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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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筹划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1. 009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1- 0015- 02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纳税已经成为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税务筹划也逐渐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税务筹划是我国倡导的积极行为,纳税筹划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短期内的经济效益实际增长,而且从长远来看,也能够帮助我国真正实现财政税收的大发展。所谓纳税筹划就是在国家相关财政税收政策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寻找能够用来减免自身税费负担的政策加以利用,从而实现减少纳税支出,提升企业实际经营效益的目的。纳税筹划是一种国家允许而且也是积极鼓励的良,但是现在许多人包括许多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却将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等同起来看待,从而衍生出许多违法违规行为,这不仅是对税务筹划政策的误解,同时也对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有效执行造成严重阻碍。
1 我国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务筹划工作如果开展得好,则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企业的赋税压力,从而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发展空间与时间。但是在我国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具体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影响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在税务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认识上的误区,这个问题最为突出也最为严重,许多人不知道什么是税务筹划,但是偷税漏税却是我们经常耳闻目睹的,因此有些人甚至是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都在潜意识里把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相提并论,但凡提及纳税筹划,就认为那就是想方设法逃税、偷税,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其次,除了对纳税筹划从根本上产生了认识错误之外,其他了解纳税筹划正确性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也往往认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与国家无关,甚至会认为税收机关从心理上对纳税筹划是有抵触情绪的,而且他们也往往觉得全额纳税才是正确的,纳税筹划是在钻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空子。这种认识也导致企业不敢大胆地进行纳税筹划。再次,我国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具体工作当中,也存在因经验不足、考虑不周而无暇顾及的现象,财务管理人员不仅没有税务筹划的意识,而且没有税务筹划的条件和基础,勉强进行税务筹划反而会让企业陷入种种税收风险当中。
2 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质量的思考
想要切实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质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考量。
2.1 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
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应该重视税务筹划正确性、税务筹划积极性两方面的意识。首先,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乃至财务管理人员和普通企业职工都要认识到税务筹划是国家财政税收相关政策所积极提倡的健康行为,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与国家全面发展的双赢政策,虽然纳税筹划从短期内来看可能减少了国家税收数额,但从长远来看,能够促进国内企业的积极发展,激发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的纳税行为和纳税意识,能够实现我国财政税收政策与国际接轨,从而最终促进国家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工作,通过合法的途径,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其次,要正确区分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纳税筹划是一种积极行为,是国家倡导和鼓励的,是在相关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企业争取更多实际利益的健康行为;而偷税漏税是国家所坚决禁止的,是违反税法精神,损害国家利益的,是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中坚决不能出现的错误思想。
2.2 正确开展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企业获取直接经济利益的正确行为,但是知道税务筹划工作的积极性和重要性,与能够确实发挥税务筹划工作的积极作用两者之间还是存在明确差别。当前我国许多企业也在开展所谓积极的税务筹划,但是所取得的成效却不能令人满意,甚至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消极影响。这往往就是因为许多企业缺乏对纳税筹划的正确理解,为了筹划而去筹划,比如国家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筹划条件,但是一些企业盲目追求增值税发票数额,忽视了自己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反而在成本支出方面呈现上升趋势,这样一来,好像在纳税方面占了便宜,实际上总体成本反而增加,还有一些企业为了所得税筹划而盲目地将服务部门进行外包,却不重视外包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运营资质,给企业自身的服务质量提升造成严重阻碍,甚至因此影响了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地位,这都是不正确的税务筹划。所以在税务筹划工作当中,最根本的还是要以企业自身发展、服务质量、产品品质为基础,再结合国家相关税法优惠条件适度、科学、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税务筹划工作的积极作用,达到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2.3 提升纳税筹划的专业化水平
