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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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文1

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玉环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时否决了政府的两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理由是政府工作不够到位,审议意见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一次会议上同时否决两个报告,尚属首次。”一位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说,“出现这样的表决结果,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关注民生,对玉环县社会经济发展事业负责的精神。”

议题备受关注

在这次会议上被否决的两个报告分别是县政府关于城乡垃圾处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电镀行业整治及产业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其实。这两个议题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这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点。

近年来,玉环县的生活垃圾产出量急剧增加,达到日产670吨左右,大部分乡镇只能靠填埋或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理,严重影响了城乡环境卫生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在2008年的县人代会上,金文平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强化县垃圾处理中心功能,解决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垃圾处理中心内部运营管理,尽快增强处理能力,切实解决全县的垃圾处理难问题。

而作为玉环汽摩配、水暖阀门等支柱产业的配套行业,电镀行业在给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由于工艺落后、正规企业产能不足、规划滞后、非法电镀“打而不死”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成为创建生态县的“拦路虎”。在人代会上,“加强非法电镀整治、促进电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成为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根据人代会的审议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县人大常委会从改善民生和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的角度出发,把这两项工作作为2008年的重点监督议题。

此外,针对玉环县垃圾问题日益突出,对城乡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的现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2008年11月,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还专门安排集中审议,广泛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政府尽快制订具体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玉环县城乡的垃圾处理问题。

而对于电镀行业整治及产业发展情况,2038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以专项工作评议的方式,对电镀行业整治及产业发展进行监督。在实地视察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安排会议进行集中审议,针对非法电镀禁而不绝、行业发展规划滞后等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并要求县政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县电镀中心建设,推动电镀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由于议题关注度高,县人大常委会对于这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在审议之后均做出了专门的审议意见书,交县政府办理。

落实不如人意

接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书之后,县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分解任务进行落实。

在2009年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双服务”活动中,县政府将垃圾处理难问题列为玉环县急需解决的“7个突出问题”之首。在具体工作上,对已有垃圾采取封存、覆土和绿化处理。加快垃圾填埋配套工程建设,在清港镇苔山北塘东侧建成投用1座垃圾应急填埋场,在县垃圾处理中心西侧拟建1座垃圾应急填埋场,现已基本完成项目报批和施工单位的确定。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县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处理能力问题,城管部门主动督促威绿达公司对县垃圾处理中心的分选线和焚烧炉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处理量,提高运行稳定性。同时,积极寻找彻底解决全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新路子,计划建设日处理1050吨的炉排炉焚烧上网发电处理线。

在电镀整顿工作方面,县政府坚持多方联动,加大对非法电镀的整治工作。半年内,县政府先后几次组织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取缔无证电镀、非法酸洗、发蓝发黑等非法金属表面处理加工户70家次。此外,开展电镀企业规范管理提升工程,对全县23家正规电镀企业的生产线、生产工艺、排污设施等进行调查摸底,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并加强日常监管。

对于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进行跟踪监督。常委会多次组织专人前往各乡镇实地了解垃圾处理情况,并与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进行座谈。2009年6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视察。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对设施建设、使用进展、运行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后认为:“尽管县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玉环县的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而对于电镀工作,县电镀中心工程建设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未能启动实质性的建设。这一结果,显然难以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满意。

委员直言不讳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2009年6月26日,玉环县第十四眉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门安排议程,对这两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参加会议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作了精心准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郑青岳拿出了一张自己在日本拍摄的环境优美的垃圾处理中心照片;为全面了解玉环县垃圾处理中心的运作现状,县人大代表洪建辉在会前还几次走访县垃圾处理中心进行了解。

在审议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这两项工作落实情况表示不满意。“新建的县城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由于管理、技术等方面原因,达不到设计的处理量标准,运行效率低下;全县好几个乡镇垃圾都是未经任何处理自行填埋,这种简单填埋的方式不仅达不到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还造成二次污染。对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思想重视,解决问题的思路清晰,但是一些具体问题没有较好地予以解决,落实得不够到位。”一些委员建议,县政府要尽快建立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备乡镇的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乡镇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建立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垃圾处理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垃圾分类的意识,降低垃圾的产出量和处理难度。加强现有村级垃圾中转房的管理使用,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规范垃圾填埋场处理,完善填埋场配套设施。切实保障周边环境。

