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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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手持终端采集的巡查数据,它由智能手持终端硬件、系统软件、手持终端应用软件等组成。对水库实时监测数据,直接从已建的监测数据库中提取相关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对巡查数据通过PDA、智能手机等采集终端上报。巡查数据是监测数据的有效补充,通过PDA数据上报模块能及时将信息上传,借助地理信息系统综合有效管理水库运行情况及对安全指标的可视化,方便用户和领导决策层查阅并进行相应处理。隐患监视预警(1)安全隐患空间分布监视。通过电子地图,能够对全区的道路、河流、水系、政府单位、标志性建筑等信息进行地名查询以及定位。结合水库库区图和实体照片,对水库大坝进行三维建模,在此模型上展示大坝安全参数监测的分布和状态。通过库区三维图可以便捷、直观地查看各监测对象的实时状况。当巡查人员发现新的隐患点时,在地图上实时标记隐患点位置并展示隐患内容。(2)实时监测分析。用户通过该系统可快速定位到所须监测的对象,查看它的各个安全参数(如位移、沉降、杨压力、水位等)的实时测量值,分析是否存在隐患,支持分时分段进行数据统计、监控状态走向分析等功能。监管人员通过该系统,可以获得水库内各个监测点发生报警的频率、一段时间内数据变化趋势等信息使监管更具有针对性。(3)视频在线监控。用户可以通过该系统,在一定的安全认证的前提下,实时查看水库隐患、危险源的现场画面(图略),降低往返现场进行巡检的工作强度,提高监管工作效率。(4)安全预警。根据水库运行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一定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3-4],如LEC风险评价法、MES评价法等方法,建立体现水库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对水库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分析评估。当有报警发生时,系统会根据预先设置的报警条件进行自动分类分级报警,报警方式有现场声光报警、短信报警、邮件报警、系统信息报警等。
(1)隐患录入复核。隐患信息一般是从在线监测数据库或PDA上报信息数据库中自动提取,同时也提供人工录入界面。隐患信息主要包括隐患部门,排查地点,隐患内容,排查人员,排查班次,排查时间,备注,选择是否现场整改,选择复查或自查。隐患内容是从隐患标准库中检索(见图5),隐患信息可对应1条或者多条危险源信息。选择排查地点,点复查按钮,可以查看该地点待复查的隐患信息,选择具体的隐患信息,填写复查意见。点新增隐患申请按钮,可以添加该隐患库中不存在的隐患标准信息,经过安全员把信息补充完整,再经过局里审核通过,就成为标准隐患,进入标准隐患库,下次就可以使用了。(2)隐患整改。当隐患录入后可以查看隐患信息,点击提交,隐患,可以到责任部门,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根据隐患级别,自动产生隐患处理意见或人工修改输入,点击整改反馈,填写整改信息,确定隐患已整改;选择逾期未整改或者复查未完成隐患,点击分级流程处理,进行处理,短息提醒分管领导,此隐患级别自动升级到高一级别。选择愈期未整改等异常信息,点击异常处理流程,进行处理。(3)应急处置预案。用户可事先将水库内的应急预案录入该系统,当发生与应急预案相符的报警条件时,系统会自动调出应急预案,水库领导依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指挥工作。隐患台账管理自动生成水库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水库安全工作人员日常进行安全检查资料进行管理,包括日常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对水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记录,包括隐患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审查验收等。对水库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记录,建立水库事故案例数据库,以便于归档、查询、分析,为更好地防范安全隐患提供经验教训。对水库安全工作月报检查资料进行管理,包括安全检查资料录入、维护和统计查询等功能。可以查看历史隐患信息(图略),点击条件查询按钮,可以多条件查询隐患信息,选择具体某条隐患,然后点击查看明细按钮,查看具体隐患信息。
利用水库现有信息化资源和PDA巡查上报信息,保证了隐患信息的及时反馈处理,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形成安全隐患水库排查、上报、整改、排除和反馈的闭环管理,为水库安全生产提供了支撑。
作者:张泽锋 宋立松 程海洋 方琛亮 严云杰 单位: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观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推动各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创新,持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分为2个专题和5个重点领域。
(一)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我局将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宣传教育活动。应急管理部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在联合制作电视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通过专家解读和案例分析全面阐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将安排省级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及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学习,确保全区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观看学习无死角、全覆盖。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组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讲、观看安全生产防范小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深入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印发并落实我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认真填报排查发现的危险源和隐患,提高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填报的准确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是“安全监管+信息化”的重要依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安全生产和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有关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1。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制定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辨识管控危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到对本单位危险源、隐患和事故心中有数、可防可控。三是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3年建设计划,指导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2022年要基本达标。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2。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3。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4。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使用、存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有条件交给专业单位管理但未交其管理、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未消除、废液处理不及时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5。
(六)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6。
(七)水利检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室、农村人饮水质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剧、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整治重点任务详见附件7。