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纳税筹划工作也是财务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之一,但是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对兼具财务管理知识、企业投资知识、企业金融管理知识、企业贸易相关知识、企业资源管理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引进力度,调整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的结合、提升人员队伍总体素质。另外,对于纳税筹划经验不够丰富的企业来说,加强与市场上纳税筹划专门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互动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可以与专门机构签订纳税筹划合作协议以及聘请专门的纳税筹划专家,根据企业具体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计划方案,从而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合理合法纳税筹划,提升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降低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的经济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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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理论,提高思想觉悟
要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在思想上与市局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在工作上我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我服从市局领导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
二、学习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我认真努力学习,在工作上除了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国家方针政策外,重点是学习税收征管的业务知识,还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社会管理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做到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自己在基层工作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我熟悉和掌握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工作知识与技能,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完成较为复杂、繁琐的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三、努力工作,取得新业绩
税收征管工作涉及面较广,比较琐碎繁杂,我作为科长,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克服困难、时常加班加点,竭尽全力做好工作,不怕辛苦,从无怨言,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我法纪、政纪、组织观念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市局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勇挑重担。我思想作风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敢于坚持原则,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自己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补提类税金清查工作。通过组织专门人员对2006—2008年三个年度内因税务稽查、税收检查、审计检查、评估自查需补交以前年度税款的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进行了登记造册,对补提类税金进行统计和比对,提高了清查工作的针对性,全市涉及补提类税金清查的纳税户523户,补提类税金总额1.05亿元。开展全面清查,共清查企业523户,清缴税款256.8万元,已全部清缴入库,清缴入库率达100%。
2、认真清查服务业娱乐业以票控税情况。我们于2014年3月1日至4月1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服务业娱乐业以票控税情况清查活动,全市共清查服务业、娱乐业纳税人6123户,发现有问题的纳税人363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共计146.71万元。通过清查对35户纳税人定额进行了调整,对21户临近起征点的纳税人恢复了征税。
3、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和发票管理。通过微机定税工作,全市个体工商户共36609户,其中达到起征点的为24650户,未达起征点11959户。月核定税款740.22万元,比去年月增加税款137.61万元。通过调整,各单位餐饮业、娱乐业平均税负比调整前提高45%,“个体双定”户平均税负增长17.79%。通过加强发票管理,全市服务业营业税同比增长21.64%,增幅据全省前列。
4、开展二三产分离工作。09年共分离出29家新企业和3项独立核算的辅营业务,新分离企业增加地方税收1610万元,其中营业税1085万元。
5、强化户籍管理。全市共清理出漏征漏管3484户,按照政策规定补办税务登记2732户,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70.94万元。
6、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核查工作。全市共核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7635户,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1400户,查实漏征漏管土地面积16436万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7156万元,同比增幅22.7%。
四、廉洁自律,做到洁身自好
我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的要求,遵守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素质,在工作上,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决不跟腐败风气沾边。
一、税务文化的基本内涵
税务文化是指税务机关通过长期税收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税务特色的组织宗旨、思想意识、共同价值、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理想追求的总和。它既具有文化的共性,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税务工作的特点。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强调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培养人,提倡在满足必要的物质需要的基础上,尽量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调动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使管理行为更容易被接受。
税务文化主要包括物态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面。所谓物态文化是反映税务实践活动的物质形态,是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物质条件和硬件环境;所谓行为文化是反映税务干部在税务工作中的言行举止,保证税务工作正常运行的规程体系和体现税务系统价值取向的行为准则;所谓精神文化包括治税理念、道德操守、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等,通过管理文化的熏陶,集中体现在税务部门、税务干部身上的有形的文明表现。税务文>!
