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素养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律专业素养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关键词: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
高等职业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是我国高等院校体育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职业院校体育专业人才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未来。但是,当前我国高职院校重视体育专业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忽视学生道德法律素质教育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提高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加强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建设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的高低,关系到体育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成败。因此,必须要不断从道德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等角度对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开展常规培训。只有不断提升他们自身的道德法律素养,才能够更好地开展相关体育教育工作,进而提升学生的体育道德法律素养。我国当前对学生的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主要借助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1]。但是由于很多课程由非专业的教师或者辅导员老师负责,导致在具体的课程开展中,经常出现重道德教育,轻法律教育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很多法律知识如果不经历专业培养不可能完善的掌握。因此,高职院校在开展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首先要解决的是部分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较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具体做法如下:一是要不断开展师资队伍建设。有鉴于法律与道德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性,可以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教学内容进行单独教学,不断建设适应上述不同教学内容的德育教师队伍和法律教师队伍。二是要不断挖掘自身优质资源,依托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认知特点和专业设置特点,不断创新道德与法律素养教育的内容。同时,为了解决相关师资不足问题,可以选聘一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思想政治辅导员老师担当相应教学任务。三是要不断开展相关道德教育教师与法律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思想道德教师与法律教师应当共同研究当前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特点,制定协调一致的教育培训计划,共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发展,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真正发挥提升学生道德法律修养的积极作用。
二、创新体育技能培养模式,搭建道德法制素养培养新平台
传统高职体育专业学生培养侧重于对学生体育技能的教育,忽视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在学生道德法律素养培养方面更是存在明显的不足。随着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加大,必须要实现学生与职业市场之间的零距离。而要想实现这种零距离,学生必须要不断提升自己多方面的素养,而除了专业技能素养之外,具备更强的道德法律素养的学生无疑会更受到人才市场的欢迎。因此,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育中,必须把对学生的专业技能教育与道德法律教育有机结合。高职院校不但要重视学生体育技能的锻炼,更要重视学生道德法律素养的教育。高职院校要努力建设道德法律素养的全新教育平台,实现学生真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积极开展道德法律实践活动,促进体育专业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道德法律实践是提升高校体育专业道德法律素养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法律道德实践,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才能够强化道德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通过体验不断强化自己的道德法律意识,进而树立自己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高职院校必须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更多道德法律实践机会,让学生通过各种道德法律实践,提升自己良好的行为品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加强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制教育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本身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有利的方面,如让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顺畅,能够实现在线互动、资源共享等,也有消极不利的方面,如一些不良网络信息趁机进入人们视野,容易导致人民群众思维混乱、价值观失衡等。就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来说,也受到上述互联网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因此,我国高职院校必须要指导学生正确应用互联网,趋利避害。尤其是在借助互联网开展各种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更是要对各种网络教育资源进行仔细的审核,去粗存精,去伪存真,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资源对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培养的积极作用。
五、结语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新时期要想继续发挥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必须要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到道德法律素养是全面提升自己素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总之,只有不断提升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的道德法律素养,才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廖军.体育道德法律化问题初探[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4):54
缺少了职业化的素养,单纯的规范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实质性的贯彻实施;同时,职业化的技能也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最终的价值诉求。所以,必须要关注职业素养的问题,必须要强化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这是法律职业化正常发展的必备条件,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内容。法律职业者的素养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与法律相关的最基本的素养,并非法律职业者所特有;其二是在更专业层面上的素养,即完全基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应的特有的素养,是法律职业与其他职业的区别所在。显然基础层面上的素养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素养根基性的所在;但特有素养却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核心所在,也最能体现法律职业素养的价值以及诉求。我们称之为法律职业者双层面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法律职业者的基础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有对“法治”的信仰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我们认为法治是一种信仰,而这种信仰来自于对人性的深刻观察和对法律的透彻领悟。法律职业者必须信仰法治,必须对“法律至上”“人人平等”“权利本位”“程序正义”等法治的基本理念抱有深刻的甚至是刻骨的信念。信仰也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崇尚和追求,更是从法律职业者内心深处发出的对以公平正义为内核的法治精神的敬畏。
2.法律职业者应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法律意识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直是我国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目标之一。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更要在以上方面表现出清晰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应当比普通人更为强烈。
3.法律职业者应具有不断更新完善的专业知识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精通都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这不仅仅是法律职业本身的要求,也是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路上前进的基石之一。例如法官这种职业,“定纷止争”是其工作的核心和实质,那么为了实现这一职业目标就必须对有关争议的实体法了如指掌,同时为了能够真正地平息纷争,其在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又必须审慎地履行各种程序法上的要求和限制。
4.法律职业者在行使职责时要掌握“法律方法”所谓“法律方法”一般认为包括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等,另外也包括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技术性手段。这些方法与技术具有鲜明的专业化特性,不可能通过短时间的接触和了解便能掌握和适用。相反,对于法律方法和技术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且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过程,同时还需要大量的积累与实务性的操作训练。法律职业者正是通过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才能更进一步和更形象地展示“法”的面目和精神。
二、法律职业者的特有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理念是比意识更加清晰、更加坚定,比信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一种心理状态或者说是思想状态。作为法律职业者,在信仰法治和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应当再进一步升华为具有现代司法的理念。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实际上是极其丰富的,例如司法的公平、公正、独立、中立、民主、及时、清廉以及程序正义等。可以说,现代司法理念包含了对法治的信仰,实行法治的宗旨和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法律人的灵魂,是衡量法律职业者够不够格的重要标准。
2.法律职业者需掌握“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从法律的逻辑和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职业思维有自身特点,比如:借助于法律概念进行观察和思考;通过程序进行思考;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理因素等。法律思维实际上也是一种惯性的思维,但是这种“惯性”来自于“法律之上”“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同时也来自于法律的逻辑,强调对于社会事务的看待和评价一律以“法”为统一和唯一的标准。更进一步来看,法律思维讲求的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思考问题的基调,以程序正义为衡量的基本标准,以注重合法性和普遍性代替注重客观性和特殊性……概括起来,法律思维就是“重形式正义、重秩序、重形式意义的合法性思维”。
3.法律职业者特定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对法律的恪守、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对自身职业操守的维系等等。当然,在法律职业者内部,由于具体分工不同,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并非完全一致,但从整体上来说它们仍具有高度的共性。而且随着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必然越来越严格。
4.法律职业语言的掌握和适时运用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特有素质法律语言是与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性质相适应的法言法语,也就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并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活动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它包括表述各种法律规范的立法用语和为诉讼活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司法用语。法律正是通过法律人专用的法言法语向公众语言转化,并成为我们称之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正是由于法律职业具有高度的专业化特点,所以以纯粹和精准的法言法语来进行相关活动不仅是职业化素质高低的体现,更能很好地向公众传达法的精神,促使人们形成对法治的信仰。
5.法律职业者与众不同的气质风度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之一“气质”一词在《辞海》里的解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我们将这样一个本不带有任何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的词用在这里是为了强调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且与其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内在个性,并且时刻外化显现的风格气度。这种气质风度并非定型的或者唯一的,但至少应让人感觉到正派、沉稳、细致、严谨、诚信、无私和执著。#p#分页标题#e#
