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父母)给予3天带薪假;旁系亲属死亡,给予带薪假1天。
7、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工伤假。8、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的员工均可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工龄满3年但不满5年的员工,年休假时间为5天;5年以上每工作一年加一天,但最多不超过15天;年休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度事假累计20天的,不予休带薪年假。第五条 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第2章
离职区分
第三条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并报相关领导审批。第四条 员工由于各种原因被公司辞退/解雇/开除的; 第五条 员工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 公司全体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写书面申请并确保本职工作完成,未达到时间内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实际工作满一个月提出辞职,按月计算工资,工作未满一个月提出离职者不予发工资。
第七条
试用期员工1周内离职或辞退不予以发工资,超过1周则按实际工作日发放。第3章
离职手续办理
第七条
工作移交
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移交给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
事物移交
1.移交员工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的物品,交接双方应签字确认。2.移交公司配置的通信工具。及(办公室、办公桌)钥匙。3.移交借阅的资料。第九条
款项移交
1.将经手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公司财务部。2.将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公司财务部。
3.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视为交接完成。
第十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3.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借款、罚金(2)员工对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关系转移 1.转移前提
(1)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准)(2)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准)2.转移内容(1)档案关系(2)社保关系(3)其他 第4章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
盘锦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本制度共分十五章,包括总则,招聘,试用与转正,培训,考核,调动,干部任免,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考勤,通勤,通讯,奖罚,申述和附则。
第二章 招聘
四、招聘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择优录用,唯才是举,宁缺毋滥。
3、规范化、程序化。
4、干部和主要岗位要求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五、人员需求确认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确定本部门人员编制,增补人员。
2、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
3、因人员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4、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第1页(总19页)人事管理制度
盘锦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报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若不能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则组织对外招聘。
七、招聘方式的选择
1、网络招聘:根据市场性价比及招聘反馈效果评选有效的网络招聘发布平台,并与其签约,根据公司需要实时发布更新招聘信息。招聘地点在公司。目前使用的是智联招聘网络平台,合同期限为一年。
2、人才市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人以下的招聘,在人才市场或在报纸次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人才市场或公司。
八、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 (1)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总经理批准。
(2)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但不包括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3)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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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6)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报到。
2、分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B.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C.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
D.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和部门经理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B.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C.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对应聘经理级以上干部和高级人才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经理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6)除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部门经理、第3页(总19页)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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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试用与转正
九、新员工上岗前三天为见习培训期。培训时间及内容如下:
1、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天,内容包括: A.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史及现状。B.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C.公司工作环境。D.到各部门参观。
2、由用人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内容如下: A.部门内部情况及人员介绍。B.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讲解。C.部门规章制度学习。
3、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内容为工作内容、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
十、员工在三天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公司将不承担工资。三天期满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持《培训反馈单》(见附件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从到岗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书面通知财务部,无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财务部不得发放工资。
十一、新到岗员工的试用期为1至2个月,试用期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转正申请(见附件三),所在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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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签署具体的评价性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无具体的评价性意见,人力资源部有权拒收。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同部门主管领导与转正申请人谈话。谈话以部门主管领导为主,指出其优缺点,提出希望和建议。
3、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先后签字。
4、报总经理批准。
5、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见附件四),通知财务和转正本人。
十二、员工转正时间可提前或延期。
1、员工提前转正必须由部门主管提出,部门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主管提出,部门总监批准。员工延期转正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超过二个月仍不能转正,则予以辞退。
3、凡提前或延期转正,提出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 培训
十三、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
1、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2、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购买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
3、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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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
5、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
6、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十
四、培训的责任、分工
1、见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常务副总经理监督。
2、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
3、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4、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
5、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6、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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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培训的原则
1、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2、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第五章 考核
十六、见《河南德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 调动
十七、员工工作调动应填写工作变动通知单(见附页五)
十八、调动人工作交接并移交部门资料后,调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调入部门对调动者进行转岗培训后,调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分别签字。
十九、《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工作变动前后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的签字由调动者本人办理,然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签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二
十、《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财务部备案。 二十
一、公司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上级聘任下级,总经理批准。 二十
二、对干部实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予以降职,全部及格则在考核成绩为良以下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七章 干部任免
二十三、凡干部的任命、免职均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令。岗位变动时间以任免令生效时间为准。任免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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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备案。
二十四、因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对干部进行集体调整,不再下发任免令,按公司文件执行。岗位变动时间以文件的生效日期为准,无生效日期的以下发时间为准。
二十五、干部任免后的工作交接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并负责。
第八章 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十六、员工行为准则
1、忠实于公司,严守公司机密,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遵守社会公德,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以权谋私。
4、注意交流、沟通,不激化矛盾,认真化解矛盾,5、勤于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勇于闯新。
