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守则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守则 为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调中心”)的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运行效能,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守则。 第一章职责任务 一、矛调中心工作职责 1.受理、调度和调解所属范围内的矛盾纠纷。 2.以矛调中心为对接主体,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引导更多的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和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 3.汇集调解资源、培育调解组织,推动各类调解组织融合式发展。 4.归集、统计、研判本级矛盾纠纷工作有关数据,加强对矛盾纠纷预警提示,及时报告重大矛盾信息情况等。 5.组织实施对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与能力。 6.指导下级矛调中心工作。 1.主持矛调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和日常业务工作的安排。 2.负责召集矛调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矛盾纠纷研判会,组织开展矛调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3.组织指导并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 4.负责对矛调中心日常事务的统筹管理。 三、调解员工作职责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主动向调委会报告矛盾纠纷调解情况,认真做好纠纷登记、调解统计、案例选报、文书制作和案件录入等工作。 4.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和人民法院业务指导,严格遵守矛调中心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5.认真完成矛调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接待窗口人员职责 1.做好矛调中心窗口的接待受理。 2.协助矛调中心主任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习、会议、研讨等记录。 3.负责收集作情况,及时整理、建立和完善矛调中心工作资料台账。对调解卷宗进行统一管理。 4.做好矛调中心相关工作的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并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