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校园欺凌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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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全校参与 欺凌行为 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South Africa "Whole School" Mode to Prevent
Campus Bullying Behavior
――Interpretation and Inspiration of School Safety Framework Workbook
HU Yan, ZHU Dan
(Faculty of Educ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Abstract To address bullying in schools, South Africa published a workbook, taking the whole-school approach to addressing bullying in schools. The paper introduces and interprets the whole-school approach, inspires China to address bullying in schools and maintain school safety.
Key words the whole-school approach; bullying; school safety
1 南非 “全校参与”模式①的基本框架
1.1 “全校参与”模式的实施主体构成与职责
(1)校长。从整体上看,校长在该模式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宏观的把握方向,统筹学校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障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2)行政管理人员。参与制定学校政策。行政管理人员要定期邀请家长来商讨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和反欺凌行为政策;通过致家长书,向家长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最新进展;动员家长与学生一起讨论学校的安全行为规范和政策,共同签署这些文件。
(3)学校安全委员会。制定学校安全计划。学校安全委员会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行为规范和政策;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制定欺凌行为的预防和解决措施;在情况发生时,第一时间集结人力干预处理。
定期组织家长见面会。见面会的时间最好是家长下班以后或者周末,主要讨论学生的近期状况、学校的政策和其它事宜。当需要家长协助解决问题时,安全委员会要安排家访或校访。
(4)教师。制定“门口安全公约”。教师要把班级安全规范贴在教室的门上或门外,方便学生每次走进或走出教室时看到。
记录班级日常情况。教师要及时了解班上学生的动态,通过记日记来捕捉容易忽略的细节,做好欺凌行为的防范工作,监控事件发生的前后过程。
开放办公时间。学生更倾向于在没有同龄人在场时向教师报告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欺凌行为。教师要设定开放的办公时间,学生可以单独向教师诉说目击的或经历的欺凌事件。
经常给家长打电话或写信。教师要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在行为表现上的改进和学习成绩的进步。
(5)家长。熟悉学校的政策,与学校保持联系。家长要多关注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和反欺凌行为政策,经常与学校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经常与孩子讨论欺凌行为。家长要教育孩子如何识别欺凌行为,懂得分辨自己或身边的同学是否被欺负。
树立文明行为的榜样。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家长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不要用暴力解决问题,机智和美德更能赢得赞赏。
(6)学生。及时汇报。学生不仅不应该欺负他人,还应该明辨是非,干预阻止欺凌行为,并勇于向成人举报。
拒绝欺凌行为。学生要认识到欺凌行为的危害,懂得用智慧和美德化解生活中的危机;在课堂内外积极学习欺凌行为的应对策略,妥善解决欺凌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1.2 “全校参与”模式的实施程序
第一步:全面定义欺凌行为,确保定义涵盖了欺凌行为的不同类型。第二步:评估现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调查,从而了解学校里欺凌行为的现状。这项评估应该重点研究有谁参与,发生了什么,什么时候发生,在哪里发生,为什么发生,后果怎样。也可以运用访谈、高发区域绘图和教师评分等方法来全面了解学校里欺凌行为的现状。第三步:建立或者巩固校园安全体系,协调组织各项活动。学校安全委员会以宣传教育欺凌行为为主题定期组织活动。在学生中成立顾问小组,探讨防范欺凌行为的措施,学校在设计反欺凌行为的政策和干预措施时可以充分吸收这些学生的想法。第四步:制定条例和政策。学校领导、教师、后勤人员、学生代表委员会和全体学生,应当与学校安全委员会一起制定欺凌行为的管理条例。学校的政策和行为规范都应该传达反欺凌行为的信息,指出各方扮演的角色和担当的责任。第五步:宣传并实施这些条例和政策。政策经批准后应该正式向所有学生、教师和家长公布,确保各方成员了解政策的内容。政策的实施需要所有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不断支持和努力。第六步:组织反欺凌行为的连续训练。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非任课教师和其他员工进行制止和干预欺凌行为的训练,提高应对欺凌行为的能力。第七步:加强对欺凌行为高发区域的监管。欺凌行为多数发生在成人不在场的地方。安排成人在高发区域,例如走廊、厕所、操场角落,进行巡查,高年级的学生经过训练后也可以参与监管这些区域。第八步:正确地处理欺凌行为。欺凌行为发生时,在场的教职工都应该进行快速有效的干预,制止欺凌行为。受过训练的员工应当分别与被欺负者和欺负行为实施者谈话,了解发生的状况,确定事发原因。处理欺凌行为时还应当联系双方父母,一起解决问题。第九步:利用课堂时间做好欺凌行为的预防工作。课堂教学和讨论应该教授学生如何应对欺凌问题。学校的课程应当传达反欺凌行为的主题思想和信息,转变学生对欺凌行为的认知,使学生认识到欺负他人是不对的,当其他学生被欺负或者孤立时,要勇于伸出援手。第十步:监管和评价。定期的审阅和修订政策及干预措施,保证政策和干预措施对学校和学生的适用性。与设计政策和干预措施一样,审阅和修订环节也要由学校全体成员共同参与。
2 南非“全校参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1 家校合作,共同打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就我国而言,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定期与家长联系和沟通,使家长了解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举措;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学习学校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反欺凌政策,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见面会,给予反馈和意见。学校和家长通力合作,创造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校园环境。②
2.2 把安全教育融入现有课程,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我国中小学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把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起到实效,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努力创新,力争把安全教育寓于学校生活的每一时段,贯穿于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中小学要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防护能力与水平,通过校园网、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③