三、法律职业者特有素养的培养
关键词:师范生;职业素养;教育法律素养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发展决定师范教育发展的导向。目前我国正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此背景下,教育法治工作的狠抓落实也日益提上日程。依法治国具体落实到教育领域中则是要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论如何依法,最终是需要落实在人的行动上,而教师则是落实教育法治工作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是贯彻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关键之所在。师范生提升自身教育法律素养是加强教育法治建设、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高素质卓越教师的关键;是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应有之义。教师作为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应为学生成长成才、社会尊法守法做出良好的行为表率。师范生兼具学生和未来人民教师的双重身份,从一定意义上说,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高低反映着我国师范院校法治教育成果,亦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未来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质量。然而,在当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教育环境下,学生权益被侵犯、教师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重视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现状研究,加强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培养,对于提升师范生整体教育素质、促进师范生全面和谐发展无疑是紧迫的。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法律素养。“所谓法律素养,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法律素养不等于法律知识储备的多与少,法律素养高低主要通过个体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行为的整体综合能力表现出来。
(二)教育法律素养。教育法律素养是指教育工作者掌握和运用基本教育法律知识的能力。教育法律知识的储备量、有无教育法律意识、是否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行事是衡量教育法律素养高低的三个主要指标。教师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律行为构成了教师教育法律素养最主要的三个方面。
三、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现状
1.师范生教育法律知识现状。教育法律知识是构成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最为坚实的基础之一。当前国内学者对教育法律知识这一概念的界定较为一致,主要是指对教育法律理论知识以及对教育法律条文的掌握。对教育法律条文的清晰掌握是师范生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教育法律法规、明确教育法律关系的题中之义。因此,对教育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是发展师范生教育素养的必要准备。
2.师范生教育法律意识现状。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心理、观点、思想体系和法律知识的总称,属于观念化的法律现象。教育法律意识是构成教育法律素养的主观要素,主要包括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绝离不开教师法律意识的提升。在新时代的中国,依旧出现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例如,福建厦门思明区莲岳小学女教师用戒尺体罚学生,导致其背部大面积红肿;滨州惠民县一小学教师用揪耳朵、扇巴掌等行为体罚学生;云南宣威老师殴打学生等。当前我国推进依法治教的最大障碍就是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3.师范生的教育法律能力现状。教育法律能力包括遵守、运用、维护教育法律的能力,教育法律应用能力是教育法律素养的最高要求。师范生是未来的教师,是新一代的教育工作者,为了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自然应当积极学习、努力懂得、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同时,师范生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也应当珍惜自己的教育权利,自觉履行教育义务,自觉运用教育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及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二)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存在的问题
1.师范生意识到教育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不系统。教育法律知识是构成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重要基础,系统、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是衡量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尺。师范生只有在拥有一定的教育法律知识做保障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其教育法律素养。多数师范生认为就教育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而言是毋庸置疑的,但师范生认知结构中的教育法律知识是不完整且不系统的。没有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的师范生怎会拥有较高的教育法律素养,对教育法律没有进行系统、全面了解的师范生怎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名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民教师。
2.师范生具有基本教育法律意识但行动乏力。是否具有基本的教育法律意识是目前提升师范生综合教育素质的重要基石,拥有扎实的教育法律知识和较高教育法律意识并不等于拥有实际行动力。“法律运用能力是显示大学生法律素养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师范生想要在未来社会中立足就必须主动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掌握并在实际中运用教育法律、提高基本且必要的教育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大力推进,目前师范生有较强的基本教育法律意识,主要表现在绝大多数师范生都意识到教育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关系密切;对于涉及教师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行为表示强烈反对;当在学校中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想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师范生在践行教育法律于生活、运用教育法律维权等方面明显乏力。
3.师范生尊重教育法律权威但缺乏坚定信仰。“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毫无怀疑的绝对的信服与崇拜,并以此作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师范生理应具有坚定的教育法律信仰,即对教育法律从遵从到信奉,最后内化为自身最高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不绝对,是有条件的。教育法律如若不被信仰,即使制定得再好,也难以被真正内化为最高行为准则,势必会导致教育法律权威的丧失。我国正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作为正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师范生,理应对法律维权充满信心,对法律更加信任。
四、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存在问题的原因
每一个问题的出现绝不是由某单一因素造成的。笔者将主要从师范院校、社会环境、自我教育三个方面对问题进行探究与原因分析。从师范院校方面来看,对教育法律素养培养未充分重视。师范院校注重对师范生教学技能、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的培养,相对忽视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提升。从社会环境方面来看,受到“以和为贵”的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师范生认为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不愿意动用法律武器维权,他们更青睐于一种温和的方式来解决实际问题。从自我教育方面来看,师范生自我教育意识与行动力较弱。自我教育是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师范生大多认同自我教育对于个人教育法律素养的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但缺乏切实的自我教育行动能力。
五、提升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策略
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教育立法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也需要师范院校重视并加强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同时必须提升师范生自身的自我教育能力。
(一)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为师范生素养奠基。近年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提出“依法治国”这一战略决策,基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这一时代背景,重视并加强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成为时代要求。“依法执教、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的具体表现,拥有一定的教育法律素养应该成为合格人民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中,对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各方面的最低要求并没有明确指出。只有当教育立法中明确规定了教育法律素养是合格人民教师的一项基本条件,师范院校才会真正重视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师范生才会真正主动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树立起教育法律意识,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民教师。在信息时代,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便知晓天下事,发达便捷的网络媒体、各类杂志报刊等也应该发挥其新载体功能,向师范生传播教育法律文化,为培养和提升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搭建平台。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并利用好一系列新型教育法律文化载体,向广大师范生传播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其教育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其对教育法律行为的评价,使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打造良好师资与课程,为师范生成长护航。要加强教育系统和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必须从教师成长的第一阶段培养环节抓起。切实提高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之一则是着力发挥好大学教育法律课堂主渠道、高校主阵地作用。师范院校在培养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这个问题上理应责无旁贷。笔者认为学校教育中最应解决的一是师资问题,二是课程问题。梅贻琦先生曾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优良的师资队伍是造就良好教育成效的基石,师范院校中的教师更应该“有大师”。因此,教授教育法律相关课程的教师可以更加主动地通过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等在职成长途径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课程是学校教育的主要途径,教育法律课程不应只停留在传递书本知识的阶段,师范院校不仅需要改变教师只顾一昧地教知识,学生只顾低头记笔记的传统教学模式,更需要改变只重视师范生教育法律理论知识的积累,而忽视了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的现状,务必将实践教学纳入其教学计划之中。因此,师范院校打造一支教育法律专业知识过硬且教学经验丰富的拥有雄厚师资力量的教师队伍、合理优化教育法律相关课程是有效提升师范生教育素养的必经之路。
(三)增强师范生自我教育能力,做知法守法的模范。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示范性,教师若具有良好的素养则学生,特别是小学高年级和中学低年级的学生,也将会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而师范生作为人民教师的后备力量,更应不断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努力提升自我教育能力,做拥有良好教育法律素养,各方面素质全面提升的优秀人才。“没有自我教育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高校每个学期都开设教育法律相关课程不太现实,对于师范生的成长来说,师资、课程、教育法律氛围等都是外在条件,如若离开师范生的主观能动性来谈对师范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那也只能是坐而论道。目前我们提倡终身教育,笔者看来,对合格教师而言,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应该是贯穿教师职前、入职、职后的,应该是具有一贯性、连续性、整体性的,决不能随着教育法律课程的结束而终结。因此,要依靠多样的途径来发挥师范生自我教育的作用。师范生在积累一定教育法律理论知识后,要善于结合实际生活,与实习或见习时观察到的、网络媒体上所搜集到的有关教育法律的事件、现象相结合起来思考,只有将理论用于实际,用理论指导实际才能切实提高师范生自身的教育法律素养。师范生不仅要善于自我理性思考,不断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教育法律规范,还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将教育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只有如此,才能符合国家和社会对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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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通识课;教学设计;法律素养;高职院校学生
一、什么是法律通识教育?