6、深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7、工作中要做到日理日清、日清日高。
8、从点滴之处节约成本。 二十
七、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全体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禁止穿拖鞋上班。
2、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禁止穿短裤、背心、吊带类衣服。男士发长不盖耳、遮眉,不准留胡须并刮干净;女士头发必须梳理伏贴,不可蓬乱,烫怪发型,发色以深色为主。
3、女士可施淡妆,打扮适度,禁止穿超短裙或吊带装,不可浓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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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
4、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5、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情绪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容。
6、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7、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8、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9、会见客人时,应主动握手,在与客人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0、在与客人谈话时,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1、员工在公司内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德兴文化”,语气要温和大方。
12、各部门员工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严禁拆台、斗嘴和背后谈一些不利公司和员工团结的事情。
13、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言行的活动。
14、办公桌上各种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注意维护办公场所卫生。
15、公共场所及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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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办公时间禁止上网看视频及打游戏。
17、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应在完成后及时汇报,若在当天没有完成,应汇报任务的进度情况。
18、凡在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应立即汇报。
19、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者罚款100元,依次累计翻倍处罚,最高罚款金额200元封顶,如仍不予改正,则由部门领导劝退。部门内当月累计五次则对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额的5%。
第九章 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
二十八、员工一经正式入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所在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勤奋、敬业、忠诚。 二十
九、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员工入职后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在聘用时和工作调动时确定。三
十、员工工资于每月10日将上月工资打入工资卡中。新到岗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转正员工自转正当日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定级工资的80%。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即从变动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工资水准,将不定期地对员工工资做适当的调整。
三十
一、公司的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1、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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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与公司同步,能融入到公司集体当中;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并熟练运用于本职工作当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
4、擅于团结同事一道工作,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
5、已经转正定级。
三十
二、符合待遇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写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领导综合评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社保手续。
三十
三、已享受保险人员一经违犯公司有关规定,已不具备继续享受社保待遇条件的,公司将予以取消公司缴纳部分。离职人员的保险从离职当月停止缴纳。
三十
四、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在发放福利物品时,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超过一个月但未转正的员工可享受50%的份额。
三十
五、员工在下列天数内,可享受有薪假期。
(1)每周一天休息
(2)法定假日
(3)婚假三天(4)丧假三天及路程假
三十
六、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工作特点,原则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人员及公司特殊要求部门和员工在工作忙时不安排休息,所欠休息日待冬季节假日期间适当给予补偿或在病假、事假中抵扣。
第十章 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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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七、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
三十
八、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人员,公司总部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部、售楼处人员的考勤由各项目的主管负责,按照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员工逐日进行考勤。公司总部实行打卡考勤,各项目部无打卡机的,早晚到负责人处签到,每月5日前报到办公室审核汇总,7日前报到财务部,经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核对无误后,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请假应填《请假条》
三十
九、公司上班时间,夏季为早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为早8:00—12:00,下午13:00—17:00。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日报到人力资源部,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对部门负责人处以工资额5% 的罚款。四
十、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徇私舞弊现象,要追究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并核实后一律予以开除。
四十
一、公司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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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员工轮流休息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如未能休息,由人力资源部记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于周六、周日串休(以三十六条为原则)或在员工病假、事假中抵销。
人力资源部的记录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的累计不转到下年度。
四十
二、全体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原因没休息的,按四十一条执行。
四十
三、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的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两天以上由班子会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事假一天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副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假超过两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四十
四、除有薪假期,员工请事假,按休假日数扣发日工资(两小时内的不扣发工资,但月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按实际请假时间累计扣发,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有薪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十
五、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四十
六、公司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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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副总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力资源部留存并考勤。公司的下属公司、项目部及售楼中心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十
七、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
四十
八、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十
九、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超过八小时的按事假处理。 五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员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日工资两倍,一日扣罚月工资,连续两日或当月累计3日者开除。
第十一章
通勤
五十
一、凡被我公司录用且具备通勤条件的员工,从录用之日起享受通勤补贴,补贴金额为每月7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如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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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
(1)公司提供住宿的员工(包括公司要求住宿而不住宿的员工)(2)享受提成的售楼人员(3)临时工
第十二章
通讯
五十
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常外出或经常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给予话费补贴,手机话费实行包干式管理,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五十
四、原由公司配备的手机仍归本人使用,并由使用人负责维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改用自己手机或离职,应将公司配备的手机交回。手机不交者,将以两倍价格从工资中扣除。
五十
五、新入职员工应配备电话的,公司只给话费补贴,不配备手机。电话费补贴的办法是:当月15日以前入职的发放全月补贴,15日以后入职的,不享受当月话费补助。
五十
六、离职当月工作日数不足整月的,话费补贴按天计发。如话费已发放,多发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十
七、享受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果无故关机或不接听将扣罚话费。如更换号码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话费补助。因关机或换号失去联系,影响工作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第十三章
奖罚
五十
八、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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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
九、奖励范围:
1、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4)、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5)、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做出重大贡献;(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4)、为总公司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各项奖励作为员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本人档案。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奖励建议,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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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源部。
六
十、处罚范围
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处罚或工资降级: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