二、税务文化的功能作用
税务文化对税务工作和税务干部具有导向、凝聚、激励、辐射四大功能,对税务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为:
一是对价值观的导向功能。主要是指其对税务部门整体和税务干部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思维方式,理念方法所起的导向作用,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对税务干部的思想行为起导向作用,把税务系统的文化建设寓于党的理想信念、创新精神、竞争意识等先进文化,引导其围绕税收工作的目标团结拼搏,税务部门倡导什么理念,税务干部就围绕倡导的理念做好具体工作,不偏不离。其二,对税务部门整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起导向作用,建立具有号召力、凝聚力的价值体系,通过树立和弘扬共同的理念和工作愿景,使干部职工聚集在这面旗帜的周围,向着既定的目标去努力奋斗。
二是对向心力的凝聚功能。主要指税务文化被每一个税务成员认同后,让大家参与其中,就可以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而形成强大的合力。例如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大讨论活动和比赛活动,并将所倡导的文化取向渗透其中,按照设定的目标和价值理念,面对成绩戒骄戒躁,遇到困难顽强拼搏,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税务团队文化,形成浓厚的文化底蕴,增强向心力。同时发挥文化的亲合力,才能把税务系统的各方面力量整合在一起,使每个人思想精神上的解放和组织内部严格的管理和谐地融为一体,进而形成团队整体合力。
三是对主观性的激励功能。税务文化需要言传身教,日积月累和扬弃,使之更具有时代的特征,推进税务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方面,税务文化引导每位税务干部正确理解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税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不可取代的地位、作用,使他们产生努力工作的意愿,为税收事业发展凝聚巨大的推动力;另一方面,税务文化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其魅力就是把税务干部的价值观统一起来,增进税务干部之间的理解、关怀和支持,形成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就会产生持久的动力,激励每个税务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着既定的目标去奋斗。
四是对认同度的辐射功能。表现为对税务干部思想、行为、作风、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强制性而是和风细雨式的渗透辐射,是潜移默化的,比如:税务干部对是非的辨别,对价值的认知,对先进与落后的判断等等,都受到税务文化的渗透影响。通过文化建设,使大家的精神世界更加充实,思想品德更加高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就能为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从而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向着既定的目标,团结拼搏,奋发有为,促进税务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三、制约税务文化发展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行业特点、区域特色的税务文化,但也应该看到,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税务文化建设缺乏创新意识,税务干部参与共建意识淡薄,没有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文化渗透作用明显不足,税务文化整体效能发挥不明显。主要有三大问题:
一是观念问题。没有正确理解税收文化的涵义,忽略税收文化的影响作用,认为税务文化有点务虚,是口号化的浅层宣传活动,短期成效不大;认为文化建设深不可测;认为税务文化建设是“空中楼阁”、高不可及,没有认识到它是源于管理,在管理中发展、完善、再造而形成的文化管理。
二是规划问题。税务文化总体规划还比较抽象,缺乏较为整体规范的策划,各级税务部门现在是“瞎子摸象”、“各地为政”、“各尽手段”、“各具特色”,税务文化共建力度不够。目前文化产品多见于局域网、部分办公场所和印刷品,而其他媒介宣传运用则较少。
三是效果问题。部分税务干部受思想认识、法治意识、价值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税收文化还未完全渗透入税收各项工作,还不能把有形的管理通过理念变成无形的管理,促使税务干部养成自觉的行为规范和自我管理的习惯。客观地说,这些对文化建设来说是必要的,它能增进友谊、沟通感情,但如果片面追求,就是对税务文化的浅化。
四、推进税务文化的思考
(一)把握“三个要点”,培育税务文化的生命力
一是要统筹兼顾。要制定税务文化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实施步骤和主要方略,为税务文化建设谋篇布局;要通过纲要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税务文化的内涵、确立税务精神和税务的基本理念,为税务文化建设指明方向。
二是要整体联动。税务文化建设需要全员参与、全心投入、全力实施,为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动员措施,使各级税务机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它列入重要日程,放到突出位置,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三是要规范体系。税务文化建设的运行管理,不能仅仅依靠
行政命令和领导指示,更重要的是依靠税务文化诸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运作方式,依靠激励、约束、预警、凝聚等各种运行机制,自觉地推动税务文化正常有序地运转。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从基础设施建设、行为规范、管理体系、精神风貌、税务文化的传播与沟通等方面对各级税务系统的文化建设进行认真的考核和评价。
(二)突出“三个重点”,提升税务文化的影响力
要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必须找准载体,建好平台,否则文化建设就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
1、着力物态文化引导。物态文化是税务文化建设的基础,它蕴含和折射了丰富的税收思想、管理理念、审美意识和价值观念。为此,要注重体现税务文化内涵,充分调动资源优势,开辟设立税务文化网、税务文化室、税收文化园、税务文化墙等等,涵盖县情税情、政务党务、税务职业道德、廉政、格言警句等内容;要规范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办税场所和相关设施的税务徽标、宣传用语;规范税务人员着装上岗和挂牌服务制度;规范涉税资料的种类和样式并印上税务标志;积极运用税务杂志、歌曲、税务网页等多种形象载体,建立税务形象识别体系,努力营造“以人为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发挥物态文化实践税务文化、传播税务文化的功能,将税务部门的整体形象传达给社会大众。