大学生群体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人才和基础,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智力和保障。通过在当地高校开设一些法律通识教育课程,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治理想信仰,才能在实践中全面地推进和构筑法治社会。什么是法律通识教育?主要是指高等教育中以非政治法律行政类专业大学生作为其主要培养对象所提供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其基本法律理论的职业教育,重在不断培养我国大学生基本的政治法律理论素养和树立社会主义基本法律意识。很有必要通过开设法律通识教育,探索新路径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通识教育现状分析
如何加强普通高职通识教育,已经成为许多高职院校在落实立德树人,提升大学生专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方面的一个重要抓手。但体现我国高职专业特色的法律通识课的教学体系、课堂教学方法和内容、有价值的教学资源等尚未建立起来。强化思想政治素养,特别是法律素养培育是核心素养培育的重中之重。
(一)教学模式单一,多数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进行法律素养教育
从目前现状来看,多数院校比较重视思想政治素养、文化素养、信息知识素养、社会科学素养、职业素养等通识教育,而法律通识教育所占比重极小。法律素养的系统教育主要部分表现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课时安排形成尴尬的主从格局。课程内容也偏重于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法治理想观念的教育,很少涉及具体的法律应用知识。因而,难以培养学生形成对基本法律关系的认识和判断,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的法治意识。从其教学形式、内容上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基础课算是法治思想教育课,在处理具体的社会生活问题时不能充分发挥法律知识的实践指导作用。因此,对于大学生进行法律通识教育在高校的教育中十分必要。[1]
(二)重理论学习轻实践教学,不能完全凸显法律知识的实用性价值与教学目的
高职高专院校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律修养类的选修专业,在校大学生多数都认为是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专业选修课程作为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增强自身法律意识的重要渠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充分明确强调了高校思想道德政治理论教育的基本功能,其中“法律基础”部分主要是按照高校思想道德政治教育理论专业教育的基本课程体系要求进行研究编写,而所学法律基本课程的基础内容中有大量与法律相关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学法律专业的广大学生来说,无异于是在听“天书”。因此,法律通识课教育应当打破“填鸭式”理论教学形式,利用包罗万象的热点案例来引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否则实践中会出现“教与学”“学与用”相互矛盾的问题,而无法适应现实需求。
(三)法律知识的学习基础较弱,高职专科院校的学生
对于法律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热情较低高职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多数由于理论上的基础知识薄弱、缺少良好的实践学习习惯,现有法律基础教学所采用的方式和教学手段不能够满足大学生的自学与阅读需要,不能培养大学生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认同感。更加不能够符合大学生的特点、所学专业的社会经济特征以及大学生毕业后的市场就业需求,亟须改变这一现状,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法律知识课进行系统的研究,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思维和观念,真正做到学有所用,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开设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具体分析
(一)在教学理念方面,重视讲授法学知识,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立德树人的育人功能
2017年5月3日,总书记在北京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因此,必须明确单单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不能完全帮助学生形成抽象的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2]特别是,职业教育中需要坚持立德树人的职业教育理念,不仅在实践上需要增强和提高职业教育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而且也需要增强和提高职业教育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能力,达到培养和发展学生德法兼修的目标和法治教育能力。
(二)在课程设置方面,强化法律基础教育,完善法律类通识课程授课模式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应用型学科。如果单凭教师在课堂上进行理论知识讲解,缺少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的兴趣将大大减少。[2]特别是普通高职院校的一些学生由于其学习基础薄弱,甚至还有部分同学会因此而逐渐产生厌学的不良情绪。因此,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重视实践教学,以学生为教学中心,通过法庭观摩、案例讲解、模拟法庭等方式,多总结法律知识的应用技巧,才能使学生短时间理解并形成法治理念,最终形成法律信仰。
(三)在授课内容方面,延伸法律常识课程教育,充分发挥其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作用
开设法律通识课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地可以用法治思维解决实践问题。因此,应注重将学生的实践需求与教育目标相结合,对实用性法律知识进行拓展延伸,从而自觉养成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从读大学、大学毕业,再到就业,从结婚到生子、继承等,作为整个社会、家庭的一部分,我们需要处理多种法制关系,让大学生能够掌握我国《民法典》中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基本概念、合同篇、侵权篇、婚姻篇等,以及与我国《劳动合同法》密切相关的具体法条,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地获得所需要的劳动报酬,享受休息或者休假,以及获得劳动损害赔偿。通过大量的法治热点案件帮助广大学生深入了解我国的程序法,特别是民事程序的法律,让广大学生通过案例讨论,提高思辨能力,培养学生充分运用法律解决实际纠纷的能力。[3]
四、法律通识教育的目标分析
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时代背景下,高职院校开设法律通识教育主要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储备常用的法律知识
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法律通识课程中多数知识点和内容源于生活实际,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案例的过程,特别是让学生学习常用的民事法律法规、简单的法律文书写作,指导学生依法辨析身边发生的法律关系。这有利于大学生有效学习法律知识,为他们毕业步入社会时懂法、用法奠定基础。
(二)提升法律素养
法律通识课程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以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为主体,提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技术教育,提高高职院校学生对于法律事件的认知敏感性,学会依法应对各种突发法律事件,不但能够有效地防止步入违法和犯罪歧路,而且还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利。
(三)增强法律认同感
通过对于法律相关基础知识的理解与学习,能够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有清晰地了解与认识,鼓励广大学生理性地思考、分析问题,使广大学生能够有效了解我国法律渊源及中国特色的社会法律体系,对我国的法律规范心怀敬畏,愿意自觉学法、守法、用法。[4]
(四)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鉴于高职院校没有专门的法学专业,法律通识教育可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切入点,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要求,让学生可以接受基本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学习兴趣,形成稳定的法律思维方式,从而达到巩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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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国坤.法治热点案件在高校法学通识教育中的多维透视[J].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2020,39(8):1-4.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素养;重要性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不断贯彻和落实了基本治国的各项方略,纵观全社会在法制时代下,从高校大学生具备的法律素养上看,应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才能更加全面的促进社会法制化建设。
一、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1、法制教育迫切性。近年来,犯罪大学生数据一再升高。频频向社会昭告:大学校园并不平静,法制时代下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还很贫瘠。曾在有关“校园犯罪”的调查数据上发现,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其中不乏研究生和博士,而且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犯罪手段向网络化、高智能化发展。涉及方面众多。如:财产纠纷、因情暴力伤人、团伙勾结以及高智商犯罪等等,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2、法制教育现状分析。1)法律专业大学生在教育理念上和法制教育的延续上有明显的优势,但对于基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内容上讲述不够,法制教育实践环节学生参与度少,易造成学生面对法律问题时表现得束手无策,但是学生自主参与的模拟法庭、法院庭审和法律讲座等这些课外的法制教育很受欢迎。2)非法律专业大学生都有自己的专业课,首先他们对法制教育思想认识薄弱,高校对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未曾把学生法律素养融入到专业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其次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细致、深入、到位的传授法律知识,他们只能在专业的法律法规方面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未能上升到“法治素质教育”的高度,造成学生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法律信仰较为缺失;再有社会重视不够,目前高校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和灌输以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当今在社会多元化的影响下,理想与现实出现落差,势必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时糊涂造成不可扭转的违法的尴尬局面。
