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方案

XX 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方案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化执法司法与检察工作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根据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决定制定《XX 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创新辅助检察官办案模式,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开展干部交流,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工作内容(一)身份和工作方式。

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指检察机关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 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

聘请的检察官助理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年。

受聘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履职的具体地点、方式、次数、时间、内容等,根据工作实际,由我院与派出单位协商确定、灵活安排。

可以编入我院办案团队集中履职,也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到我院协助办案,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专业支持。

聘请的检察官助理可以根据履职需要查询相关案卷材料、工作文件和资料,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出席公开听证会、参与专项活动、接受检察业务培训。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

任务: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和聘请的检察官助理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任务,聘请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主要参与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卫生健康、金融、证券、税务等相关领域专业性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职责:参与拟定相关专业领域办案计划、业务工作方案;参与分析研判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线索;协助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提出专业意见;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协助开展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工作;协助审查行政执法卷宗中涉及专业问题的证据材料;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对涉案专业问题进行回答、解释、说明;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其他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

(三)履职保障。

我院为受聘人员提供办案履职过程中必要的食宿、车辆、交通等保障和工作便利条件,并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四)受聘、续聘、解聘程序。

受聘检察官助理由我院检察长聘任并颁发聘书。

聘请的检察官助理每届期满后,由我院政治部会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