其他专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按照区安委会及市水务局统一部署,启动全区水利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专题和领域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力争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作用,综合监管部门与专业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5个领域重点任务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把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二)完善体制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大力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制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建工程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费提取使用规定,保证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费用的落实。我局将督促已建工程利用工程维修养护等经费及时整改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治理资金不足的,按照有关程序申请立项解决,在彻底治理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改进监管方式。要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定制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见附件8,其中问题隐患清单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和专题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局属各单位要使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利用系统分析各领域和区域安全生产状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上报信息、当月上报零隐患、当季上报零危险源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整改率低、重大隐患未整改、危险源管控率低、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等高风险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县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克服分块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创新监管手段,针对各行业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相互联动的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严重、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坚决给予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关闭。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我县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以及汛期生产安全呈现出的新特点,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安全管理,使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各乡(镇)、安监部门以检查采石场边坡整治、采场开拓采剥方向、排土场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汛期值班安排情况为重点,检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共组织督促检查组3个,出动检查人员30人,检查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40户,排查安全隐患248条,已整改198条,责令限期整改50条,其中排大隐患1条,限期整改1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9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户,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1户。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650元;以磷化工和成品油、烟花爆竹、农药经营为重点,共查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183条,现已整改121条,给予经济处罚2起,处罚金额2万元。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条,经营企业27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个,零售网点130个,共查出安全隐患125条,已整改81条。
煤矿:煤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瓦斯治理、“一通三防”、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28人次,检查企业5户,查出安全隐患291条,现场整改170条,责令限期整改121条,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做出现场检查笔录1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3个,暂扣行政许可证3份。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监督检查,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为目标,共出动督促检查组24个,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1户,查出安全隐患99处,整改隐患99处,下发现场检查记录91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3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经济处罚1起,处罚金额500元,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户。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部署,针对道路交通特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共组织督促检查组4个,出动检查人员5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7条,责令当场整改6条,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2条,已整改1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份,责令改正指令书3份;公安交警部门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平台,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处交通违法6757起,其中,客运车辆超员13起。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部署,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力度,共出动督促检查组6个,检查人员6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户,排查治理隐患164条,责令当场整改119条,限期整改4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6份,责令改正指令书7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其他行业:质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组织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4条,责令当场整改3条,限期整改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抚管局认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组织督促检查组20个,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捕捞船只318艘,排查隐患5条,责令现场整改5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20份;水利主管部门以严防汛期安全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全县水库、水坝安全隐患,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检查人员4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5个,排查隐患20条,已整改9条,限期整改11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3份,责令改正指令书13份;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督促检查组6个,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8户,未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电力主管部门积极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对策,加强运行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共出动督促检查组1个,出动检查人员1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户,排查安全隐患121条,责令现场整改17条,责令限期整改104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0份。