二、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高校大学生经历四年大学生活之后,即将步入职场,踏入社会,在校期间不断的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与渲染,提升法律素养尤为重要。高校大学生年轻气盛、性情浮躁、冲动鲁莽,所以经过法律意识的熏陶和培养后,让他们遇到问题能够平心静气,明白生活中的“底线”所在,他们会本着以和为贵的心态不会做出法律以外不允许的事情,毁掉自己的人生,同时即形成了很好的社会风气又推动了社会积极发展。2、高校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义务。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屡见不鲜,引起了社会高度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饱腹诗书的莘莘学子走向了犯罪道路,探寻其背后不难发现高校法制教育与法制文化建设及其薄弱,所以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三、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可持续性
1、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观念及法律意识相融合。大学生活是非常美好的,亦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思想观念的最佳时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融入当今中国国情以及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以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其主观能动性,自觉维护与信任法律,循序渐进的把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渗透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从而提升主观的法律素养。2、专业知识与法律意识及社会化教育相融合。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提升对自身法律知识的认识,同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当前法制时代下还应注重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化教育,强化他们对社会的了解与认知,使其能够正确辨别社会热点问题的是非与真伪,进一步培养高校大学生的现代法制观念。3、设立机构排解困扰与压力。步入大学生活与学习以后,大学生基本脱离家庭独立生活,这一阶段充分暴露出其心理弱点,遇到问题无处排解积压在心,可能会影响到其人生阶段的成长,甚至造成违法犯罪,因此各高校应设立相应的机构,长期有效为学生提供排解心理困扰与压力的出口是非常必要的。
四、总结
总之,法制时代下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让大学生浮躁的内心通过专业文化知识的熏陶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得以平静,不要因头脑简单一时冲动做出遗恨终身的错误,为此需要持续性的提高与完善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整体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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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辅导员;大学生;法制教育
新时期,我国积极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会影响自身的学习态度,影响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而高校作为宣传法制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应承担起提高大学生法制素养、培养法制思维的重担。作为与大学生朝夕相处的高校辅导员,要利用自身的专业条件将法制教育潜移默化的渗透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通过多元化的法制教育内容吸引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养成正确的法制理念,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重要性概述
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重要性主要从与学生朝夕相处,便于沟通交流和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说服力两个层面展开分析。
(一)与学生朝夕相处,便于沟通交流
相较于初高中而言,大学生迈入了新的人生阶段,时刻伴随在学生身边的班主任角色由高校辅导员扮演。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相对繁杂,从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的大事小情到职业规划和就业选择等方面都能找到辅导员的身影。高校辅导员既要组织学生开展班级工作、学习工作,又要为学生的解答人生追问,做好思想工作,往往与大学生朝夕相处。同时,高校辅导员年龄一般较为年轻,在与大学生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并没有代沟,熟知学生的所思所想,有利于师生间的情感交流,拉近彼此的距离,甚至成为学生的朋友,可谓是“亦师亦友”。基于高校辅导员与学生的朝夕相处关系,辅导员在开展法制教育具有其他教师所不能比拟的优势,有利于辅导员利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和知识素养,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说服力
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化教师,法制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辅导员具有专业化的法制教育能力,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者。高校辅导员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这样才能确保法制教育工作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同时,高校辅导员具备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并接受了专业化的岗位培训,具有丰富的法制教育知识,是我国法律法规的坚实拥护者和遵守者。而且,在辅导员老师与学生朝夕相处的过程中,增强了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感,拉近了彼此距离,彰显了辅导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和谐的师生关系,有利于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弱化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抵触情绪,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现状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现状主要从对法制教育缺乏重视程度、教育内容和方法较为乏味和缺乏基本的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对法制教育缺乏重视程度
当下,社会各界都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但高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并没有明显提高,法制教育缺失、缺位的现象较为明显,不利于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制约着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一方面,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相关的课程安排较少。高校过度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相对忽视了对法制教育的作用,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教学计划设计的过程中压缩了法制教育相关课程的课时,没有为学生提供接触法律知识的课堂,甚至会使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偏差性认知,弱化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另一方面,专业化法制教育教师队伍不足。高校法制教育的教学工作大都是由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兼任的,无形间加大了教师的工作压力,使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虽然他们具备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素养,但与专业法律教师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缺乏系统的法律体系和科学的法律思维,降低了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二)教育内容和方法较为乏味
高校课程中,只有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能够接触到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而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说,他们平时接受的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只来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两个章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全校的公共课,一方面课时安排相对较少,加上教学任务的繁重性,意味着教师只能“走马观花”式的向学生灌输基本的法律知识,学生作为信息的“接收器”,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彰显,不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教师的应付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增加了法律知识的枯燥、乏味性,容易诱发学生的抵触情绪,不重视法律知识内容的学习。接近期末考试时,大部分学生便临时抱佛脚,在不理解具体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死记硬背,不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缺乏将所学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能力,难以实现教育目标。
