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一、推进红岗公司法治与合规工作发挥的总体作用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启航之年,也是红岗公司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里本人尽职勤勉,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六院的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总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红岗公司的落地生根。确保公司党委中心组每年两次的集中学法活动不动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及《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知识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协助公司一把手,充分发挥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积极作用,筑牢法治建设之基。
(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法律审核把关。公司所有涉及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的会议,均能够亲自参加并发表法律审核意见。同时优化法律审核的办事流程,要求办公室在决策会议召开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交由公司法律顾问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得到成熟中肯的审核结论后,再在决策会议上发表意见。
(三)促进红岗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主持完成了《红岗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在该制度中有意识的增加了价格管理及审核过程中的合规审查的内容,促进红岗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做深做实。结合六院的要求,于2021年3月至4月间,指导相关部门完成公司近三年技改及招投标工作的合规复查,共检查出4个整改项,3个改进建议项,全部得到落实。
(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公司全年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积极协调法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协同配合,向涉事职工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立场,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手段、积极准备证据材料,最终顺利的解决了离职人员孙佳、王磊的劳动关系纠纷,规避了相应的劳动法律风险,有效的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推进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除了完成年度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外,主持对公司现存制度进行审查,集中废止了不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制度19项。同时对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六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提出了9个方面的管理意见,全部得到了业务部门的积极回应。
(六)积极推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流程再造工作。支持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分管部门完成合同评审及其他管理工作嵌入六院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理顺工作程序,解决现有个别业务流程同信息化统一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七)高度重视公司的存量“两金”压减工作。指导公司法务部门,通过利用业务部门和人员向对方公司极限施压的方式,最终全部追回了西安钛金公司58.75万元的长期应收账款,并避免了诉累和一大笔的诉讼成本。同时积极支持公司法律顾问向兄弟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帮助金岗重工向浙江天洁公司最终追索到了近五十万元的合同违约金。
(八)积极开拓普法工作的新局面。继续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讲法”专项活动,该活动作为公司传统的普法平台,从2016年开始已成功举办29期,本年度共组织开展了五次讲座,重点讲授了《招投标法》、《保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同时支持法律部门购买民法典一百余册,举办普法影片展播活动,并制作普法宣传书册分发给全体职工,积极推动公司职工代表每年一次的集中学法活动。
二、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难点或问题
(一)发现的难点和问题
一是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缺乏法治思维,没有形成依法经营、依规治企的主动性,很多管理上的决定往往依靠个人经验和拍脑门:二是法律工作离高度融入公司的科研生产和日常经营工作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企业员工违反法律特别是违反公司内部规章的成本很低,规章制度虽不是“棉花棒”,但也远远未达到“狼牙棒”的程度。
(二)推动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或建议
提高全员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需要我们企业历任法务人员及全体职工共同不懈的努力。除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让广大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感受到法律与规则的存在,在一个又一个的具体事务和具体工作中培养法律素养,逐步改变人治思维,明白我们的事业是要通过规则的力量来稳步推进,依法经营、依规治企才是现代企业运转的必由之路。
在拓展法律意识的同时,法治工作也要主动和企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工作融入科研生产工作,也就保证了科研生产中心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不断前行。因此法务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更要不断的学习各类企业管理知识和熟悉生产及科研相关工作流程;要在具体的工作中嵌入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寻找更多更实用的工作抓手,扩大法治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例如本人在任职公司总法律顾问以来就一直支持的公司法律顾问在各类招投标、比价采购、商务谈判中担任监标人的角色,并在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固定下来,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这样也有助于法治工作做深做实,同公司中心工作紧密融合,迈上一个新台阶。
法治工作的中心内容就是对外维权,对内审核。而审核的依据则是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因此,这些制度也就是广义的“法”,就是公司全体人员不能逾越的红线,谁要是违反它,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代价。这就是依法依规治企的内在含义。所以推行法治央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加强“法”的威力,让“法”成为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根本的行事准则,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裁、惩戒作用发挥出来,才能做到依法治企,人人自觉遵守规则。
三、本人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设想
(一)加强合规管理方面
2022年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强化年,本人力主推动本年度红岗公合规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合规管理工作在公司执行层面的落地,将合规管理重点从两年前的建章立制转变为业务实操,选择几个与公司有重要意义的业务板块,强力突破,形成适合红岗公司发展模式的合规管理运行方式,并推广覆盖到公司所有业务的合规管理建设。
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拟选取供应链管理中的采购管理、合格供方管理,年度采购协议的价格管理,工程建设中招投标业务,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保密管理,人事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这几项与公司经营有密切相关的重点业务,梳理以上业务的合规重点,明确合规审查的审查点,同时根据可能出现违规的程度明确不同的惩罚力度。为公司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运行法则。
(二)健全制度体系方面
继续加强合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密织制度之网。2022年的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要从传统的、从运行时间上审查制度修订废止的必要性,转变为业务部门领导要从部门整体工作开展的高度,来把握制度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加大公司制度同六院制度、集团公司制度的衔接,加大规章制度的制发前评审和法律审核力度,坚决杜绝将上级规章制度照抄一遍的“上下一般粗”现象。发挥制度的价值引领作用,保证规章制度起到“公司制度规范公司行为、解决公司问题”的真正作用。
(三)强化案件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六院的要求,在发生诉讼事件后的第一时间,通过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如实上报案件情况,同时按照六院要求和案件实际情况选聘诉讼代理人。同时依据集团公司的规定履行必要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做好各类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工作,为公司科研生产提供一个稳定的经营环境。
(四)加强法律审核方面
充分利用重大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三个100%法律审核的重要抓手,在日常工作中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要继续探索和改进相关业务流程,以便发挥出更加高效实际的作用。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要按照区分我方范本和对方提供范本的原则,重点审查对方提供范本的合同,尤其是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合同要认真研判,必要时出具审查意见书;重大合同要坚持会议审核的方式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审要坚持向合规管理的要求靠拢,保证企业内部制度的合规合法。
(五)运用法律手段化解风险方面
2022年要继续推动红岗公司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诉讼案件。结合之前的工作经验,总法律顾问要推动法务部门同纪检部门、财务部门、信访部门、保卫部门、采购部门、市场开发部门通力配合,及时发现矛头隐患,迅速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积极响应和处置问题,将纠纷和隐患化解在萌芽之中,避免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对于已经暴露的法律风险,一定要精准判断,准确拿出科学的诉讼策略;对于属于公司集体决策的诉讼事项,要尽早的拿到党委会等决策会议上审议决策,尽快采取起诉、财产保全等诉讼措施,保证公司处于纠纷化解的主动地位。
(六)加强队伍建设方面
红岗公司法律人员队伍近几年保持了整体的稳定。下一步就是要继续加强法律顾问的专业性,在税务、股权收购等较难较深入的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务人员培训力度,保证每年三天的脱产培训周期。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公司发展现状的法务人员的职级职务晋升制度。
以上就是我今年的述职报告,请各位领导评议,提出宝贵意见。最后祝愿六院的法律合规工作能够越做越好,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六院的事业能够越做越强,早日建成国际一流的航天防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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