而对于电镀行业整治及产业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会场也是讨论激烈。“建设电镀中心,是全县的电镀产业形成规模发展、提升产业层次的关键,也是审议意见当中最重要的一点。但是现在电镀中心建设由于思想认识问题,工程仍未取得实质性启动,这不仅影响了城区电镀企业的搬迁,也影响了电镀行业规划的实施和产业提升。在工程的推进过

程中,县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大,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缺乏有效的处理手段。”在审议中,持这样观点的委员不在少数。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下大决心,知难而进,全力推动电镀中心建设。要加强对有证电镀企业的管理,鼓励技术改造,引导上规模、上档次;强化污水管道节点管理和排放口的监控,对于超标排放或偷漏排现象要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废除电镀行业建设项目环境行政许可“终身制”,严格执法,优胜劣汰,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不断提升电镀行业层次。

票决未获通过

审议之后,出席会议的24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政府关于两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的规定,“表决以满意票数和基本满意票数达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表决结果显示,这两个报告的满意票数和基本满意票数均未达到规定票数而同时被否决。

一位列席会议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认为,报告未获得通过,有利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思想上更加重视,也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

根据会议审议提出的建议和表决结果,出席会议并作报告的两位副县长分别进行了表态:“这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证明我们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行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在工作中充分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工作落实好,给人大常委会一个满意的答复,给人民一张满意的答卷。”

据了解,为提高审议意见落实的质量,玉环县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4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规定凡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专门审议意见书的,均需进行票决。这无疑是为审议意见的落实设立了一道“检验关”。

自此项制度实施以来,玉环县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审议意见书并进行票决15次,其中有4个报告在常委会会议表决时未获得通过。而在同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同时否决2个报告,这在玉环人大建立该项制度以来尚属首次。

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文2

今年是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的开局之年,为充分调动代表积极性,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闸北区苏河湾开发建设倾心献智献策,区人大常委会依托代表“议政日”的活动平台,在总结历次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议政日”整体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各街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分头行动,广大代表踊跃参与,使本届首次“议政日”活动有准备、有创新、有质量,达到了预期的活动效果。

议前广调研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代表议政能否提出有针对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取决于代表是否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据统计,议政日活动前期,近300人次代表参加了视察调研、选民座谈、交流研讨等活动,联系选民近1200人次,为集中议政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期间,既有集中的区情通报,听取分管副区长介绍苏河湾地区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又有分散的小组活动,各街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在组织代表视察苏河湾之余,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一些特色活动。天目西路街道邀请了区革命史料陈列馆馆长、区人大代表马幼炯介绍苏河湾地区的文物建筑保护情况;北站街道结合一号议案办理,由议案领衔人谭晓栋代表通报议案办理情况;宝山路街道发挥代表专业小组的优势,从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教科文卫、社区管理等方面听取各方人士的意见;芷江西路街道把代表议政与代表联系社区相结合,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听意见;临汾路街道延伸议政活动内容,关注辖区内重要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

议中集献策

6月6日,170余名区人大代表在前期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头脑风暴”,发表真知灼见。在肯定当前苏河湾建设进展的同时,代表们针对道路交通、旧区改造、招商引资等方面纷纷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抓好市政道路规划的编制工作,超前谋划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商业娱乐、餐饮停车等综合配套规划,并根据城市发展预留适当空间。”“要始终关注民生,狠下决心、集中力量推进旧区改造,让长年蜗居在危棚简屋的老闸北居民尽快改善居住条件,真正做到‘百姓得实惠,发展得机会’。”“要挖掘和利用苏河湾地区历史文化和优秀建筑资源,对怡和打包厂、四行仓库等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性开发,实现文化传承和商业发展的有机统一。”“要全方位、立体化、连续性地宣传苏河湾地区的发展,全面树立苏河湾地区的崭新形象。”……