2.3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制定校园安全条例和政策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逐步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电子门禁、校车GPS,建设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安全技防水平。各中小学应建立24小时门卫和巡查制度,建立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登记制度、验证制度。学校还要针对欺凌行为制定系统的条例和政策,巩固安全防范制度。④
注释
① SCHOOL SAFETY FRAMEWORK: ADDRESSING BULLYING IN SCHOOLS [EB/OL].http://education. gov .za / Programmes / Safetyin Education / tabid / 1048 / Default.aspx.
校园本该是最神圣、阳光、安全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折射出当前部分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情感冷漠、心理健康问题严重等现实。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上升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专业、细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2016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又相继制订出台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防控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保障校园安全等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近年来在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特别是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刊发以飨读者。
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行为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长抓不懈。近来,甘南州教育系统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把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作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滋生蔓延。
特别是2016年以来,教育部等九部委制定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精神后,甘南州迅速行动,组织人T对全州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进行了深入调研,充分掌握了州内各县市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产生的深层原因和特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甘南州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度先行 突出防范
为中小学生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包括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多元主体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和家庭在青少年成长中的主要责任是教育与养育,社会同样肩负着为青少年营造积极、向上、安全的成长环境的责任。
就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本身而言,发生的原因有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价值偏离、社会教育缺失等多方面。具体来讲,不但有涉事学生个人因素,还有学校教育管理、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的诱发因素,偶发性很强,因此,只有把日常防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才能更好地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现象的发生。
“为此,全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督促指导学校建立了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制度,形成了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甘南州教育局副局长陈慧源说。
为了进一步加大防范管控力度,做到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发现、干预并防止事件恶化,甘南州教育局制定并要求各学校实施了一系列常态化的预防和管控措施。
“根据州教育局的要求,我们遴选组建了学生信息员队伍,积极动员师生特别是学生信息员广泛搜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动态,指定一名学校领导专门负责学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还设置并公布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举报专线电话,密切监控和及时处置本校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甘南州合作藏族中学校长付海生说。
各学校在学校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门禁、值周领导督查、值班巡查、课余活动管理、管制刀具收缴等管理制度,狠抓学校日常管理。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还建立了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特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女童、残疾学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弱势群体及“问题学生”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每学年初全面筛查掌握这几类学生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安排教师跟踪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重点关注学生异常表现并跟踪查找原因,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社会参与 合力管控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离不开社会参与。为了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的深度融合,甘南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
甘南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每学期进校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问卷调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家长,进行跟踪防治,有效教育转化。
