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1

【关键词】土壤污染;现状;原因;防治措施

1我国当前土壤污染来源

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及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壤安全问题事态严重。据统计,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已达两万之多。其中污染源包括田地块内土壤和水体中遗留的污染物,即:土壤中的砷含量一度升高的各种杀虫剂的使用及硫化矿产的开采、厂矿冶炼排放废水、汽车尾气等。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可能存在污染的(如存在迁移性较强的六价铬、氯代烃、苯系物、石油烃等污染物,或地下水埋深较浅)在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地下水采样点应设置在疑似污染区,并尽可能接近疑似污染源)如生产设施、储罐、污染泄漏点等),调查土壤和地下水。通过调查获取信息,土层性质、地下水埋深、饱和带渗透性等迁移途径相关信息项,通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分析获取。综合地块生产经营活动时间、地表覆盖、地面硬化或防治的具体时间来综合分析判定。

2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

通过专业全球定位系统,对使用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空间定位,开展同步质量检查。对敏感受体,如居民区、幼儿园、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控制在一千米范围内。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对废品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及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三废”,一定要经过净化处理后再排放。通过对土壤的环境监测,确定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其监测内容包括布点采样、样品制备、质量评价等技术。施加土壤改良剂,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其净化能力。可通过砂土掺黏土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活性或者分离和培养各种新的微生物,提高生物降解净化土壤的能力,平衡土壤酸碱度。工程治理:利用物理(机械)、物理化学原理治理污染土壤,但投资大,适于小面积重度污染区。企业在发现土壤污染过后,便将工厂迁离了该地,或者将污染整改成无污染企业,这样在具体调查过程中,便很难确定污染的“主体”也很难扼制住相关的污染企业对于土壤的破坏。对此,对于已经污染的土壤企业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治理和修复,并且通过环保部门的检查与通力合作,而对于一些已经转移的企业要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从自身的建设费用当中抽出一些作为土壤管理的土壤修复费用,并且在对于土壤污染的问责上必须要明确主体,做到谁污染,谁负责。加强立法与执法[1],通过调查措清我国土壤污染总体状况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土壤污染防止和治理的战略、对策。

3土壤的环境监测

土壤的监测可以分为: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农田土壤环境、全国区域土壤背景等监测。土壤优应对人群健康和维持生态平衡有重要影响的物质进行优先监测。比如重金属、常规指标的硫酸盐等元素或有机、无机污染物等[2]。在实验室土壤中的有机类和无机类污染物用重量法、容量法、化学法和仪器法进行测定,土壤污染监测结果对掌握土壤质量状况,实施土壤污染控制防治途径和质量管理有重要意义[3]。十三五以来,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先后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油站防渗改造等工作,开展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重点污染源(区域)和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粮食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多方位、多举措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的相关工作。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的相关工作,成立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耕地污染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耕地污染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积极组织实施。积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任务。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点考核任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源头预防工作,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顺利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

4土壤污染状况和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工作

4.1科学制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依据《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建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详查质量与控制单位、详查技术牵头单位等组织机构,为做好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4.2按时完成农用地详查点位核实布设工作。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和省环保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指导意见,积极协调国土、农委、住建、水务、经信等市直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加强县(市)区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及核实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于2017年10月份完成了我市3000多个点位布设及核实工作。

4.3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18年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共确定调查对象252个、初步采样调查地块48个,到2020年10月底,48个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在编制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集成工作[4]。

4.4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267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县(市)区分局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工作,按时完成了10家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现状信息调查表填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初步清单和信息调查表填报工作完成。

4.5全力推进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工程。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做好加油站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时完成加油站地下储罐防渗改造任务,各部门召开全市加油站防渗改造推进工作会商会议,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全力推进全市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市306座加油站地下储罐全部完成了防渗改造工作。

4.6积极做好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工作。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积极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建立工作,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制度,每半年组织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排查核实一次疑似污染地块,及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自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20日全市375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和329个土地招拍挂、划拨情况排查工作,经各县(市)区排查核实,全市无违反《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发的地块。根据各县(市)区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情况,到目前,我市没有污染地块。

4.7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工作。2018年12月,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并印发了《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计划》,通过环境风险管控,实现对环境风险的超前预控,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增强环境事故防控能力,降低环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4.8建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机制。2018年11月,市环保局与市国土局、市规划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2019年6月24日,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会同市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自然资源服务等部门编制印发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明确了建设用地环境管理要求,加强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提出了严格场地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成果评估等要求,有效保证了全市人居环境安全。综上,只要正确分析土壤污染源,积极采取科学、有效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就能改善土壤生态系统环境,提高土壤利用率和农业产出率,促进生态平衡。同时加强宣传、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级部门应加大对土壤污染的监测和环境保护。

参考文献

[1]范颖洁.完善我国土壤污染法律责任的构想[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5(3):22-24+42.