代表们的发言经归纳整理,最终形成了4个方面、50条具体意见建议。

议后抓落实

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文3

“今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近出台的《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作出的规定。此举有利于把新闻舆论监督和人大法律监督有机结合,并形成合力。

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开的内容包括: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或者决议,广东省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广东省人大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规定还对公开的时间进行了严格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的各项报告,在听取报告的同时予以公开;对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在送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同时予以公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及经主任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在送交省政府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的同时予以公开。广东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在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同时予以公开。

湖北长阳:354名代表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

根据今年5月通过的《湖北省长阳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的若干规定》,该县人大以后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时,都将邀请在长阳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列席。

该县代表覃福星在接到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邀请的同时,也获知了会议议题――退耕还林、土地管理执法检查等,他决定到会上提自己的意见。

会上,在听完副县长所作的关于退耕还林工作情况的报告后,覃福星建议说:“要结合我县实际,把国家现有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资金与退耕还林工程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退耕还林农户的吃饭、烧柴、增收等长远生计问题,巩固造林成果。”

覃福星的发言打开了与会人员的话匣子,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审议发言异常热烈。

据负责此项工作的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列席代表时,他们会尽量考虑会议内容与代表工作的相关性,尽可能安排熟悉会议内容的代表列席。会议材料形成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将其提前送到将列席的代表手中,使代表们“心中有数”,并能够围绕会议议题做好有关调研工作,发言时更有针对性。

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寿说,邀请各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是本届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创新,以后会形成惯例,全县354名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在届期内将至少被邀请列席一次。

河南南召: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未获人大常委会通过

6月28日,南召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南召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措施的报告,因报告讲的客观原因较多,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卫生状况变化不大,最后,该报告未获通过。

2007年5月10日,南召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南召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5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城主要街道、城区内三条河道、部分集贸市场、垃圾处理厂等处进行了实地视察。

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文4

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总的认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实施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盐业管理条例修改决定草案,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内容已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分别予以通过。宁波市废止法规决定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建议予以批准。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9月2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对上述法规草案、废止法规决定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法制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已于9月28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进行了研究。现将主要修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一)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将草案修改稿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修改为“较完整和真实地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二)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在草案修改稿第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公告牌”之后增加“新闻媒体”几个字。

(三)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高压线”修改为“高压电力线路”,并在第二款后增加一句规定“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保护规划逐步迁出”。

(四)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将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历史建筑可以结合其自身特点进行保护性利用。鼓励利用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和传统作坊、传统商铺等,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并删去第二款中的“原有功能”几个字,将“不得改变历史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修改为“不得擅自改变历史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

二、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一)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将修订草案修改稿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修改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书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二)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在修订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中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后增加“情形”这两个字,并删除该款中的“主席团”这几个字。

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还对修订草案修改稿关于代表开展就地调研的程序和内容、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服务、农民和工人等基层代表活动经费的保障、鼓励和支持基层代表行使代表权利、对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许可审查以及代表提出询问和罢免的具体程序等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作了认真研究,并就未予修改的理由分别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作了解释和说明。