(三)缺乏基本的教育实践活动
当下,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大都停留在理论讲授的层面,缺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实践活动,不利于学生加深对法制教育的理解与感悟。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初衷应该是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并能利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纠纷,进而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目前,高校过多关注对冷冰冰的、枯燥的法制知识、法律条文的解释工作,将法制教育活动局限在学校课堂环境中,忽视了与学生实际的联系,学生难以真正了解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效用,容易激发学生对法律产生“遥不可及”的错误性偏差,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高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浮于流于形式。新时期,高校要积极结合学生实际,开展必要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引导学生做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三、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策略探讨
高校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策略主要从着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在学生工作中体现法制精神、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和恰当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四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着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新时期,高校应致力于打造专业化辅导员法制教育队伍,不断提升辅导员老师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综合运用能力。一方面,高校要组织系统、专业的法律培训活动。高校可以定期邀请法律专业相关的专家学者或本校法学专业教师为辅导员教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辅导员全面、细致的掌握法制教育知识,以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同时,在假期组织辅导员进修相关的法律课程,设定必须课程,提高辅导员的专业化水平。法学专业教师可以根据高校法制教育活动的需要,为高校辅导员推荐相关的书籍、资料,组织辅导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并提交学习感悟或者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考核活动,使辅导员老师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另一方面,高校可以与相关法律部门机构开展交流活动,让辅导员亲身参与执法、司法等过程,拉近与法律的距离,感受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丰富情感体验,提高辅导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丰富法律教育素材,提高法制教育活动的接地气性。
(二)在学生工作中体现法制精神
在日常的学生工作中,辅导员要时刻坚持法制精神,寓法制教育于生活,彰显学生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性原则。一方面,在学生工作中要体现法制教育理念。例如在学生干部的选拔中,学生干部源于学生,为学生服务,其信服力的强弱会直接影响班级工作的开展效果。因此,辅导员要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为每位学生提供参与竞选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到学生干部选举的全过程中,并投票选出大家信赖的学生干部,极大提高了经由民意而获选的学生干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彰显民主精神和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学生的全过程参与有利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感受来自法律程序的庄严,践行法治正义,提高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体现法制教育理念。奖助学金是与学生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工作过程中稍有偏差便会有失公允,容易诱发学生的不满情绪。辅导员作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组织者,要全面、细致为学生讲解评选办法和程序,将公信力较高的学生组成评选小组,公正、客观评价候选人的条件和入选资格,最后筛选出最合适的、合理的人选,并进行公式。通过严格、公开的评选活动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感受法制,树立法制理念。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高校辅导员要与学生的法制课程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全方位、多层次的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明细学生们的疑难困惑,搜集学生们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做好相关法律素材的搜集,以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通过为学生解答所关心、感兴趣的法律话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打牢知识基础。同时,辅导员要根据学生实际组织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感悟,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比如,辅导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针对某一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展开审判、讨论。通过组织法制教育情景剧,丰富枯燥、乏味的法制教育内容的呈现形式,提高法制教育的接地气性,引导学生在和谐、愉悦的环境中感受法律知识的魅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育实效性。
(四)恰当发挥网络媒体作用
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要搭乘网络信息技术的快车道,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网络语言讲好法律故事,宣传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一方面,辅导员要多依托网络媒体作用,丰富法制教育的呈现形式。在法制教育课程中,辅导员要充分依托网络空间中的法律视频和声音等,丰富学生的多感官参与,为学生营造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使学生设身处地感受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辅导员要为学生推荐质量好、权威性高的法制教育频道和网站,组织学生定期浏览、阅读相关的法制书籍,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同时,辅导员要定期通过QQ、微信和微博等载体为学生推送相关法律案例、法律故事,全方位宣传法律知识,并实时与学生展开沟通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敏锐力,提升法律素养。
四、结语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高校辅导员要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拉进学生与法律的距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守法和用法的能力,助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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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扩张,我国的在校大学生总人口不断增长。近年来,由于部分大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淡薄和个人心理素质等方面存在问题等,高校的社会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注意,需要相关的社会部门等将大学生法律素养水平的提升重视起来。不论是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的掌握都应该是大学生在高校期间的必修内容。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是高校学生进行合法与安全的社会交往活动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体对法律的深入掌握是我国法治化社会成功运行的必要基础条件。
一、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内涵
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和法律素养的概念本身具有相关性。就法律素养这一概念本身而言,法律素养指的是某一个社会主体对法律的掌握程度和利用水平的高低。具体而言,首先,一个有优良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体应该对法律的一般性规定有大概的了解,明确自身合法行为的边界。其次,一个有优良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体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在遇到法律纠纷或者事实纠纷时,坚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来处理问题,以合法手段或者救济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当法律规定对自身的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时,该社会主体能够积极主动的履行自身的责任。最后,一个有优良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体应该对法律和法治有坚定的信念,相信在法律的坚定维护之下,人类社会可以实现良好的运转。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以共产党为领导地位的法治化体系运行下,高校学生应该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信法律规则对社会行为的兜底性规范作用的发挥。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就是高校大学生群体对法律的掌握程度与利用水平的高低。其法律素养越高,则对法律规则的掌握程度越良好,对法律规则的利用水平愈加优良。高校大学生群体拥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意味着其群体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拥有坚定的法律信念。而法律知识的贫乏,法律意识的单薄,法律信念的缺失等的综合作用下,高校的社会治安等事件时有发生,高校学生的法律自我保护能力薄弱。为了实现我国高校学生治安事件等的减少发生,为了提高我国高校学生对突发性问题的法律保护能力的提升,高校应该重视学生法律素养提高工作,采用多种有效措施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现状