[2]2016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3]《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6ISBN978-7-5111-1025-1.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2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理;工程监理;储备地块;苏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其配套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基本建立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治框架[1-2]。随着“十四五”和“双碳模式”的来临,土壤污染防治需求将进一步释放[3-6]。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多变、风险性高的特点[7],其系统性管理体系仍在探索发展中[8-9]。监理可以对整个项目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整体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目的,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10],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尤为重要。今以苏州市储备地块为例,探讨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需要关注的监理要点和实践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管体系提供参考。

1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现状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建设工程项目,除了具备工程建设的特征之外,还有消除环境健康风险的属性[8]。深入项目主体的专业监理,对项目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把控,是确保治理质量、防治二次污染,以及实现治理修复安全、进度控制和投资目标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11-14],同时也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人员往往不具备全面的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能[15-17]。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目前尚无统一的监理规范[8]。江苏等多地[18-22]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地方性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理规范,虽然涉及环境监理的职责、程序、方法和制度等方面,但仍然缺少对项目整体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治理(施工)合同管理等的明确要求。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多采用工程和环境双监理制度,以期达到监理全覆盖的目的。然而,由于缺少相关规范性文件,容易出现双监理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不利于项目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今基于苏州储备地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模式的实践,分析其监理工作的实施要点,探讨其创新模式,具有一定的工程应用价值。

2苏州储备地块监理模式

自2011年以来,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对已收储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中,从最初特种油品厂地块仅委托单一工程监理,到安利化工厂地块引入工程和环境双监理,再到塑料厂地块同时委托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和环境检测单位,逐步形成了以环境监理为主,以工程监理为辅,由环境检测单位提供独立监测服务的监理模式。凡涉及场地平整、大型土石方工程、止水帷幕、钢板桩、围墙、边坡支护等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均由工程监理参照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实施;地块内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由环境监理负责实施,包括且不限于原位热脱附、异位热脱附、固化稳定化、水泥窑协同处置、地下水抽出处理、废水废气噪声处置、检验验收、临时设施设备、密闭大棚建设及二次污染防控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环境监测工作均由环境监理联系检测单位,由其独立开展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分析。针对苏州储备地块实施的监理模式分别从污染治理和工程建设两个方面,对修复(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治理(施工)合同履约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管理。特别是环境监理,以计量支付权为抓手,在提供专业化环境保护咨询服务的同时,还有力敦促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在治理修复工程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各项目标的顺利达成。

3苏州储备地块监理模式的实践特点

苏州储备地块的监理模式立足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监理范围全覆盖,逐步形成了由环境监理牵头、以工程监理为辅助的模式,并且通过直接发包委托环境监测服务单位的方式,强化环境监测的独立性。该模式不仅有别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模式,与现行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理规范的要求相比也有一定的创新性。建设工程中的监理工作以工程监理为主,监理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进度、工程量、工程款及施工安全[10,23];以环境监理为辅助,主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15-16],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和管理。各地发布的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环境监理规范虽然考虑了土壤污染防治工程自身就是环境保护工程,对治理工程质量和二次污染防治提出了监理实施要点,但在施工进度、工程量计量、造价审核及施工安全方面涉及不多。苏州储备地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考虑到项目既有环境保护的特征,也有建筑工程的属性,在监理模式的实践发展过程中,既借鉴了建设工程有关规定,又落实了地方性环境监理规范,并且结合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特征和监理人员的专业性,明确了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尤其是在环境监理方面,不仅以环境监测作为最主要的措施之一,通过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修复工程重点施工环节的环境质量,以及土壤和地下水等介质进行监测等方式,控制治理工程质量和二次污染防治效果,还将安全风险辨识报告作为监管依据之一,敦促治理单位提前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管控安全风险,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采用“计划和建立-实施和行动-检查和评价-优化和改进(PDCA)”循环管理模式,敦促治理单位建立涉及修复(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治理(施工)合同履约等方面的立体管理体系,科学、平稳、安全地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4苏州储备地块监理模式的实施要点

