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非法行医 雷霆 行动工作总结
河东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3?172号)的要求及会议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职责明确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河东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相关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河东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内容和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根据上级要求,将5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行为;
(二)严厉打击欺骗患者的行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未取得卫生技术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服务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区卫生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集中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我区在日常监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重点查处。采取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在辖区内加强了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黑诊所”的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打击。自2013年11月8日至2014年8月30日共出检查医疗机构332家,查处非法行医69起,取缔无证行医67户,行政处罚69户,罚款金额29.5万元,没收药品29箱,拆除违规医疗广告86块,向司法机关移送29起,执法人员620人(次)、执法车辆160余台(次);二是进一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积极开展对持证医疗机构,特别是对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打击,主要针对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对上级批办、转办以及本部门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都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反馈。切实做好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督办、转办、交办工作,认真核实案情,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创新宣传形式,助力“打非”行动
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区注重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对医
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非法行医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医,引导正确就医。一是通过媒体媒介广泛宣传。通过河东区电视台“健康人生”栏目滚动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和寻找合适的专家就医;二是边执法边宣传。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一边对非法行医业主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违法执业的后果的严重性,一边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并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宣传资料》,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到无证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卫生、公安、检察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部门的侦查监督作用,促进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有效查处,截至目前,河东区卫生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9起,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
五、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专项行动净化了我区的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的就医环境,但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非法行医存在长期性、隐蔽性、流动性等诸多特性,逃避检查的方法也越来越多,无证行医基本不书写处方笺及病历本,收费不开具发票、收据,常拒不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查处时几乎找不到物证,执法人员对其制作询问笔录获取证据时拒不配合,造成非法行医的取证难,打击工作难度加大;二是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由于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设施简陋,低成本运作和高额利润,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取缔后,容易出现转换地点后重新开张的情况;三是由于近年来流动人口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就医需求也不断增大,加之部分居民和流动人口对无证非法行医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安全就医意识,片面相信虚假宣传,便给非法行医提供了需求市场。四是表现在卫生监督执法力量
薄弱,卫生执法经费、装备短缺,以致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
六、完善监管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本着坚持纠建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总结提炼前期打击非法行医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并形成制度,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下一步将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医疗服务行业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医疗机构联络员制度和依法执业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推行大型医疗机构年度审查培训制度,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与机构校验、人员晋级晋升挂钩。将继续推行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横到边、竖到底、无缝衔接的打击非法行医网络。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监督发[2013]40号),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夯实基层监督网底,完善监管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七、打击非法行医的政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配臵医疗资源。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需要加快实施并且完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其次医疗机构设臵既要考虑当地户籍人口,又要顾及到所在地区的非户籍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充分考虑市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医疗卫生需求,调整原有区域卫生规划,在无证非法行医较多的地区,适当增加有证医疗机构数量,科学设臵、布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方便市
民群众就医,同时改善医疗机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来吸引患者,加强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非法行医无可乘之机,促进医疗卫生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在新闻报纸等各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建立并完善投诉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的举报,同时加大基层、乡镇等末梢卫生监督力量的网络建设,比如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与学习,加大多乡镇非法行医的监督举报力度。
河东区卫生局
2014年9月3日篇2: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工作总结
我院依据卫生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
“雷霆”行动活动,现将近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一所公立医院一所,卫生所一个,集体产权村卫
生室29个,个体诊所38个,药店5个,集贸市场5个。
二、主要行动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宣传
打击非法行医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医疗
机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为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派出所指导员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协管办为成员的督察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打击非法行医进行了广泛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严格准入,优胜劣汰
1、对个体诊所准入方面重点检查: ①人员资质方面,是
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②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m2。③三室分开。处置室必须有紫外线灯,实施无菌操作。
2、对我镇医疗机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①医疗机 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②医院是否存在租赁、科室承包和变相租赁等现象。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为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要求每位成员要加强自
身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共同组织学习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的文件精神,提高业务素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三禁止”,即:禁止违反程序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停止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禁止以工作名义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吃请,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整顿,突出重点,成效显著
根据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检查、整顿的基础上,重点对无证行医和
药店“坐堂”行医进行了打击。截止目前,我院共出动执法 人员36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所,检查药店5个,清查集贸市场5个,集体产权村卫生室29所,个体诊所38所。对被查单位建立了档案,提出了改进意见,较好地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是开设诊疗科目与审批类别不一致,主要是开展中医