(一)高校学生对一般性法律常识掌握不足为了能够明确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现实情况,笔者对一些高校的大学生进行了有关法律政策的课堂问答。笔者还根据其他学者的有关研究结果,认为我国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基本现状不容乐观,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亟待提升[1]。很多高校学生对民法的一般性内容,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内容等都有一些本能性的理解,但是对其具体的内容的理解程度和了解程度不足,总体来说,高校学生对法律常识的了解程度不够,这会影响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的合法性程度和其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能力的提升。
(二)高校学生对普遍性法律意识认识不足
在相关学者的抽样调查中,很多高校学生在面对日常纠纷时很少第一时间想到选择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很多学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均是自力救济,只有自己无法解决而又必须解决其纠纷时,高校学生才会可能采用合法的救济途径。而在救济途径的选择中,高校学生的首选方式一般就是投诉,不论是向学校投诉还是向有关部门投诉。而向有关法律部门进行反应的高校学生群体大概占到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当然因为高校学生的生活经历的简单性,有接近百分之四十的学生在遇到侵权事件时不会采用自力或者公力救济的方法来实现其对受损害权益的维护,这部分高校学生在面对权益被侵害的行为时通常不会采用任何积极性措施,仅仅是将其受到侵害的事实向周边亲友倾诉。
(三)高校学生对基础性法律技能利用不足
根据相关的调查研究,很多高校学生在面对侵权事件时,对于被侵害权益的事实其感到需要反击的必要,但是却不掌握正确的维权途径。很多高校学生不知道向什么部门具体反映其遭受到的违法境况,很多高校学生在掌握正确的维权对象的同时不了解正确的维权过程,导致其程序错误而无法实现维权的效果[2]。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过程的实践中,很多高校学生利用此对基础性法律技能的使用方法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妥当回复。但是很多高校学生尽管经历过数次的维权行为,但是其维权的期待性结果却始终没有实现。
三、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
(一)高校学生提升其法律素养水平,有利于对其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现阶段的高校学生是未来中国社会发展与存续的主要力量,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未来核心,其对法律知识与技能等的掌握程度,对法律意识的树立等对我国的未来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关系到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治理成本的显著降低,同样关系到我国发展时间的持久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提高。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养的提升,是时展的当然要求。近些年,高校安全事件的发生时常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之中,很多高校的安全事件当事人对法律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甚至以自身对法律规则的了解来作为其违法行为的凭借,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高校应该不但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更应该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让高校学生意识到法律价值的重要性。学生的法律素养得到提高,当其面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危害的情况时,就有能力以自己的法律素养为自身权益的保护贡献力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高校学生提升其法律素养水平,有利于实现高校建设水平的提升
高校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其发展规模与情况的改善等都与其学生素质水平有直接的关联,教育成果要通过高校学生素质来展现,学生群体的素质提高,高校的声誉才有提高的真实可依托之处。很多高校的法律素养培养措施实施良好,学生的综合素养等因此提高,高校的社会评价上升,进而导致高校建设水平实现提升。举例而言,我国的云南大学因为发生了震惊全国的“马加爵事件”,而导致其发展速度与水平受到了显著限制,近些年,其招生的规模与学生素质明显要弱于相关事件发生之前。因此,高校的建设水平与发展潜力等与高校学生的情况相关性非常大。所以高校为了提高其在社会上的声誉,提高其对学生的吸引力,实现其自身建设水平的提升,高校应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
(三)高校学生提升其法律素养水平,有利于实现法治化社会良好运转
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接受高等教育人群,而接受高等教育人群已经成为我国职业市场上的中坚力量。法治化社会的实现与存续需要公民的自主法制意识的树立,需要公民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能够对法治化社会的正常运转需要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3]。而高校学生在学校期间的法律素养的培育能够实现对法治化社会对公民基本要求的满足,为法治化社会的运行提供合格的参与者。因此,为了我国法治化社会与国家的建设,高校应该重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工作。
四、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问题
(一)我国文化环境对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影响
首先,我国是有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我国的中央集权的等级法律制度有相当程度的思想传承性。中华法系是典型的以行政法律为核心的多种法律融合在一起的法律形态。在传统法律思想的影响之下,中国人的等级观念和在等级观念下的秩序意识和领导意识比较强烈,不利于自由与民主等法治思想在国人中的传播,也影响了其在高校学生中的作用发挥。其次,我国的国家治理方式长期以道德治理方式为主,讲究榜样力量与思想教化的治理手段。当然我国古代社会的法制建设也比较健全,有光辉灿烂的法制文明。但是我国古代的法律文化内容主要是服务于礼治与德治内容的。这些文化背景、文化环境内容等有效维持我国的广大领土居民思想上的统一,对我国的五千年文明传承不绝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事物具有两面性。中国传统的文化背景同样对我国的法治发展造成消极的影响,因为平等、自由等思想观念的认同是法治社会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结果。我国的长期历史实践都是以人的治理为最理想的政治制度等的设计核心,而现代法律的本土化和我国的漫长历史实践经验产生冲突,不利于我国现代化法治体系的构建,当然传统历史经验已经不能够在政策层面影响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的加快,但是其仍旧影响人们的潜意识与行为偏好等。我国高校学生也会受到我国传统的消极一面的影响,进而影响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4]
(二)我国社会环境对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影响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最近些年呈现指数级提升的趋势,在经济变革剧烈的情况下,很多人的思想观念会受到较强的社会现实的冲击,在自身心理素质薄弱的情况下,产生一些偏激心理和做出偏激行为等,对社会秩序的维护造成不良影响。很多大学生的成长年代也正是我国社会变革加快的时期,在高校内部的大学生在脱离其父母之后对社会的多种社会思潮积极接收,难免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导致其思想观念产生一定程度的偏差,进而影响其行为选择,造成对法律价值的不当破坏。此种社会环境不利于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
(三)我国教育环境对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影响
很多高校虽然开设了公共法律基本知识讲述课程,但是其讲授的效果不佳,很多高校的法律常识教育环境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在我国有一部分高校除了开展法律基本常识课程之外,还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活动以促进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但是还有一部分高校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实行任何措施以提升该校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素养。而相较于高校的法律素养提升工作,高校的学生会因为高校普法工作的效果而改变其法律素养情况。在高校法律知识教育活动较为丰富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效果比较好。在高校普法工作方式单一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情况不佳。因应于高校的普法工作措施,很多高校学生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视为专业学习之外的负担,没有自发树立良好法律常识学习意识,影响高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
(四)自我思想意识对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影响
近些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很多高校的招生规模持续扩张。在此背景下,我国受高等教育人群数量持续增长,但是我国很多高校的生源素质也因此有所下降。很多高校学生在进入大学后因为其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对自身放松了要求,其对法律素养的自我提高也并不重视。而且由于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很多高校学生在校园生活期间只注意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忽视了对法律常识的掌握,不愿意参与到法律课程等活动中。即便是被动学习法律相关知识,很对高校学生也将其视为考试需要,而没有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这一客观情况导致高校对学生法律素养提升工作难度的提高。