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文5

一、指导思想这次对区内部分执法和司法单位进行工作评议,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赋予的职权,推动区内司法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部门转变作风,端正行风,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区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议对象根据《监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这次评议的对象为6个执法单位,均在本级人民政府所属执法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内垂直管理执法单位中产生。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评议对象由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 四、评议内容主要评议执法部门近三年来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履行职责,围绕区委中心开展工作,完成任务,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为全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廉政勤政、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本系统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端正行风情况;、本系统在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5、各被评单位开展自评。参加自评的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大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自评的程序是:单位负责人宣读工作报告,然后参评人员进行评议发言,最后参评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本单位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各单位开展自评前,要主动与相应的区人大评议工作组联系,评议工作组将派员参加。各评议工作组要掌握单位自评结果,但不对外公开。第二阶段 调查走访,搜集意见阶段1、各评议工作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区直和各镇,深入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中开展调查研究,主要以走访座谈的方式进行,同时辅以印发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搜集对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建议。调查走访中,在每个镇要至少走访座谈2个村的村民代表议事会成员,10名个体工商户代表,5名区人大代表;对区直人大代表的走访座谈面要达到80;同时,各调查组要注意向被评单位在区直和各镇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必要时也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帐目、资料、案卷等。对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查实查准,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证据确凿、责任界限分明,切忌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似是而非,草率从事。2、各参评人员可以集体调查走访,也可以凭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证明个别走访。3、各评议工作组要将搜集到的意见建议,按照先集中后归口的原则进行整理。即,各评议工作组一律先将在调查走访中搜集到的对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建议梳理出来,然后按照被评单位进行归类,交由相应的评议工作组进行汇总整理,最后,各评议工作组都分别整理出所联系的被评单位的书面调查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调查材料文字一般在3000字左右,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4、各镇人大主席团、各战线代表小组可以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利用视察、检查、走访等多种形式,调查被评议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情况。特别是各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在评议工作组的指导下,实行区、镇联动,开展对镇直相应单位的评议。评议的对象、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由镇人大主席团自定,镇评议应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会之前进行完毕,评议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第三阶段 评议阶段1、**评议测评。

各评议工作组提前向参评人员印发调查报告,在参评人员认真阅读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被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会议作工作报告,参评人员以背靠背的方式,对被评单位进行评议发言。然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评的区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按优秀、信任、基本信任、不信任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其计分标准为:获优秀票达到或超过总投票人数的80%的为优秀;获优秀票、信任票之和达到或超过60%的为信任;获优秀票、信任票之和达到或超过50%,低于60%的为基本信任;获优秀票、信任票之和低于50%的为不信任。评议结果除当场宣布外,还应公开向社会通报,并通知被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2、严肃兑现奖惩。对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对被评为基本信任的单位给予警示,并列入下次评议对象,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信任或一次被评为不信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免去其主要负责人的职务,或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评议结果,并建议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对被评为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将建议区委和上级主管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年度工作先进评选资格。在评议中发现被评单位有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报区委研究处理或提交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第四阶段 整改阶段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既管评,又管改的原则,在评议结束后,各评议工作组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参评代表的评议发言进行归类、整理,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转交被评单位办理。被评议单位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针对评议意见,拿出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审查通过后认真整改,整改的时限为30天。区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将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调查了解被评单位整改情况并予以通报。整改结束后,被评单位要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全体参评人员对被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参评人员多数对整改工作不满意的,可责令被评单位重新整改,重新整改的时限为一个月。如果参评人员多数对重新整改结果仍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提出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六、组织领导这次评议区直执法部门工作,由区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大机关的所有干部参与评议办公室的工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将参评人员划分为若干评议小组,分工联系各镇、区直各代表组和被评单位的评议工作。各被评单位要相应建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纪检的同志为成员,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抓好评议的具体工作。各镇也要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镇长、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为副组长,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为成员,并抽调专人具体办理评议的日常事务。

日常管理意见建议范文6

为了总结交流通化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人大宣传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奖励在人大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动员全市各界积极参与人大宣传工作,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9月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表彰会,对11个先进集体和44名优秀通讯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参加表彰会的除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县(市、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通化日报社、通化广播电台、通化电视台负责人、省新闻单位驻通化记者站记者、受奖单位和先进个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既有集体代表介绍经验,又有先进个人代表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在会上讲了话。(杜连喜)

东昌区人大举办预算监督知识培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依法做好预算监督工作,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班。由于预算监督的专业性强,为此专门邀请市财政局及区审计局的同志从什么是预决算、如何编制决算、预决算的意义、目的、要求、原则方法、如何审查预决算以及预算监督的法律体系、预算管理中常见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讲解,使与会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在预算监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解决了审议预算时如同“看天书”的问题,为有效实施预算监督提供了保证。

(东仁)

松原市宁江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督办代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