4.1环境监理实施要点

通常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环境监理的重点关注领域为治理方案审核、二次污染防控、修复质量控制等。然而,在苏州储备地块监理模式的实践中,环境监理是牵头方,其工作紧密围绕着治理工程,实施要点除了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造价控制、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监理职责。(1)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治理单位及人员的资格;检查治理单位修复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核查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及其他治理方案;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定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和制度;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确认治理工程开工等。(2)施工过程阶段。组织工地例会,起草会议纪要;以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方式,开展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核查治理工程实施情况、环保设施运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影响监测落实情况,独立开展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监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知治理单位,抄送建设单位;对治理工程进行计量,审核治理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检查施工进度计划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实际进展;组织审查和处理治理工程变更、停复工、索赔及合同争议等;参与或配合治理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效果评估阶段。审查治理单位修复效果评估申请,复核治理工程的完成情况、治理效果的达标情况、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效果评估工作,编制并提交环境监理报告。(4)竣工阶段。审查治理单位竣工申请,组织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4.2工程监理实施要点

在苏州储备地块监理模式中,工程监理作为环境监理的有效补充,重点关注场地平整、大型土石方工程、止水帷幕、钢板桩、围墙、边坡支护等工程建设,其监理周期为阶段性,待此部分工程建设完成后便可临时撤场。(1)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施工单位的资格和人员资质;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方案;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建设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现场开工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等。(2)施工过程阶段。参加工地例会;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处置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对工程建设部分进行计量,审核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部分的付款申请;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效果评估阶段。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配合效果评估工作。(4)竣工阶段。参与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参与审核竣工结算。

4.3环境监测实施要点

环境检测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环境监测服务。(1)施工准备阶段。参加设计交底;根据施工进度,结合环境监理工作方案,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工作方法和制度等。(2)施工过程阶段。及时响应环境监理的监测联系,独立开展环境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分析,将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及时反馈至建设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3)效果评估阶段。配合效果评估工作,编制并提交环境监测报告。(4)竣工阶段。参加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环境监测资料。

5思考与建议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全镇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统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坚持全域覆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务求实效,组织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力量,按照统一排查标准和治理原则,对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坑塘沟渠污染、“散乱污”企业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摸清污染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治理力度,解决存量污染,消除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涉水污染源

涉水工业企业。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精细化工、化学制药、原料药制造、染料及中间体制造、化纤、农药制造、化肥、纺织印染、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食品加工等涉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的废水排放量、排放标准、排水去向等,核查是否存在无环评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以及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非法排污、恶意排污问题。(责任站所: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农村生活污水。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村庄生活污水是否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是否存在污染农村环境问题。各村是否按照要求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是否优先就地就近就农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站所:农业办、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农村黑臭水体。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行政村庄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是否有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河塘沟渠(简称“农村黑臭水体”),是否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是否采取封堵污水直排口、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治理措施。(责任站所:农业办、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坑塘沟渠污染源。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面积大于5平方米、平均水深在25厘米以上的坑塘沟渠颜色是否异常、有无异味,是否有污水排入,坑塘沟渠岸边是否存在垃圾,水体中有无漂浮物。已整治的纳污坑塘是否反弹。按照农村黑臭水体要求进行整治,优先治理村庄及周边1000米以内的坑塘沟渠。对入河的其它坑塘沟渠,按照相应受纳水体标准进行排查,对超标的限期治理;不入河的坑塘沟渠,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二级标准进行排查和限期治理。(责任站所:农业办、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地下水污染源。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加油站等高风险区域,是否建有完备的防渗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等是否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已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是否建立污染场地清单、制定污染治理计划;以村为单元,重点排查农用灌溉井出水是否存在色度异常、浑浊、异味等情况,是否存在污染问题。对排查发现的疑似或污染问题,全部纳入问题清单,依法依规整治。(责任站所:环保所、农业办、安监站、土地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做到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无乱堆、乱排问题。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配套建设治污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责任站所:农业办。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二)土壤污染源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是否全覆盖;企业是否依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制定实施土壤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是否向社会公开;企业搬迁或关停后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是否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土壤、地下水二次污染。(责任站所: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三)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污染源