五、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路径
(一)改善社会法律文化氛围,影响学生自主提高法律素养
让大学生在高校内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锻炼自身优良法律技能,需要高校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主体的系统性配合。为了提高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高校和相关社会主体应该将这份工作充分重视起来,认识到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对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影响力。社会主体应该积极向高校学生宣传法律文化,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文化的氛围。在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下,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对社会关系的广泛合理调整,保证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能够对社会公共权力的行使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在社会主体的共同参与下,社会法律氛围会得到明显改善,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合理性会随着氛围的形成而更加提高,能够促进社会主体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概率。社会应该对违背法律规定与法律价值的行为予以法律观念上的否定,对违法人员进行及时的、有效的追责,保证违法人员的违法成本的高企,积极促进良好社会法律文化氛围的形成。在社会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之下,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将会得到有效提升。
(二)建设高校法律文化氛围,帮助学生提高法律素养水平
为了帮助高校学生群体提高其法律素养水平,高校应该借助校园教育平台等多种教育工具对学生的法律文化知识与法律技能等进行灌输。高校学生的一般主要学习动力就在于其本身专业知识在未来的职场能够带给其的优势。当然,学生的自主求知意愿也是重要的高校学生学习动力之一。而相比较于专业知识,在一般的高校学生看来,对法律文化的学习与其日常生活的关联程度不大,高校学生对法律文化的学习兴趣不强。而高校在校园中营造一个有利于法律知识学习的氛围,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高校学生对法律文化的兴趣,让法治理念融入到高校学生的心中。高校可以定期举办有关法律文化常识与知识等的主题活动,将一些前沿的法律问题与法律文化相关内容向高校学生群体做介绍,激发高校学生对法律文化的兴趣。高校学生也可以在多种校园实践活动中提升自己对于法律文化的理解,进而提高其法律素养水平。
(三)提高高校法律教育投入,为学生法律素养提高而服务
大学生群体是未来中国社会的主要建设者,其法律素养水平的高低影响中国未来的法治化进程。高校应该在其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在高校进行对学生的法律素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高校应该将法律文化内容纳入到其基本的教学计划之中,将其视为与专业教学内容同等重要的部分。高校应该提高其对法律教育的投入水平,以扎实的法律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高校应该建立一支能够胜任校园法律普及工作的专业教师队伍。首先,高校应该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法律教育水平。高校应该建立专业教师法律教授技能培训机制,为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升提供充分的渠道。教师可以通过高校安排和自主学习等,不断提升自身对法律文化的理解程度,进而实现对学生法律素养的有效提升。高校应该对法律文化的普及进行激励性手段的实施。高校提升资源消耗水平用于吸引社会上的优秀教师,提高其法律教育的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水平。高校应该为教师与学生的平等交流提供平台,为学生的法律文化交流行为提供方便。高校还应该在其课程的设置上充分贯彻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目的,在课程计划中融入法律文化的内容,提升学生的法律文化素养。高校可以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之外,针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开设法律文化的选修课程,使高校的法律教育工作能够贴合高校学生的学习习惯,提升法律教育的有效性。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不确定性的社会发展中,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水平对我国的社会发展状况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各相关主体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高校学生法律素养水平的提高,高校更应该在校园范围内营造有利于法律知识学习的浓厚法律文化氛围。高校学生应该对法律文化的学习有更加正确的认识,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文化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文化意识,锻炼自身法律知识利用能力,进而保证自身法律文化素养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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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芮.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研究[J].福建茶叶,2019(4107):121-122.
一、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概述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素养指平日的修养,修养指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一定水平,还指养成的正确的待人处事的态度。[1]在《辞海》中,修养指个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经过长期锻炼和培养所达到一定水平。[2]由此看来,素养应是经过长期锻炼和培养在政治、思想、理论、知识、艺术、道德品质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法律素养,简言之,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3]该定义只是说明了法律素养的外在表现。我们认为,法律素养应该是内在法律修养与外在运用法律能力的相互统一,结合素养的一般定义,法律素养一般可以定义为:个人经过长期培养和锻炼在法律理论、知识、思维以及运用法律的能力所达到的一定水平。包括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思想和观点、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法律进行思考,以及运用法律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教师的法律素养指个人为了从事教师职业,经过一定后天的学习和培养,所获得的关于教师职业法规知识、能力以及在此过程中形成的相应思想观念、意识、态度等,也可以称为法律素质。[4]道德与法治教师属于一般教师范畴,但是,由于其在教学中需要运用大量法律理论、观点、知识,其法律素养应高于一般教师,不仅包括教师职业法律素养,还包括从事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具备的法律素养。据此,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律素养主要指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经过培养和锻炼所形成的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法律素养,以及按照国家法治教育方针、政策及课程标准要求,为从事法治教育教学所具备的法律素养。
二、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律素养的具体要求
(一)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很难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及形成对法律的情感和信仰。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现有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的要求,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的法律理论知识。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法律理论基础知识方面,应了解法的产生和发展、法的概念及本质特征、法的价值,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关系,基本法律概念等。二是对宪法的深刻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道德与法治教材特别突出了宪法教育,教师必须对宪法有深刻的理解。掌握与宪法的有关的基本概念,如公民、国籍、基本权利、国体、政体、国家制度、国家体制、国家结构等;掌握宪法的特征、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的国家制度、国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认识理解宪政,正确看待当代宪政思潮。三是对于部门法的一定了解和掌握。依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道德与法治教材涉及的法律知识,教师需了解和掌握的部门法包括宪法,涉及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刑法,涉及刑法及刑法修正案等;民商法,涉及民法总则、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等;行政法,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禁毒法等;程序法,涉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经济法,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还包括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
(二)基本法律意识
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5]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师首先要相信法律,能够正确认识法的作用和价值;树立积极的法律情感,加深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任;具备法律的观点和信仰,能从法律的视角分析社会现象和问题;能用法律思维的方法分析教育教学中的法律问题。