(5)、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6)、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报请总经理审批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被罚款人收到罚款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罚款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出据收据给被罚款人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的给予辞退或除名: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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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重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办公秩序以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员工出现上述行为,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部门经理亦应负有领导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200—500元;
2、降职、降级。
第十四章
申诉
六十
一、凡受到处罚的,若认为对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造成处罚过重的或不应处罚的,均有权提出申诉。
六十
二、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诉的理由、事实,提供证明人或证据,送人力资源部。
六十
三、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书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申诉人可以补充说明或撤回申诉。
六十
四、若申述理由成立,人力资源部报请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降低处罚并在公司公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十
五、下列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申诉人的申诉:
1、无新的事实说明或证明人;
2、无书面申诉书;
3、申诉理由与处罚无关。
六十
六、由总经理直接要求进行的处罚,不得申诉。
第十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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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十
八、本制度的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一次。
六十
九、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凡与本制度内容相关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原来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原内容相同的制度一律作废。
河南德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第19页(总19页)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和“入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 十
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2、培训由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3、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4、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三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十九、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辞退。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
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
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制。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
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二十
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六、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
七、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八、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二十
九、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7天。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5天,已婚员工3年1次7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部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5、员工探亲期间的路费、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
十、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三十
一、产育假:
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2、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3、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4、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
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三十
三、病假:
1、有薪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
2、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
四、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
五、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规定履行手续。三十
六、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三十
七、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
八、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签字批准后,由人事部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十
九、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
十、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
一、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辞退后不予进行经济补偿。
四十
二、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四十
三、对于无故不上班的员工,公司视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0元,两天罚款500元,旷工持续四天以上者(含四天)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因旷工造成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十
四、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
五、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继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四十
六、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
七、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七节、附则
四十
八、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四十
九、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本制度共分十五章,包括总则,招聘,试用与转正,培训,考核,调动,干部任免,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考勤,通勤,通讯,奖罚,申述和附则。
第二章 招聘
四、招聘的原则 1、2、3、4、公平、公正、公开
择优录用,唯才是举,宁缺毋滥。规范化、程序化。
干部和主要岗位要求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五、人员需求确认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确定本部门人员编制,增补人员。2、3、4、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因人员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六、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2、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若不能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则组织对外招聘。
七、招聘方式的选择 1、专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打1/4版及以上的广告,公司无场地时,招聘地点选择在地处交通便利地点的酒店。2、报纸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主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公司。3、人才市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人以下的招聘,在人才市场或在报纸次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人才市场或公司。八、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
(1)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常务副总批准。
(2)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但不包括工资待遇。
(3)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
(5)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6)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报到。2、分工
(1)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B.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C.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
D.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和主管副总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B.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C.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对应聘经理级以上干部和高级人才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主
管副总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6)除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试用与转正
九、新员工上岗前三天为见习培训期。培训时间及内容如下: 1、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天,内容包括:
A.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史及现状。B.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C.公司工作环境。D.到各部门、工地参观。2、由用人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内容如下:
A.部门内部情况及人员介绍。B.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讲解。C.部门规章制度学习。3、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内容为工作内容、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
十、员工在三天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公司将不承担工资。三天期满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持《培训反馈单》(见附件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从到岗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书面通知结算中心,无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结算中心不得发放工资。
十一、新到岗员工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见附件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的评价性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无具体的评价性意见,人力资源部有权拒收。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转正时应为常务副总)会同部门主管领导与转正申请人谈话。谈话以部门主管领导为主,指出其优缺点,提出希望和建议。3、4、5、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先后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见附件四),通知财务和转正本人。