生活垃圾。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生活垃圾产生数量、贮存情况、处置方式,重点核查是否集中收集、有效处置,是否存在乱堆乱放、长期堆放,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等问题。(责任站所:土地城建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危险废物。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为单位,重点排查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及申报情况,是否存在瞒报、漏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渗、防遗撒措施,危险废物是否分类分区存放;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申报,易燃、易爆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稳定化预处理。(责任站所: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医疗废物。以村为单位,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内部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制度落实情况,核查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是否有效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否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暂存场所是否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和清洁。(责任站所:计生办。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四)“散乱污”企业污染

以村为单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对已列入清单的“散乱污”企业是否整治到位(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实现动态“清零”;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原址丧失恢复生产能力;列入整改提升类的,达到整治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重点涉污行业企业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或其它反弹现象。(责任站所:环保所。村级负责人:各村书记,包村干部)

三、进度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方案印发起至5月31日)。镇相关站所、各村制定细化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本领域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边排查、边整治,实行动态管理。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镇相关站所、各村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治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站所、责任人。对能够立即整改见效的,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或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对排查整治成效进行全面“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果,把整治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7月1日至31日,镇相关站所,各村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查台账、查整改、查隐患、查责任。8月1日至31日,区组织专项督察和集中检查,根据集中检查和专项督察情况,对排查污染源不全面、不彻底,整治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市指导监督部门提出问责建议,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站所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集中核查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对排查整治成效进一步核实推进,确保排查整治结果事实清楚,数据真实有效,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集中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镇环保所负责全镇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一管理。镇相关站所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牵头排查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督办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做好上下对口单位的衔接。各村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动落实,定期汇总并向镇环保所报告排查整治进展;负责所属辖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统一调度和监督落实,负责对辖区内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村负直接责任,镇直部门承担监管指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担责”的原则,通过全面排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承担污染整治主体责任,实施环境污染问题自查和整改。

(二)严格工作标准,夯实清单台账。排查整治工作要充分依靠、村基层力量,建立排查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对每一个污染源要逐一明确排查主体和责任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清单台账准确无误;对每一个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站所、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做到标准细化、措施实化、效果量化,可调度、可检查、可考核。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18年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18年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立足中心大局,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等“八大标志性战役26个专项行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达到上级要求的不高于36ug/m3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I-III类水比例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两个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确保不出现土壤污染事故。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全县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4.3%、4.0%、2.0%。

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系统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天然本底水平,有效控制核与辐射环境风险。

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全县力争不发生二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低于每万枚1.5起。

群众满意度方面。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处理,信访积案有效化解,投诉量下降,满意度提高。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枢纽作用。大力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形成“大环保”格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枢纽作用,全面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定时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推动全面打好八大标志性战役等三十个专项行动。

(二)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持续推动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黑烟车、餐饮油烟、建筑扬尘、“降坡封尘”、秸秆禁烧等专项整治,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PM2.5空气质量任务。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继续推动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对县城水系开展全面治理,全面加强和井开区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君山湖水系源头污染问题。完成其他9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推动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完成“十三五”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控和修复工作,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五)加大危险废物管控力度。全面禁止洋垃圾进口,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铅酸电池、废塑料、医疗垃圾等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减排,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十三五”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工作方案》;深化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对接工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碳交易市场能力建设,探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七)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机污染物防治工作、和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工作。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特别是疫情期间,重点监管城区四个医院以及凤凰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凤凰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饮用水源及沿河堤岸两边倾倒固体废物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加大严查非法排污力度。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及时调处群众信访,提高信访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结率、满意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监测计划及上级要求,全面及时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天河镇高坪和?田镇门前两个断面水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质、县工矿企业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例行监测等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切实抓好已建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维护保障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实时在线监测作用。

(八)全面加强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的确保问题不反弹,并举一反三,抓好其他问题的排查整改。全面做好迎接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的装备工作。

(九)持续推进保障性工程项目的建设。一是推动完成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示范项目(二期)的建设。二是推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保护项目。完成9个日供水百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8个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警示牌设置,对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源进行整治等工作。三是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项目建设,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建设并和省厅成功联网,并做好过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四是全面做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