2、着手行为文化影响。行为文化是外在表现,税务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全体干部的行为来体现的,它是弘扬税务部门形象的有效载体。一是要约束行为。从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工作行为、职业行为入手制定一系列标准化的税务干部行为准则。二是要典型引路。以开展文明单位、“服务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评选“岗位标兵”、“服务之星”等争优创先活动,对税务干部行为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使税务干部通过向先进典型学习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践行良好的行为方式。三是要柔性管理,即把以人为本的理念渗透到管理之中,通过心灵沟通、感情认可、魅力影响,从而充分调动和发挥税务干部的主观能动作用,促其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3、着眼精神文化渗透。精神文化是灵魂,它能为税务文化建设提供导向,使税务文化的内涵更加丰富,影响更加深远。一方面,围绕理想信念,开展荣辱教育。引导税务干部讲奉献、讲务实、讲服务、讲节俭,知荣明耻,褒荣贬辱,扬荣抑辱,开展征集廉政警语、廉政格言、读书议廉等活动,使全体税务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把个人的价值实现与税收事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围绕文化生活,开展集体活动。要搞好职工之家的建设、完善图书室、棋牌室、健身房等各类文体活动设施,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学习、锻炼、娱乐、交流的园地;要积极开展知识竞赛、专题演讲、读书学习周、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览、文艺演出等寓教于乐,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激发队伍活力,陶冶干部情操,活跃精神文化氛围。
(三)抓住“三个环节”,挖掘税务文化的源动力
税务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为此,要通过教育培训、思想引导、激励鼓励、监督管理、奖惩兑现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税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税务精神和税务理念转化为税务人员的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柱,这是税务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要实现这一目标,重点要抓住“三个环节”:即选人、育人、用人。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不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也是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了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尤其加强了对十六届X中全会相关文件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学习。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后,我又把学习“两个条例”作为日常学习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认真研读有关文件,掌握了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政治学习中,我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加强交流沟通等形式,以强化学习效果。通过政治学习,提高了政治素养,增强了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和政治意识。二是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我是抓业务工作的,始终注重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我全面加强了对税收专业知识、会计知识的学习。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实际工作的需要,系统学习了相关经济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另外,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阶段工作重点,着重学习了税源精细化管理、纳税评估等相关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努力营造文化氛围,丰富国税文化。在实际工作中,弘扬以“诚信自强,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廉政为民”为主题的河南国税精神是每一名国税干部的职责。因此,我把向周围同志灌输新的工作理念,改善精神面貌和转变工作作风作为我的一项日常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丰富国税文化。在实践中,我的主要体会就是,只有把税收工作同河南国税精神有机结合在一起,在工作中体现,在工作中实践,在工作中发展,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党组分工中,我主要负责税收业务工作,具体分管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涉外税收管理科以及组织收入工作。一年来,我针对自己的业务分工,认真做好了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
(一)努力做好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一是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通过下企业实地查看,与法人、会计询问约谈,找业内人士座谈,从CTAIS提取数据精心测算等方式,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按时完成了市局分配我局的3个市级重点行业(平板玻璃制造、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评估数学模型的初稿,并进行了初步验证工作。经过模式验证、案头分析和实地调查,为税务机关了提供准确真实的纳税资料。二是完成了对加油站、面粉加工、福利、森工、废旧物资经营、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的专项评估。其中:面粉行业三户,已入库税款**万元;加油站1-12月份实现销售**亿元,入库增值税税款***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增长**万元,剔除中石化系统影响,其它加油站(包括个体加油站)税负由去年同期的0.47%增长到今年的1.78%,提高1.3个百分点。三是做好了纳税评估工人。接收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2139户次,纳税评估考核指标均达到100%。重点评估企业57户,补缴税款120万元。移交稽查处理5户。四是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人的管理。通过认真开展税源清查,分行业进行重点管理。有重点地对汽车修理、医药、加油站、面粉加工等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5万多元。加强了对“四小票”企业的管理,通过实地调查,日常监控,设立税负预警线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行业税源基础信息档案,纳入纳税评估系统资料库,作为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的依据和信息。五是努力做好所得税管理工作。首先,做好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0X年,我局共有缴纳中央级企业所得税的企业80户。