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处置预案范例6篇

前言:文有道精心挑选了医疗处置预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医疗处置预案范文1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和优化我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机制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医疗废物环境可持续管理项目医疗废物综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大纲》要求,建立我市医疗废物流向监督管理体系,并将各相关部门在医疗废物流向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予以明确,望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得以安全处置。

一、市卫生局职责

(一)负责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活动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登记关,按照《省医疗机构审批若干规定》要求,对于不能安全送处医疗废物的,则不予执业许可和登记,同时责令其进行整改。

(三)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送处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台帐、部门之间交接手续等监督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合理分类,安全贮存,及时送处。

(四)充分考虑如何应对大型疫病的爆发,自然灾害等因素,编制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

(五)对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送处、处置活动中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市城管局职责

(一)市城管局是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设备运转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二)在对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过程中发现未安全送处医疗废物的情况,要及时与市卫生局交换相关情况。

(三)负责对优艺国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理,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三、市环保局职责

(一)负责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依法监督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及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三)对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送处、处置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优艺国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职责

(一)及时收集、运送,并安全处置医疗废物。

医疗处置预案范文2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疫情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发生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行政村(社区)传播时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健康局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监督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督查组、隔离转运组8个工作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卫健局统一领导下,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本单位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专家组

卫生健康局分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和疫情防控专家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建应急处置专家组。

四、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县卫健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各医疗卫生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和防控策略,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专业人员培训,组建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防控处置工作的督导检查。

2.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辖区内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培训,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调查处置。

3.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辖区内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制订全县疫情处置技术方案,评估和监测疫情发展趋势,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及疫情处置,负责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全县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医疗机构

1.定点医院负责病人的隔离、诊断和报告,开展临床救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对疑似、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集病人标本,落实医院内的各项防控措施,并根据国家卫健委《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症例的救治工作,负责重症病例的转运工作。

2.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规范设置预检分诊,二级综合医院负责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在疾控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辖区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需要居家隔离重点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开展体温和健康情况监测。

(四)卫生监督机构

主要协助卫生健康局对疫情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

五、防控措施

(一)病例监测、发现和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定义的患者后,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健局。县卫健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卫健委,同时报告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流行病学调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协调公安、交运等部门按照《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

(三)标本采集与检测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并通知尽快将标本送至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上呼吸道、下呼吸道标本和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病例救治和院内感染预防控制

病例需收治在定点医疗机构,我县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积极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隔离治疗,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完善预案及工作流程,规范设立发热门诊、隔离区,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院内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控制院内感染。要积极开展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意识。医务人员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县卫健局组织各医院医护人员进驻隔离场所,对隔离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发展,按照上级管理控措施进行隔离管控。

医疗处置预案范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2009年3月18日以来,墨西哥发生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目前已波及到美国、加拿大等28个国家,其中有确诊病例的国家和地区有15个。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此次疫情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甲型H1N1流感警戒等级提升至第五级。

5月1日,卫生部正式公布2009年第8号公告,确定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有效防控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认真做好监测防控和应急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我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和《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市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成立集安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

领导小组的职责:

(1)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处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控工作提供指导。

(2)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组织力量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进行应急处置。

(3)向市政府报告有关甲型H1N1流感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4)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强与市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2.2 成立甲型H1N1流感应急反应机动队和医疗救治队

(1)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开展疫情监测、现场应急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承担甲型H1N1型流感病例应急医疗救治和技术指导;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卫生局和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

2.3.1 卫生局

(1)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市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准备和技术培训,对基层防控和应急工作提供指导。

(2)根据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及发展态势,组织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3)按照规定向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甲型H1N1流感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4)对基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恐慌,并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6)确定市医院为我市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

2.3.2 医疗机构

(1)立即制定本单位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并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相关应急处置小组。全面实施预检分诊制度。

(2)负责开展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救治工作。做好院内技术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外环境。