(十)全面做好大力保护和服务发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继续严格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提高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严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建设项目实施从环评审批到建成投产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实施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简化环评审批环节和流程,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面推进排污许证的核发。确保排污许证全覆盖核发到位。按照要求,2月底前完成清理摸排,4月底完成60%的核发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宽严相济执法机制,严禁环保监管执法“一刀切”。

(十一)全面做好污染源普查收官工作。做好普查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加强普查数据的分析与结果运用,为全市精准治污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十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使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市民生活方式与行为模式。实施年度新闻,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传统媒体、微博微信及“新媒体”作用,提升生态环境信息的传播力。组织办好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挖广树环保典型,策划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主动曝光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十三)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积极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推进重点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研究提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为我县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到实处;持续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实际成效迎接中央对我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

(十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生态环境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批示件办理和督查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7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1、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完成了备用水源地木溪水库保护区报批和矢量数据制定。二是开展了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县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进行了划定报批。三是签订了布袋闸断面、余干黄湾村断面信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协议。四是开展我县境内信江及其主要支流、鄱阳湖余干湖区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排查。

2、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对我县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了现场摸查,并对7家企业进行了整改。二是对辖区内工业炉窑进行核查,对2家燃煤炉窑使用单位下达限时整改要求。三是积极响应上级要求,主动申请第三批绿色低碳县试点。四是在城区范围内排查建筑工地、道路改造、露天堆场、渣土运输车辆、餐饮企业、露天烧烤、燃煤锅炉等,并建立台账,结合环评,掌握各类污染源治理措施运行情况。五是全面宣传和大力推进非移动道路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六是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对我县两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七是认真落实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同时,余干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高密度巡查。

3、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对涉重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全口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进行了全面核实梳理,确保完成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的目标。二是全面完成7个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对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地块开展排查工作。四是对涉危企业加强监管,督促1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的备案(含网上申报登记)。五是督促2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制定了土壤自行监测方案和土壤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开展土壤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已向社会公开。

4、开展辐射安全管理。一是督促协助辖区内13家医院(卫生院)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延续换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4家医院(卫生院)进行了核销。二是对辖区内15家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例行现场检查,建立台账,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整改。三是对电力、通讯行业电磁辐射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强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1、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及重点行业环境专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信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2人次,检查企业69家次,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检查12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个,行政处罚3家,处罚金额合计85万元,移送公安2家,处理信访投诉46件。

2、工业园区污染整治略见成效。对工业园区所有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大排查,按照“一厂一策”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停产通知书1份。

3、对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进行督促检查。督促6家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其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余干生活污水处理厂氨氮、总磷监控设备已安装并联网。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各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种植、畜禽养殖、围网养殖、网箱养殖等开展调查摸底,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清理张家港水源地周边区域的放养畜禽、堆砂、停船等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

5、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对我县沿江沿湖排污口标牌进行了设置。对涉及到矿山、废品收购、物料堆场等7个点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并实施分类整改。

6、扎实开展“清磷行动”。加强环鄱阳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11个涉磷重点行业的排查,建立总磷不达标企业清单,明确整改措施。

7、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加强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46件,结案率100%。

8、认真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报送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涉及我县有11个。目前已有2个完成销号,3个已经完成整改,其余的6个也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件8件,经核实,不属实的1件,属实和基本属实的7件,均在时限内办结。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反馈我县13个问题,整改工作均达到序时进度。交办我县环境信访件16件,重复4件,实际12件。已解决完成11件,1件正在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县17个问题,12个共性问题,5个个性问题(3个已完成,2个达到序时进度)。

(三)稳定开展环境监测

1、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完成了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和13个乡镇钦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完成全年水质断面采样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2、对全县13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自行监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及时公开。完成了全县39家排污企业的环境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3、完成了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选址和四通一平工作以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

4、加强空气自动站和水质自动站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自动站的稳定运行。

(四)搞好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咨询、协调、服务工作,全年环评审批73个项目,核发1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26个项目登记表备案,否决项目2个。