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是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安委〔2009〕1号)文件要求,现就“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理念,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粮食局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渔船捕捞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打击“三非”、“三违”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当地镇乡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合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要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应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请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三)大力宣传,强化监督。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每个从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要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和鼓励。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3号)精神,全面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重点为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近期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的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三、排查治理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
2、镇工业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工业功能区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及危化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组织镇区和王山头等重点村商场及网吧等第三产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组织本镇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以有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总校搞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6、各工作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内家庭作坊、企业、加工点、农村消防及废弃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交警大队)、交通、农业、水利、国土、供电、卫生、质监、文广等部门由镇各相关职责部门协助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镇总校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30日前)
1、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全面部署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
3、召开镇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
4、制定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
1、第一时段(20*年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年8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以及自然灾害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本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所辖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即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恶劣天气多发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1、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利用宣传画、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
一、20*年事故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69起,同比下降7.7%;死亡61人,同比下降1.6%;伤133人,同比下降23.1%;直接经济损失269.6万元,同比下降6.5%。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96.8%。其中:
工矿企业事故14起,同比下降6.8%;死亡10人,同比持平;重伤4人,同比下降20%;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同比下降5.6%。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道路交通事故135起,同比下降8.1%;死亡49人,同比下降5.8%;受伤129人,同比下降22.8%;直接经济损失18.4万元,同比下降1.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50%。
火灾事故19起,同比下降5%;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6.2万元,同比下降0.3%。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100%。
到去年为止,我县已经连续四年实现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并连年有所下降。但纵观整个20*年,我县各类事故发生呈现出上半年平稳、第三季度以来事故多发的局面,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建筑施工、消防四个领域事故控制指标都出现过较大波动,但通过上下努力在年底前有效遏制了事故抬头频发的趋势,胜利实现全年三项指标“零增长”并有所下降的目标。
二、20*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目标管理,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突出问题,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山西临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四川巴中“9•1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和深圳龙岗“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及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安全生产骤然严峻的形势,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认真落实“一岗双职”制度。在春节春运和抗雪灾、“两会”以及“五一”、“国庆”、台汛期等重要时段,县四套班子领导亲自带队,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多个督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对工矿企业、消防、建筑施工、旅游、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各镇区和有关职能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有重点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确保了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于1月8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在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的同时,对今年重点工作做了部署,与各镇区、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区、各部门也及时召开会议,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企事业单位。春节之后,又将嘉兴市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到镇区、部门,修订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细化和量化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
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公告制度,采取网上、文件、广播等多种方式,对规模以上企业和村级企业进行公告并备案,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进一步摸清了企业底数。
(二)全面部署“隐患治理年”工作,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政府的部署,县政府对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等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全县10个镇(区)及18个牵头部门分别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迅速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全县上下严格实行政府、部门一把手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向广大企业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领导亲自挂帅检查,全面对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紧密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台汛期等重要时段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20*年,全县共有4399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隐患6784项,已整改6688项,整改率98.6%,投入整改资金381.2万元;重大隐患52项,已完成整改50项,整改率96.2%,其余重大隐患正在整改实施之中。其中县政府确定的14个挂牌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中,12个已完成整改(包括一处市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其余2个均已进入隐患整改施工阶段,预计将今年一季度完成整改销号。一家市级火灾隐患单位、两家县级火灾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一处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已安排整改资金45.6万元,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全县9.8公里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危险路段完成安全设施设置安装。