(3)按要求采集、保存样品,专人专车送到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市医院要成立本院包括中医药专家在内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救治病人。定点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

(5)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和病人心理辅导工作。

2.3.3 市疾控中心

(1)市疾控中心要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相关工作队,确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进行疫情监测、信息收集、网络直报和分析工作。

(2)负责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对现场进行调查消毒处置,开展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

(3)负责医疗机构从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考核。

(4)组织必要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药械、卫生防护用品的储备。

2.3.4 卫生监督所

(1)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检分诊、疫情报告等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落实。

(2)围绕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 即日起,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甲型H1N1流感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求每日上午10:00前将过去24小时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病、转归等情况汇总,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疾控中心报告,疾控中心11:00前向卫生局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 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执行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预防控制工作执行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

附件:1、集安市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集安市甲型H1N1流感应急反应机动队(第一、二、三队)

医疗处置预案范文4

医疗救治模拟演练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演练以下内容:

1、某社区外出务工者大规模从疫区返回,且出现多人发热。

2、对分诊预检点进行设置与管理。

3、模拟紧急情况按程序启动医疗救治预案。

4、规定时间内紧急调集一个10人的会诊组。

5、规定时间内紧急准备20人份的医疗救治物资。

二、设门诊预检点的医院演练以下内容:

(一)单项演练:演练任务或场景只涉及医院某一部门。

医院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门:

1、某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处发现发热病人。

2、某医院其他科室住院病人中发现怀疑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

3、向设立预检门诊的医院转送怀疑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

医院临床医疗部门:

1、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发现发热病人。

2、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穿、脱隔离防护服,自我防护及环境消毒。

3、 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各种医疗用具、防护用品的保存与消毒。

4、检验科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和对标本的检验、保管、处置。

医院后勤保障部门:

1、各种医疗用品、通讯设施的储备、检查与维护。

2、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医疗废弃物、污物、污水、呕吐物、排泄物的处理。

(二)配合演练:演练任务或场景涉及医院多个部门。

辖区诊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一名怀疑甲型H1N1流感病人。

三、综合演练涉及各级、各部门,演练以下内容

事件一: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5月×日接诊一患者,×××,男性,32岁,民工,近期从疫区归来。以“发热、咳嗽、疼痛、全身不适2天”之主诉就诊。查体温:38.80C,双肺呼吸音粗。血常规:WBC: 1.8×109/L,胸片示双肺弥漫性渗出影。怀疑为甲型H1N1流感。

事件二:某社区卫生站于5月×日接诊一患者,××,男性,57岁,居民,近期从疫区归来。以“发热、干咳、气短2天”之主诉就诊。查体温:38.60C,双肺呼吸音粗。血常规:WBC: 2.0×109/L。怀疑为甲型H1N1流感。

事件三:某汽车站报告:从疫区开来的××××次班车发现一位发热、干咳的乘客,怀疑为甲型H1N1流感患者。

事件四:某社区报告:该社区外出务工者大规模从疫区返回,且出现多人发热。

附件2

医疗救治模拟演练要点

一、 卫生行政部门

1、某社区外出务工者大规模从疫区返回,且出现多人发热。

(1)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区医疗救治指挥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情况。

(2)紧急通知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及区疾病控制中心,就地隔离病人,居留场所进行消毒。

(3)组织足够的医疗会诊小组前往支援。

(4)紧急准备足够人份的医疗救治物资

(5)立即调集急救车辆准备出发。

(6)到达后尽快安排进行会诊,如有可疑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将患者转运至甲型。

(7)确诊或疑似病人由120急救车转运至指定收治医院。

(8)各级各类人员遵守消毒隔离原则,按规定进行防护。

2、对分诊预检点进行设置与管理。

(1)辖区二级以下医院设分诊预检点。

(2)对设置分诊预检点的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

3、模拟紧急情况按程序启动医疗救治预案。

(1)发生疫情后,区卫生局向市卫生局进行汇报,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分析、预测。

