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大体系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六大体系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此未来一个时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但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仍具有很强的现实紧迫性。

从结构性压力来看,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的特征依然明显。

科技水平不高产品偏低端、排放强度偏高的产业仍占一定比例,富煤的资源禀赋与“双碳”目标约束还不相匹配,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不够均衡、结构不尽合理、衔接不够顺畅,还未彻底摆脱或克服传统发展模式的历史惯性和路径依赖。

从根源性压力来看,我国成品钢材、精炼铜、精炼铝消费量占全球比重均过半,国内 GDP 能耗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以及经合组织成员国等国家的平均水平,单位 GDP氮氧化物、二氧化碳排放也显著高于欧美发达国家。

与之相伴随的是,过半省份存在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弱、气候敏感程度强、环境异质性高等脆弱性特征,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偏高、生态环境治理历史欠账尚未还清、治理能力存在明显短板等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从趋势性压力来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深化,但经济绿色转型的基础尚不稳 固,这导致资源能源的刚性需求还会增加,生态环境压力还会加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任务艰巨。

叠加日趋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越来越重的生态环境国际责任、日益显现的绿色技术壁垒以及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新污染物等诸多因素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我国要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趋势性拐点还需付出艰苦努力。

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代国际社会发展的共识和潮流。

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应从六个方面着力。

一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

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加快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根本之策和治本之举。

因此,应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能源体系、消费体系和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同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等方面改革,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提高经济“含绿量”,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社会经济结构。

二是完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完善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的治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推动实现全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