十二、员工转正时间可提前或延期。 1、员工提前转正必须由主管副总提出,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且必须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是专家型人才。2、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主管副总批准。员工延期转正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超过二个月仍不能转正,则予以辞退。3、凡提前或延期转正,提出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 培训
十三、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 1、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2、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购买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3、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4、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5、6、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十四、培训的责任、分工 1、见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常务副总经理监督。2、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3、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4、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
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5、6、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十五、培训的原则 1、2、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第五章 考核
十六、见《沈阳诚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 调动
十七、员工工作调动应填写工作变动通知单(见附页五)
十八、调动人工作交接并移交部门资料后,调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调入部门对调动者进行转岗培训后,调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分别签字。
十九、《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工作变动前后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的签字由调动者本人办理,然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签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二十、《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结算中心备案。
二十一、公司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上级聘任下级,总经理批准。 二十二、对干部实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予以降职,全部及格则在考核成绩为良以下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七章 干部任免
二十三、凡干部的任命、免职均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令。岗位变动时间以任免令生效时间为准。任免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结算中心备案。
二十四、因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对干部进行集体调整,不再下发任免令,按公司文件执行。岗位变动时间以文件的生效日期为准,无生效日期的以下发时间为准。
二十五、干部任免后的工作交接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并负责。
第八章 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十六、员工行为准则 1、2、3、4、5、6、7、8、忠实于公司,严守公司机密,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社会公德,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注意交流、沟通,不激化矛盾,认真化解矛盾,勤于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勇于闯新。深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工作中要做到日理日清、日清日高。从点滴之处节约成本。
二十七、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内部不允许谈恋爱,如经发现公司只留一人,两人可自行斟酌。
2、公司全体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禁止穿拖鞋上班。
3、全体员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着装公司统一工装,周六、周日需要换洗可以不着工装,如不需换洗周六、周日上班的也必须着工装。
4、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禁止穿短裤或运动服。男士发长不盖耳、遮眉,不准留胡须并刮干净;女士头发必须梳理伏贴,不可蓬乱,烫怪发型,发色以深色为主。
5、女士可施淡妆,打扮适度,禁止穿超短裙或吊带装,不可浓妆艳抹。
6、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班前、班中不得饮酒。7、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情绪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容。8、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9、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10、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11、会见客人时,应主动握手,在与客人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2、在与客人谈话时,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3、员工在公司内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诚发展”,语气要温和大方。
14、各部门员工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严禁拆台、斗嘴和背后谈一些不利公司和员工团结的事情。
15、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言行的活动。
16、办公桌上各种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注意维护办公场所卫生。 17、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吸烟。18、办公时间禁止上网聊天及打游戏,严禁电话聊天。19、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应在完成后及时汇报,若在当天没有完成,应汇报任务的进度情况。
20、凡在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应立即汇报。 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者劝退。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则对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额的5%。
第九章 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
二十八、员工一经正式入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所在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勤奋、敬业、忠诚。
二十九、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员工入职后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在聘用时和工作调动时确定。三十、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将上月工资打入工资卡中。新到岗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转正员工自转正当日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定级工资的80—90%。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即从变动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工资水准,将不定期地对员工工资做适当的调整。
三十一、公司的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1、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突出;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与公司同步,能融入到公司集体当中;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并熟练运用于本职工作当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
4、擅于团结同事一道工作,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 5、已经转正定级。
三十二、符合待遇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写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领导综合评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社保手续。
三十三、已享受保险人员一经违犯公司有关规定,已不具备继续享受
社保待遇条件的,公司将予以取消公司缴纳部分。离职人员的保险从离职当月停止缴纳。
三十四、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在发放福利物品时,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超过一个月但未转正的员工可享受50%的份额。
三十五、员工在下列天数内,可享受有薪假期。
(1)每周一天休息
(2)法定假日
(3)婚假三天(4)丧假三天及路程假
三十六、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工作特点,原则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人员及公司特殊要求部门和员工在工作忙时不安排休息,所欠休息日待冬季节假日期间适当给予补偿或在病假、事假中抵扣。
第十章 考勤
三十七、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
三十八、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人员,公司总部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部、售楼处人员的考勤由各项目的主管负责,按照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员工逐日进行考勤。公司总部实行打卡考勤,各项目部无打卡机的,早晚到负责人处签到,每月5日前报到办公室审核汇总,7日前报到结算中心,经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核对无误后,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请假应填《请假条》
三十九、公司上班时间,夏季为早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为早8:00—12:00,下午13:00—17:00。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日报到人力资源部,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对部门负责人处以工资额5% 的罚款。四十、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徇私舞弊现象,要追究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并核实后一律予以开除。
四十一、公司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员工轮流休息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如未能休息,由人力资源部记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于周六、周日串休(以三十六条为原则)或在员工病假、事假中抵销。
人力资源部的记录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的累计不转到下年度。
四十二、全体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原因没休息的,按四十一条执行。
四十三、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的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两天以上由班子会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事假一天由公司副总经
理批准,两天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副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假超过两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四十四、除有薪假期,员工请事假,按休假日数扣发日工资(两小时内的不扣发工资,但月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按实际请假时间累计扣发,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有薪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十五、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四十六、公司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副总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力资源部留存并考勤。公司的下属公司、项目部及售楼中心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十七、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
四十八、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十九、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超过八小时的按事假处理。 五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员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日工资两倍,一日扣罚月工资,连续两日或当月累计3日者开除。