针对当地部分学生习惯携带刀具的现象,甘南州教育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制定印发了《甘南州学校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学校排查收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权力,加大了排查收缴力度,清除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滋生的一大隐患。
“为了充分发挥州教育局和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我们定期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出租屋、图书音像店、流动摊点及各类娱乐场所。并协调公安部门,在学生上下学、课余及周末等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坚持进行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最大限度地净化校园周边社会环境”。 甘南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程辉介绍。
此外,甘南州还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与辖区学校定期交流研判机制,教育、公安、文化、司法等部门每学期联合进行1次“问题”青少年群体活动动态研判,组织学校排查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
加强宣传 依法治理
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需要依法治理,尤其是明确法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最基本的法律法规教育。近年来,甘南州上下加强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治的法律宣传工作,从法理角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利用学校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屏、标语、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等,坚持向广大师生宣传典型案例及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了校园反欺凌、防暴力的舆论压力和震慑力,警示学生加强自律。
同时,举办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各学校都举办家长培训班,给家长讲授一些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治方法,阐明学生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后家长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监护人意识。指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管教孩子,不放任自流,不简单粗暴,注重孩子思想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全面掌握孩子思想动态和日常活动情况,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紧密围绕《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法制教育。联合司法、检察部门每学期高质量地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懂得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行为底线,消除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逐步树立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我们结合典型案例,每学期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专题教育。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活动、校报校刊、观看视频、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甘南州合作二中校长宁世才说。
除了宣传、学习、引导,甘南州还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审判等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联合司法部门在全州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选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模拟审判,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突出德育 紧抓心理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深层次分析那些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学生的性格品质,结合教育实际,可以得出结论:重塑思想道德观念、矫治不良心理问题,是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基础性工作。
为此,甘南州宣鞑棵糯头发挥职能优势,组织人员编写了《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州各学校,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尊重他人、与人为善、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不恃强凌弱,不自暴自弃。
同时,各学校还紧密围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专业心理教师缺乏的现状,甘南州全面加强了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逐步为乡镇中心以上各学校至少培训了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师资,组成心理咨询辅导队,深入县域内学校巡回进行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积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品质。
在寄宿制学校逐步推行“问题学生”家长入校陪读教育制度。对个别累教不改的“问题学生”,学校通知家长入校进行阶段性陪读,协助教师教育转化学生,直至学生思想认识有彻底转变方可结束陪读,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成效,大大减少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各学校每学期集中开展公序良俗和传统美德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校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懂规矩、守法律,自觉践行和发扬温良谦恭的传统美德,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学会化解矛盾纠纷。
校园欺凌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自20世纪80年代起,校园欺凌成为日本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30多年来,日本发生了多起中小学生因受欺凌而自杀的事件。这些事件通过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本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除行为者自身的原因之外,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首先,二战后,日本经过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一跃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人们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追求物质生活,忽视精神生活,社会道德水平普遍下降,青少年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一些青少年在自己的欲望无法得到满足时,开始变得焦躁,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和掠夺性。