其中,就地纳税企业66户(盈利企业23户,盈利面为34.8%,盈利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1936万元),利润总额1161万元,企业年度申报应纳所得税425万元,实际上缴所得税428万元。汇总纳税企业13户,汇总纳税就地预缴企业1户,年利润额337万元,实际上缴所得税34万元。其次,加强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的辅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逐户健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确保纳税申报资料的齐全。同时,对税前列支项目,严格税收政策,注重调查核实,严把审批关,这既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另外,我们还按照省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市电业局、市郊区电业公司、市烟草公司和**区烟草公司200X年的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评估。为巩固精细化管理成果,每月28号召开精细化管理例会,由各基层单位汇报当月精细管理情况,集中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同时,我们将其纳入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挂钩,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一是把好年审关。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把关口,确保年审工作的质量。截止5月30,我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全部结束。在应年审的15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年审通过140户,占88%;年审不合格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19户,占12%。二是把好认定关。本着执行政策,严格把关,方便企业,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及取消工作。全年,我局共新认定一般纳税人46户;临时一般纳税人转正24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61户。三是把好日常管理关。对所管辖207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帐务核算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抵扣情况、商贸企业管理情况、金税工程设备管理情况等进行逐户检查和评估。采用查询电子数据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案头分析与座谈了解相结合,数据测算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效果。责令限期健全帐户核算7户,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61户,补缴增值税100余万元,不仅起到了震慑纳税人的作用,也为税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范例。
(三)严格执法考核,建立客观有效的评价机制根据市局制定的《一般纳税人税源管理责任人管理及考核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税源管理责任人管理及考核办法》和我局实际情况,加大对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制定了《**国家税务局200X年目标考核办法》,利用执法考核软件、CTAIS帮助系统、税务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实行政策法规科、职能责任科室、税源管理单位三重监控,积极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即时纠正,并要求全体国税人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工作责任心,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税务人员执法质量与执法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执法考核全年实现“零过错”。
(四)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一是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完善征管前台咨询窗口功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公开办税制度、限时服务制度。二是建立岗位服务制度,根据税收征管岗责体系设置及其他业务分配需求,找准税务机关各个业务岗位与纳税人的接触环节,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标准以及责任追究事项,以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最终达到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即:税前,为纳税人无偿提供各种咨询服务,保证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保证国家税收政策及时宣传、贯彻到位;税中,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税后,建立征纳沟通渠道,倾听纳税人的意见,及时向纳税人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赢得了纳税人的好评。由于工作踏实,措施得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组织收入工作。200X年,我局提前79天完成了全年税收计划。全年累计入库各税万元,为年计划的%,为去年同期的%。为全市国税计划的提前超额完成做出了贡献。
论文关键词 税收债权 保全 代位权 撤销权
税收债权保全制度是2001年我国税收征管法修改之后税法对合同法上债权保全制度的移用。税收债权保全制度由税收代位权制度与税收撤销制度两部分构成。税收代位权,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国家税收即税收债权造成损害时,由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力。税收撤销权制度是指税收撤销权是指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滥用财产处分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在我国现阶段,学者们对税收债权保全制度进行理论性研究居多,鲜见进行实证调查与分析的。因此,笔者试图立足于实务角度,考察新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税收债权保全现状,针对人们的税法意识、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的认识以及在实践中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现状三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以期通过调查并分析税收实践现状,发现问题并寻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法,为税务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税款提供全面、客观的分析,为司法机关审理涉及税收代位权、撤销权案件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与咨询,使其能够在税收债权与一般民事债权、经济活动相遇时,协调好国家利益、纳税人利益与第三人利益的关系,既维护国家利益,又维护经济活动安全。