第十一章
通勤
五十一、凡被我公司录用且具备通勤条件的员工,从录用之日起享受通勤补贴,补贴金额为每月7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如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五十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
(1)公司提供住宿的员工(包括公司要求住宿而不住宿的员工)(2)享受提成的售楼人员(3)临时工
第十二章
通讯
五十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常外出或经常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给予话费补贴,手机话费实行包干式管理,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五十四、原由公司配备的手机仍归本人使用,并由使用人负责维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改用自己手机或离职,应将公司配备的手机交回。手机不交者,将以两倍价格从工资中扣除。
五十五、新入职员工应配备电话的,公司只给话费补贴,不配备手机。电话费补贴的办法是:当月15日以前入职的发放全月补贴,15日以后入职的,不享受当月话费补助。
五十六、离职当月工作日数不足整月的,话费补贴按天计发。如话费已发放,多发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十七、享受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果无故关机或不接听将扣罚话费。如更换号码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话费补助。因关机或换号失去联系,影响工作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第十三章
奖罚
五十八、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五十九、奖励范围:
1、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4)、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5)、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做出重大贡献;(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4)、为总公司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各项奖励作为员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本人档案。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部。
六十、处罚范围
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处罚或工资降级: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
(5)、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6)、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
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报请总经理审批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被罚款人收到罚款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罚款交到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出据收据给被罚款人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的给予辞退或除名: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办公秩序以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员工出现上述行为,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部门经理亦应负有领导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200—500元;
2、降职、降级。
第十四章
申述
六十一、凡受到处罚的,若认为对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造成处罚过重的或不应处罚的,均有权提出申诉。
六十二、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诉的理由、事实,提供证明人或证据,送人力资源部。
六十三、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书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申诉人可以补充说明或撤回申诉。
六十四、若申述理由成立,人力资源部报请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降低处罚并在公司公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六十五、下列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申诉人的申诉: 1、2、3、无新的事实说明或证明人; 无书面申诉书; 申诉理由与处罚无关。
六十六、由总经理直接要求进行的处罚,不得申诉。
第十五章
附则
六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十八、本制度的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一次。
六十九、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凡与本制度内容相关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原来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原内容相同的制度一律作废。
盘锦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日
人事管理规章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
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
言。
□ 雇 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 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 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 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6.1.1。
(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 保 证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 愿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
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 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 务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
弊,接受招待或以公 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 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 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 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 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 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 待 遇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本薪
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表6.1.2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 休 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 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 如下
(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 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 请 假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
表6.1.4 第三十二
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 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 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 考 核 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七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 小组核定。
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 加 班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 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 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 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 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伍拾伍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 训 练
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 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
(壹)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 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 迁 调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 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六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 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 员暂行代理。
□ 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 福 利
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 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陆拾玖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 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 保 险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 抚 恤
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 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退 休
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 资 遣
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 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1 人事管理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
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
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
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
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
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
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
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
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
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
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
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
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
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
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
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
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
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
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 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
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
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
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
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
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周一及周五:9:00---17:30 工作
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
迟到早退人事规章制度
酒店人事奖惩制度(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文本
规章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