其次,日本进入少子化社会,兄弟姐妹数量减少,儿童在团体中生活成长的机会大幅度减少。加上父母的过度保护与干涉导致不少青少年不知道如何与他人相处,逐渐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当孤独、郁闷的情绪无处发泄时,很容易向比自己弱小的人发泄不满,甚至出现暴力行为。
再次,日本是以学历为重的国家,企业和政府机关在招聘时一般会根据学校名气来判断个人能力的高低,从而决定是否录用。因此,孩子们从小就背负沉重的学业压力,而很多学校仍单纯看重升学率,过分偏向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则不够尊重,导致学生出现两极分化。受到冷落的学生很容易被孤立,作为排解压力的方法之一,有的孩子走上了实施欺凌的道路。
日本校园欺凌的现状与特点
在日本,关于校园欺凌有明确的定义,并且随着对欺凌认识的加深,定义的内涵和外延也有所变化。1986年日本文部省在“关于中小学生问题行为等学生指导上诸问题调查”中首次把“欺凌”定义为:对比自己弱小的同学单方面进行持续身心攻击,对方深感痛苦,且学校可确认事实的行为。1994年从定义中删除了“学校可确J其事实”,增加了“其行为是否为欺凌,不能进行表面的、形式上的判断,而是要站在受欺凌学生的角度来判断”一句,突出了从弱势学生方面看待欺凌问题的思想。2006年在此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欺凌”定义为:使中小学生因受到与自己存在一定人际关系者的心理性和物理性攻击而感受到痛苦的行为。定义的改变,一方面把受欺凌者的感受放到第一位,把校园内外发生的更多现象纳入欺凌范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唤起了人们对校园欺凌的关注。
根据文部科学省统计,2015年日本校园欺凌案达到了224540件,发生欺凌事件的学校有23528所,占全体学校的62%,校园欺凌主要集中在小学高年级到初中二年级阶段。上述数据看起来触目惊心,但也反映出日本对校园欺凌有明确的认知,学校及教师的防范意识强,勇于正视欺凌问题。
日本校园欺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通过辱骂、捉弄、孤立、殴打等形式对弱者进行身体、心理上的攻击;第二,手机和网络欺凌作为新的方式在日本快速发展起来,先进的设备使得暴力行为传播更为迅速,也更隐蔽,对学生心灵的伤害更为严重;第三,欺凌现象涉及的人员多,不仅有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还有一旁起哄的旁观者群体和无视者群体,但却没有“调停人”和“通报人”,这容易助长施暴者的气焰,并导致欺凌问题经常难以被发现。
多管齐下治理,借鉴意义大
面对持续多年、形式不断变化的校园欺凌现象,日本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方式来应对。首先,政府积极行动,走法制化道路。1985年,日本文部省发出了“关于加强对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的指导的通知”,要求学校认识欺凌问题的重要性。1995年“关于为解决欺凌问题当前需要采取有关对策的通知”,提出政府、学校、教育委员会、家庭、社区要共同应对校园欺凌问题。2006年“关于欺凌问题的紧急建议――面向教育相关人员和国民”,明确提出要惩处对欺凌问题置之不理的教员。2013年通过《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原则是“早发现、早预防”,并明确各方职责,防止相关部门推诿责任、包庇隐瞒真相。如遇重大被害及恐吓事件,学校有义务第一时间直接向警察通报。该法规定,如果发现网络欺凌问题,学校要立即与网络公告栏的管理者联系,删除相关内容,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欺凌。该法的颁布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日本把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纳入法制化轨道。2016年6月30日至10月24日,文部科学省下设的“防止欺凌对策协议会”召开六次会议,通过相关专家的积极参与,把握并检验2013年法案的实施情况,提出了今后进一步防止校园欺凌的更具实效性的对策。
其次,加强校园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日本要求学校重视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相互尊重人格。二战后,日本中小学德育课的地位曾被大大削弱,仅仅是其他学科的补充,不被重视。2011年滋贺县大津市一名受欺凌的中学生自杀事件成为教育改革的导火线,促成政府在教育改革中突出德育的主导地位。2013年文部科学省在“关于充实道德教育的恳谈会”上正式把“道德学科化”作为议题,主张用强有力的手段培养学生的“道德性”。2015年日本正式宣布将在中小学实行“道德学科化”,把德育上升到和国语、数学等学科同等重要的高度。
日本学校定期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和咨询活动,以及时把握校园欺凌的实际状况。根据文部科学省统计,2015年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的欺凌事件占51.4%,这是发现欺凌现象的主要方式。日本各校还制定“防止欺凌基本方针”,并放在学校网站上,学生入学时及每年都召开说明会,让所有学生、教师掌握相关内容。学校设有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退职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不仅在早期为学生、教师提供咨询,也在欺凌事件发生后的调查阶段提供第三方意见,以防止学校或教育委员会因顾及学校名声而不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家长,从而保证公平公正地解决欺凌问题。
再次,政府、地方自治体和家庭相互合作,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根据青春期少年儿童自尊心强、不愿意与家长交流的特点,日本文部科学省设有“24小时儿童SOS咨询热线”,法务省也设有“儿童人权110”求助热线,以便被欺凌者和家长及时求助。电话一拨通,就会立即连接所在地区教育委员会。日本全国各地还设有教育咨询机构(2015年由都道府县及特定市的教育委员会管辖的教育咨询机构有180所,由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管辖的教育咨询机构有1506所)配合家庭和受害者做疏导工作。同时,家庭的作用得到极大重视。全国各地教育委员会给家长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和相关信息,鼓励亲子活动,支援父亲参与家庭教育。家庭状况是学校欺凌对策小组进行讨论的关键,后者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进行妥善记录。
依据国家和吉林省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蛟河市教育局《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校园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营造和谐、文明、平安的校园环境。在4月28—5月9日期间我校开展了预防“学生欺凌”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规章制度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中层以上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范亚志(德育校长)(指导、监督工作开展)
副组长:张磊 (政教主任)(事件处理和信息报送)
成员:张家鹏(安全办主任)(安全保障和事件排查)
张烨 (政教干事)(宣传教育)
汤淼 (政教干事)(文本梳理)
全体班主任(学生事件处理及线索上报、排查等工作)
2.学校制定了学生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内容具体详实。
3.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意见和工作制度。并将相关内容上墙,强化监督与指导。