(2)向区防治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的申请。

> (3)得到区防治指挥部启动命令后,启动预案。

4、规定时间内紧急调集一个10人的会诊组。

(1)相关人员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合。

(2)运输工具状态良好、按时到位。

(3)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各组人员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5、规定时间内紧急准备20人份的医疗救治物资。

医疗处置预案范文5

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呜,不可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大意,在预防和治本上狠下功夫。各单位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对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完善措施,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管理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水、电、气、热设施和承压锅炉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在建工程的单位要认真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管理,尤其是救护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单位司机和有车职工的安全驾驶教育。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要防止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照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本单位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的衔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

三、全力做好如灾难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各医疗单位要做好灾难事故救援工作。能及时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按要求上报灾难事故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提高伤员救治的效率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积极做好伤员救治培训和演练,建立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做好人员、器械、药品等储备,一旦发生事故,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四、加强医疗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落实责任制,完善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到位。加强对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强化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做好医疗废弃物等医疗垃圾的安全消毒,做好医院环境场所的消毒工作,消除医疗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加大对医院患者的安全管理和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本院实际制订质量保证和持续改进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评价,不断提高医疗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三基三严”培训。针对我县卫生人才短缺,人员整体素质较差的现状,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夯实基本功。要切实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为病人看好病、服好务。三是抓好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狠抓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制订并落实考核方案和奖惩办法;加强对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和查对制度等核心制度的落实和检查;严格处方权授予的标准和程序。四是加强医患沟通。要注重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完善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水平;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患者病情、预后、诊疗方案、疾病风险等内容,认真、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把对病人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五是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点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控、管理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措施的依从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六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药事管理制度和药事管理组织,完善处方点评制度,规范临床应用行为,推动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加强对精、麻、毒、药品的管理,建立专帐登记制度,规范用药流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七是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并落实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同时要做好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医疗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处置预案,积极有效应对,尽可能消除医疗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八是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人为因素造成严重医疗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要敢于打破情面,对相关责任人按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执法力度,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水厂等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县疾控中心要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努力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处置预案范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陇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陇南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和《西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疫情分级

根据传染病疫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因素,将传染病疫情划分为Ⅰ级

(特别重大)、Ⅱ级

(重大)、Ⅲ级

(较大)、Ⅳ级

(一般)等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县,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发生波及我县在内的多个地区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在我县流行;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

Ⅱ级(重大疫情)

1.在我县区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关联的疫情波及我县;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0例以上;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我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我县,尚未造成扩散;

7.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Ⅲ级(较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我县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2.腺鼠疫在我县发生流行,

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

3.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周内发病10一29例;

4.一周内在我县范围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国务院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传染病疫情。

Ⅳ级(一般疫情)

1.腺鼠疫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我县范围内发生流行,l周内发病9例以下;

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发生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县周边地区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紧急防控工作;我县或周边地区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的紧急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有效、减少损失;依靠科学、规范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xx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县科技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工作。

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在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和指挥处置工作。

2.1.2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部署全县重大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制定与组织实施各类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县的重大疫情应急工作,决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县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突发重特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制订和修订《xx县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成员单位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专家组;组建培训应急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患者的调查和救治工作;对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必要时,提请县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县教育局:协助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疫情的处置,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内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

县公安局:及时封锁指挥部指定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严格互联网信息管理,实行24小时网上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有关谣言和歪曲报道,并依法打击和处理谣言制造和传播者。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承担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运送应急处理物资的车辆及时到位。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疾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做好疫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政策做好参保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垃圾、粪便的清运处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县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县科技局:支持开展重大疫情应急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县生态环保局:负责全县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制订全县旅游行业处置重大疫情工作标准和措施,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旅游途径扩散;督促涉外宾馆、饭店等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重大事故的调查;负责全县处置重大疫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法开展对处置重大疫情所需物资的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对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其他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县财政局:确保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需的重大疫情防、控、治专项经费,筹集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健局负责全县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组负责对重大疫情和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2.4疫情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2.4.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县卫健局和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重大传染病日常监测与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县内监测点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病例动态情况;承担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确定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确保生物安全的情况下做好样本的运送,以及开展防病培训工作和宣传教育。

