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方案

县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加强标杆引领、示范带动,优化营商环境,帮扶指导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决定在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按照“创建有标准,行业有示范,学习有成效,安全有提升”的原则,建立起“指导督促、全员参与、评估验收、考核奖惩、规范有效”的提升体系,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治理,事故预防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谐。

二、创建对象 全县非煤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及有色、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鞋帽玩具、建材、轻工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上的生产经营企业,已评为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除外。

三、创建重点内容(一)提升厂容厂貌。

企业实施全覆盖、系统化、起底式治理改造,消除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做到厂区划线分区合理、环境设备整洁、物料存放有序、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标识标志标语整齐醒目齐全,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浓厚,员工安全习惯良好,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伤害措施,真正实现“清理、清洁、整理、整顿、素养、安全”。

(二)规范要素管理。

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从“人、机、物、环、管”等方面狠抓标准普及、规范落地,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管控企业内在风险,不断提升人的行为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现场安全。

1.规范人的行为管理。

一是企业按规定设置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证书;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三是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四是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与岗位安全风险相适应的防护装备与用品。

五是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自觉维护安全秩序。

2.规范生产设施管理。

一是车间与车间之间、设施与设施之间的方位、距离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

二是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人员安全通行。

三是企业加强生产设施管理,制订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设施(含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和应急预案,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是企业管道、设备设施应无锈蚀、无破损,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不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五是按照“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要求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六是工位器具、料箱放置区域划分合理,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