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为落实学校机关党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财务、审计工作的特点,针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制定此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倡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全处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领
会贯通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同时,组织全处同志积极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和党课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理论思想水平。
2、抓好业务学习,加强岗位资格培训,努力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对财会审计人员的要求。全处每周五下午组织业务学习,采取各种形式学习掌握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机关对财会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共同研究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会计法》要求,每年对财会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使每一位财会人员及时掌握财会最新法规和发展动态,更新知识结构,逐渐提高整体队伍业务水平。关心年轻同志的成长,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和进修条件,使他们能在学历层次和职称上逐步提高。
3、教育全处人员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服务于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识。虚心听取批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基本工作制度
1、根据国家财经纪律、会计工作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财务、审计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办事程序和办法,并进行公示,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逐步提高工作效率。
2、针对财务工作特点,在编制财务预算前,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有关部门意见,了解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动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合理调配资金,严格审核工程预算,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并熟练掌握财务工作程序,工作中即要遵守财经原则,做到办事不拖拉,能当时解决的马上解决;同时对超出违反规章制度的业务要坚决制止,同时要耐心进行解释,宣传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让每一位前来办事的人员和部门满意而归。
4、对校领导批示的文件要及时处理;对有关部门呈报的请示报告,在批复权限之内的要及时回复,需要请示主管校长的,在两日之内上报。
财务规章制度-内部会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3.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审核各项收支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采购要参与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情况。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准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依法保证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强令篡改、编造财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财务机构应监督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的审批制度;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与使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财务机构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收入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支出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情况,确保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财务机构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入帐,并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解释权。
财务规章制度-部门岗位职责
一、财务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和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预算管理岗位
1、年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下年预算(一上、二上)
2、年末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征求对下年预算安排的意见,并进行分析,为校内预算做准备。
3、根据学校批准的方案,下达年度预算各项指标
4、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告
5、定期向各部门提供指标余额明细表,对超支单位应及时通知并停止报销费用
(二)二级单位管理岗位
1、负责按照学校对各院系内部分配政策和资金结算要求,指导和监督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负责监督校内资金结算按期办理,确保当年收入的实现,并做好辅助账的纪录。
3、负责监督后勤部门履行协议,保证及时足额上缴收入。
(三)票据管理岗位
1、负责发票、收据购买、领用及核销登记工作
2、负责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年检、收费项目的申报、票据的年检等工作。
3、负责审核校内收费项目,二、综合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及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文书、档案岗位
1、负责日常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及处内报刊、资料及信件的投寄工作
2、负责统一领用处内办公用品
3、建立文件档案,编写文件索引,保证文件安全,保守文件秘密
4、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保管、移交和院内外查询
(二)综合管理岗位
1、负责税收、物价、财务检查和审计等接待工作
2、负责全校财务岗位会计证的核发,配合人事部门做好财会岗位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
3、其他交办的工作
三、会计核算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的工作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出纳岗位
1、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
2、审核现金收支凭证,每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并与电算化数据核对相符
3、保证现金安全,防止收付差错
4、每日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日结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6、严格审核银行结算凭证,处理银行往来业务