一、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依据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们对于税收债权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撤销权的现状问题产生了巨大关注,我们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宝鸡市范围内,分别对税务工作者,纳税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司法工作者(包括律师、法律顾问、法官等)以及其他与经济或者法律有关的其他人员等就对税收债权保全制度中的代位权、撤销权的有关问题展开了详细的调查,我们共发出《税收债权保全制度问卷调查表》500份,收回430份,其中无效问卷39份,有效问卷391份。
二、调查内容及其统计分析
从已经收回的有效问卷看,分别有税务人员156人,纳税人单位工作人员137人,法律工作者42人,其他人员56人。
(一)在税法理论基础方面
此项内容旨在考察调查对象在理论上对税收征纳关系的本质认识,数据如下:
1.对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地位的认识方面:认为是A、平等关系的有215人;认为是B、不平等关系的有115人;认为是AB两种关系都有的有33人;认为说不清楚的有16人。
2.对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的认识方面:认为是A、公法上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的有121人;认为是B、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的有110人;认为是AB的有77人;认为说不清楚的有68人。
3.关于税款的本质认识问题:认为A、税款是债的有29人;认为B、税款不是债的有27人;认为C、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的有96人;认为D、税款的征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有199人;认为E、税款从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债;是行政权力的体现的有81人;认为F、其他的有26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调查对象对税收法律及其原理认识模糊,无论是税务工作者还是相关人员都不够重视税法基本理论的学习,不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不够深入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深刻内涵,也有一定数量的税务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摆正位置,也不能正确看待税款的债权性。
(二)在对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的具体法律规定适用方面
此项调查目的在于了解调查对象对于税收债权保全制度的具体掌握情况。
第一,对于是否知道税收代位权,撤销权以及知晓的途径上,可以看出:
1.对于是否知晓税务机关有权行使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上,认为A、知道的有220人;认为B、不知道的有89人;认为C、听说过但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的有81人。
2.对于是否知晓税务机关有权行使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上,认为A、知道的有202人;B、不知道的有94人;认为C、听说过但具体内容不是很清楚的有72人。
第二,在对于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立法目的的认识上,认为是:
A、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顺利征收,维护国家利益的264人;认为是B、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49人;认为是C、维护与纳税人进行交易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31人;D、说不清楚的3人。
第三,对于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的性质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有:
认为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撤销权、代位权体现了税务机关的A、行政权的有71人;认为体现了B、公法债权的有49人;认为C、既体现了行政权力又体现了公法债权的有207人;认为是D、其他的有15人。
第四,对于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的具体条件和行使方式,期限问题的认识不足:
1.对于税收代位权的具体条件上,全部选定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全部要件的只有96人,占26.4%。
2.税收撤销权的具体条件上,全部选定合同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全部要件的只有109人,占30.2%。
3.对于税收撤销权、税收代位权行使方式问题,认为A、运用行政权力行使的83人;认为B、只能向法院提讼的126人;认为上述A,B均可的100人;D、不知道或者认为其他的有48人。
4.对于税收撤销权行使期限问题,认为应该为A、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的有160人;认为应该为B、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的有50人;认为应该为C、运用一般诉讼时效2年内的有141人;回答为D、其他的有13人。
5.对于税收代位权行使期限问题,认为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性质应该是A、诉讼时效的有228人;认为是B、除斥期间的有88人;回答其他的有29人。
第五,对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的效力,认为:
1.对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撤销权、代位权会不会影响到与纳税人有关的其他人的利益的看法;认为A、会的有124人,认为B、不会的有133人;回答C、说不清楚的有92人;回答D其他的有8人。
2.对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代位权之后能否直接采取税收强制措施的看法,认为A、能的有83人;认为B、不能的有210人;回答C、不知道的有81人,回答D、其他的有3人。
3.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代位权胜诉后有无直接受偿权的看法,认为A、能的有150人;认为B、不能的有118人;回答C、不知道的有93人,回答D、其他的有3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调查对象对于现有法律的具体规定理解得不够深刻,税务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者中存在着较多懂法者不懂税,懂税者不懂法的普遍现象,而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都能准确理解者少之又少,并且注意掌握税收法律及其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对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具体操作认识比较模糊,致使不知如何操作。