诊疗活动时进行输液打针;
二、是大部分诊所面积普遍较小,三室难以分开,特别是
处置室,设置面积小或者没有;
三、是诊所制度建设、消毒隔离、医疗垃圾回收、门诊登
记等工作不规范。篇3: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睢阳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市、区打击非法行医精神,根据近年来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并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三级联动方案,自2005年至今,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给予有力的震慑。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得到有效开展,在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了所长王因运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焦峰同志为副组长的长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非法行医打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卫生局党委要求卫生监督所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做,主动争取公安等部门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保证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职责明确,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实行区卫生局督导,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的办法,强化辖区职能,条块结合,分块管理。坚持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期间睢阳区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督导组,负责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督导检查。整治重点是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等。
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睢阳区卫生局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多次召开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大家齐心协力全面开展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区医疗市场状况,并集中精力,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对全区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登记。根据摸底掌握全区非法行医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打击,对“钉子户”“难缠户”采取联合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形成合力攻坚之势,给予严厉打击。在打击非法行医工
作中,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坚持舆论引导和媒体参与,打击全程记者跟踪报道,并通过报刊及时向社会宣传打击成果。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并及时将工作动态以简报形式向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报告。其中在“09年打非行动”中,睢阳区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00余人次,车辆760余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43余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00余份,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6余起,其中查处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案件21起,取缔无证非法行医25家,没收药品器械104箱(件),没收非法(违法)所得7.1万元,罚款22.2万元。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共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案件3起,向计生部门移交2起。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巩固去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严厉打击目前我区医疗市场状况进一步好转,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1.公立医疗机构因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 2.无证非法行医者流动性、随意性大,行医场所简陋隐蔽,容易死灰复燃; 3.个别医疗机构负责人依法执业意识不强,疏于管理,纵容包庇非法行医人员;
4.非法行医形式多样化、复杂化。
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切实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二是要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执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而净化我区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睢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一日篇4: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营造和谐、规范的医疗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宣州区2011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2011年全省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文件精神,我所在全区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确定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为主要目标,把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作为今年医疗监督的重点工作,采用集中整治和经常性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二、加强培训,强化意识
为提高整个监督队伍的执法水平,我所经常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医疗执法监督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宣传,利用舆论监督
我所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为此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群众的投诉及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卫生信息网络上公布。
四、建立健全监测网络
建立乡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点,完善监测网络。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点,统一制定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非法行医监测网络,各监测点职责明确,有相对固定的联系人,定期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监测报告,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的查处,向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提高群众安全就医的意识。
五、组织人员,集中整治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截止2011年10月31日,我所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我区特点,重点清理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整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执法车辆66台次,查处无证行医23户,取缔23户,罚款22户,罚款金额80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户,没收金额8600元,没收医疗器械142件,没收药品97瓶(盒);另1户因无证行医受二次行政处罚,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存在问题 1.非法行医特别是“游医”的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增加执法难度。2.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由于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设施简 陋,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取缔后,非法经营者的经济损失不大,容易出现转换地点后重新开张的情况。3.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取证工具落后,经费紧张,同时又承担其他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监管事项多,以致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够。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坚持巡回监督、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彻底清除违法违规行医行为,特别对在打击过程中死灰复燃的要一查到底,坚决予以取缔。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以及派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医疗法律法规。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条件;司法机关对卫生行政部门移送的涉罪案件应及时查处;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够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宣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1年10月31日
附表1 2011年医疗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汇总表
市 单位(盖章):宣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注:本表所指无证行医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填表人:徐旭东 联系电话:3027491 填表日期:2011.10.31 审核人:蒋成亚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1年医疗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汇总表(续)
市 单位(盖章):宣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填表人:徐旭东 联系电话:3027491 填表日期:2011.10.31 审核人:蒋成亚 单位负责人(签字):篇5:打击非法行医 工作总结 磁县中医院
打击非法行医自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2006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我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优化医疗环境,确保医疗安全。使医疗机构设置达到规范,医务人员执业合法,无超范围执业行医,无非法外出会诊、义诊、坐诊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照局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相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惜民 副组长:张学军 邱金才 索用文 苗树凯 组员:王福有 赵宏波。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苗树凯 成员:王福有 赵宏波。