7、每日序时手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8、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对外出借,为别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9、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收据、保险柜密码、印鉴、支票等
10、妥善保管收付款凭证,及时传递
(二)审核制单岗位
1、按照国家各项财经制度及学校各项经费报销办法等规定,严格审核各项经费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凭证,应退回经办人员补办手续或拒绝支付。
2、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的会计制度及电算化软件的要求,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及时输入电脑,打印出记帐凭证,并签字负责。发现差错,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正。
3、分清每一笔经济业务的经费来源,并根据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对发生的支出,及时核减经费指标,结出经费结余数,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各项现金、银行结算单据及内部转帐单据尽量在当日处理完毕,及时递交出纳,任何人不得将已编好的记帐凭证带走,以免影响帐目的及时处理。
5、对各类往来款项,要按月核对清理,及时进行催收或结付,定期将呆帐、死帐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及时按规定作出处理。
6、负责固定资产、材料的管理,做好财产物资帐目的登记,年终余额要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核对相符,保证帐、卡、物相一致。
7、负责外汇计划的申报,外汇收支的管理,编制外汇决算。
8、按月勾对银行帐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配合财务管理科积极催收校内应交收入。
10、协助财务管理科进行部门指标控制。
(三)复核、报表岗位
1、全面熟悉和掌握财务计划、财经法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各帐户的核算内容和核算标准。
2、按序号逐一复核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确保原始凭证正确无误,并对所复核的凭证签章负责。
3、核对电脑输入输出的数据并及时处理差错。
4、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现金和银行存款,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5、审核各月的会计帐表,确保帐帐、帐表之间有关数字的一致性。
6、年末组织会计决算,编制决算报表,编写决算说明和财务分析报告。
7、保管学校财务公章
8、向上级及其他部门报送各种报表
(四)工资核算与管理岗位
1、上级核定的工资基金计划,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执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的支付,分析工资基金的执行情况。
2、工资基金台帐,根据人事部门通知,记录教职工人数和工资增减变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教职工的各项补贴,并汇总编入工资表。
3、微机及时编制打印出工资发放签字总表、明细表、个人工资单等,并于规定日期交出纳签开支票。
4、计算工资总额,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5、解答工资及各项补贴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的问题。
(五)奖贷学金岗位
1、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编制奖贷学金及各种补贴发放名单清册,每月编制汇总表,定期组织发放。
2、根据有关部门通知,随时掌握、调整学生奖贷学金的变动。
3、配合学生处作好学生奖贷学金的申请、发放、催收等结算工作。
(六)住房资金管理岗位
1、对学校在职职工公积金、购房补贴等进行明细核算,汇缴公积金,办理公积金贷款转帐及对减少人员的公积金退款。
2、定期打印住房资金对帐单。
3、配合房产部门作好售房等工作。
(七)学费管理岗位
1、建立学生学费软件管理系统,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催缴学杂费。
2、负责与银行及校内有关部门协调每年学杂费的收取方式,提高工作成效。
3、负责与学生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减免学杂费的等工作。
4、负责提供学生欠交学费名单。
(八)会计电算化岗位
1、负责协调处里所有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网络运行工作。
2、正确及时输入输出会计数据,登记机内帐簿,对打印出的帐簿及报表进行确认。
3、复制与保存重要的系统运行程序,备份全部的会计数据与会计档案。
4、月终与年末进行结帐并打印相应的会计报表。
5、负责电脑、打印机、英特网终端及配套耗材的采购、维修、保养与使用。
四、资金结算部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
2、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3、配置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人员,并报处备案。
4、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5、对本科应岗人员的工作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出纳岗位
1、开户单位交存现金时,清点现金并按票面种类整理好后入库。
2、开户单位提取现金时,按所提金额清点现金后交给开户单位,并应尽力满足开户单位的票面配比要求。
3、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
4、每月月底结帐和年底结帐时配合审核制单将盘库的现金数额与帐面的现金余额相核对。
(二)会计岗位
1、当开户单位办理对外转帐时为开户单位签发对外转帐支票。
2、当开户单位收到外部转帐支票时填写银行进帐单交存银行。
3、当开户单位向另一开户单位办理内部支付时通过内部转帐支票将款项划至收款单位帐户。
4、当开户单位办理对外汇款业务时,填写电汇凭单和邮电手续费单将款项汇出。
5、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银行业务凭单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6、每日终了时逐笔将当天所有业务输入计算机,并与制单审核的输入相核对。
(三)审核制单岗位
1、每日终了时将当天业务输入计算机,与会计所输业务核对无误后进行打印日结报表。
2、每日终了手工登记“开户单位分户帐”及“利息积数帐”,以备核对。
3、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结,打印月报表,并将当月手工凭证和机制报表装订成册、入盒。
4、每季终了时进行结息,打印结息表和利息传票,并将利息记入各单位帐户。
5、每年终了时进行年终结帐,打印年结报表,清理当年所有会计凭证并移交财务管理科保管。
五、基建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1、组织、管理本科行政事务,保证本科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2、配置及调整科内业务技术岗位应岗人员,并报处备案。
3、对本人承担的业务技术岗位工作负责。
4、对本科应岗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
6、执行、落实、检查本科全年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基建会计岗位负责按基本建设项目和来源进行明细核算;建立基建项目付款进度备查簿;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审核有关付款单据并计帐;负责定期报送基建报表。
(三)基建出纳岗位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负责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四)基建财务管理岗位负责每年年初与基建处核实本年度基建计划与投资规模、资金来源与年内进度。保管有关合同、文件和会计档案;负责银行对帐。
财务规章制度-内部牵制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
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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