(三)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现状
此项调查目的在于调查税务机关实施撤销权、代位权的实践情况。
第一,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中的现状是:
1.是否行使过;A、没有的有130人;B、有的有3人;C、不知道有23人。
2.具体原因A、没有8人;B、有47人;C、不知道59人;D、其他42人。
第二,在纳税人单位工作人员中的现状是:
1.是否被行使过;A、没有13人;B、有3人;C、不知道111人。
2.具体原因A、没有3人;B、有2人,C、不知道130人;D、其他2人。
第三,针对法律工作者熟知税收代位权的情况:A、知道10人;B、不知道32人。
以上一系列数据表明,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在实践中很少实施,情况并不够理想,主要体现在:
一是税务机关对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债权保全制度重视不够。这主要表现在:(1)在税收宣传方面,只停留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宣讲,深度不够;(2)绝大多数税务干部对税收优先权能够理解,对税收代位权、税收撤销权没有理解,更谈不上知道如何操作;(3)税务机关从来没有查处过这类案件,不是说这类问题没有发生,而是主客观原因造成的。
二是所调查到的税务机关均没有行使过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几乎90%的税务人员不知道或回答没有行使过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对于没有的原因也是一概不知。
三是纳税人单位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四是绝大多数审判人员没有办理过代位权、撤销权案件,都没有办理过税收代位权、撤销权案件;五是绝大多数律师和法官没有办理过代位权、撤销权案件,在已经办理过代位权或者撤销权案件的律师或法官中也都从来没有办理过税收代位权、撤销权案件。
三、思考与建议
第一,在立法上税收优先权,代位权、撤销权制度是否属于“虚置”问题?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法律并无绝对的优劣或价值,凡是适合国情的法律就是最好的法律”。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表现尤为明显。由于税收广泛而深入地存在着,而税法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是一般人所易于理解的,并且现代社会有大量具有财政目的和社会政策目的的税法规范,因其政策性经常发生变动,再者为解决税法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税法解释层出不穷,纷繁复杂,各种通知答复意见等经常发生。致使我国的税收实体立法层级多、层次低,而程序立法层次较高,但是过于超前有的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税收代位权、撤销权制度在税法中缺乏具体规定,致使有关部门无法操作或操作中漏洞百出,而在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中,程序复杂。根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方式只能也必须是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而并非由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法行为来直接实现,这一手段较其他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进行的措施比较复杂,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现行税法的不具体,使得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专门抽出时间,投入精力学习民法、合同法等部门法的知识才能对税收代位权、撤销权制度予以掌握,而基层税收任务的繁重,致使税务人员在学习税收业务知识,都难以保证,从而使得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无法保证,致使无法学习也疏于学习,更不便于操作,所以在实践中运用该制度追缴税款者为数极少,让人不得不怀疑该制度正在处于“虚置”的尴尬地位。
为此,建议加强税收立法,健全税收法律体系。基本思路是: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母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相配套的税收法律体系。尽快研究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在税收基本法没有出台之前,不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及与此相关的民事行政法律规范通过制定《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方式予以规定,以解决学习难以保证和在实践中操作性差的问题。
第二,在培训上,应注意将业务培训与法律培训置于同等重要地位。从调查情况看,目前税务机关重视业务培训,轻视法律培训,尤其是与税法相关的其它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在学习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系统、不扎实、缺乏针对性、实效性问题,部分税务人员对法律知识、税收会计、税收政策、企业情况,学习不够,掌握不深,了解不透。鉴于此,应该加强税务干部的税法教育与培训工作。税务工作法制性、政策性强,业务技能要求高,执法程序要求既规范又严格,《税收征管法》对民法制度的借鉴给税务人员愈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税务干部对税收相关法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尤其要深入学习税法,了解税法,掌握税法,认清自己作为依法治税主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依法征税。
为此,我们建议税务人员不仅要掌握税收法律规定,更应当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使其对税收债权保全的操作有全新的认识和掌握;要采取以训代学、以考促学等有效方法,促进学习,提高水平。
第三,建立纳税人信用体系制度,弥补税务机关相对于纳税人,信息缺乏的现状。从目前税务部门的征管力量看,征管力量相对不足,一个管理员管理几百户的企业,对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是有限的。就纳税人而言,其债权债务、资金运转以及财务情况既属于企业内部机密也与其他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企业欠税原因更是复杂多样。因此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总是想法设法对税务机关隐瞒财务实情。而现有立法规定的税收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比较特殊,这种征纳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一清欠手段的运用。
从立法机关对税收撤销权、代位权制度的规定看,目的显然在于要有效防止国家税收人为流失,切实保障国家税收,税收代位权的目的应该是强调纳税人对其税收债务应以其全部财产作为责任财产而为一般担保的,同时纳税人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也应纳入纳税人的责任财产范畴。
为此,国家应考虑建立纳税人信用体系制度,包括财务信用和经营信用两个方面,不仅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对纳税人财务状况的有效监控,还要尽可能实现对其经营状况的了解,对于后者可以通过设立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和财产转移向税务机关备案制度加以实现。