认真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上级要求,我县于5月26日至6月4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三个督查组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对全县所有镇(区)、相关部门行了综合督查。各有关牵头部门也相应进行了认真的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并及时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6月25日,由嘉兴市政府赵树梅副市长带队的市综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抽查部分镇(区)、部门和企业,市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下阶段工作和我县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要求。随后我们及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立足除大险、防大患。制订出台了《*县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规定》、《*县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发动基层广泛排查、举报和治理隐患。奥运前夕和举办期间,制订出台了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并要求相应制订以排查隐患和治理为重点的奥运安保反恐工作方案,特别是*、安监、经贸等部门在涉爆、涉毒企业中进行了多次地毯式的隐患排摸和整治,消除了一些危险因素。如我县某镇通过排摸,发现该镇自来水站违规长期存放两瓶液氯且已有轻度泄漏,如不处置迟早将酿成特大事故,经过安监、*部门的临场处置和紧急协调,转送了上海某有能力处置的化工厂,彻底消除了隐患。为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等特别重大事故等教训,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9月中旬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了新一轮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镇、各部门共排摸上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22处(个)并尽快落实了整防措施。同时对我县境内长山河、南排河、嘉于硖线航道上的危桥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委书记张仁贵同志专门对危桥调查报告作出了批示,县长沈晓红等有关领导也提出了要求,责成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及时彻底予以消除。
开展群众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安全生产合作组作用,开展企业之间的互查,形成了检查、反馈、跟踪复查完整的链条。组建县化工安全生产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中技术支撑、智力支持作用。会同县工会系统在全县企业中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找隐患”和“优秀安全班组”评创活动,动员班组职工查找岗位安全隐患,深化《安全生产提示卡》工作,使班组职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成为自觉行动,促进班组达到“零事故”、员工“零违章”标准,这一经验已得到省安监局的肯定。
(三)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镇区、部门采取全面监管和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服务教育和强化监察执法等方式,保持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继续围绕开展创建巩固平安畅通县(镇)活动,部署开展了多次“蓝盾-南湖攻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城乡道路、客运车辆、校车、酒后驾车、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非法改装、奥运道路安全攻坚等各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道路交通隐患30余处,采取增设钢质防撞护栏、交通标志等措施加以整治,对4处马路市场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并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现场治理。
工矿领域:继续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家具制造、有限空间作业、防范硫化氢中毒、高处坠落、印染企业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1987条,从严执法。其中根据产业发展的新特点,首次开展了家具制造和印染两个产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家具加工行业整治中,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排查整改隐患312条、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23份,立案查处4起,及时出台了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矿山监管上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和分台阶开采;造纸企业全面配备了有毒气体浓度探测仪,并实行下浆池作业报批审批制度等。
消防安全:重点开展了人员聚集及“多合一”场所、出租房、化工高危企业隐患的排查整治、电气消防和奥运消防安保等工作,全县20*年共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53家,新增30家。排查“三合一”企业63家,整改率达100%。为深广吸取深圳龙岗火灾事故,对全县公共聚集场所集中开展了整治。
建设施工:重点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大检查和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加强对外来职工的安全教育,全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均建立民工学校总校,施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部均建立了民工学校。
特种设备:主要开展了危化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和全县“隐患锅炉”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监管提前介入和源头控制,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多次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渔业捕捞领域开展了查处无证船舶和渔船非法搭客等隐患专项整治;农机监理部门重点开展了无证驾驶、违法载客、超载超速、脱检脱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外籍农机的监督管理。其他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也都根据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特点,组织了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使社会各环节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合调查机制,对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发生一起、分析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建立了隐患整治不完成决不复工的机制,在全县同类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中开展实施“一家生病,家家预防、体检、吃药”的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20*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51起,其中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4起,行为罚款9起,行为警告22起,处罚款164.6万元,发出整改指令书64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1份。工矿商贸企业的死亡事故按时结案率100%。此外,*交警、消防、质监、交通等部门也采取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其中:*交警共计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万余起;*消防共检查单位1670家次、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52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4份,立案查处45起,对38家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罚;特种设备监察共出动检查人员17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余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54份、行政处罚12起;交通路政共出动2709余人次进行现场监管,立案查处路政案件283,罚款79.31万;港航部门出动海事艇1170艘次,出动检查人员7397人次,检查各类船舶3293艘,查处违法船舶861艘次。