(五)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019年,我县SO2排放总量为1501.56吨,较2015年下降了68.58%,NOx排放总量为2681.67吨,较2015年下降了66.82%,在预定总量控制指标内,完成我县2019年SO2比2015年下降3.42%,NOx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2.09%的减排目标。COD排放总量为9907吨,氨氮排放总量为982.9吨,在预定总量控制指标内,完成我县2019年COD排放总量9948.5吨,氨氮排放总量1033.3吨的减排目标。

(六)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污染企业的规范整顿。一是积极参与由县政府组织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拆除4家规模以上的养猪场,责令退养1家规模以上的养猪场,11家养猪场建好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关停5家污染企业。二是参与由乡政府组织的水产养殖治理,拆除投饵机18台,严格要求养殖户在我县域的江、河、水库水产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的国家相关政策,三是积极与公安、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农村秸杆焚烧污染环境行为,全年处理违法焚烧秸杆案件5起。

2、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绿盾2019”专项行动,落实康山候鸟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从严排查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3、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组织申报市级生态村1个。

(七)有序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全辖区实际调查普查对象数量共879个,其中工业源35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5个,生活源416个,移动源66个。目前,所有普查数据经过审核、专网产排污核算,比对核实,均已规范归档。

(八)开展环境宣传与加强能力建设工作

利用各种平台,广泛深入开展环境宣传。一是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月”、“节能宣传周”、“12.4宪法日”活动,组织人员在东山大街摆放宣传展板12块,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人次,现场接受环境问题投诉5起。三是利用“微博”、“微信”、“政务信息公开”等网络新矩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四是多形式参加部、省、市级各种业务培训。五是积极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各项工作。

(九)稳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坚持每月不少于两次的贫困户走访,扶贫产业稳步推进,做到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监管。

(十)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制定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结合主题党日,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召开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纳入了领导班子目标管理。

4、做好了“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收集、整理、归纳、汇报工作。

5、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了廉情信息等各种表格

6、加强了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各种制度,进一步治理了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

7、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对全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坚持按照议事规则和相关程序来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农村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现有环境综合执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仪器无法应对多变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客观存在。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8

一、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成果更加巩固

生态文明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深化。高标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深化,音坑乡姚家村成功创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9月生态环境部在衢州召开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培训会上,副县长邹志岗代表作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经验介绍,并顺利完成参观考察安排任务。10月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2019全国生态扶贫论坛上,我县金星村书记郑初一作了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经验分享。11月省生态环境厅在临海召开全省生态环保工作会议,我局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典型发言。开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肯定。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有序推进。认真做好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作,由我局负责实施的农用地超标点位对账销号、生态红线勘界定标、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等3个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目前5个乡镇空气站建设已全面开工,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设计,并开展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推进矿尾水工程项目建设,已建成的16座矿尾水处理工程移交运维,3座新建、13座改造提升项目在加快施工。顺利完成2017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考核评估工作。

争取上级生态环境项目资金卓有成效。积极包装项目向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争取建设项目资金,与财政、自然资源局一道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试点到位资金5亿元,已到位2.5亿元。争取中央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扶持项目4个、6700万元,为全省县级最高,得到了鲁霞光县长批示表扬。争取省生态环境建设各类专项资金2104万元比2018年多出882万元。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化列入数字化生态管控平台系统改革试点,承诺提供200多万元的资金安排。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开展了“5·5”开化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6·30”省生态日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1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每日编发“碧水蓝天——开化生态环境动态”,开化生态环境微信、微博等双微平台关注度多次名列全省前十。生态环境信息管控系统、危废监管等信息在浙江信息、浙江政务信息、美丽浙江信息中刊出,彭佳学副省长2次作出指示,建议省生态环境厅调研推广开化经验做法。3月31日浙江卫视新闻联播专题播报了我局严守开化生态环境的新闻。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监察、中国蓝新闻等国家级媒体采写报道我局推送的新闻7篇;浙江卫视、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省级采写报道我局推送的新闻12条(篇);市、县级媒体采写报道我局推送的新闻23条(篇),有效提升了开化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知名度与美誉度,推动了钱江源国家影响力的扩大。

二、积极推进“三大战役”项目治理,不断夯实生态环境质量基础

全力推进治水长效战项目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县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得到了市五水共治办、市生态环境局的高度肯定。认真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的监管指导,预计年底前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顺康牧业、友成家庭农场2个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完成12个私营加油站32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中石化、中石油、高速公路等国字号企业加油站防渗改造还在实施之中,预计年内完成。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企业37家。