4.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职责清晰。可以控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能及时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学校后,学校能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主题鲜明、开展专题教育
1. 学校以“引法进校园”为平台,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专题的警示教育活动2次。
2. 学校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使教职工知晓国家、市、教育局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预防和处理欺凌的措施和方法。
3. 学校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与德育工作和安全教育有效结合,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展开教育,使学生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
4.加大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隐性排查工作,并设立专属的信息档案,定期进行保密式的回访和心理疏导。从而在学生心理健康上设好防线,防止因心理问题而诱发的恶性事件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排查
1.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手操报、班会、条幅、滚动屏、微信群、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普及和专题宣传。
2.学校印发相关的调查问卷和宣传单,对在校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分批次、分阶段进行调查摸排,现已调查摸排900人次。同时强化心理咨询室的的功能性,现以心理疏导学生50人次。
3.利用早自习和午自习时段,在全校各年段进行了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检查。并定期对学校外部设施和校园内“危物”及时清理。谨防事件发生时成为事件恶化的“帮凶”。
4.加大力度排查校园周边滞留人群基础信息,联动河北街派出所对存在隐患人员及时驱离,将“人防”工作落到了实处。
通过本次校园学生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学校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校园大环境风清气正,呈现一派新气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学校会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继续融入到课堂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等常规活动中,更加深入细致的做好这项工作,建设阳光校园、平安校园。
关键词:校园欺凌;成因;对策建议;学校社会工作
中小学时期的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而发生一些不正当的行为,而受到欺凌的学生也容易产生焦虑感和严重的心理问题,影响身心的健康发育。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大量的研究数据表明欺凌事件的发生并非只是个别学生的过失,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探究校园欺凌现象的成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概念界定
(一)校园欺凌行为的定义
许多年来,有很多人为欺凌行为做出定义,其中欺凌行为研究领域的杰出先驱Dan Olweus教授对欺凌的定义是:当一个人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更多他人的负面行为中,他就是遭受欺凌。而苏格兰则在法律中定义:欺凌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一个在真实情况下无法自我保护的人施以长期的暴力,不论是在精神上还是肢体上。
综上我们对校园欺凌行为作出定义:校园欺凌行为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强势方长期地单方面地对弱势方进行身体、心理上的攻击,使弱势方感到痛苦的行为。校园欺凌行为是一个过程,受害者在这个过程里会受到多方面的暴力和打压。欺凌行为具有攻击力,受害者不会得到任何益出,而他的自信心与自尊会受到摧毁,最终会导致严重且长久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通过了解欺凌的定义,我们不难理解所谓的校园欺凌行为就是在校园内发生的施暴者对受害者施以毫无正当理由的甚至是蓄意的精神或肢体的暴力的行为。一般来说,区别校园欺凌行为与其他形式的攻击行为主要在于校园欺凌行为强调施暴过程中存在力量的不平衡和重复性。年龄和肢体力量或社会力量差不多的人偶尔发生争执与打架并不能称之为欺凌行为。虽然单一的攻击事件不会纳入欺凌行为,但对当事人造成长期持续感到强烈威胁和不安的恐吓行为也可以称之为欺凌行为。
中小学是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高发期,此时不论是强势施暴者还是弱势受害者都处于是非分辨能力不强、心智发展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成长期,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伤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欺凌行为的发生是在学校这个大环境中,除了欺凌者外还包括起哄或围观的旁观者,因此校园欺凌行为的伤害是受害人无法摆脱的。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类型
传统上提及欺凌行为,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肢体冲突。这是一种很片面的看法,肢体冲突只能涵盖校园内发生的欺凌行为的一小部分。根据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将欺凌行为分类为直接欺凌行为和间接欺凌行为。
1.直接欺凌
直接欺凌是指公开的攻击行为,主要表现为发生在学生间的语言欺凌、肢体欺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与网络欺凌等。网络欺凌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博、QQ、论坛等对受暴者进行攻击。
2.间接欺凌
间接欺凌是指隐晦的、有计划有目的的、通过操控受暴者的社交关系来孤立受暴者的攻击行为,主要表现为故意忽略或诱导他人对受暴者进行孤立、传播蓄意伤人的谣言、对同学名誉和权利的侵犯等。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成因分析
(一)个人原因
1.性格、人际关系、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身材、长相、学习成绩等因素都有可能成为诱发校园欺凌的成因。有的学生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与人交流,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加之其性格原因往往选择对欺凌行为逆来顺受不反抗,这会加剧此类学生被欺凌的程度。
2.随着改革开放经济转型,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如今普遍是小康富裕家庭。且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家长的过分宠爱使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同时容易让形成了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的扭曲价值观。这样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蛮横,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会强制别人听信自己,服从自己的管理。所以当这些孩子身处校园大环境中,就容易与其他孩子产生冲突,他们通常会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孩子来彰显自己权威。
