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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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建立铁路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我标段项目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是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部及、工程技术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我标段工程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人员防护、高空作业、隧道作业、邻近营业线作业、临时用电等进行排查,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期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各部门、施工班组在接到安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三日内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上报整改计划及完成日期。安全部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合管理。
第四条安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安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进行及时销号,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现场各管区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危险源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副经理报告。
第六条一般隐患由分管安全安质部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期限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安质部审核签字备案。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队,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作业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第九条对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第十条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及公司总部质安部进行书面报告,报告重点载明以下内容: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施过程、治理效果及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预防措施、其他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内容包括: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 两票三制 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七、隐患督查检查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年“教育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出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安全隐患底数,不断加大对校园安全问题的整改力度,保证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安全和稳定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为本单位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方案范文.库.整.理^管理范畴,堵塞安全漏洞,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学校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日常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档案,监督定期记录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
(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1、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上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继续完善本系统各专项预案,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快新制定预案的审核、工作。2、加快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督促、组织学校等基层单位,本着简便、实用、易操作的原则,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预案制定工作中的空白点。3、积极组织和参加预案演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实战性强、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专业演练。加强对演练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与较大规模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及时发现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重点检查排除隐患1、重点检查内容:(1)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餐厅、实验楼、图书馆、教室、教学楼、礼堂、体育场馆、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学生聚集区域和要害部门;(2)消防安全;(3)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4)交通安全;(5)放假前开展的安全、健康和法制教育情况;;(6)假期学校的值班、值宿、巡逻等安全保卫情况;;(7)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情况;;(8)保持联系畅通以及学校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情况;。2、具体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2)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问题;(3)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的安全问题,对可能受到塌方等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4)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5)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6)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情况;。(7)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8)节假日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通过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渗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全体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特别是在开学初、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要专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方1案8范.文库4欢迎您采,集下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安全自救自护演练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所分管的学校、幼儿园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其中包括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保障其知情权。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学校的积极性,使其自觉参与到隐患排查工作中来,对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五)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设施,以及影响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隐患,及时报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摸清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数量,统筹兼顾做好与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工作。(六)依法维护校园稳定要始终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把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处理好群众初信初访,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如果出现上访事件,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要密切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合理的诉求,一定要依据有关规定尽快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析工作;对个别违反《条例》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2月22日—4月30日):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落实。并加强监控。第二阶段(5月1日—8月31日):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2、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快除险加固近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3、检查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5、以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夏季易引发的流行病为重点排查对象。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检测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检查、抽查,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严格管理健康证,保证学校食堂卫生环境。对夏季流行病、常见病,要长期监控、随时抽查,及时处置。6、“奥运会”期间,重点强化学校稳定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讲究方式、方法妥善处理。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出发点,把影响学校稳定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第三阶段(9月1日—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做好假日前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2、对学校要害位置,学生聚集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假期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第四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针对冬季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以防火、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发生安全事故。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寒、防冰雪灾害、防冻列泄漏、防煤气中毒及道路防滑等措施。2、认真检修供热系统,重点排查锅炉房及供热管道,确保供热质量与供热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3、定期维护和监测校车、通勤车,禁止使用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汽车。严格审查驾驶员具备的合法资质情况;。联系交通等部门疏导好放学高峰期校门拥堵人员、车辆。4、认真总结一年来隐患排查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符合实际的改进措施,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两方面排查治理及对危险源的监控制度,使全市教育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化工企业、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
3、县污水处理厂、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4、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各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环保部制定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环保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从2017年4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向县环保局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县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后,将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保险政府。
(四)严格验收销号。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
(三)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一、检查时间
2020年3月26日至4月6日。
二、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
(一)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以及房屋建筑、铁路、地铁、道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
(三)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运输企业以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重点路段。
(四)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福利机构、商场市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六)造纸、食品加工、纺织印染等涉及有机废料处理、焦化、高炉工艺铸造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七)燃气、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道、渔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通过开展全面的大检查大排查,切实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情况。“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26日-3月29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报自改工作,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监控,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领导带队检查阶段(3月30日-4月6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由镇领导带队督查,镇安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文书。并将检查情况、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总结和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存档。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逐一确定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共性问题,明确隐患现状,研究解决措施。
(三)全面整改阶段(4月7日—4月24日)。各企业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期限,完善与整改工作匹配的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由安全生产评估机构进行危险因素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治理措施,制定专门预案并报镇安监办登记备案,预防事故发生,落实专人对危险源点实施监控。对于危险因素大、监控难度大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停业整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要突出检查涉疫场所、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建筑施工安全。要突出检查近年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和高危行业企业。要突出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八个必须”要求落实情况。要突出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对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实效,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检查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督查与自查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