(五)实施科技兴安,严格行政许可,促进产业升级。
落实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科技经费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继续完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投入预算制度,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引导推广化工、烟花爆竹批发等高危行业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共对19个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安全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对133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进行审核,对11件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进行换发证审验。严格试生产备案制度,对4家新建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严格落实有关试生产方案备案要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执行试生产方案论证制度,编制事故应急方案,确保试生产安全可靠。按照“总量控制,条件满足,布点合理,公平公开”的原则,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准入条件,截至目前,完成235件换发证工作,全县近100件零售许可证没有通过现场安全检查和培训考核审查。开展危化品从业人员新训和复训工作,把培训上岗作为颁发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与调整产业、产品、企业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结合。对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作业危险性大、资源消耗高、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小化工、小家具等引导联合重组。建立安全生产“防火墙”,坚决阻止县外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系数低的小化工等企业入驻我县。
(六)加强县、镇、村(社区)和社会组织四级安全监管和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基础工作的开展。
一是推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全县所有镇(区)安监站和县企管办35名安监人员取得了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为构建上下联动的安全执法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村(社区)级组织换届中,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全员培训,出台了加强村级组织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明确七项工作职责,建立八项规章制度,并制订了系列制度范本,加强工作量化考核等,更好地发挥村级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全县实现了村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率、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配备率及其持证上岗率三个100%的目标。
二是积极发展社会化管理模式。采取扩大试点、分片督促指导、召开推进会全面动员、出台实施意见等方式,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合作组模式,各镇(区)分规模、区域建立了61个合作组,560多家企业参加,覆盖了全县规模以上及高危企业数的90%。实践证明,合作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企业互相交流,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县建设部门今年新招聘组建一支由专业背景人员组成的建筑业安全协管员队伍,在县建筑业协会中成立房屋拆除企业分会,加强同业互助、互相监督,逐渐适应建筑施工面积每年2位数增长带来的安全监管需要。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在矿山、机械制造、危化、冶金、建筑施工地、消防等行业领域积极推广“标准化”创建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标准,引导更多的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来,我县共有8家矿山企业、2家机械制造企业、1家危化生产企业、几十家消防标准化试点单位和所有新开工建筑工程工地,获得了各级标准化验收命名。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围绕“健全机构、完善体制、依托企业、建设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升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职责,落实了措施。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了《*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制订下发了“简洁实用方便”应急救援预案范本,帮助、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和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具体预案相配套。强化应急教育和实战训练,根据季节和各自特点,把应急演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县上下先后组织了电力、防汛防台、压力管道、建筑施工和消防火灾、人员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做到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有力、反应快速、工作有序。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
为加强日常宣传的密集性,不断借助各类媒体,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电台开辟“安全之声”专题节目(每周一期),制作五期安全生产电视专题节目。建立互联网信息制度,制作、树立各类安全生产大型广告牌、横幅,印发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多形式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渔业从业人员、农机、机动车驾驶人员等的培训和教育,切实增强了受训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能。其中继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强制性免费培训,在排摸发动基础上,10月份分三期对从业人员30人以上企业的430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技术等培训,当年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748人(包括特种设备操作人员1528人),力争实现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两个百之百的目标,继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根据近期我县连续发生数起触电事故的特点,10月23日,邀请县供电部门专家为县、镇两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系统讲解安全用电实用知识,并组织参观用电安全管理较好的企业。道路交通、建设、质监等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其中*交警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宣传主题,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了《一路平安》、《交警风采》等节目,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升。建设部门在全县全面推广了民工教育学校制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尚未实现持续稳定和根本性好转,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总量仍然较大,约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0%,工矿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也居高不下。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三合一”、电气线路问题等隐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危险仍然较突出,建筑上违法建设、发包、分包现象依然屡禁不止。
二是部分中心工作开展进度还不平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活动氛围还不够浓厚,事故隐患依然较多,在整改过程中重设备隐患、轻管理和制度隐患现象较严重,而这恰恰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如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触电事故低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