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总结3篇

【篇一】

2023年,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牢牢守住让全县人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个底线,圆满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现将2023年工作推进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利用6.5环境日、新闻媒体等,进一步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

2、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等有关规定,我县12家单位列为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

3、加强执法、严格管控。一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矿山等重要污染源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二是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报送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制定并实施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三是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之规定,涉铬、铅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115家企业,全部纳入2023年大气、水、土壤等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四是加强建设用地的监管。为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及时转发《淮北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继续完善横向部门间的联动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解决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3年,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18个地块,均已纳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开展并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全面排查,确保土壤安全。一是按照《淮北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我县持续开展排查整治涉重金属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等专项工作。共排查7家,其中涉重金属企业3家,铁矿采选也4家,并填报了整治清单。同时对“十三五”期间排查的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清单等开展了“回头看”,切实巩固提升农用地安全利用水平,强化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全链条保障“吃得放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对化学品生产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57家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填报了污染企业(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信息调查表。

二、取得的成效

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了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

2、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3、继续加强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

【篇二】

一、概述

xx县2020年度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宜春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任务要求,制定《xx县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国家土壤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二是不断完善我县(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三是严格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的监管,四是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五是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我县制定了《xx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印发了《xx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将2020年安全利用任务800亩落实到排埠镇,并分解到村到户,全面完成了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6%。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根据我县污染地块现状,现阶段只有xx县废弃金矿地块为污染地块,该地块已按要求实施风险管控,该地块无其他与修复、管控无关的项目建设,故我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相关工作成果经专家评审后已上报。

(二)源头预防

我县将持续严格项目审批、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污染治理修复,督促相关企业对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号召相关企业积极探索采用先进的、污染程度小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签订的责任书开展总量减排和自行监测工作,定期巡查厂内设施,防止跑冒滴漏,落实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有效管控环境风险,消除土壤污染风险。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1)“污染源整治清单”不涉及我县。

(2)开展涉隔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我县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关于印发<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38号)要求,以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方面为抓手,对涉重企业开展排查和调研,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按照上级下发的清单认真组织排查,并结合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图件开展补充排查调研,相关工作成果按规定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此项工作不涉及我县。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根据《xx县鄱阳湖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治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农作物病虫防治的基本情况,严格农药利用监管,科学引导,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全县绿色防控核心示范点达13个(其2020年新建2个,春大地茶园绿色防控基地1000亩,古桥村中药材绿色防控基地1200亩),分别为茶叶8个,水稻2个,蔬菜1个,果园1个,中药村1个,总计1.81万亩,有机核心防控示范点5个;全县绿色防控面积19.76万亩,覆盖率56.5%。全县统防统治项目区域达1.5万亩,粮食产量达9940.5吨,区域内无重大病虫害,作物生长良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户统防统治,科学防控。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我县2020年没有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任务。

2020年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提高2%,回收率达到87%。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

我县在2019年度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销号工作,2020年度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开展强化巡查,相关巡查照片按要求上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核查系统。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2020年度完成全县类别划分,并按照《省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报送规范》(农办科〔2020〕11号),将成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

我县制定了《xx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铜农字〔2020〕1号、印发了《xx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将2020年安全利用任务800亩落实到排埠镇,并分解到户,全面完成了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3.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我县无任务。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我县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动态更新。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我县xx县废弃金矿污染地块包含在污染地块名录内,同时在xx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

3.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xx县废弃金矿污染地块正在按规定实施风险管控,未开发利用。

4.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

(1)我县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环节,应当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截至目前,我县未征收污染地块。

(2)我县在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时,查询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截至目前,我县土地回收、回购不涉及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

5.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我县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数量为1块,位于棋坪镇柏树村,2020年初已制定该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管控。

我县严格按照xx县废弃金矿风险管控计划对该地块实施,管控过程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试点示范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xx县废弃金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管控施工已全面完成,主要包括阻隔工程、固化工程、挡土墙、边坡、排水沟建设,绿化种植和生态恢复工作。该项目效果评估已开展,现场采样结果全面达标,效果评估报告已提交省生态环境厅,待组织专家评审。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部门协调配合

我县严格按照《土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要求,成立了xx县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时,以土壤污染专业委员会为协调平台,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污染地块联合监管、农用地安全利用、xx县废弃金矿风险管控的实施,并按任务目标完成。

2.环境信息公开

本县依法对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公布,依法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方案。

3.宣传教育

2020年10月28日,我县在xx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会议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

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xx县废弃金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内相关经验较少,实施过程中部分问题没有先例,我县充分和市生态环境局沟通,邀请省土壤污染防治核心专家现场指导,并建立长期联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时间跨度较长,xx省土壤核心专家数量有限,组织评审相对困难,建议上级相关部门简化流程,扩充专家库专家,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此项工作的前提下,保障地方经济发展。

【篇三】

2022年,全市土壤条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更坏”为底线,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出台《xx市“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发布《xx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报告》,划定地下水优先保护区61个、治理区4个、风险管控区112个,落实分区管控措施。印发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按照工程化管理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系统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二是狠抓源头管控。以“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地块管控为重点,狠抓转建设用地地块和9类行业疑似污染地块防治工作。定期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名录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93家重点企业纳入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全市103个高风险地块全部落实土壤风险管控措施,全市2021年下半年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4家企业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

三是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市今年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共计评审444本报告,其中市级评审24个,县区评审420个。2020年以来,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和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连续三年实现两个100%,有效保障了用地安全。

四是争取资金支持。精准把握资金支持方向和申报要求,积极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资金申报工作。2022年,xx市滨海托球农化有限公司源头管控项目和xx市第二农药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已入国家库,其中,滨海托球获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61万元。