第四,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纳税意识和护税观念。从纳税人的角度讲,欠税的原因多样的。既有可能是由于资金紧张,其为保障持续经营而出现拖欠税款现象,还可能是因贷款利率与滞纳金加征率的悬殊,利益驱动使然。从社会角度讲,全社会尚未形成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和依法纳税的一种社会氛围。但是归根结底在于纳税意识的淡薄。从税务部门讲,仅仅靠对税法的宣传,并不能使纳税人的意识提高到相应的高度,而护税时使用的清欠的手段与力度也还远远没有跟上,因而税收代位权从2001年5月随着税收征管法下发后,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更多的时候体现在一种宣传的层面上。
因此,针对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还需要进一步在全社会加大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的力度,不仅使广大纳税人熟悉掌握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广大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更应当使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税收法律政策,加大对税收工作的监督、配合与理解力度,以优化税收环境,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区域联防;人员更迭;税务风险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一)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实际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或未考虑暂时性差异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导致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因素有多种,包括外部宏观环境风险和企业内部管理风险。近年来,企业财务人员更迭速度加快,因轮岗、退休、离职等原因,对税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产生较大的企业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税务人员业务知识匮乏、税企沟通联系不紧密、税务数据准确性、规范性不高、税务考核指标偏低等。
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积极识别和评价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预测企业内外环境的各种资料及财务数据。比如分析税务风险的可能性、严重性及影响程度,以了解税务风险产生的负面作用。以正确评价税务风险为基础,企业还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尤其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对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系统性审阅和合理性策划,尽可能实现企业税务的零风险。在实施监控行为的具体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地审阅纳税事项,合理规划纳税事项的实施策略等,制定相应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专业管理的目标
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通过对人员更迭中税务风险的研究分析,下文提出重点区域管控措施,规避及减少风险因素,确保税务工作稳定、延续、合规进行,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思想认识区域
“思想认识区域”,防止出现理解偏差,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联系,强化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经济保障。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利国利民之举。
企业经营过程中,如果对经营状况了解有限或对税务筹划理解扭曲,就会导致企业涉税行为出现偏差。依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文化建设,公司应主张依法缴纳税款,合理筹划,不刻意避税,更不能偷逃税款。作为市场主体,A级纳税信用单位,我们深刻体会到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我们企业认真处理涉税事项、积极纳税,这为我们换来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市场综合竞争力的增强,对政府的热忱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总体上讲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这些主要归因于公司对税收的正确理解和对税收政策的科学把握。我们的纳税理念是: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二)管理制度区域
1.健全各项税务管理制度,探索新的管控模式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深层次的涉税缺陷。目前,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完善,税收制度也逐渐健全,但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应把握上述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这一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业应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严格把握传统财务内控手段的前提下,对现代化知识技术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公司应在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对涉税业务的学习,探索新的税务风险管控制度和模式。
2.按照制度,认真办理岗位交接手续
税务资料尤其是历史数据资料的交接,对税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公司应该认真执行,在岗位交接方面严格把控,设定监督人,当面清点交接税务资料,并在交接手续上签字确认,保障税务资料和信息的及时传递,确保历史资料的准确完整。
(三)业务技能区域
“业务技能区域”,防止管理水平的停滞,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在工作中锻炼成长,多方位提升税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财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是保证涉税资料真实、科学、合法的重要砝码,也是企业正确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如果财务人员工作失误过多,企业便会遇到较大的税务风险,公司应通过岗位培训、鼓励人员学习最新税法知识,定期提供交流平台等措施提升税务管理的业务水平。
公司应要求管理人员提高税务风险意识。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管理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