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立及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材料全套含选举办法,选举主持词,选票模板,选举结果报告单模板

党支部成立及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材料全套(含选举办法,选举主持词,选票模板,选举结果报告单模板)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

凡是有正式党员 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建议控制在 30 人以下,一般不超过 50 人。

教职工党支部一般按院系级单位内设机构、学校机关部处等设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以适应学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

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班级、年级或专业等设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设置,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

正式党员不足 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 5个。

为期 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院系级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 1个月。

经院系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批复和选举结果由院系级党组织报学校党委审批。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一、前期准备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建立党支部。

需要建立或调整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书面请示。

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

请示文书参考格式如下: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党委:……(单位或部门简要情况介绍)。

我单位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决定成立×××党支部。

当否,请批示。

(单位或部门公章)××××年×月×日2.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员 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从 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设置及选举方案,并请示上级党组织。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的人数一般应是单数,以 3或5人为宜。

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除支部书记外,其他委员分工可兼任。

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 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

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

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

党员不足 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人。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其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