二、组织学习宣传动员、为搞好这次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院领导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由上到下逐级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进行宣传动员。特别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各级医务人员,进行了专題专项学习,教育和动员,使其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形式,自觉遵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行律己,要进行自查自纠、自报,认真填写打击非法行医自查自纠调查表,并写出本人保证书,进行自我约束。
三、进行调查摸底 自查自纠 自我保证
(一)、对有执业资格医师进行摸底,填写了打击非法行医自查自纠调
查表,由本人自己填写,全院36名执业医师,另加2名麻醉人员,全部填写表。
(二)、对有执业医师资格的36名人员和2名麻醉人员,进行签定个人保证书,进行自我约束。应做到:
1、保证不在院外私自开设诊所
2、保证不到黑诊所坐诊行医
3、保证不与他人联手非法开设诊所,非法到他院及乡村诊所做手术、麻醉、接生、检查等。
4、保证不私自非法出诊、会诊、义诊、搞体检。
5、保证不超范围行医。以上各条如有违犯,自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处罚。
(三)、依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县卫生局(2006)56号通知,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严格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要做到合法行医,合理用药,制度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四)、自查自纠
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院领导根据本院摸底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学习、教育,把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内容传达到每一个人。逐科、逐人进行自查自纠、自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查访,未发现有违法行医,在外开诊所的。原有开诊所的均已关门不干了。在院内自查,发现问题已及时处理解决,给予相应的制裁和处罚或处分。在全院大会通报,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大家。
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一是全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明确执法重点,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案例分析,提高调查取证等方面能力。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设立覆盖县、乡、村的非法行医举报箱;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册等大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使无证行医无生存空间。三是无缝覆盖,全天候打击非法执业行为。
2011年窑店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
医行动总结
为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院制定了《窑店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现总结于后:
一、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为净化我镇医疗卫生环境,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我院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办公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促进医疗市场规范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我们坚持打击与整顿规范相结合,以打击加大监管的力度,在规范中促进专项行动的有力开展。
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辖区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配合下,取得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0余次,查处4家黑诊所上报卫生局监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专项行动涉及多环节、多部门及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大,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有的非法行医人员千方百计找关系、托人出面说情,为执法增加了一定难度;二是有的非法行医人员采取你找我跑,你走我开门打游击战的方式对抗检查;三是少数钉子户法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既不签字,又不接受调查,摆出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耍赖架式对抗检查;二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专业分工不明显,也不能明确划分,超执业范围、跨类别行医的情况难以避免,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法律意识淡薄,对非法行医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四是农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差,许多人为图方便和便宜,只愿到个体药店和游医摊看病,对非法行医行为不仅不举报, 反而拒绝配合执法人员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取证,这给打击非法行医带来了一定困难。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指导下,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二是要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执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窑店中心卫生院
2011年11月18日
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的通知》(**卫监[20xx]21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指挥部,分别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办医、个体行医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政风行风、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区卫生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抗生素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从践行“三个代表”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区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监委、计生局联合行动,各部门既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又相互配合,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配合和支持下,对全区非法行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医生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各级各类机构、单位、个人105户次,出动监督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25辆次。查处无证行医5户次,取缔5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诊疗范围2户,罚款2550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530元。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氛围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编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信息2期,在《阳泉矿区报》刊登信息1期,制作版面2块,条幅2个。
四、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省、市督办案件
根据省、市批示和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区卫生局及时组织监督人员对举报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落实,依法取缔非法行医2户。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2、无证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频次不够,缺乏必要的摄像、照相等取证工具和执法车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3、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计生、科技、工商、监委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宣传力度,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省、市交付的和各项任务。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文 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是今年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市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今年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春雷行动”的通知》(**卫监[2006]21号)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矿区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指挥部,分别召开了由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办医、个体行医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医疗卫生系统医德医风、政风行风、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三、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区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监委、计生局联合行动,各部门既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又相互配合,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配合和支持下,对全区非法行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店坐堂医生等非法行医活动,共检查各级各类机构、单位、个人105户次,出动监督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25辆次。查处无证行医5户次,取缔5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诊疗范围2户,罚款2550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530元。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三、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氛围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编发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信息2期,在《阳泉矿区报》刊登信息1期,制作版面2块,条幅2个。
四、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省、市督办案件