(三)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道德与法治教师要能够熟练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对教材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还能举一反三,拓展学生对问题的思考;对于学生平时提出的法律问题能进行初步的分析和解答;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对学生进行各种法律教育和宣传活动;对于侵犯师生权益行为能进行初步法律的分析,维护师生权益。
(四)法律语言的熟练使用
语言是人们交流的工具,人类的任何交流活动都离不开语言,这就要求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中能够准确使用和解释法律概念;准确引用法律条款,明确其中条、款、项的含义;准确区分相关概念,如公民与人民、国家机构与国家机关、权利与权力、国体与政体、罚款与罚金、定金与订金、违法与犯罪、期日与期限等;明确民事行为能力、行政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划分;还能用通俗的语言向学生解释专业的法律概念和术语。
三、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的养成路径
道德与法治教师法律素养的养成,主要通过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提升。为适应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师资需求,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今年将开设小学教育德育师范方向,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教学一线的实际需要。
(一)以师范生法律课程设置引领教师素养提升
为培养小学教育德育方向师范生的法律素养,除作为培养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通识教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及作为培养教师法律素养的儿童权利与保障等专业基础课程外,将开设法学概论、法律思想史两门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其中,法学概论共计64学时,分两个学期开设,法律思想史32学时。法学概论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知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部门法的基本知识。法律思想史主要介绍中西方不同时期法律思想变化过程,以加深学生对法的深刻认识,更好地认识法的本质与价值。法学概论课是基础的法律教育课程,其教学具有的一般要求包括:一是注意法律概念和专业术语的解释。虽然德育方向师范生为非法律专业学生,但教师在课程教学中必须注意对法律概念和法律术语的解释。只有具备对法律概念和术语清晰的界定和把握,师范生未来才能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向学生阐释和分析法律问题,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当前的道德与法治教师队伍培训亦当如此。二是教学中要用法言法语表述法律问题。教师在教学中,以及现有道德与法治教师职后培训中,必须用法言法语表述法律问题,课堂教学中运用法律语言要做到规范、严谨、准确、平和[6]。只有这样才会给师范生和在职教师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使其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能运用法言法语去影响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产生法律情感。三是有效开展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教育方式,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对案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尤其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条款适用的案例,更具说服力和教育效果。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涉及法律的知识,几乎全部以案例形式呈现。这为学生以及当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师从事教学提供了模板,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除了情境教学法、情感教学法等之外,教师要善于在课堂上引入法学教育中常用的案例教学法,从社会热点案例、身边的案例入手,进行深入分析与解读。四是注意法律条款的运用与解释。任何法律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法律条款的适用问题。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许多实际案例的分析,都需要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以增强说服力。教师在教学中分析实际问题时,必须注意法律条款的引用,做到于法有据,这样也可以使学生养成运用条款的习惯。培养方案中的法律课程设置,希望能为当前普遍缺乏法学背景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开展自主学习,提升法律素养,提供一定参考。
(二)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把握道德与法治的关系
道德与法治课程意味着将“法治”主题正式与思想品德并列,进入中小学德育课程。从教学内容看,德育课程由“单核”变为并列的“双核”,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的知识储备等方面,均需进行相应拓展;更重要的是,“双核”之间并非相互分离和独立,而是一个关系紧密的有机整体。因此,无论是师范生教育还是在职教师培训,都需要认真审视这门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把握道德与法治这两大主题之间的衔接点,并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就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以下几层关系:一是道德和法治的结合性。法律并非凭空虚构的产物,而是与各种或明或暗的道德规范相互联系而成。一方面,法治的顺利推行依赖于一系列良好而有序的、包括道德在内的社会规范,社会道德为法治的存续提供了基本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道德也是法律的主要来源之一。西方法学发展史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自然法学派就认为法律根源于人类的理性和良心,并且要以理性和良心对法进行检验。在现代国家,“道德法则会影响立法,它也对法官所造之法产生影响。每一代人的道德法典,混合了习俗、哲学与每一种中间等级的行为与信仰,它提供了行为规范或标准,这种规范或标准会努力使自身在法律之中得到体现。”[7]当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发生变革时,又会带来新的义务观念,并导致法律的变革。道德不仅是法治的来源,也是法律的权威和有效性的重要来源。法律的权威性首先来源于国家的强制力,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应当代表一种“正当”的权威,只有这种正当性才能激发人们守法的道德义务。人们守法不应只是因为害怕受到惩罚,更是因为相信它本身是对的。而法律这种正当性正是基于一种符合大众的、社会的道德价值。“法只能从伦理的有效性推导出自己的有效性,法的规则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们作为伦理规范而拥有道德之品格。”[8]所以,道德是人们尊重法律的基础,合道德性是考量法治观念能否深入人心的重要依据。在人类历史的很多时候,遵守法律本身就是一种道德义务。相应地,道德也是评价法律有效性的主要标准。“没有任何一套规则可以配称为法律,除非它和道德规范吻合,或至少能包含在道德规范之中。”[9]二是道德和法律的差异与互补性。道德和法律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首先,从根本的出发点上来看,“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而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10]其次,道德的调整范围和适用范围远比法律广,包含了许多法律不会干涉的社会关系,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但法律会对公共生活有全面的调控,而道德则更多地聚焦于私人生活里的关系。再次,法律不干涉人们内心的想法与观念,只看重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而道德则要求从内心观念到外在行为都合乎标准。第四,法律较之道德有着显著的体系性,并有硬性的国家强制力作为支撑,等等。但更重要的是,法律和道德的目标、逻辑和标准,均有本质不同,不可相互替代。如果简单地用一般社会上的道德观和正义观替代法律的内在目标,可能最终根本无法建立法治秩序或者使原有的法治秩序受到破坏;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法律自身的内在道德的培育,否则容易出现以法律为名而实施各种邪恶。[11]因此,理解、尊重和恪守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差别,乃至它们和政策、纪律、风俗等其它社会规范形式之间的差别,是良好的法律素养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法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证。与此同时,道德和法律在内容和作用范围上的差异使之也能够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因此,教师应当了解和把握道德和法律各自的边界,比如见义勇为和义愤伤人之间的界限,并能够准确判断一种问题是属于道德范畴还是法律范畴。三是道德和法治的冲突性。在日常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的要求之间也常常会产生冲突。人们有时虽然做了法律上正确的事,但内心却感到不安,便是这种冲突的直观体现。究其根源,这种冲突有几种不同的形成原因。首先,道德和法律可能会有不同的诉求原则。比如,法律要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但道德有时却要求对弱者进行特殊关怀和差别对待。这就意味着法律和道德采用了不同的公平和正义原则。其次,宪法所保护的、公民的不同权利之间有可能会发生冲突,重大的宪法案例尤其会经常涉及到不同道德价值之间的选择。第三,比较而言,道德具有更为明显的阶级性和经济制约性,也会因不同的文化、亚文化而有所差异。有的道德甚至可能是以宗教信仰或迷信为基础,从而导致人们所持有的道德观念与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相去甚远。随着当前我国的社会日趋多元化,这些冲突在未来只会有增无减。因此,在教育教学中结合案例,教师充分展示和讲解道德与法治之间可能的冲突,以及化解之策,是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重要一环。正确理解、把握和讲授道德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内在要求。为此,在教学内容上应使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充分衔接和相互呼应,在讲述法治内容时要联系其道德根源,并引申到相应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在日常各项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要通过多样化的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践行民主政治、提升法治观念和意识的机会,比如班干部的民主选举、学生的自主管理、主题式的社区服务活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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