全力推进治气攻坚战项目建设。制定重点涉气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完成木制家具、塑料制品、喷涂、铸造等21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关停11家、整合重组18家。完成3家重点行业VOCs综合污染治理。完成合成材料45蒸吨/时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选取1家砖瓦企业实施工业窑炉废气深度治理试点,目前正在安装设备。完成2家砖瓦企业、1家混凝土搅拌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积极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启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和机动车黑烟抓拍点位建设,在全市率先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牌工作。组织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源调查,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努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减排削任务。

全力推进治土(治废)攻坚战项目建设。全国率先、全省首家建成危废收集转运中心,成功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小微企业危废处置难问题,得到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肯定。结合“雷霆斩污”专项行动,开展企业固危废管理规范化排查,共检查企业123家、发现问题企业61家、问题数168个,立案查处11家。实施了大宗固废月报制度,大宗固废监管进一步加强,完成60家工业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创建,建成16套危废转移视频监控系统,完成10企业固体废物核查,危废规范化考核达标率超过91%。完成盛丰化工、金义活性炭企业退役场地综合治理,在全市率先完成年度关停企业地块污染防治任务。率先在全市启动开展农用地土壤超标点位对账销号。启动土壤污染防治试验示范项目,为下一步受矿尾水污染的农用地试点修复作好准备。启动实施原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原清华化工、源头防水、天目硅、杨林磷肥厂等4家关停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情况调查。开展2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目前已完成信息采集,正在开展风险筛查、样品采集等工作。强化土壤重点企业污染监管与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联合县教育局制发了《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方案》,构建了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体系稳步推进学校实验室废物监管。

三、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优化

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有序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移动源、入河排污口等1191个污染源数据核算。结合经济普查、电力、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数据对14个数据库、1545个单位进行逐一核实,对10家遗漏普查对象进行增补。通过会审、审核和部门联审,审核纠正问题3555个。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进度与质量均达到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整个普查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

强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在全市率先建立环境污染问题有奖举报办法,积极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央督察交办件23.5件、3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项整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1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3项整改问题,已完成11项整改销号,其余正按计划推进整改销号。以“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执法攻坚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雷霆斩污”、交叉执法、双随机执法、零点执法,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企业7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8起,处罚款160余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下发督查意见书、责改决定书等文书50余份。对无法整改、无法实现合法化的10余家污染企业实施停产。认真抓好环境信访调处,1-10月共调处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38件,处理率达100%。成功解决了大路新型墙体材料、国邦化工、门坞沥青搅拌站等一批历史遗留的企业污染整改难题。完成“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监督与执法检查。做好智慧环保平台每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交办,今年已下发340份交办单。

认真把好项目建设环境审批“准入关”。今年到目前止已审批项目55个,“零土地”备案项目4个,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115个。登记表纸质备案项目9个,实地踏勘108次,参加各类技术审查会112次(项目决策咨询会、技术方案审查会)。全年无错批、漏批,服务对象满意率100%。结合开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全力以赴做好三线一单编制,为下一步开化工业经济腾出了更多发展空间。全力以赴争取到生态环境部对开化水库建设项目的支持,项目环评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并递交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进行建设监管督察。

全力推进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新建标准化环境案件审讯室、指挥室,新购置了执法服装、执法仪+终端平台、3D布控球等,行政执法的规范得到一定提升。继续推进监测项目扩项工作,开展了水中石油类项目紫外分光光度法、铜、镉、铅等14个项目的扩项评审工作,监测能力达到79项,名列全市县(市、区)监测站第一。

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省率先开发生态环境管控信息系统,打造集审批、监管、执法等于一体的生态环境管控系统平台,4月我局在全省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在全市率先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1-10月共有24个项目享受环评登记降低的改革红利,降低企业经济成本10余万元,节约时间约144个工作日。梳理生态环境服务事项75项(不包括行政处罚40项),新增59项。对75个事项中的55个子事项进行了服务核心指标提升,实现了网上办理率100%,掌上办理率90%,零跑腿率90%,即办件率50%,承诺期限压缩了60%,材料电子化率90%。承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实现辐射安全许可证与放射诊疗许可联审联办,办理时间由40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工作日。

四、扎实抓好队伍建设,打造守护生态环境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