2.4.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防治工作小组,健全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院内消毒等预防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的传播,医院门诊根据疾病主要病症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要成立专家组,负责重大传染病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会诊、收治,积极救治病人;按时报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不断完善治疗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必要时,做好病人转诊和会诊工作。

2.4.3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医院、公共场所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的监督检查。

3.疫情监测、预警

3.1疫情监测

全县建立统一的重大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卫生监督、实验室监测、哨点监测和群众举报电话网络。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开展重大疫情的日常监测工作。

县卫健局要按照省市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的主动监测,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监测、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传染病监测、主要症状和重点疾病的医院哨点监测等,并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向社会公布重大疫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3.2疫情预警

县卫健局要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所报告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迅速组织本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分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报告或提出建议,由县政府审定公布。预警级别依据重大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

疫情报告

4.1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4.1.1责任报告单位。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健部门指定的重大疫情监测机构。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各级卫健部门。

(4)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重大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4.1.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

4.2

报告时限和程序

重大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重大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计局报告。

县卫健局接到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以电话、短信、书面专报三种形式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县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4.3

报告内容

重大疫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展。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重大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并按程序上报。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网络直报

各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可直接通过互联网上的专用系统报告重大疫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收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规定报告县卫健局。

5.应急响应

5.1疫情报告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疫情报告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县卫健局接到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向县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

5.2疫情评估

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重大疫情专家评估委员会,对重大疫情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初步判定重大疫情的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卫健委。

5.3疫情信息监测和处理

各级医疗机构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重大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对重大疫情医学观察病例数、疑似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数、实验室确诊病例数、疑似转为临床诊断病例数、死亡病例数、治愈病例数、仍隔离治疗数、排除病例数、排除疑似病例数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4流行病学调查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必要时请求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支持,流调工作原则上要由两名流调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流调信息要及时向收治病人医院反馈,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

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病人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报请县政府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流行病学调查的质量控制和评价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

5.5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

各级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要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由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5.6消毒处理

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消毒规定执行。

5.7疫点、疫区确定及控制措施

疫点、疫区的确定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8医疗救治

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应当立即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调度指挥中心和专门医疗救治网络,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接诊、收治和转运,全力救治重症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5.8.1定点收治医院

县人民医院主要收治重大疫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参与组成专家组负责全县重大疫情的会诊工作。

根据疫情的发展,县卫健局可随时指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扩充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被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要求设置床位及其它必备设施。

5.8.2诊治及出院标准

对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国家尚未出台,由县卫健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本县的相关标准。

5.8.3病情动态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疫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后,病人救治情况要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日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要报县卫健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健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卫健委;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随时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收治重大传染病疫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日报告和随时报告。

5.8.4应急结束

如重大疫情的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发病例出现,可以终止应急反应。符合特大和重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省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国务院卫生健康委报告。

符合较大的传染病疫情报请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重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自治区卫健委报告。

符合一般的传染病疫情,由县卫健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健委报告。

后期总结:当本期疫情应急响应终止后,组织对本次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调查报告上报上一级卫健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县卫健局应建立各自的预防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当重大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各医疗机构建立相应的疫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物资供应、医疗救治等突发重大疫情处置分队。

6.2物资保障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调运和调剂余缺工作,畅通疫区物资供给渠道,严格执行急需物品供应流程,保障疫区居民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正常供应。所有防治物资、人力、财力由指挥部统一调动。

6.3宣传保障

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重大疫情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公众开展重大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重大疫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6.4维稳保障

各政府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安定人心。党、政、军所有公职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有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拒绝调动、临阵逃脱等行为者要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7.附

7.1重大传染病疫情概念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

7.2预案解释、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