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XX年种薯繁育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XX 县2023 年种薯繁育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 号)和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关于印发 2023 年自治区财政预算种植业相关项目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发展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加快产业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坚持“四业并举”,聚焦完善脱毒种薯生产供应体系关键点,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强化科技创新、提高加工能力,进一步做优产品、做大基地、做强龙头。

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帮助农户提高种植水平,降低生产升本,增加种植收益。

二、目标任务在预旺、张家塬、马高庄、下马关、田老庄、兴隆等乡镇。

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马铃薯原原种,原原种采购优先考虑区内种薯企业,向农户免费发放原原种 250 万粒,扶持农户 2500 户,种植马铃薯原原种 500 亩,每户免费发放 1000 粒左右,品种为青薯 9号、陇薯 7号、希森 6号等。

在原原种的发放上,采取登记造册,实行逐级签字认可和张榜公示制度,促进种子发放公平、公正、透明、 规范,确保配发的原原种及时、足额到户,补贴农户直接受益;指导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原种生产基地,企业和自治区财政按照1:1 配套,自行采购原原种 500 万粒;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 1万亩。

三、资金计划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9 号)文件精神,下达项目计划资金 250 万元,其中:(一)农户原原种免费发放。

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采购,原原种采购优先考虑区内种薯企业。

向农户免费发放原原种 250 万粒,每粒补贴 0.4 元,补贴 100 万元。

(二)企业采购原原种补贴。

指导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原种生产基地,企业和自治区财政按照 1:1 配套,自行采购原原种 500万粒,每粒补贴 0.2 元,补贴 100 万元。

(三)一级种薯繁育基地补贴。

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 1万亩,每亩补贴 50 元,共计补贴 50 万元。

四、进度安排1.2023 年2月上旬完成实施方案、示范地块的落实工作。

2.2023 年3月下旬至 4月上旬完成原原种招标采购、农户原原种种植、一级种薯种植、技术培训等工作;3.2023 年5月下旬至 9月中旬做好作物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组 织农民观摩学习和示范基地的观察记载资料收集工作;4.2023 年6月中旬至 8月上旬自查自验自评,申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验收;5.2023 年9月下旬至 10 月中旬,完成收获及销售工作;6.2023 年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完成项目的资料整理上报,工作总结、自评报告、资金兑付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

通过马铃种薯繁育项目的开展,带动全县优质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产量和品质,优质马铃薯种植面积和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增马铃薯原种 1275 吨,产值达382.5 万元,可推1.2 万亩马铃薯种植的原种,加快马铃薯品种更新换代,促进马铃薯增产、农民增收和全县马铃薯产业提质增效。

(二)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通过推广优良品种,可以大幅度提高产量,有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植被。

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种薯繁育不仅为企业和当地农民带来丰厚的经济收入,而且实行土壤有机培肥,提高耕地质量,并利用坡地等高种植,可以拦蓄雨水,减少水土流失,实现合理轮作倒茬、培肥地力。

加快生态环境的修复,促进生态和谐发展。

(三)社会效益。

通过马铃种薯繁育项目的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发展,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方面提高了马铃薯产量和品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民种粮收入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可带动农机作业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