3.青少年正处在身心都飞速发展的时期,身体的成长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而心理相较身体往往发展缓慢。心智发育的不健全、自制力薄弱、青春期的反叛逆反心理等都使得他们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惑和影响。随着学习压力打逆反心理的加剧,他们急需一种接近成年人的解决方式,各种“黑社会暴力”、“江湖帮派”题材的影视和文学、绘画作品的出现恰好提供了一种不正确的示范,学生们效仿这些方式来解决人际交往关系。
4.以升学考试为目的的应试教育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略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的学生从进入小学开始就被要求学习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知识以应付各种考试,人际交往方面的教育缺失使得很多孩子并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与同龄人交往。学校和家长过分关注成绩导致了学生成长过程中性格与行为的弱点被忽视,没有人来管教和约束学生的行为是否规范,纵容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二)家庭原因
1.家长是孩子的第一学习源,家庭是孩子道德社会化的第一场所,家庭对孩子各方面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现如今,人们追逐物质需求而忽略精神需求。部分家长过于市侩、虚荣、功利,他们忽略了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没有做到以身作则。只重视分数使得家长只要求孩子成绩好,其他方面的教导都被忽视,当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时也没有及时制止和劝导。
2.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能使人乐观、积极、充满正能量,反之则会使人消极、偏激、暴怒。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正确的教养使得孩子长期没有正确的道德示范和行为标准,长期得到不到关心和爱护的孩子容易形成畸形的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终将成为诱发欺凌行为的不确定因素。
预防政策是指降低校园欺凌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而制定的政策,主要以预防监控为主。预防政策包括: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将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措施和后果编入学生守则;学校定期在校内开展相关的宣传,加强德育建设;教师加强对学生关系的关注度,提高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察觉力;教师应定期开展班级活动,调节班级学生的关系,促进学生彼此间的了解。
(四)社会层面
1.提供社工服务和心理咨询辅导
社工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社工服务如暴力危机介入、协助和支持受害者的服务、创后压力恢复等,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帮助涉事学生走出困境。社工可以使用个案工作方法发掘个案或学校转介案主开展服务,也可以通过小组的形式将有同样经历的学生聚集起来一起辅导。无论是欺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需要社工的帮助。社工通过充分的需求评估与调查分析,确定辅导的目标,制定出合理可行计划和方案,在服务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完成计划和方案,最终达到预防、制止、消除欺凌行为的发生,改善校园环境,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此外,社工还可以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心理咨询辅导能发掘学生潜在的能力,改变原有的行为模式和认知习惯,提高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燃起对生活和学习的希望。为受到欺凌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纠正,能尽可能地将欺凌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确保学生不受欺凌事件的影响,健康成长;心理咨询辅导还能够有效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放松心情,教导学生学会尊重他人,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对欺凌行为起到了预防作用。
2.提供社交技巧训练
学校和家长过多地关注学生的成绩,忽略了对学生社交技巧的训练,导致学生人际交往方面的缺失,从而容易与其他学生发生冲突。这是现在青少年群体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学校社会工作者是学生行为和情绪的辅导者,协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感受,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行为和情绪问题。社工可以提供给学生拒绝欺凌行为的动机和必要技巧,通过加强学生社会技巧的训练和人际交往技巧的训练,能够使学生学会同理心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差异,尊重每一个个体的独特性;让学生学会合理控制情绪和发泄精力的方法,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欺凌行为的导火索是学生之间的冲突,从根本上杜绝了交往冲突的产生,是预防校园欺凌发生的最好的办法。
四、结语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期,人在学校中完成一部分社会化,在这个时期中受到的影响可能会伴随人的一生。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当校园欺凌发生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不止是躯体上的,心理上的伤害影响之深更是不可估量。本文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H市某高中的高中生群体的观察和该校校园欺凌发生情况的调查,秉承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采用定量研究范式下的参与式观察和问卷调查法,对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学校社会工作者的角度从不同层面提出的相应的对策建议。但由于笔者能力有限,所提建议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欺凌行为发生情况,仅针对所得数据呈现的校园欺凌现象。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校园欺凌这一事件,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已经引发相关文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现,我国的校园欺凌发生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丁一杰.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及应对策略研究[J].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5(15):33-34.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 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 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 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