根据省、市批示和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区卫生局及时组织监督人员对举报督办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和落实,依法取缔非法行医2户。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卫生单位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2、无证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频次不够,缺乏必要的摄像、照相等取证工具和执法车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2、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结合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严把医疗机构准入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3、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计生、科技、工商、监委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宣传力度,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省、市交付的和各项任务。
德城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根据省、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德城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全面部署,积极推进,德城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日趋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保障体系 根据工作会议精神,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食药局联合下发了《全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了全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卫生局长任组长,公安、计生、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并对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提出了具体要求。卫生局与区属各医疗机构签订了《德城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责任书》,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行全面排查并加以整改。会后,区卫生监督所作为行动的牵头单位,立即行动,制定工作目标,抽调15名卫生监督人员成立相应组织,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而保证了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上下联动,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良好氛围 1.发挥协管作用 全面摸排线索
2013年11月7日,召开26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会议,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一是在辖区内进行一次全方位、不留死角的摸排非法行医业户线索的行动,要具体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小区。二是对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假医、游医线索及时报告。三是检查药店是否存在中医坐诊标识、宣传中医治疗的。四是注意辖区“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无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为更进一步地深入打击非法行医,2014年7月24日,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专题培训会,来自全区基层医疗的负责人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详细讲解了卫生监督协管的有关内容及打击非法行医的基础知识。同时,就下一步开展推拿按摩场所非法行医活动的专项整治和广泛宣传发动方面作了具体的部署安排。通过该次专题培训,使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认清了自己的职责,丰富了如何识别非法行医方面的知识,进一步促进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全面展开。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开展以来,我们组织德州电视台、德州晚报、德城区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在德州电视台形成专题,在德州晚报上进行了大篇幅的专版报道。在市、县级多家网站上进行信息宣传60余次次。
3.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德城区专门印制了‘识别黑诊所,保障群众就医安全’的宣传册,由卫生监督员和24个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市场、小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进行广泛宣传,向群众讲解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及具体的表现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指导他们安全就医。同时,监督人员在无证行医户所在小区的宣传栏、大门口张贴取缔公告,减少了无证行医户得的生存空间。
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推向高潮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德城区卫生局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全面摸排线索。
2013年11月20日,抽调14名精干卫生监督员,在德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下,对德城区的4家屡教不改的无证行医户进行现场取缔。现场共计收缴药品六箱、牙科器械3件,牌匾五块。德州电视台、德州报社的记者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此次专项行动的展开,极大地震慑了无证行医户。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今后多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让无证行医行为在我区无立足之地。
二是2013年11月29日,德城区卫生局、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联合召开了德城区药品经营单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药店必须经过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中医坐堂行医,无证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诊疗活动。对存在中医坐诊的药店,给予10天的整改期限,到期不整改,仍进行无证行医的药店,德城区卫生局与食药局将联合进行检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坚决杜绝药店无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随后,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食药局的工作人员,联合对存在中医坐诊嫌疑的30多家药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大部分药店不存在中医坐堂行为,对4家存在中医坐堂行医行为的药店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
四、紧紧围绕专项整顿,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行医
1.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出重拳、多举措、卓有成效的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在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中,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日常工作与打击非法行医相结合(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走到那里不忘记询问周围有无无证行医户的线索,走到那里不忘记检查周围的已知无证行医户);二是正常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上半年组织对无证行医户的专项检查3次,白天2次、夜间一次);三是举报投诉与卫生监督协管相结合(重视举报投诉和卫生监督协管的每一条线索,出境迅速,一查到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期间,共处理举报投诉案件42起,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上报有关无证行医的案件36件;四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与构成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相结合(凡是下达行政处罚的案件,到期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23件,现执行完成15件。对构成犯罪的非法行医者,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绝不姑息迁就,移送公安机关案卷3件)。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基本构成了德城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凡是被我们摸到的无证行医户,均已经偃旗息鼓。
2.常抓不懈地抓好药店坐堂行医工作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对德城区120余家药店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由于药店坐堂行医具有隐蔽性,坐诊医生不进行全天执业,在工作对涉嫌违法的药店我们采用先摸底,再进行突击检查的方式,对7家无证开展中医坐堂行医的药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4000元,同时也促进了我市药店坐堂行医的正规发展,在我市率先设置了一家药店坐堂行医诊所。
3.开展推拿按摩场所的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推拿按摩场所非法行医行为,德城区针对推拿按摩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刮痧”“拔罐”等名义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宣传“中医”、“主治”以及非法开展针灸、正骨等诊疗活动等内容,抽调专门的队伍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共计监督检查257户次,对存在针灸、正骨等非法行医活动的3家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存在违规宣传的41家机构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摘除相关标识。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对推拿按摩行业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推拿按摩为幌子开展疾病治疗的非法行医行为。
4.开展了农村医疗市场的整治
经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院领导的沟通探讨,2014年5月份,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村卫生室设置及管理的通知》,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8月初全面展开了农村卫生室的专项整治,凡是乡村医生在外独立执业的,一律按照无证行医进行严肃处理。
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而道远,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更加努力、细致地工作,争取做到更好。
德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4年8月29日
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行医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